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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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腻柔润的指尖轻轻触上他的手掌时,饱满指腹纹理的摩挲,能感受到身体的温差——仿若冰火交融。

男人的掌心随着她的深入游移开始寸寸发热,接触面积扩大,指尖抵到他指根时,甚至能感受到一丝潮热的汗意,粘稠滚烫,像喷薄的火山口。

彼此熨帖的温度让她原本微凉的手指都本能地发颤。

胸口生出难耐的痒意,仿佛她碰到的,不是他的手指,而是他温润的嘴唇。

然而,也仅仅只是五指相触而已,又不是调//情。

不该有这种不合时宜的遐想。

跟他相处,最忌自作多情。

裴拾音重新冷静下来看他脸上的表情——金丝边眼镜后,垂落的眼帘遮住他眼底所有的情绪,只能看到纤浓的燕尾睫轻颤。

似责任感驱使下的刻意为之,也似道德捆缚里被迫的照顾,总而言之,他的情绪并不自然。

是。

牵手太暧昧。

换以前,她大概会偷偷开心。

只是,今非昔比,两人难得能好好说话,所以她选择主动解围。

少女的手心倏然后撤,毫无征兆。

宋予白如被惊醒般抬眼。

“其实里面的展厅,我靠两边的灯带,是能看到障碍物的。”

更何况,为了防止游客行进踩踏,整个场馆的空间也足够开阔,并不会真的出现磕碰,她只要走慢一点就好了。

宋予白没什么情绪地盯了她三秒,释然地说了一个“好”。

工作人员引他们入场。

裴拾音乖觉地像个晚辈跟在他身后,不再拘谨地协调两人的脚步,反而有种说不出的自在。

原本有些纷乱的心绪在踏入展厅的那一瞬间,彻底被抛到了脑后。

跟网上那些营销号发的宣传图如出一辙,从小艺术天赋卓绝的设计师,利用超凡前卫的空间设计技巧,通过错落有致的灯影,最终构建出了这样一场梦幻的、光怪陆离的神奇夜景——幻夜银河里,有巨鲸从容穿梭于星辰之中。

耳边此起彼伏的哇哇声,身边不断闪过的镁光灯,也没有丝毫影响她看展的兴致,入场的兴奋,几乎完全抚平了之前的暴动惊魂。

之所以对这场星空展心心念念,是因为,在诡谲想象力里之上,也只有这里可以一比一还原银河和银河里的各种星系——恰恰是她的爱好。

裴拾音像是进了专属的游乐场,对头顶的每一幕夜星都跃跃欲试,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地跟宋予白兴奋地讲解着光影下迤逦的星图。

如何的天气环境能看到极光,如何的月相能看见银河,一些特定的恒隐星,又得去哪些特定的地方用什么设备观测。

“但是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想去北极,因为在北极,所有的星星都不会落下地平线,他们会绕着北极星周而复始地绕啊绕,我实在很好奇这种沉默的永恒,到底会有多壮观。”

宋予白对她话里的遗憾似乎充耳未闻,短暂的惆怅消弭后,裴拾音就将这些年观星的经历,如数家珍般一一跟他讲。

如何独自乘船,前往浙江南部的小渔村,凌晨跟旅店的老板出海,就为了看一场海星。

如何跟一群背包客躺在漠河干燥无人的马路上,看着满头繁星,幕天席地,天南海北地聊天。

又是如何在川藏的公路线上,住在牧民的帐篷里,一边吸着氧,一边去拍星空延时。

所有的履历,每一桩每一件说出来,都能让人感同身受到她在每一场星空下的悸动和发自内心的热爱。

眉眼里的生动,明眸善睐里,都是明熠熠的光,带着炽人的热意,扑面而来的明艳张扬,哪怕多感受一眼,都会让人心折。

不再有她装乖讨巧的狡黠,也没有骄纵任性时的蛮狠,取而代之的自由恣意,拥有可以打破任何边界的力量。

连她的灵魂,都是鲜活的,拥有着无限的生命力。

三年的时间,她已经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独立而肆意地放声大笑。

他经历过她敏感内敛的少女时期,却意外错过了她这样灿烂张扬的成年,只是想到她旅途中可能碰到的危险,还是忍不住头疼地捏了一下眉心:“拾音,如果让爸爸知道这些事情,他会后怕得睡不着觉。”

他终于理解,为什么他一回国,老人家就迫不及待要让她搬回来跟自己同住,恐怕也是听见了点风吹草动。

她有夜盲,观星这种爱好,对她来说,跟走钢丝无异,如果在旅途过程中碰到一些突发情况、不怀好意的人,会吃大亏。

裴拾音张了张唇,有些愤愤地踢了踢脚下凸起的灯带管罩:“他管得那么严,人总有逆反心理吧?”

说完,偷偷打量他:“我不信你没有。”

宋予白幼年被绑架,间接害亲哥哥身死,以至于宋墨然在某段时间,对小辈的出行监管甚至到了严苛的病态程度,倘若为了跟好友游玩而撒谎,甚至会被变相禁足。

过度的控制欲,几乎让人窒息。

裴蓉去世后,她再也没出过国门,这些年连旅游,都像是在跟老人家打游击。

宋予白坦然:“他是为了你好,你不应该让我们担心。”

惯例的说教。

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裴拾音无所谓地撇了撇嘴:“你就当是我人菜瘾还大,越是受限,越是不许,我就越想要尝试。”

像是想到什么,忽地笑叹了声:“就像人,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紧紧握在手里。”

“但我现在知道错了,得不到的就应该放手。”

男人清凌凌的目光于头顶变换的晨昏线交叠的晦暗中转过来,裴拾音跟他对视,就连笑,也漫不经心。

“所以,我为我曾经不合时宜的告白,不顾廉耻的喜欢,向您道歉。”

就当之前的事情,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似乎是跟自己和解般,又笑着补了一句“叔叔”。

只有在最尊敬他的时候,才会用这样坦然、平和的口气叫他“叔叔”。

撒娇的时候喜欢没大没小叫他“宋予白”。

生气的时候习惯阴阳怪气喊他“小叔叔”。

唯独“叔叔”是个例外的安全词。

骄矜拿乔的态度销声匿迹,她眼里有的,全是辈分的恭敬。

她第一次这么叫他,是8岁那年的圣诞,穿着漂亮的红斗篷,怯生生地躲在裴蓉背后,最后还是被硬拉出来喊了他一声“叔叔”。

然而从那天起,他就是她的叔叔,永远都是她的叔叔。

头顶垂落的星幕,低低地照在他的五官上。

玻璃镜片上流转的,不知道是头顶的星芒,亦或者只是他墨瞳里平和的眸光,像晨曦蔷薇里的露珠,折射着天光和将晓未晓的星辰。

身后忽有杂沓脚步,是新一批入场的观众。

低柔的背景音,朦胧摇曳的光影,无序的人潮忽然将他推向她。

他被推搡着,靠近她。

晦暗流光里,裴拾音看不清他,只觉得一股清凌凌的乌木沉香裹挟着浅淡的烟草香扑面而来。

她下意识后退的一步,已然将两人的关系泾渭分明。

然而交缠的气息蛮不讲理地越过透明墙,猝不及防拂上她额角的碎刘海,带着热度的触觉微痒。

“我走的时候,你的刘海只到这里。”

夜盲在这种环境下,劣势到了极点,她只能看到自己被头顶的阴影困于一小片的方寸咫尺,后背靠墙,已经退无可退。

可温柔而干燥的手指,却已经点上了她的眉骨。

裴拾音没想到,他居然会主动触碰她。

身体几乎是本能地僵住,连下意识的反应也来不及想。

任他指尖下移,沿着她的眼眶,缓缓刮过。

“现在,是到这里了。”

被他拒绝前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她可以捧住他的手,将脸贴在他的掌心里,用满怀爱慕和心意被接受后的雀跃,温柔地看着他。

告诉他。

我想跟您永远在一起。

但不应该是这样,被怜悯施舍一点微不足道的温度,这点温度,转瞬即逝。

但身体依旧不受控般轻颤,是她得偿所愿后本能的反应。

裴拾音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愤怒地从他突如其来的温柔里抽离。

自尊心终于获得身体的主导权,她别开脸,不再去寻找他的方向,跟他做徒劳的对视。

他的指尖下,不再是她细腻温暖的皮肤,而是她轻轻颤动的睫毛,不安又警惕。

“不过你仍叫我叔叔。”

男人平静到理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像是在追忆般寻找另一个人——寻找那个,对他充满信任、愿意跟他分享秘密的,穿着红色斗篷的小姑娘。

会直白袒露心事,而不是这样故作迂回的欲擒故纵。

与此同时,心里有个声音,在无比坚信地告诉他,他不可能,也绝对不会被狡猾的美杜莎诱骗,成为她眼睛底下的一尊任人唾弃、嘲弄、轻视、鄙夷、不齿的石像。

“这些变化,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