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解放南路一直下去就是天津市区通往大港的津港公路,该公路与外环线的十字交口,因为桥梁结构所致,造成司机视野受限制,而过往车辆速度非常快,等到路口发现情况时为之已晚,是个事故多发地段。
那是一个初冬的清晨,浓雾弥漫,能见度达不到20米,此时接到了报警,在津港公路距外环线不远处发现一具女尸。赶到事故现场,因为接近郊区,现场的浓雾依然未消退,交通事故处理科的人员已经设置了警戒标志,闪着黄灯,引导出津方向被堵车流缓慢绕行通过。
一具女尸横卧在公路上,年龄在30岁左右,头冲着路肩。下半身被多辆过往车辆碾压,已经血肉模糊,顺着碾压方向铺开一条20多米长的血迹,斑斑的血污,碎肉,崩裂的骨头,延展开来,触目惊心。抬头看看过往的集装箱大货车,拉煤车,半挂车,心想这样的吨位的卡车碾压到这么弱小的身躯,这是多么残酷的死法。一个个疑问袭来,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抛尸,还是另有隐情?一切都笼罩在这浓雾中。
该女子是否在过往车辆碾压前就已经死亡呢,死因是什么,是否是第一案发现场,根据目前掌握情况来看,已经不好下定论了。能否找到那些碾压过尸体的车辆成为关键,第一辆车司机就是嫌疑人或目击者。仔细查看现场,发现该尸体上半身靠近路肩,保存依然完好,手腕上的皮肤有一圈颜色稍浅,看痕迹像是曾带过手表,但是尸体附近又没发现手表。左手无名指带有戒指,但卡在了指关节上,似乎要被人捋下而卡在那里。这些迹象表明这是起抢劫案,但现场这公路是交通要道,车流量不算小,偶尔有巡逻车经过,被抓获的可能性很大,不太符合常理。
西青警犬基地紧急调运过来一条警犬协助调查,警犬可说是警察得力的助手,此话不假。这头警犬凑过来闻了一圈,立刻带着警察朝前方走去,没多久便进了一个汽车修理厂。一个伙计正在干活,看到一帮警察进了院子,扭头就要跑。警察放开缰绳,狗窜上去就把伙计扑倒在地。就地审问,伙计交代说前天刚偷了自行车,怕警察抓才跑的。这伙计在避重就轻敷衍我们。搜身后发现一块女士手表,表链缝隙还有残留的血迹,立刻带回警局审讯。
经过两天审讯,这伙计招供了,他晚上看到该女子一人行走,产生抢劫念头,过去争夺手表,结果撕扯中失手把女子推倒在地,被一辆卡车碾压而死。但转天又翻供,不承认抢劫,反反复复多次。而尸体身份又没有查明,一下子陷入僵局。我找个机会单独接触下那个伙计,伙计小声说:别打我,我真没杀人,我半夜起来去院子外解手,就听到公路上一声轻响,雾气大我也看不清楚,犹豫了下就凑过去看看,只见一个女的躺在公路上,下半身已经被碾了,人没了动静。我看轧死了人,想报案,但看见她带着块表和戒指,一时财迷就想拿走,表摘下来了,戒指没摘下来。但看到前边大雾里似乎还隐约停着辆车,我就赶紧跑了。我拿了她东西,我也害怕被人找到说是我干的啊,所以你们来了我就跑了。你那几个同事下手太重了,我没法不顺着他们的意思说啊。其实,审讯也是种艺术,做不好适得其反,反而延误了时机。
听到这些,疑点越来越多,看来还是不能轻易的下结论,这样定性有些不妥。他说的一声响是怎么回事,停在雾中的车又是哪来的?
后来又去了现场勘察,发现尸体不远处的一个隔离带有蓝色挂蹭痕迹,在隔离带中发现一个反光镜,经调查属于轻型福田货车,在后来日子里撒开大网走访修理厂,调查车辆记录,几天后终于在大港一个货运公司找到了该车。审讯司机,他承认案发当夜路过现场,也承认了是他碾压了该女子,这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但他又表示,压到她也是实在没有办法,根本避让不开那女子。那天出了外环,他紧跟着一辆车,刚要超车,那辆车上突然跳下一个女子,急忙猛地打轮避让,尽管雾大他开的很慢,但还是从那女子下半身碾压过去,接着撞上了隔离带,并把镜子碰掉。心知自己闯了祸,但天黑雾大的,带着侥幸逃窜了。不过他注意到,前面那辆车似乎正减速慢慢停下来。他对那车牌照有点印象,似乎是冀A8597。
那一声轻响是福田货车挂掉了镜子的声音,这司机的说法和那伙计描述不谋而合。
前面跳下人的车立刻成为重大嫌疑,根据牌照马上调阅车辆档案,很快在河北省某地找到了车主李某。李某见到警察吃惊地问:你们找到我失踪的老婆了?警察正色的告诉他:你应该清楚你老婆已经死亡了,而且是从你车上跳下被撞身亡的!而在当晚的某监控录像上显示驾车人就是你,你亲眼目睹了她的死亡过程,为什么还要隐瞒这些事实?
李某脸色苍白,无法抵赖,交代了那晚事故的缘由:他和他老婆从小就认识,相恋十几年来一直很融洽,然后成了家,夫妻关系一直很好。不过最近半年以来,他老婆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对他态度忽冷忽热,从不吵架的她也动不动就发脾气,经常离家出走,也不解释去了哪里。他跟踪过一次,发现她竟然和一个以前男同学在一起,举止也不正常。他就怀疑妻子已经有了外遇。后来老婆变本加厉起来,竟要求分手,这一切都让丈夫无法忍受,尊严受到了极度伤害。
那天妻子又吵闹起来,非要出去散散心,说没看过海,要去海边看看。没办法就开车带她去了塘沽,返回市里时已经深夜,突然老婆又提出去大港溜一圈。这时丈夫已经忍耐不住了,就在车上和她发生了争吵。车到了津港公路,妻子说要下车自己回去,丈夫气愤万分,就赌气说,要走马上给我滚出车。妻子竟然没有犹豫,在行驶中打开车门就跳了出去,丈夫大吃一惊,停车回头一看,妻子已经被后面跟随的一辆货车卷进轮子下。丈夫脑子一片空白,惊恐、气愤、失望、悲愤各种情绪交织着,难道她就这么的讨厌我么,宁可摔死也不愿意见我,看到远处躺在血泊中的妻子,他头也不回,绝情的开车走了。丈夫希望能把这些日子以来的所有苦闷抛开,回来后他也只字不提,宁可对外人说老婆和人跑了,也不愿说是厌弃他而跳车被撞死。
根据丈夫及后面货车司机的供述及车辆分析,他老婆当时没有系安全带,属于自行打开车门跳出,肇事司机因为逃逸罪而被判处。丈夫被释放。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的结案了。但不久,我接到一个保险公司的协助调查的电话,让此事件有了转机。
慢慢的我了解事件的真实秘密,几天后,我打电话给那个丈夫:你知道你老婆为什么那天反常的要去海边么,我想是她觉得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和你一起去看海了。因为她在半年前检查出了淋巴癌,并且查出来时已经晚期了,恐怕她没有告诉你吧?可能那时候你刚开展业务,什么地方都要用到钱,她没有告诉你或许是不想拖累你。
而那天也整整是你老婆为自己投的人身保险的第二年零第一天,受益人写的是你名字,这个消息是保险公司的人告诉我的,你跟踪你妻子看到的那个男同学,正是此人,那时你妻子在向他咨询保险赔偿的事宜,而你却认为他们有染。
根据保险法以及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不得在两年内自杀。而她选择了在过了两年的第一天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当初她投保时只是为了能给你们将来美好生活提供一个保障,并没有想到在今天能用上它,但因为这个癌症,以及将来能给你带来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她提前行使了保险条款给她的权利。她的变化你没有了解,你因为繁忙的工作也不愿意投入精力去了解。面临即将告别人世的命运,她独自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却不被最亲密的爱人所知。你难道真的以为她情绪失常,要和你离婚么?我猜测,那时她多想让你有所察觉,引起你的注意,多想得到你的安慰。多想你带她去看看那想象中的大海。
电话那边传来丈夫低声的抽泣,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妻子爱他有多深,爱有多浓。
她最后采取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自己,我想她是既然不能让你爱她一辈子,那就恨她一辈子好了。无论采取那种方式,总是希望你能记得她一辈子。
弥漫的雾渐渐散去,露出了海的轮廓,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天真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