——贾平凹的《带灯》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鲁迅
贾平凹是当代中国大陆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在海外也拥有广大知名度。《带灯》是其著作。在这本长达四十万字的作品里,贾平凹的触角再度指向他所熟悉的陕西南部农村。这一回故事发生在小小的樱镇,焦点是一个名叫带灯的农村女干部。带灯风姿绰约,怀抱理想,但是她所担任的职务——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却是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她负责处理镇上所有纠纷和上访事件,每天面对的都是鸡毛蒜皮的纠纷。农村问题千头万绪,带灯既不愿意伤害农民,又要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久而久之,心力交瘁,难以为继。她将何去何从?
农村问题一直是当代中国小说的重要主题。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柳青的《创业史》、赵树理的《三里湾》,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生死疲劳》早已形成繁复的脉络。贾平凹的农村小说之所以重要,不在于他经营庞大的国族寓言或魔幻荒诞的想象,相对地,他擅长以绵密的笔触写农村里无尽无休的人和事,琐碎甚至龌龊。他从不避讳农民的惰性和偏狭,却也理解他们求生存的韧性与无奈。《高老庄》《秦腔》还有《古炉》都是很好的例子。如贾平凹所谓,因为性格和成长环境使然,他的生命景观充满“黏液质加抑郁质”(贾平凹,《性格心理调查表》),发为文章,也有了混沌暧昧的气息。
《带灯》依然持续这一特色。贾平凹写樱镇在现代化的历程里,先是拒绝了火车兴建,以致错过了繁荣的契机,之后又不能抵挡开发狂潮,被逼入了层层剥削的死角。在樱镇这充满诗意的名字后面,是个诡异的当代村镇奇观。如他在后记所言,“体制的问题,道德的问题,法制的问题,信仰的问题,政治生态问题和环境生态问题,一颗麻疹出来了去搔,逗得一片麻疹出来,搔破了全成了麻子”。
贾平凹所运用的麻疹和麻子的意象耐人寻味。他似乎认为当下农村问题不再只是体制问题;它如此深入日常生活起居,其实已经成为身体的问题。叠床架屋的官僚体系,得过且过的权宜措施,贪污拍马,逢迎欺诈,旧时陋习无所不在,日新又新,甚至成为生命即政治的本能。麻疹是身体内部病毒的发作,但贾平凹更要描写种种外在社会现象如何内化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这带来小说的最大隐喻。樱镇没有落英缤纷,有的却是漫天飞舞的白虱。这细小的生物寄生在身体的隐秘处,毛发的缝隙里。它安然就着人们的血肉滋长,驱之不去,死而复生。久而久之,樱镇的百姓习以为常,不痛不痒,竟然也就把它当作是身体新陈代谢的一部分。
白虱的隐喻也许失之过露,但在《带灯》语境里毕竟触动了历史的“毛细管”。我们记得鲁迅的《阿Q正传》里,阿Q看到自己身上的虱子不如王胡身上的多而大,竟然有了一比高下的虚荣心。但我们更应该记得另一则有关虱子的逸闻。四十年代,美国进步作家斯诺远赴延安,成为座上宾。在延安窑洞里,毛泽东和斯诺一面打扑克,一面吃着馒头夹红辣椒,毛泽东对斯诺说:“如果你身上还没有虱子,那你还没有理解中国。”
毛泽东这番虱子论意味深长。虱子与中国人长相厮守,也许表现了旧中国藏污纳垢的劣根性,也许暗示了中国底层人民不堪但强悍的生物性本能,也许暗示了历史伟人民胞物与、感同身受的情怀。但当主席告诉美国友人身上没有虱子,就还没有理解中国时,他是否也暗示一种有关虱子的革命情怀?在卑微里蔓延,从微小变为英雄。革命的力量无所不在。
《带灯》里,陕北延安窑洞里的虱子似乎跨越时空障碍,飞到了陕南樱镇。革命如果已经成功,我们还要与虱子共舞吗?这铺天盖地而来的白虱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套用前引的贾平凹夫子自道,这些虱子的繁荣是环境生态问题,或者也可能是政治生态问题、体制问题、道德问题、法制问题、信仰问题?
贾平凹显然为这些问题所苦。但在《带灯》里他不甘心只白描这些无从回答的疑问,而希望创造出他的希望或愿景。于是有了带灯这个人物。带灯原名萤,就是萤火虫,因为顾忌萤食腐草而生的典故,因此改名。带灯孤芳自赏,她来到樱镇负责农村基层问题,上访、拆迁、救灾、计生,等等,无时或已。但她的力量微薄,注定燃烧自己,却未必照亮他人。
贾平凹对带灯这个人物投注相当心力,写她举手投足的优雅,她丰富的内心世界,还有她逆来顺受的性格。然而也许正因为贾平凹如此珍惜这位女主人翁,他反而没有赋予她更多的血肉。带灯的形象因此也许空灵有余,体气不足。我们对她的背景动机和感情世界所知无多,她的奉献和牺牲也只能引起我们的无奈。
小说描写带灯每天面对无法摆脱的杂乱,百难排解之际,远方的乡人元天亮成了她的精神寄托。元天亮是个谜样的人物,他是省委常委,却从未在小说中出现。我们仅见带灯不断给他写信,诉说自己的希望和绝望。这样的单相思式的通信固然为小说叙事带来一个浪漫的出口,但也必定指向虚无的终局。带灯的无法摆脱现实,又没有能力得到解脱。她痛苦是无法救赎的。
贾平凹曾提到带灯的原型是一个担任乡镇干部的女性“粉丝”。从这个角度来说,贾似乎将自己定位为《带灯》中的理想人物元天亮。但作为带灯的创造者,贾平凹又何尝不是笔下女主人翁的分身?通过带灯和遥远的元天亮,他投射了自己对中国农村社会的期望。这是相当抒情的寄托,也与贾平凹书写社会现状的用意恰恰相反。但我以为正是这两条情节如此相互纠缠违逆,为《带灯》的叙事带来前所未见的紧张。
贾平凹的创作其实是以相当沈从文式的风格起家,早期的“商州”系列可见一斑。八十年代末期的作品如《浮躁》向现实主义靠拢,而《废都》以其颓废怪诞到达另外一创作高峰。之后贾平凹刻意返璞归真,而有了《高老庄》《怀念狼》《高兴》《秦腔》等作。我在评论《古炉》时已经指出他对抒情叙事的频频致意,以及他与作家如汪曾祺等的对话(见拙作,《暴力叙事与抒情风格:贾平凹的〈古炉〉及其他》)。在《带灯》里,他的尝试有了更多新意。除了安排带灯与元天亮通信,用以对照现实世界的混沌外,我们更应该注意他经营小说叙事架构和风格的用心。《带灯》的情节不如《秦腔》《古炉》那样复杂。但贾平凹刻意打散情节的连贯性,代之以笔记、编年的白描,长短不拘,起讫自如,因此展现了散文诗般的韵律。事实上,贾平凹在后记里提到:
到了这般年纪,心性变了,却兴趣了中国西汉时期那种史的文章的风格,它没有那么多的灵动和蕴藉,委婉和华丽,但它沉而不糜,厚而简约,用意直白,下笔肯定,以真准震撼,以尖锐敲击。
我以为这样以形式来驾驭素材、人物的做法,甚至以形式来投射一种伦理的要求,以及本体论式的人生观照——沉而不糜,厚而简约——是《带灯》真正用心所在。这也是贾平凹抒情叙事学的终极追求。换句话说,尽管现实如何混沌无明,贾平凹立志以他的叙事方法来赋予秩序,贯注感情。就像他笔下的带灯为樱镇示范一种清新不俗的生活方式一样,贾平凹在文本操作的层次上也在寻求一种“用意直白,下笔肯定”的书写形式。
但我们无从回避的反讽是:小说里带灯的努力终归失败,果如此,在寓言阅读的层次上,贾平凹对自己的书写形式的用心与效应,又能有多大的自信呢?《带灯》这样的作品因此默认了一个相当悲观的结局。不只是对小说内容,也是对小说形式的质疑。那个充满“黏液质加抑郁质”的贾平凹毕竟从来不曾远去。小说最后,百无聊赖的带灯发现自己的身上终于也染上了白虱,怎么样再清洁、治疗也驱除不了。
带灯,萤火。在现代中国历史的开端,鲁迅曾经写下如下的文字: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我们不难想象年轻的带灯同志刚被分发到樱镇的心情,仿佛就像刚读了鲁迅的文字,立定志向,“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鲁迅写作此文的时间是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三个半月以后,五四运动爆发。中国革命启蒙的大业随即展开。
多少年后,困处在樱镇里的带灯似乎也有了类似的难题。曾几何时,萤火不再,带灯身上有了无数的虱子。想来她——或贾平凹——也更理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