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沈敬之,你笑一个好不好,我还没死用不着摆一张死人脸给我看。”
  冤枉呀!大人,我又不是故意要中枪。
  他竟然敢用白跟瞪她,好像她说了什么天理不容的话诅咒自己一样,该抓去面壁思过。
  伤口很痛很痛耶,他没有一个好脸色会让她更痛,挨子弹的是她,但反倒他的脸色比她还苍白,一副余悸犹存样不说话,跟根木头差不多。
  伤得多重她是不知情,只知道上一次睁开眼看世界是三天前,空白的时间是处于重度昏迷,连是谁挖出肩上的子弹也没看见,徘徊在生死关头。
  她的生命力一向坚强,知道自己不会有事。
  可是一整天面对不言不语的自闭儿,她的沮丧可想而知,要一颗跳豆不跳是件多恐怖的事,心理上的折磨犹胜肉体的。
  他好狠呀!当真不理会她,游魂似的尽在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下子换点滴,一下子量体温,一下子调整她枕头的高度,就是不开口说一句话。
  够了,她的容忍度到此为止,就算曾分隔十二年,她一样吃定他。
  “沈敬之,你信不信我可以下床跑两圈。”
  她作势要扯掉腕上的针头。
  “住手。”
  飞快的身影令人咋舌,一指按住拔了一半的针头冷睨着她。
  再装哑巴给我看呀!“我为什么要住手,命是我的,我不想活不成吗?”
  “你敢?”又是二字箴言。
  “沈敬之,你认识我几年了,天底下有我不敢做的事吗?”
  “你……你让我害怕。”
  软了心,他轻轻搂她入怀,怕伤到她肩上的伤。
  “害怕我没死成……啊!你压到我的伤口了。”
  呼!好痛呀!说说而已嘛!哪会真的成真,瞧他激动的。
  不过谈淡的窝心仍暖了常若薇的无情。
  好像有点动心了。
  “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说那个字,你是我的。”
  他怕得手都发抖了。
  在他的认知中,她一直是个强悍的不死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女超人,只要她愿意就可以拥有全世界,揍遍天下无敌手。
  那时,鲜血的腥味传入他鼻翼,让他狂乱的心起了莫大的惊慌,印象里的巨木在瞬间倾倒,抽空的知觉像是四周的空气不再流动,呼吸困难得有如濒临死亡。
  不能失去她的冲击使他慌了手脚,他好怕自己不能及时救回她,那种即将心碎的感觉痛得他无法言语,他不敢想像生命若没有她会如何阴冷。
  看着她气息微弱的躺在手术台,忽快忽慢的心电图像在考验他的忍耐度,几度欲扯掉那些惹他心烦的红蓝绿管线。
  他该信任龙门的专属医师,但是当第一刀划下她的肌肤欲取出子弹时,他几近昏厥,那犹似在割他的心一般难受,恨不得代替她躺在手术台上挨刀。
  爱她的情绪是这么激烈,他怎么舍得见她受罪,心情忐忑地随着心电图起伏。
  医师说等她脱离险境后,只要不发烧、保持伤口干净,尽量别去拉扯肩膀,很快就会没事……她会没事?没事会昏睡三日?!
  要不是不放心离开半步,那个蒙古大夫肯定会被他揍得只剩半条命,哪有元气大笑他太紧张,她没醒不过是在点滴里加些让她安睡的药而已。
  “沈敬之,你偷用我的专利。”
  这些话都是她以前说过的。
  “你就不能让我安心几天,非要任性妄为的玩命才甘心。”
  他的语气有着沉重的无奈。
  常若薇装着可怜的表情。
  “你要骂尽管骂好了,反正是我活该。”
  “你……”他恼怒地抓抓自己的头。
  “我没有骂你,我只是要你多为我保重一点。”
  “为你?”他在做梦。
  “对,为我,我爱你,薇薇,我不能失去你。”
  经过这一次,他不保留地倾言一诉。
  爱,要及时说出口,他不想藏在心里无人知。
  爱她,从年少的梦里开始,每当午夜梦回时,最牵挂的人儿总是她,辗转难眠的抽出皮夹里一张怒目相视的照片以慰相思。
  那是她在万不得已的情况才勉强拍下的唯一一张照片,平时的她是最不爱照相,老嫌要摆姿势很烦,要等上大半天才OK地笑得像白痴。
  男人不该老是畏缩不前,他不是以前那个一味顺从她的小男生,该说爱时就要大胆表白,勇敢地向她说出心中隐藏多年的爱意。
  他们都没有退路,只有相爱。
  “你……你爱我!”她口吃得怔然一傻,心口怦怦跳得厉害。
  “是的,我爱你。”
  笑得满脸爱恋的沈敬之轻抚她的颊。
  眼底尽是柔情蜜意。
  喔!她发烧了。
  “你是不是生病了,最好赶快去看医师,小病不治容易拖成绝症。”
  瞧!她多关心他,怕他死得早少一个沙包练拳。
  “开口没好话,我只是爱你而已,别当我得了世纪黑死病。”
  即使用强抢的,他也要抢到她的心。
  “你的而已让我负担好重呐!我宁可你得了世纪黑死病少来害我。”
  她没好气的一瞪。
  他在她鼻上吻了一下。
  “不用着急,我用了二十八年来爱你,我会等你爱上我。”
  “二……二十八年?”好恐怖的数字,她手脚都发冷了。
  他怎能说出这么耸动的字句来勾引她,她的心很软很容易受引诱,未定的心一不小心就往他身上靠,要收回来可是难上加难。
  一直以来,他的存在如同三餐一样自然,看得见时就拿来吃两口,不在时就换换口味,反正她身边向来有打死不退的蟑螂,不觉得有什么差别。
  自从他打美国回来,一切的感觉都不对劲了,她会因为他的吻而魂不守舍,老想着他亲吻的味道,浑身无力地望着天花板的日光灯发呆。
  他变得不一样了,而她清楚他的转变为何,小男孩已拥有自己的一片天,不需要依赖任何人,更具侵略性。
  该不该为他心动呢?“我二十八岁了,当然爱了你二十八年,你忘了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由小萌芽的爱,直到今日才开花。
  她想哭,太感动了。
  “你让我揍一拳好不好?看看你的爱有多深。”
  “薇薇,你嫌缝道疤难看,想再凑一双吗?”他失笑的指指她的伤,化开她摩拳擦掌的架式。
  “你不让我揍我的心好痛,你口头上说爱我是骗人的吧!”她用无辜的表情怂恿他慷慨赴义。
  受伤的人没力气,小小地捶两下嘛!干么小气巴拉地赏她冷脸睡。
  “等你伤好了爱揍几拳都成,现在给我好好养伤。”
  他有很多耐打的手下供她揍到手软。
  龙门弟子不计其数,个个都有一身好武功,陪她玩两下不算什么,门里的内伤药相当好用,不合理的拳打脚踢就当是磨练。
  有个恶魔主子,他的心也被污染成黑色,上粱不正波及到下梁,身为他的手下只有自求多福,他是有样学样,怨不得他。
  若有命开口就往上承报,他非常乐意遭解除堂主的责任,当个普通人。
  “真的?!随我揍?”太好心了,她会尽量忍着不打死他。
  他好笑的点头。
  “绝不食言。”
  “哇!沈敬之,你好善良哦!我无法不喜欢你。”
  他太明智达理了,可爱的叫人想摸摸他的头。
  “试着不喊我的姓。”
  她在干什么,在他头上搓搓揉揉的。
  “沈……敬之。”
  好拗口哦!“你用哪一个牌子的洗发精?”
  “龙之坊。”
  龙门自行研发的品牌,外面买不到,仅此一家。
  常若薇一脸哀愁地望着腕上的针头。
  “唉!好几天没洗头了,洗头小弟不晓得要不要收费?”
  “免费服务。”
  他忍俊不住,拐弯抹角地绕了一大圈,原来是懒病发作。
  不过以她的情况而言的确不适合动手,所以他不效劳成吗?肯定被她怨死。
  “沈敬之,你人真好,天若下钻石雨铁定有你一份。”
  而她会坐享其成的抢过来。
  他冷冷一哼,“你叫我什么?”
  “沈……呃,敬啊之嘛!真爱计较。”
  喊了二十几年,一时改不了口是正常事。
  “薇薇——”对她,他是好笑又好气,完全拿她的恶作剧没辙。
  “好嘛、好嘛!亲爱的敬之先生,我能去洗个香香的头吗?”她作怪的挤眉弄眼,像是回到了十六岁。
  兴致一起的沈敬之也跟着她一起胡闹。
  “美丽的薇薇小姐,请容小的为你服务。”
  “你……你好好玩哦……”她大笑地震动了胸口,哎呀一声乐极生悲。
  “怎么了?伤口又疼了?”他急忙取来止痛药要她服下.“还好,笑得太剧烈了。”
  推开白色药片,她不要借助外力止痛用意志力吧!“你喔!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我瞧瞧伤口裂了没。”
  他无奈的纵容口气叫她心口微酸。
  常若薇趁他检视左肩时,轻声地附在他耳边,“爱上你会怎样?”他微微一震,若无其事地转头刷过她的唇。
  “我会爱你一生一世,至死受你奴役。”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交易,我想我会喜欢。”
  她神气地仰起下巴,一副我是老大的模样。
  “决定爱上我了吗?”捧起她眯着眼的笑脸,他轻声问。
  “在我考虑前先吻得我失去理性,也许我会晕了头地把你当成白马王子。”
  她想念他的吻。
  “是,我的薇薇。”
  他在她心上贴上私人标签了,而她仍若无所觉的迎上他的吻。
  情定,缘生。
  三生石上留名姓,双双对对永不离,共饮姻缘水。
  爱是水中磐,情是韧草丝,此心永不移,丝牵千万里,碧波蓝天是证人,笑看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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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沈敬之,我的脚好痒,你快来帮我抓一抓。”
  一声召唤,草地那端出现个手端冷饮的男子,不疾不徐地放下英国进口的鸢尾花瓷盘,弯身抓起她的脚板握在手心。
  “哪里痒?”像是理所当然,常若薇动动五根脚指头道:“第三根和第四根脚趾的缝中间。”
  “这样可以吗?要不要抓重些?”力道不重不轻,他顺着沟痕抓抚着。
  “嗯,好舒服,我要喝柠檬汁。”
  学过道地武学的人就是不一样,懂得抓筋络按摩。
  沈敬之单手将杯子递上前,不过不是交给她,而是放在她唇下。
  “喝慢点,别呛到了。”
  “好。”
  好好喝哦!为何他家连柠檬汁都比外面卖的好喝,真想永远待下来。
  清风徐徐,凉意送爽,好一个度假天。
  因伤休假的常若薇幸福得像个死人,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天生的两条手如废掉似的很少使用,以免扯到伤口造成发炎。
  走路成了她唯一的休闲,由屋里走到屋外,大概一百步左右,“非常”远,因此她懒病一发,人力轿夫必会提供臂力播着她过桥,跋山涉水来到前院的草坪。
  跋山,庭院里的假山;涉水,天然流泉造型的小瀑布,一路摇呀摇地摇过一条造景的小宽桥,一步就可以跨过。
  所以,她真的很幸福,幸福到几乎忘了自已是个警察,刚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引爆的可能,安安稳稳享受几天前荣升她男友宝座的“奴才”服侍。
  一晃眼,她在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养伤,安逸的生活并未完全消弭警察的本能,应该注意到的小细节无一漏失,尽收了然的眼底。
  这里看似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四周高筑的围墙却是通了高压电,电不死人却足以令人昏迷大半天.可由外看来不过是昔通的白墙。
  前前后后数了一下,小小的针孔摄影机不算多,大概百来个,屋顶有红外线热源扫瞄,哪个不长眼的笨蛋敢由天而落,定是扫成蜂窝不留情。
  表面上看来正常的佣人个个都身怀绝技,脚步轻盈,气息稳定,由内而外散发着自信,眼神锐利不忘藏芒,分明有人事先交代过。
  真要是佣人才有鬼,练家子岂会甘于人下,做起粗鄙的低下工作?用点心思一转,不难猜出此处是龙门名下的产业之一,他是带她来“避难”的。
  “沈敬之,我脚酸。”
  太久没跑、没动了,缺乏运动而酸涩。
  “好,我帮你捏捏。”
  没有半丝勉强成份,他做得相当勤快。
  “沈敬之,我想睡觉。”
  人都有惰性,风一凉爽就直打哈欠。
  “好,你睡。”
  调调懒人枕的位置,方便她入睡。
  “沈敬之,我待会要洗澡。”
  一天洗三次不为过,浴室里的香精洗得皮肤好滑。
  “好,我先放好水等你。”要用迷迭香还是薰衣草精油好呢?
  “沈敬之,我要去上班。”闭目假寐,她说得漫不经心。
  捏脚的手停了一下,隐约传来闷笑的呛气声。“等你好了我再送你去。”
  是够狡狯的诡计,但是功力尚浅.和龙门的公主一比算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已是“身经百战”,恐怕他会中计的一口应允。
  论起整人术,龙青妮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尤其是千奇百怪的整人法从未重复才叫人称奇,整得人反过来还要感谢她,含悲带怨地吞下一肚子苦水。
  因此,常若薇小使手段想回工作岗位的阴招很快便被识破,久病成良医,看多了别人的“苦难”,他的反应实属正常,不然他也会沦为“苦难”之一。
  她倏地张开眼用不快的眼神一瞪,“你干什么这么精,让我得逞一次会死呀?”
  “薇薇,子弹打中身体的感觉如何?”将她搂入怀中一栖,沈敬之轻柔地以指代梳理理她微乱的发丝。
  “热热麻麻的,像是冬天喝麻辣火锅配牛肉面,辣火中烧。”
  “不痛吗?”撩开她已呈淡粉色的伤疤,他的心口仍隐隐作痛。
  “没来得及痛你就出现了,昏死的人不会有知觉。”
  奇怪,他问这些有何用意?“可是我很痛,强烈的剧痛几乎要夺走我的呼吸,我没办法忍受你一动也不动的样子,我痛得快麻痹了。”
  他紧搂着她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沈敬之……”他太奸诈了,每次都说这种让人感动得要命的话,害她一不小心就爱上他。
  真的很卑鄙,在她还没做好防备之际一举侵人她的心,死皮赖脸地借由言行举止表现他有多爱她,然后骗出她少得可怜的同情心,同情他没人爱。
  人的感觉在一刹那间,劈哩啪啦的电源一通就全身颤栗,毛细孔全开地让心型小星飘了进来,灌人名为“爱情”的能源,一下子就电得人神智不清,不明所以的怦然心动。
  唉!她是警察呐!而他却是……黑与白应该能揉出灰色地带吧?“嘘!你听我的心跳声时快时慢,就像你躺在手术台时的心跳,忽快、忽慢,忽快、忽慢……无法平顺。”
  在她头顶的笑脸闪着黠色,学武者足以控制心跳的速率,不难使其紊乱,气血上下横逆的快慢交错。
  要掳获她的心得打乱她既定的逻辑,一步一步地蚕吞,彻底颠覆原先的印象重塑形象,要她迷迷糊糊地走入他设下的陷阱。
  龙门所授的对敌良招用在她身上恰到好处,多年来目睹门主所使的小把戏正好派上用场,攻心为上。
  “沈敬之”三个字要她改口真的很难,一再纠正她反而变本加厉,只好由着她高兴,至少他的诡计已获得初步进展,成为她有生以来头一个“同意”的男朋友,还有了进一步的亲密举动。
  进一步的关系得等她身体康复再说,她的健康比他的私欲来得重要,忍了二十八年不在乎多等几天,她是他一生渴求的珍宝。
  “沈敬之,你是不是太陶醉了?”想罗曼蒂克别找她。
  她的浪漫细胞全叫狗啃了。
  常若薇无情地浇下一桶冷水,根本感动到麻木,也就是无感。
  一道可口的菜肴天天吃也会烦,何况她本来就不是多愁善感、爱咏风颂月的林黛玉,听听就算了哪会当真,心跳不规律就去看医师才实际,那是他心脏有病的缘故,与她无关。
  “薇薇,你没用心。”
  他微露抱怨的口气,哀叹自己的不受重视。
  心,有呀!人不用心岂不挂了。
  “我是怕你被人家笑死。”
  “天下没几个人敢笑我。”
  口里轻松的说着,眼芒却泛冷。
  “那她一定是少数中的几个,敢光明正大地在你面前嘲笑。”
  而且是不可思议的轻蔑。
  “谁?!”一回头,他脸上浮着七彩虹光。
  “朱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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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放肆的女子笑声轻轻脆脆,回荡在空旷的四周,好似很久没有痛快的大笑,一发不可收拾地笑了五分钟,眼泪都笑出来了。
  天下真是无奇不有,跟着霍笑天回台湾一趟,顺便视察龙门的堂务,没想到会看到令她爆笑不已的画面,忍了好久终于受不了的宣泄了。
  自闭、木讷、不爱说话的寡言玄武居然有这么可爱的一面,面对那位不解风情的美女不仅侃侃而谈,还懂得算计的伎俩,以前真是太小看他了。
  人一旦遇上生命中那颗坏屎都会走样,像她就是不自由的雀鸟,被人冠上“未婚妻”的头衔四处带着走,以爱为名成了真正的女人。
  而玄武……喔!不行,太好笑了,肚皮笑得好痛,她好像看到白虎和痞子雨的分身,既狡猾又无赖,谋略算计人家的芳心。
  爱情果真是毒药,会叫人上瘾,玄武是最佳范例。
  “气喘发作了吗?朱、心、雀。”
  她打哪冒出来的,来了多久?沈敬之的脸色是阴郁一片,冷肃之气直扑朱雀而去,大有她再笑个不停就赏她一顿狗屎吃的打算。
  朱雀吸了吸气、吐纳,终于稍微按捺住一肚子的笑气。
  “我一直以为龙哥奴性坚强,原来小沈子也不遑多让呀!”天生的奴才。
  “朱小雀,你的男人死了吗?寡妇该换上丧服。”
  他恼怒的说刻薄言词。
  “啧!你是被谁带坏了,懂得出口讽刺了?”她看向正叼着土司的懒女人,完全不需用到手。
  常若薇理性地撇清罪责。
  “他是误交损友学坏的,听说他朋友不多,也许你认识。”
  朱雀兴味十足地勾起唇角。
  “玄武,你的女人很大胆,一口气骂遍了‘朋友’。”
  是不多,包括龙门的高阶龙首在内的亲朋好友不超出二十个。
  “薇薇,她说的玄武是谁我不认识,我和她不熟。”
  沈敬之阴天撑伞挡昨日风,故作不知一身湿。
  “我也和她不熟,不过我看过她的个人资料,朱心雀,龙门朱雀堂堂主,擅使枪,年二十七……”真的不熟。
  朱雀和玄武顿时面上一惊,互视一眼的发出疑惑讯息,她是从哪得知龙门内部资料?龙门群首资料属机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泄露。
  “你们龙门的电脑太难追踪,只难人玩三次:每次仅限一秒,害我背得好辛苦。”好在她学过速读,一秒内记妥一人的资料。
  沈敬之表情难看的问:“你早知道我的身份?”
  “哼!要是早晓得我会放过你这头肥羊吗?没听到限玩三次吗?青龙、白虎、朱雀之后就没了,龙门的电脑很不够意思……”
  因为担心遭反追踪,她分别在不同时间、地点,甚至是以不同的电脑挖世界最大帮派的秘辛,谁知龙门防守的严密叫人瞠目。
  第四次她才在纽西兰开了机连线,轰地一声电脑主机竟冒出白烟,整台电脑就报销了,她连忙离开现场不留指纹,以免遭龙门的人锁定。
  因此,她的大脑中只储存三大堂主的个人资料,少了她最熟悉的那位,不然她就有免费又快捷的管道得知台湾各大帮派的动向,随时派出警力扫荡。
  和黑道“勾结”也不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黑制黑,警方的资源才不致浪费。
  “薇薇,你偏离主题了,你似乎不惊讶我是谁。”
  既然如此,他何必费尽心思隐瞒。
  “你是沈敬之呀!我都认识你二十八年了,干嘛要惊讶。”
  她一脸理直气壮地挑挑眼波。
  熟得可以蒸蛋了。
  “常若薇——你不要给我装傻。”
  他终于了解忠诚过人的青龙为何会吼着要追杀某人。
  常若薇依然无辜的捏捏他的脸皮。
  “沈敬之,你再吼我一次看看。”
  “你……”他无力的垂下肩,遇上她是他命里的劫数,自找的。
  “别沮丧,邪不胜正是必然的道理,你不看电视吗?警察是正义的化身,输了不可耻。”
  “我……”他只想仰天长啸,砸烂所有的电视机,她蒙了他,用她的“无知”。
  一旁若有所思的朱雀突然开口。
  “你就是家喻户晓的少年队队长常若薇?”
  “家喻户晓!”什么意思?
  “难道你都不看电视吗?”揶揄地一嘲,她将她刚才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她。
  “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