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喜欢合唱。《论语》上说,孔子听别人唱歌,如果好听,就一定请别人再唱一遍,自己跟着合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孔子经常带学生到野外唱歌,在春天,大家穿着飘飘的大褂子,在合唱团里自动找到自己的声音位置,多好啊。孔子还会编曲,还会抚琴,也就是说,他是主唱兼键盘手。我佩服的其实是主唱,那种有暴强的音乐传染性的主唱,能搞气氛的主唱,能把众人退化的器官启动的主唱。
《朝野佥载》说,唐朝洛阳县令叫宋之逊,他特别喜欢搞音乐,刺史——也就是他的上司,请他教婢女唱歌,这个刺史比较另类,完全不害怕婢女唱歌之后变成贪玩的辣妹——婢女其实都挺忙的,没有时间集中起来练习,宋之逊就手持一个笏板站在庭院正中,高声唱歌,务必唱得每个角落的婢女都能听见,宋之逊一唱,那些正在烧水的,端茶的,洗衣的,打扇的婢女,全都一边工作一边唱歌应和,形成美妙的和声。用一句俗话形容:刺史府成了欢乐的海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让我们跟着“独”唱一起哼哼唧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