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紫晓的泪

1

紫晓在去西部之前,经历了一件事。这件事,直接促成了她的西部之行,进而改变了她的命运轨迹。

按她后来的说法,她去西部,虽有着找狗的理由,其实更想去散心。她说,要是再不外出,她会憋死的。

那时,常昊已经不满足于宾馆和餐饮业了,他想介入房地产,这是个傻瓜都能靠房地产赚钱的时节。那天,常昊请某部委的头儿吃饭,那是个实权人物。对这类人,常昊是舍得放血的。

吃过丰盛的大餐后,常昊请他去夜总会唱歌。按常昊的说法,唱歌是最能联络感情的方式。紫晓本不想去,但常昊发现,那头儿老是望紫晓,就说,去就去吧。

一进夜总会,一群女孩就围了上去。这里的竞争也很激烈,狼多肉少的。

和头儿同来的,是几个老板。他们选了浓妆艳抹的几人。头儿要老板再带个好的来。老板又推荐了几人,头儿看不说,就说,算了算了,我跟她聊天吧。

头儿醉熏熏地对紫晓说,她们还没你漂亮呢。

紫晓皱皱眉头,笑了。她虽然很反感头儿将她跟小姐比,但同时又高兴能被男性承认。许多时候,不抹浓妆的她反倒更引人注目。一些女友就很羡慕她,因为她们不得不用浓妆去修饰自己被化妆品伤害得惨不忍睹的脸。

常昊对那几个女孩说:“先说好,他们要摸你,亲你。不同意,就换别人来。”

一女孩笑了:“你们还有这么多毛病?”

“不是毛病。”常昊说,“我花钱,买的就是这。要只是看,不如买张碟片去。我付款期间,你是我的。我的客人想咋,都成。不是吗?”

紫晓却发现,头儿那亮亮的眼睛在望她。她发现他很像日本鬼子,像电影上一个举指挥刀的大佐。他的面部表情很硬,眼睛很利。他的笑不柔和,只是脸上偶现一道肉棱。但他身上有种紫晓说不出的东西,令她感到很新鲜。

紫晓笑了笑。紫晓的笑很美。许多男人,就是被她的笑迷的。笑是很暧昧的语言,咋理解都成。此外,紫晓还能说啥呢?她不想惹常昊不高兴。紫晓总是很含蓄。她知道,女人最美的不是肉体,而是裹在肉体上的那层若隐若现的白纱。那白纱是永不该脱去的。

“你的笑很美。”头儿道,“很像个姑娘。”

紫晓又笑了。“姑娘”是个西部人常用的词,灵非就老夸她的笑像姑娘。这是什么话?女人,本不该有姑娘和媳妇之分的。界限是什么?是结婚证?是第一次性关系?男人眼中的界限显然不是那张说撕就能撕去的纸。那么是第一次性关系?或者处女膜?现在有几位女孩还能将那片薄膜保存到扯到那张纸后?有许多“姑娘”都堕过胎,但最终,都以姑娘的身份嫁人了。她们对付老公的办法很简单:死不承认过去。既然老公在潜意识中也希望她没被别的男人用过,那不妨就给他一个美好的梦。口气干脆些。大不了再发个誓。男人就相信了。许多女人是不相信报应的。

紫晓望望常昊,发现他正大声地说着话,仿佛在掩饰着啥。

头儿点了饮料,说:“我先来一首客家山歌吧。”

这人竟会唱客家山歌?叫紫晓不得不刮目相待了。紫晓很喜欢樟木头的客家山歌。它辞藻朴实,腔调粗犷,悠远中充盈着生命的激情――

八月十五看月光,

看见鲤鱼透水上,

鲤鱼唔怕漂江水,

连妹唔怕路途长。

日出东方一点红,

甘愿同郎唔怕穷,

只爱俩人情意好,

结发夫妻万年同……

头儿唱起来了。声音嘶哑而低沉,把紫晓带进那种朴素而美好的意境之中。

唱完山歌,头儿哈哈笑了:“妈的,就爱这调调儿。一唱,就投进去了。这时代,已找不到那种不怕穷的爱情了。路途长倒不要紧,有了飞机,一阵风,哪儿也到了。可要找个不怕穷不爱钱的女子,比登天还难呀。对不?哈哈哈。”

“所以,我才爱这客家山歌中的真情。”他又补了一句。

紫晓笑了,抿了一小口饮料。她想说,我就不怕穷呀。她很想告诉对方,自己爱常昊时,他就没有钱,那时他还很穷。

头儿推开前面的露露,叫服务生上扎啤。

“生扎--”他大声说。

“上海姑娘寻找男子汉。”他又说,“我就是男子汉。”

2

那夜,紫晓回家时,已到深夜。那头儿很难缠,后来,他似乎醉了,竟将他当成了小姐,手疯了似的捏,嘴也疯了似的啃。紫晓受不住了,但为了给常昊面子,还得陪笑。

头儿趁着醉意问:“打一炮,多少?”

紫晓明白他的意思,嗔道:“你醉了。你认错人了吧。”

头儿大了舌头说,没认错,你不是常昊女人吗?别的女人五百到一千,我给你的,是地王。知道不?地王呀。

紫晓望望四周,发现那几位老板正拥了女孩缠绵。常昊却不见了。

“地王,你知道地王吗……”他晃晃手掌。

紫晓一笑,摇摇头。

“告诉你,我没见过经得起诱惑的女人,无论她是什么身份。要是她经得起诱惑,那是你出的价码不够。只要出够价码,谁都会脱裤子的。”

紫晓冷笑几声,说:“你醉了。”

“你爱你老公?”

“嗯。”

妈的,你还爱这种男人?头儿笑了。我要是你老公,就把你锁在屋里,连门都不让出。还带你来这里?

紫晓想,说的也是。

她有些恶心,就借故上厕所出了包厢。常昊正和服务生谝。常昊说他是黑社会贩毒的,也贩人,也贩枪。他问服务生要不要左轮手枪,五百元,带六颗子弹。服务生信了,叫他明日带来。紫晓出门,常昊便笑。以前,紫晓很喜欢他的笑。此刻,却觉得那笑很恶心。

包厢里蹲久了,头有些晕。那种燥杂,那种喧哗,还有各色各样的折腾,紫晓疲惫不堪了。一出夜总会,清新的夜风扑面而来,紫晓感到异样清爽。紫晓很喜欢这样的风。

紫晓没理常昊,打的回家了。除了夜总会门口依稀有人影晃动,别处,都沉入梦乡了。紫晓的心里开始荡起一种新的东西。她觉得自己的身子已被那个所在弥漫的气息腌透了,有种污浊不堪的感觉。多希望风吹进她的每个毛孔,把每个细胞都清洗一遍。

只是,她没想到,常昊会发怒。

紫晓洗了澡,刷过牙,觉得把夜总会腌在她身上的所有脏气都洗了。回到自己温馨的小屋中,紫晓心中异样轻松。她很爱这方小天地。

迷糊了不知多久,常昊回来了。一进门,常昊就把所有的愤怒泼向紫晓。他的脸青紫着,脸肿胀了许多。以前,她老听人形容“气极了”叫“吹肿了”。那夜,常昊用他的愤怒诠释了啥叫“吹肿”。

紫晓这时才明白,常昊变了。这是最令她伤心的一个结论。一个男人,若是真爱一个女人,是容不得另一个男人对她的侵犯的。

她伤心地哭到天明。

次日早晨,常昊觉出了自己失态,劝她:“算了,不说它了。不就是地王吗?那有啥?你别生气。要说,答应也没啥。啥年头了,能看开的,还是看开些,对不?”说着,搂了她。

紫晓却没了兴致。她机械地任常昊解开扣子,剥去衣服。她听到常昊很粗的喘气。

为常昊这样一个男人,真不值。紫晓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