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埋颈

易鸣鸢咬了咬下唇,这人摆明了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你……是你把我抢来的,那就应当为这件事负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只是一个小小的盟约而已,拿到服休单于手上,敲一个金印,如此简单的事情,何必要这劳什子的报答,对吧?”

让她主动去亲一个人,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没错,很有道理。”程枭神情懒散,捡起随手丢在一旁的绒袍穿上,他仿佛被说动了,握着那一卷盟约凑近了许多,高大的身躯瞬间遮住背后那盏油灯散发着的大半光亮。

离开那张崭新的茶桌后,他朝着易鸣鸢节节逼近,猝不及防间抓向她柔韧瘦薄的腰肢,单手将人拖拽至身前,稍稍侧头埋入她的颈窝嗡声道:“你是我抢来的,乖一点,不然咬你。”

嘴唇对着的位置正是昨夜张口啃咬的地方,易鸣鸢跟个木棍似的杵在原地不敢乱动,脖颈上的牙印还尚未消除,微红的痕迹是他打上的烙印。

易鸣鸢被遮在阴影之中,耳尖不争气的冒上热气,酥麻感自颈间绵延至全身,小声指责对方的罪行:“你,你欺负我。”

“欺负?这才哪到哪,”程枭把她软嫩的脸颊掰过来吻了两下,这个高度易鸣鸢稍稍踮脚才能维持住平衡,末了,他手掌猛然拍向怀中人的腰窝,直把人拍得一哆嗦,“行了,我去跑一趟,在帐子里等着。”

人走后,易鸣鸢呆若木鸡,多年前哪里想到如今会有这种被人肆意妄为抱着嘬吻的境遇?

她一手捂住后腰,一手擦了擦脸庞,水光潋滟的眼睛快速眨了好几下。

活这么大了,就没见过这种脾性的人,道理讲不通,还总喜欢占她便宜,气得她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

臭流氓,手劲儿这么大,疼死人了!

待痛感散得差不多后,易鸣鸢开始收拾拿回来的东西,她抱起一堆书找寻能放置的空当,转了一圈不敢轻易动架上的物品,暂时把它们摞在了地上。

无法擅动帐子里的陈设,她对整整两个木箱束手无策,挑挑拣拣半天,只好先摸些小玩意安放好。

这一个匣子装的都是些儿时搜罗的玩物,手鞠球是娘亲手做的,还有她解开的第一个九连环,哥哥去江南买的皮影片儿,她全都留着。

在拿起一个巴掌大的毡毛苍鹰时,易鸣鸢微怔,这毛毡边沿粗糙,针扎的孔洞凌乱无序,且已在时间的作用下褪色变旧,若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出是鹰的样式,也不知是何时放进来的。

她记得唯有住在庸山关时,与各部将的子女作伴时一起试着做过一两个,其中程副将的女儿心灵手巧,与自己最投机。

那段日子每天都有趣事发生,今朝编箩捕雀,明日下水摸鱼,这样明显的失败品显然被她抛诸脑后,很快投入到另一件事中,若不是重新看见了这个毛毡,她恐怕永远都想不起来。

易鸣鸢百思不得其解,揪去毡鹰翅膀上翘起的丝缕……为什么它会在匣子里?

留给她回忆的时间不多,程枭一双腿也不知怎么长的,速度之快不似常人,刚出去没一炷香的功夫就回来了。

“怎么样,服休单于盖好金印没有?”心头最挂心的事出现,易鸣鸢当然也再没去纠结什么毡鹰不毡鹰的了,随手将东西放回匣子中,目光迫切的看向程枭。

却见来人摇了摇头,把东西完璧归赵,“今晚不行。”

“为什么?”

“……”程枭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开口。

“告诉我。”易鸣鸢意识到从进草原开始,自从到了他们匈奴的地界就一直被程枭牵着鼻子走,自己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若连他也三缄其口,她就跟被蒙住耳朵一样,什么都不了解。

“虽没有滴漏日晷,可观天色也知是刚过酉时,承兑盟约乃是两国要事,我实在不知今晚有何不行,不管是什么缘故,我都要听。”

她坚持要知道,程枭被问得急了,没头没脑的蹦出来一句:“涂轱在办事。”

“办事?政务还是练兵?”易鸣鸢根本听不懂这个,忙追问道。

程枭微阖双目,深灰色的眸子隐在睫羽下,前面两记脸上的亲吻连解馋都算不上,他躬身凑近易鸣鸢的耳朵,话说得露骨:“床上的事。”

动静还是有些大的,他刚靠近就听到了,住在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要是不想吃刀子和皮鞭,晚上最好还是离别人的帐子远一点,少去打扰。

原本还在不解的人顿时睁大双眼后退三步,小腿磕上床榻角才停下。

易鸣鸢耳根红到能滴血,大邺人讲究含蓄沉稳,与匈奴的粗犷豪放相去甚远,这种事情从没听过,更不会放到明面上聊,她的头脑一下子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程枭勾唇,胸口因为闷笑而震动了起来:“天亮后我再去一次,别不高兴。”

“午膳时分就去,不!早膳!”她真是怕了这种纯悍之风了。

“好。”

程枭放出声音朗笑两声,顺着毛捋,接着他目光扫过一地散开的杂物,停留在一块褐色的毡料上,他顺手拾起,迟疑地问:“这些是你拿来的?”

易鸣鸢闻言道:“嗯,去的路上我问了耶达鲁一些关于你的事情,但他没有告诉我,要我来问你。我想人与人相处,总要先相互了解,更何况我们已经成婚,要在一起生活数年的时间,总不能一直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她想听程枭聊聊匈奴人怎样生活,怎样放牧,他又有怎样洒脱肆意的过往,遇到过多少生死相交的兄弟。

明明是一段很寻常的话语,对面攥着毡鹰的男人却好似被触动了心肠,心花怒放的缠了上来,急不可耐确认她话的真实性。

易鸣鸢想过了,逃往庸山关的计划还需好好筹谋,在此之前她至少要在程枭身边待上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对枕边人一知半解,“自然当真,怎会有假。”

她应得快速,自以为没有丝毫漏洞,而身旁的人在她看不见的角度骤然黯了神色,喜兴之意锐减。

程枭伸手将毡鹰放回易鸣鸢手中,“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吧,我这些年都在打仗杀人,没有别的故事,你听完会睡不着觉,明天再说。”

易鸣鸢实在寻不到对它的记忆,只好把那年在庸山关内的经历串起来,想编个来历糊弄过去。

说到一半的时候,程枭意味不明的止了她的话语,入睡前面色冷淡的自顾自躺在一旁,与先前腻歪的举动大相径庭,

夜里水囊转冷,炭火也已熄灭,易鸣鸢惊醒后被帐外的风声吓得汗毛倒竖。

下一秒,她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温热熟悉的怀抱之中,头顶的呓语听不真切,“骗子,你这个骗……”

***

次日清晨

一位百骑长进入帐子禀告和亲公主带来礼物的数量后,上首的程枭和服休单于对视一眼,帐内的气氛一下子冷下来。

等他退下后,服休单于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的盟约,张口讽刺道:“狡猾的光脸犊子,送不出足数的礼物,还想从我们这里要走汗血马。”

强大健硕的马匹是匈奴引以为傲的作战资本,上至八十老妪,下至九岁小童,几乎都有一匹熟悉的好伙伴,载着他们在原野上疾驰奔逐。

经过代代爬罗剔抉,这里的马儿个个膘肥体壮,精于躲避和长途跋涉,身体素质远高于大邺圈养哺育的战马。

拥有良好的坐骑和冒死拼命的悍勇,匈奴兵勇将猛,领土逐年扩张,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几月前两军休战,和谈之下邺国节节退让,唯一的条件是匈奴的八十匹汗血宝马。

他们相信,换来的优质战马定能孕育出一批批强壮后代,让大邺培养大量能与匈奴匹敌的骑兵,在数年后根除掉头顶这个令人不得安寝的隐患。

程枭看到盟约上的字时,差点嗤笑出声,显然那位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年帝王有着未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天真心性和狂妄自大。

马匹有寻常马和汗血马之分,汗血宝马因其皮肤薄透,在长途奔袭后汗流在肤上显粉,乍一看状似流血而得名,品种尤其珍贵,且性情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整个匈奴也只有一百五十余匹。

服休单于声音醇厚,用匈奴语说:“南边的皇帝跟我们耍心眼,真是只彻头彻尾的老骚胡。折惕失,如果把战马交出去,几十年后又将引来一场恶战。

草原的好汉永远不会因为死亡和流血而畏惧退缩,但如果强大的敌人是由我们亲手造就的,那你为了那个女娃做出的莽撞行为将刺伤所有部落族人的心灵。”

这个道理程枭自然也明白,他深深望了一眼挂在王座后的匈奴舆图,单膝下跪坚定道:“虚弱的邺人驯服不了我们的好马,就像他们挥不动匈奴人锤炼过的钢刀,我们的马儿只能奔跑在北方的草原上,我不会让它们扬起四蹄成为与我们为敌的坐骑。”

“你有办法。”

服休单于眯起他秃鹫一般的眼睛盯着程枭臣服的脊背,八年前他跪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唯有那强韧的脊柱和今日一样宁折不弯。

来到草原后,程枭表现出了对他和部落的忠心以及外露的勇猛和野心。

那时候服休单于就知道,他日后会成为自己最好用的一把破风长箭。

“是。”程枭抬起头。

“邺国人没有让汗血马疲惫的能力,他们就算骑上两天两夜,耐力十足的马儿也不会流下一滴汗水,所以用不着千里马,壮马就足够。我准备好了六十匹从小用苦苣和泉水喂养的公马,还有二十匹枣红母马,就算给中原一百年,他们也凑不齐几千骑兵的军队。”

苦苣是草原上独有的植物,和中原人常用来喂马的豆料比起来,鲜嫩牧草掺杂了苦苣的草料营养价值更高,受到马儿的喜爱,泉水则更加甘甜,具有强身健体的效果。

等到它们去了中原,挑剔的公马被贸然改变了从小吃到大的饲料,身体会在短时间之内瘦弱下来,降低让母马受孕的能力。

至于母马,等到大邺人发现公马不中用,只能让它们与本土马儿交|配,代代下来,马匹的身体素质仍旧会被削弱大半,不足为惧。

服休单于爽朗一笑,拍了拍程枭的肩膀后回到王座前,取出放在胸口代表匈奴单于的金印重重盖在盟约之上,交到他的手中说:“回去陪你念了八年的阏氏吧,别让她等久了。”

“是,涂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