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经济至少有两个基本任务必须完成:供养和装备红军,为贫苦农民济燃眉之急。这两个任务有一项没有完成,苏维埃的基础马上要崩溃。为了保证这两项任务的完成,共产党甚至在苏区初创之日起就必须开始从事某种经济建设。
西北苏区的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原始社会主义的奇怪混合。私人企业和工业得到许可和受到鼓励,土地和土地产品的私人交易也得到允许,但有限制。同时,国家拥有和开发象油井、盐井、煤矿等企业,也从事牛羊、皮革、食盐、羊毛、棉花、纸张等其他原料的贸易。但国家在这些物品方面没有垄断专卖,私人企业是能够在所有这些方面进行竞争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进行了竞争。
第三种方式的经济是合作社,政府和群众合伙参加经营,不仅同私人资本主义进行竞争,而且同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竞争!但这都是在一种非常小而原始的规模上进行的。因此,虽然在这样一种安排中,基本矛盾很明显,如果在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地区,会招致辞破坏性的后果,但是在红区这里,它们却起着互相补充的作用。
苏区合作社运动的趋向显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共产党认为合作社是“抵制私人资本主义和发展新的经济制度的工具”,他们规定它的五项主要任务如下:“制止商人对群众的剥削;克服敌人的封锁;发展苏区国民经济;提高群众经济政治水平;为社会主义建设准备条件”——在这个阶段内,“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可以创造有力的条件使这一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
一面这些说起来很动听的任务中头两项实际不过是,合作社帮助群众组织自己的偷运队,作为政府的偷运活动的辅助。南京禁止红白两区之间进行贸易,但共产党利用山间小道,贿赂边境哨兵,有时能够进行相当活跃的的出境贸易。为国家贸易局或合作社服务的运输队从苏区运原料出境。换成国民党货币或者换购急需的工业制成品。
村、乡、县、省各级都组织消费、销售、生产、信用合作社。它们的上面则是合作社总局,属财政人民委员和一个国民经济部门领导。这些合作社的组成方式的确是为了鼓励社会的最低层参加。消费者入社每股低到五角,有时甚至只有两角,参加后的组织义务则非常广泛,使得每一入股的人都要参加合作社的经济或政治生活。虽然对于每一入股的人购买股票数目没有加以任何限制,但每一入股的人不管有多少股票,只有一票的权利。合作社在总局指导下选举自己的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总局另外还为他们培养工作人员和组织人员。每个合作社还设有营业、宣传、组织、调查、统计等部门。
对于经营得法的给予各种奖励,并且对农民进行了关于合作社运动好处的普遍宣传和教育。政府除了提供技术援助以外也提供了财政上的援助,政府在分红的基础上参加经营,象普通社员一样。在陕西和甘肃两省的合作社里,政府已投下了约七万元的无息贷款。
除了边境各县也通用白区纸币以外,一律只流通苏区纸币。共产党在江西、安徽、四川的苏区中曾铸造了银圆和作为辅币的铜币,有的还是银币,其中很多已运到了西北。但在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南京发表命令收回中国全部银币以后,银价飞涨,共产党也收回了银币,把它当作发行纸币的储备。今天全国还有少数藏银没有落入国民党手中,其中就有一部分是他们的。
南方印的纸币印刷十分讲究,用的是钞票纸,上面印着“中国工农苏维埃政府国家银行”的印记。在西北,由于技术上的困难,纸币就粗糙得多,纸质低劣,有时用布。所有的钞票上都印有他们的口号。陕西印的钞票上有这样的口号:“停止内战!”“联合抗日!”“中国革命万岁”。
在稳定的苏区,苏币几乎是到处都被接受的,而且有十足的购买力,物价一般比白区略低。这是用什么维持的?我不知道共产党的纸币有什么储备,也不知纸币的总发行量,但是显然农民使用这纸币并不是因为它可以兑换储备的金银。有些地方可能强行流通;但我个人没有看到这样的事例。在边界上的农民常常不愿接受苏币,红军就付他们国民党纸币筹给养。但是在别的地方,苏币似乎因为人民信任政府和在市场上有实际购买力而站稳了脚跟。当然,国民党的货币也是靠此维持的。
但是,商人们把货物从白区运来,出售之后所得是一种在苏区以外无交换价值的货币,这有什么用呢?这个困难由国库来解决,它规定苏区货币与国民党货币的兑换率为一元两角对一元。条例规定:
凡是从白区进境的一切货物如直接售给国家贸易局就以外[国民党]币偿付;必需品进口后如不直接卖给国家贸易局,而是通过合作社或私商出售者,必须先向国家贸易局登记,其所售收可兑换白区货币;其他凡证明必要者亦可兑换。
实际上这当然等于是说所有“外国”进口货必须付以“外”汇。但是由于进口制成品(够少的了)的价值大大超过苏区出口货的价值(主要是原料,而且是作为走私货削价出售的),便总存在着支付极其不平衡的趋向。换句话说,破产。这如何克服?
这没有完全克服。就我所能发现的来看,这个问题主要是靠白发苍苍、神态庄严的财政人民委员林祖涵的才智来解决的。林祖涵的任务是使红军入够敷出,收支两抵。这位令人感到兴趣的老财神一度担任过国民党的司库,他的经历令人惊叹,我这里只能简单一述。
林祖涵是湖南一个教员的儿子,生于一八八二年,自幼学习经史,在常德府入师范,后留学东京。他在日本时遇见被清廷放逐的孙逸仙,就参加了他的秘密组织同盟会。孙逸仙把同盟会与其他革命团体合并组成国民党后,林祖涵就成了创始党员。他后来遇见陈独秀,受到后者很大影响,就在一九二二年参加了共产党。但是他仍在孙逸仙手下工作,孙逸仙吸收共产党员参加国民党,林祖涵先后担任国民党司库和总务部长。孙逸仙逝世时他在身边。
国民革命开始时,林祖涵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年资高过蒋介石的几个元老之一。他在广州担任农民部长,北伐时任程潜将军指挥的第六军政委,程潜后来任南京的参谋总长。蒋介石在一九二七年开始镇压共产党时,林祖涵反对他,逃到了香港,然后去了苏俄,在共产主义大学学习了四年。他回国后乘“地下火车”,安全抵达江西,任财政人民委员。林祖涵现在丧偶,自从一九二七年后没有见过已经长大的子女。他在四十五岁那年放弃了他的名誉地位,不惜把自己的命运同年轻的共产党人结合在一起。
一天早上,这位五十五岁的长征老战士来到了我在外交部的房间,满面春风,身上穿着一套褪色的制服,红星帽檐软垂,慈蔼的眼睛上戴着一副眼镜,一只腿架已经断了,是用一根绳子系在耳朵上的。这就是财政人民委员!他在炕边坐下,我们就开始谈论税收来源。我了解,政府是简直不收税的;工业收肯定微不足道;那末我就想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
林祖涵解释:“我们说我们对群众不收税,这话不错,但是我们对剥削阶级是狠狠的收税的,没收他们的剩余现款和物资。因此我们所有的税都是直接税。这与国民党的做法正好相反,他们到头来由工人和贫农负担大部分税款。我们这里只对百分之十人口征税,那就是地主和高利贷者。我们对少数大商人也征收很少的一部分税,但对小商人不征税。以后我们可能对农民征小额的累进税,但在目前,群众的税全部都取消了。
“另外一个收 入来源是人民的自愿捐献。在战争还在进行的地方,革命爱国热情很高,人民认识到他们有可能丧失苏区,因此他们志愿大量捐献粮食、金钱、布匹给红军。我们也从国家贸易,从红军的土地,从自己的工业,从合作社,从银行贷款得到一些收入。但是当然,我们最大的收入是没收。”
“你说没收,”我打断他的话说,“指的是一般所说的抢劫吧?”
林祖涵笑了几声。“国民党叫抢劫。好吧,如果说对剥削群众的人征税是抢劫,国民党对群众征税也是抢劫。但是红军不做白军抢劫那样的事。没收只有在负责人士在财政人民委员部指导下进行。每一项都要上报政府,只用于对社会有普遍好处的事。私自抢劫要受到严惩的。你去问一问人民吧,红军战士有没有不付钱而拿走任何东西的。”
你这话不错,但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取决于你是向地主还是向农民提出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不用不断地打仗,”林祖涵继续说,“我们在这里很容易建设自给自足的经济。我们的预算订得很仔细,尽力节约。因为苏维埃人员每个人都既是爱国者又是革命家,我们不要工资,我们只靠一点点粮食生活,我们预算之小可能令你吃惊。这整个地区,我们目前的开支每月只有三十二万元。不论从货币还是货物的价值计算都是这样。此数中有百分之四十到五十来自没收,百分之十五到二十自愿捐献,包括党在白区支持者中间募得的款项。其余的收入来自贸易、经济建设、红军的土地、银行给政府的贷款。”
共产党自称发明了一种能防止舞弊的预算方法、收支方法。我读了林祖涵所著《预算制订大纲》的一部分,该书详尽地介绍了这个方法和它的一切防范措施。它的有效性似乎主要依靠集体控制收支。从最高机构一直到村,各级会计在收支方面要受一个委员会的监督,因此,为个人利益篡改帐目是极为困难的。林委员对他的方法很得意,他说,采用这个方法,任何舞弊都是办不到的。这话可能确实不假。反正,在红区中真正的问题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舞弊问题,而是如何勉力维持的问题。尽管林祖涵很乐观,访问后我记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不论林祖涵的数字的确切含义如何,这完全是中国式的一个奇迹,因为我们记得,游击队在这一带进进退退已经打了五年,经济居然能够维持下来,没有发生饥荒,整个来说,农民似乎接受了苏区货币,相信它。事实上,这不是能仅仅用财政的角度来解释的,只有在社会和政治基础上才能理解。
尽管如此,十分清楚,哪怕是对一个象红军那样靠小本经营来维持的组织,情况也极为严重。在苏区经济中,不久一定会发生以下三种变化之一:(一)为了供应市场所需的制成品,实行某种形式的机器工业化;(二)同外界某个现代化经济基地建立良好关系,或者攻占比目前的经济基地水平高一些的某个经济基地(例如西安或兰州);或者(三)红区同现在白军控制下的这样一个基地实际合并。
但是共产党并不同意我的悲观看法。“出路是一定能够找到的。”几个月后果然找到了!这个“出路”以一种“实际合并”的形式出现。
附带说一句,林祖涵本人在经济方面似乎并没有很“得发”。他作为财政人民委员的“补贴”是五元钱一个月——红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