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说:“演戏,就是设陷阱,我将在陷阱中抓住国王的意识。”好个“抓住”。因为意识要么疾走,要么缩回,必须凌空抓住,即意识在投向自己匆匆一瞥那个千载难逢的时刻。常人不喜欢迟缓。相反,什么事都在催促他。但同时,他只对自己感兴趣,尤其对他可能有的作为感兴趣。由此产生对戏剧对演出的爱好,戏里有那么多的命运向他推举,他接受其诗意却不需忍受其苦楚。常人至少从中认出未觉悟的人,并继续匆匆奔向不知怎样的希望。荒诞人始于常人结束的地方,那里荒诞智者停止观赏表演,而决意加入演戏。深入所有剧中人的生活,多方体验,等于亲自把种种生活搬上舞台。我不是说演员普遍听从这种召唤,也不是说他们是荒诞人,而是说他们的命运是一种荒诞命运,可能诱惑和吸引一个聪慧的心灵。为使下文不至于误导,以上所述是必要的。
演员生涯如同过眼云烟。众所周知,在所有的荣耀中,演员的荣耀是最为昙花一现的。至少在常谈中可以这么说。其实一切荣耀都是昙花一现。从天狗星的角度来看,歌德的作品一万年后将化为尘埃,他的姓氏将被遗忘。也许有几个考古学家会寻找我们时代的“证据”。这种理念总是有教益的。此种深思熟虑的理念把我们的浮躁化为彻底的高尚,就是人们从无动于衷中发现的那种高尚。尤其把我们的忧虑引向最可靠的东西,即眼前的东西。在所有的荣耀中,最不骗人的是眼见为实的荣耀。
因此,演员选择了不可计数的荣耀,即自己给自己盖棺定论,自己感受自己的荣耀。万物总有一天消亡,正是演员从中取得最好的结论。演员要么成功,要么失败。而作家即使被埋没,也抱着希望。他设想他的作品将为他的过去作见证。演员最多将给我们留下一帧照片,属于他的任何东西,包括举动和沉默,短促的呼吸或爱情的气息,都到不了我们眼前。对演员而言,不出名就是不演出,而不演出,等于与他本可以使之登台和复活的各种人物一起死亡一百次。
想到建筑在最昙花一现的作品上所产生的过眼云烟的荣耀,有什么可惊讶的呢?演员花三个小时做一做伊阿古或阿尔塞斯特,费德尔或格罗塞斯特。在短短的时间里,演员使上述人物在五十平方米的舞台上诞生和死亡。荒诞从来没有表现得如此充分,如此长久。这些奇妙的人生,这些独一无二又完整无缺的命运,在几小时内展开和结束,还期望什么更具启示性的捷径?从舞台下来,希吉斯蒙什么也不是了。两小时后便有人看见他在城里吃晚饭。或许这时候倒是人生如梦了。但继希吉斯蒙之后,又出来另一个人物。苦于拿不定主意的主人公代替了复仇之后大喊大叫的人物。演员就这样经历了多少世纪,领悟了多少智者,模仿了他可能成为的人物和他切身体验的人物,再来与另一个荒诞人物会合,后者便是旅行者。他一如旅行者,取尽了某些东西之后,又不停地奔波。他是时间的旅行者,更有甚者,是受灵魂追逐的旅行者。一旦数量的规范可能找到食粮,那必定是在这个奇特的舞台上找到的。至于演员在多大程度上得益于剧中人物,那就难说了。但关键不在于此。要紧的仅仅是演员在什么程度上替身于那些不可代替的人生。确实,有时候他随身附着那些人物,而他们稍为越出他们出生的时间和空间。他们陪伴着演员,弄得演员不太容易与曾经有过的样子分离。有时候演员拿起杯子,就会重复哈姆雷特举杯的动作。是的,他所注入生命的人物与他的距离不是那么大的。于是,月复一月或日复一日,他充分地表明如此丰盈的现实,以至于在一个人渴望成为的和现实存在的之间不存在界限了。在多大程度上表演的存在成为现实存在,这是他所证明的,为此他始终专心演得更出色。因为这就是他的艺术哇,绝对装得像的艺术,尽可能深地进入不属于他的某些生活中去。尽其努力,他的天职便豁然开朗:全心全意致力于成为“什么也不是”或成为“好几个人”。留给他创造人物的局限越窄,他的才能就越必不可少。他要在今天的面目下过三小时就死亡。他不得不在三小时内体验和表现整个非同寻常的命运。这叫做死而复生。过三小时,他将把走不通的路走到底,而观众席上的人却要走一辈子。
演员模仿过眼云烟的东西只在表面上有所作为和精益求精。戏剧的约定俗成,是心灵仅仅通过举动和形体或通过表现灵魂和肉体的声音来表达和使人理解。这门艺术的规则是一切都要夸张,一切都要有血有肉地表达。假如在舞台上,必须像真爱那样去爱,必须运用不可替代的心声,必须像真的凝望那样凝望,那我们的言语就有代码了。沉默必须此地无声胜有声。爱情使调门高昂,静止不动本身变得很有看头。形体统治舞台。“戏剧性的”不是谁想做就做得出来的,这个词被错误地小看了,其实涵盖着一整套美学和一整套寓意。人生的一半是在欲语还休、扭头不看和沉默寡言中度过。演员在这一点上是不速之客。他为被束缚的灵魂消除魔法,于是激情终于纷纷亮相。激情通过各种手势说话,但只通过喊叫维持生命。这样,演员塑造所演的人物,加以展示。他或描绘人物或雕塑人物,把自己塑进想象出来的人物形状,把自己的血液注入人物幽灵。我说的,当然是大戏,就是使演员有机会完成其实实在在的命运的戏剧。请看莎士比亚:一开场,人体着魔,驱动舞蹈。疯魔意味深长。没有疯魔,一切就会分崩离析。若没有逐放考德莉娅和判罚爱德加的粗暴举动,李尔王绝不会赴被疯狂挑动的约会。所以这出悲剧在失去理智的标志下铺展是恰当的。灵魂被交给魔鬼,并与魔鬼共舞。至少有四个疯子,一个因为职业而发疯,一个因为意志而发疯,另外两个因为折磨而发疯:四具乱七八糟的躯体,四副在同一状况下难以言状的面孔。
人体的结构系统本身是不够的。脸谱和厚底靴,在主要成分上缩小和突出面孔的化妆,既夸张又简化的服装。总之,把这个领域的一切都牺牲给表象,仅仅为满足眼睛。人体通过荒诞奇迹,还使人认知。我只在自己扮演伊阿古时才理解伊阿古,否则永远搞不大明白。光听伊阿古说词还不行,只在见到他那一刻才领会他。演员从荒诞人物学会单调,取得独一无二的身段,勾人心弦,既奇怪又亲切,他把这种身段贯穿在所有他演的人物身上。这又说明伟大的戏剧作品有助于格调的统一。这是演员自相矛盾之所在:既单一又多样,那么多灵魂集单独演员于一身。但这是荒诞本身的矛盾,演员个体硬要达到一切经历一切,这种企图是徒劳的,这种固执是没有意义的。一向自我矛盾的东西却在他身上取得统一。就在他身上,肉体与精神汇合,紧紧拥抱,这里因失败而厌倦的精神转身朝向最忠实的盟友。哈姆雷特说:“祝福他们吧,他们的鲜血和判断非常奇怪地混合在一起,他们不再是命运随意点拨笛孔的笛子了。”
教会怎么会不谴责演员如此这般的操作?对戏剧艺术,教会斥责灵魂异端的急增、情感的堕落、精神触犯众怒的过分诉求,因为精神拒绝经历单种命运,从而迫不及待地投入放任自流。教会禁止演员们喜爱现时和普洛透斯式的胜利,因为都是对其教诲的全盘否定。永恒不是一场游戏。一种精神若疯狂到喜爱,戏剧胜于永恒,已经丧失了拯救。在“到处演出”和“永远存在”之间没有妥协。故而这种如此被人瞧不起的职业倒可能引起过分的精神冲突。尼采说:“重要的不是永恒的生命,而是永远的活力。”确实,整个悲剧就在这种选择中了。
阿德里埃娜·勒古弗勒在临终的床上很想忏悔和领受圣体,但拒绝贬废她的职业,从而她失去了忏悔的好处。这不是为维护她深深的激情而冒犯上帝又是什么呢?这个垂死的女人含泪拒绝否定她称之为她的艺术的东西,表现出一种伟大,是她在舞台灯光前从未达到的。这是她最美的角色,也是最难坚持的。在上天和一种微不足道的忠诚之间选择,喜爱自己胜于永恒或坠入上帝的深渊,是很久以来的悲剧,她必须在这种悲剧中占有一席之地。
那个时代的演员们自知已被革出教门。加入演戏的行业,就是选择地狱。教会在他们身上识别出最凶恶的敌人。有几个文学家发火了:“什么,拒绝给莫里哀最后的援助!”然而,那是顺乎情理的,尤其对莫里哀而言,他死在舞台上,在粉墨化妆下结束了专供消遣的整个一生。有人提到他时,说什么天才是对一切都原谅的。不对,天才对什么都不原谅,因为天才拒绝原谅。
由此可见,演员知道什么惩罚会落到他的头上。生活本身为他保留了最后惩罚,以此为代价的隐约威胁能有何等意义?他事先体察和全盘接受的正是最后惩罚。对演员如同对荒诞人来说,过早的死亡是不可援救的。他涉猎许多面孔和世纪,其总和是任何东西都补偿不了的。但不管怎么说,事关死亡啊。因为演员必定到处出现,而时间也拽着他不放,并跟着他起作用。
只要一点儿想象力,就足以觉出演员的命运意味着什么。正是在时间中他塑造和列举一个个人物,也还是在时间中他学习驾驭他的人物。他越体验不同的人物,就越与他的人物分离。时间一到就必须死在台上,死在上流社会。他体验的东西历历在目。他看得明明白白。他感受到了一生冒险所产生的令人心碎和不可替代的东西。他心知肚明,现在可以死了。老演员们是有退休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