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北县城可不是个一般的县城。由于它同时是滨北地区行署和地委机关的所在地,所以城区是相当繁华。据说,它很快就能改为地级市了。那条宽阔的滨北大街就颇具城市规模。它南起火车站,北至县医院,足有好几公里长。大街两旁排满了各种商店和饭馆,此外还有一些紧跟现代城市生活的录像厅和歌舞厅。
洪钧走出滨北火车站时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这里刚下过一场大雪,房上、树上、地上都是白色的。马路上的积雪,被来往的汽车轮胎碾轧得坚硬而且光滑。汽车司机不停地按着喇叭,发出一片刺耳的噪声。然而,骑自行车和横穿马路的行人都不把汽车放在眼里,只管匆匆地赶着自己的路。
洪钧沿着人行道上那厚厚的积雪中被无数双脚踩出来的一条很窄的小路向北走去。一阵北风吹来,使他第一次体验到东北的寒冷。他把手提箱放在脚边,把皮夹克的领子立起来并把拉锁拉上,然后又把毛线帽子往下拉了拉,以便遮护那已然冰凉的耳朵。他在心里对宋佳说了声“谢谢”,因为是宋佳在他动身前跑到商店去给他买了这顶帽子,并塞进他的手提箱中。
洪钧提起行李继续往前走。这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也很光滑。他不习惯走这样的路,因此两只脚很紧张,没过多久小腿就有些酸痛了。经人指点,他找到滨北县城最大的旅馆——松江宾馆。这是一栋五层大楼,里面的设备相当现代化。洪钧在前台办好手续,乘电梯来到四楼,然后踏着红色地毯找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也铺着地毯,还有电话和彩电。然而,最使他高兴的是有洗澡间,而且有热水。他急不可耐地冲了个热水澡,既冲去了身上的尘土,也驱走了体内的寒意。
洗完澡,他顿觉精神焕发,但是肚子却开始叫了。他穿好衣服,准备找个地方吃晚饭,顺便看看滨北县城的街景——这可是他第一次来到东北的县城。
这里比北京天黑得早,才5点多钟,就已经是华灯一片了。洪钧沿着大街信步走去。街上的行人比刚才少了一些,但仍很热闹。街头的小贩在拼命兜售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建筑物上的霓虹灯则不停地闪烁出五颜六色的光辉。没走多远,洪钧见前面路口的霓虹灯上有“滨北餐厅”四个大字,心想,到滨北县城,自然应当去滨北餐厅,便走了过去。
滨北餐厅位于十字大街的东北角,一栋二层小楼;沿街的大玻璃窗又明又亮;门上方的两边还各有一个大灯笼似的幌子,那红红绿绿的穗子随风飘荡,招徕着过往的行人。
洪钧推开餐厅的大门,里面是个门斗;他掀开厚实的皮门帘,顿觉热气扑面。这是一个很大的厅堂,中间摆着几张大圆桌,四周摆着一些小方桌,桌上都铺着蓝白色台布,摆着花瓶。此时就餐的人还不多。
一位描着眉且涂着口红的女服务员迎了过来,笑容可掬地问:“先生请到楼上雅座?”
“这儿就挺好。”说着,洪钧找了一个靠窗户的小方桌坐下。
服务员取来筷子和小碟,又把菜谱放在桌上,说:“先生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洪钧翻看着菜谱。
“北京人?”
“大姐好眼力。”
“啥眼力不眼力的。干我们这行的,成天介跟人打交道。见得多了,一听说话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你说对不?”随后,这位大姐就热情地向洪钧介绍菜谱,于是,洪钧要了溜地仙、粉条炖肉和一瓶啤酒。这些年,洪钧的酒量有长进,但只是偶尔为之。
酒菜上桌,洪钧并不着急,他一边观赏窗外的街景,一边慢慢品尝。不过,他的心思并不在这街景和酒菜上,而是在郑建国的案子上。他把已知案情梳理一番,然后再分析各种可能性以及需要查明的事实。他还在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行动计划。忽然,一阵单调凄凉的歌声钻进他的耳朵,他回过头来循声望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饭厅里已经坐了不少人。他从人缝中找到了那个唱歌人——在门边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由于那里的光线比较暗,他看不清那个人的相貌,只见她双手在胸前毫无规则地舞动着,并用喑哑的嗓音反复唱道——
……
我的哥哥是大官啊,
我家就在哈尔滨啊,
你们谁想巴结我啊,
接我回家做你妈啊。
……
洪钧皱了皱眉头,站起身来,向洗手间走去。从那女人面前走过时,他故意放慢脚步,仔细打量一番——
蓬头垢面这四个字用在她身上非常恰当。她那灰黑的头发,犹如被霜打过的荒草,横七竖八地披散在头上和脸上;一身破棉衣,已经分辨不出本来的花色,有几处还露出了黑色的棉絮;她的脚上趿拉着一双破棉鞋,黑红的脚趾从破洞里钻出来,使人不得不惊叹她的御寒能力;她那面颊全然是黑黄色的,使得那唯一没有被生活的烟尘染黑的白眼球显得格外刺目。然而,她的目光是那么呆滞,令人难以相信它们竟然是有生命的东西。
洪钧回到自己的桌子旁边。看着生活中这么强烈的反差,他无法再享受眼前的菜肴,便示意服务员前来结账。当那位大姐把找回的零钱送给他时,他禁不住问道:“大姐,那个女人是干什么的?”
“疯子呗!”
“本地人?”
“不是。好像是哈尔滨来的,到这圪垯也就俩仨月。”
“就没人管?”
“啥?这年头谁还管别人啊!咋的,你真想接她回家做你妈呀!你别看她那样子,她可不老,也就30来岁儿。而且,她大概还是个有文化的人哪!”
洪钧没想到碰上这么一位直言快语的大姐,真有些哭笑不得。
这时,门边又传来一阵哄笑声。洪钧站起身来一看,原来是坐在疯女人旁边桌子上吃饭的四个穿戴时髦的小伙子,正在让疯女人唱什么歌,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一块啃过的骨头,在疯女人眼前晃动着。疯女人直勾勾地盯着那块骨头,但身体直往后缩。
看着如此丑恶的场景,洪钧只觉得一阵恶心。大多数顾客的眼睛里也都流露出愤怒或厌恶的目光。有几位坐在附近的人甚至端起饭菜挪到别的桌子上。诚然,也有些人置若罔闻地低头吃饭,大概他们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了。那四个小伙子乐得前仰后合,他们那让酒精烧得通红的眼睛里闪着得意的目光。
洪钧忍不住想过去劝说两句,但被女服务员拉住了。她轻声说:“我说先生,看样子你还想打抱不平咋的?你也不瞅瞅那几个小子。那个鼻子贼大的叫‘老毛子’,那个长了一对蛤蟆眼的叫‘汤司令’,都不是善碴子!你敢惹他们?”
其实,洪钧也不想惹事,而且他深知自己的本事——别看胳膊腿都挺长,可根本不会打架。不过,眼前的事情又实在让他看不下去。正在这时,只听身后“啪”的一声——单从这声音上就足以让人想象出那拍在桌子上的手是多么粗大有力。紧接着,一个浑厚的男低音骂道——
“妈了个巴子!”
这声音顿时把饭馆里所有目光都吸引过来,只有疯女人蜷缩在那个昏暗的角落里,低垂着头,似乎她也懂得这世界上还有害怕二字。
在与洪钧隔不太远的一张桌子旁边站着一位彪形大汉。此人有四五十岁年纪,长得虎背熊腰,浓眉大眼,一脸络腮胡须,右额上还有一条很大的伤疤。从他那斑白的鬓发和前额的皱纹上,人们不难猜出他所经历的风霜雨雪。他上身穿一件狍皮短大衣,扣没系,露出了里面的鹿皮紧身背心;腰间扎着一条宽皮带,上面挂着一排锃亮的黄铜猎枪子弹;下身穿一条小帆布马裤,浅黄的颜色已几乎褪尽;脚下蹬一双高筒毡靴,外套一双皮靰鞡;桌边倚着一杆双筒猎枪,上面挑着一顶蓬蓬松松的貉壳帽子。
大汉瞪着发红的眼睛,几步来到门边,还没等那个手拿骨头的小子回过味儿来,抡起刚拍过桌子的大巴掌,狠狠地打在对方脸上。那小子怎禁得住这一巴掌,便一头栽到了桌子底下。但另外三个小子却挥舞着酒瓶子扑了上来。洪钧见此情景再也按捺不住了,他大喊一声“住手”,便冲了过去。其实,那大汉根本不用洪钧帮忙。他挥起那对铁锤般的拳头,指东打西,指南打北,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仨小子都打趴在地上。就是那个挨了一巴掌的小子悄悄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想从后面给大汉一酒瓶子,正好洪钧看见,一伸长腿,给他绊了个嘴啃地。这一来,那四个小子都趴在地上不敢动了。直到大汉喝了声“滚”,他们才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不过,那个“汤司令”跑出去之后又返了回来,掀着皮门帘冲大汉喊道:“你他妈的等着!”
大汉哈哈大笑起来,很多顾客也笑了起来,但是洪钧没有笑。他发现那个疯女人似乎也很怕那位大汉,因为她总也不敢抬起头来看他。
大汉看了看洪钧,说:“谢了,兄弟。”他走回自己的桌子旁,把碗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拿起猎枪和帽子走了出去。当大汉走到门口时,洪钧下意识地把目光转向那个疯女人,但他不禁大吃一惊——他在那乱发后面看到一丝诡异的目光,似乎是爱慕,似乎是庆幸,似乎是……他很难用语言描述,但他相信那是绝不可能在一个疯子眼中看到的目光!而且,他感觉那双眼睛中似乎隐含着一些他所熟悉的内容。
洪钧茫然若失地坐了一会儿,然后起身向外走去。当他走到门口时,身后又响起了那个疯女人的歌声——
我的哥哥是大官啊,
……
回到宾馆,洪钧很有些心神不定,因为疯女人的那双眼睛总在他的眼前晃动。突然,一个念头浮上他的脑海,使他感到后背一阵发凉——这双眼睛似乎很像肖雪的眼睛!他愣愣地站在窗前,回忆着,比较着,他越想越像,但是那个疯女人当时坐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使他无法用身体的其他特征来进行印证。
洪钧穿上外衣,抓起帽子,开门跑了出去。他一路小跑来到滨北餐厅。此时,餐厅已经要下班了,只有几个服务员在打扫卫生。那位女服务员看见急匆匆赶来的洪钧,忙问:“先生,你把啥东西落在这儿啦?”
洪钧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啊,没有。我就想回来看看……那个……疯子呢?”
“啥?你真想接她回家呀?”女服务员瞪大了眼睛。
“不是,我就是想回来看看。我怕那几个小子又回来找事儿。她走啦?去哪了?”
“这谁知道啊?你这人可真有意思!”
洪钧一脸尴尬地逃出餐厅,身后留下一片笑声。
洪钧慢慢地走回宾馆。
这一夜,洪钧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成寐。在他的眼前,总浮现出疯女人那奇异的目光,还有肖雪的身影——
……与肖雪分手之后,洪钧就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学习之中。他拼命学习英语,大量阅读专业书籍,并开始给学术刊物写文章。他要用专业学习的压力来转移失恋的痛苦。他试图让自己忘记肖雪,忘记那些幸福的时光。但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的眼前就会浮现肖雪的身影,他的耳边就会响起肖雪的声音。他无法欺骗自己,他对肖雪的爱已经深深地植入心底。他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逞一时之气而与肖雪分手。他对自己说,即使肖雪过去有过男朋友,即使肖雪向他隐瞒了这个事实,只要肖雪现在爱的人是他,他又何必在意呢?现在,只要肖雪愿意回到他的身边,他就可以原谅一切。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内心深处一直潜伏着一个朦胧的希望——肖雪会回来的,他只需耐心等待。
然而,洪钧在阅览室里看到了并肩而坐、窃窃私语的肖雪和郑晓龙。他情不自禁地把责问的目光投向肖雪。肖雪也把目光投了过来,但是并没有停留在他的身上,而是穿越过去,似乎他的身躯只是一层稀薄的空气。郑晓龙也看到了他,慢慢地冲他点了点头,嘴角挂着诡异的微笑。洪钧忍无可忍地走了出去。他的内心很矛盾。一方面,他真想立刻把肖雪夺回来;另一方面,他又不想低下自己的头。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他宽慰自己,别着急,他和肖雪还有三年共同读研的时间,而郑晓龙已经决定要回广东工作了。他还有机会。
然而,洪钧又听到了一个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肖雪决定放弃读研的机会,回哈尔滨工作!同学们劝她,老师也为她惋惜,但肖雪执意要回去。由于黑龙江属于边疆省区,学校鼓励毕业生回去工作,所以肖雪的要求很快就被批准了。
洪钧终于沉不住气了。他找到肖雪,表面平静地问道:“听说你不打算读研了,是么?”
“是的!”肖雪的语气比他还要平静。
“为什么?”
“因为我要回哈尔滨。”
“你不是跟我赌气吧?”
“这跟你有啥关系!”
洪钧无语。他想起一句格言——恋爱就像两个拉着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那个不愿意放手的人。
毕业前夕,校园里热闹非凡。同学们丢弃了学习的念头,带着彻底解放的心态,一边收拾各自的行装,一边以不同方式告别留念。洪钧似乎无法融入这纷乱的人群,便提前逃离校园,搬回家居住。他甚至都没有去参加学校的毕业典礼。他知道,自己所要逃避的不是校园,也不是那些同学,而是一个他渴望见到的人。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郑晓龙来到洪钧的家。洪钧深感意外,但还是热情地接待了这位即将分手的同学。
郑晓龙说:“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啦,也是来看看你。我们毕竟同窗四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这段时间,你为什么不去学校啦?”
洪钧搪塞道:“我的身体不太舒服,而且在赶写一篇论文,家里比较清静。”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还有一句话,必须告诉你。你不要误会的啦,我跟肖雪只能是同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老实说,我很想成为他的男朋友,但是我知道,她的心里放不下我,因为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你嘛。你不要跟我装模作样的啦!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我告诉你,她明天上午回哈尔滨,10点半的火车。我可是做到仁至义尽了,去不去,就是你自己的事情啦!我再告诉你,过错只是一时的遗憾,而错过则是终生的遗憾。你可要想想明白的啦!”
郑晓龙走了。
洪钧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洪钧吃完早饭,习惯地坐到写字台前,拿起笔来,但是,他眼前的方格稿纸上的字迹都是模糊的。他心烦意乱地站起身来,走到书柜前,鬼使神差地从那个只有他一人知道的地方拿出了那个小纸袋,小心翼翼地从中取出一张两寸黑白照片。这是肖雪的照片,是肖雪作为定情之物送给他的照片,照片的背后写着四个娟秀的小字——永恒的爱。在分手的时候,他曾经想到应该把这张照片退还给肖雪,但是他没有退,肖雪也没有要。而他作为定情之物送给肖雪的那把檀香木扇,肖雪也没有退还给他。他愣愣地看着肖雪的照片。突然,他把照片放进纸袋,装在上衣兜里,转身冲了出去。
然而,当他骑车赶到北京火车站时,那列火车已经缓缓驶出站台……
洪钧起身,坐在床边,长叹了一声。他起身喝了几口水,重新躺在床上,努力让自己的大脑平静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睡着了,但是做了一个奇怪的噩梦——肖雪遭人陷害,亡命他乡,流落街头,沦为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