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湘月

萧湘月

作者:司马紫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可人小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热闹过,门前车马骏骑已经停了一大片了,可是还有着不断的客人前来。这更显得旁边的那些门庭的冷落,也使得那些倚楼含笑的人儿一个个收敛了嘴角的笑,把刻意修饰匀饰脂粉的那一张张美丽的脸拉得长长的,也把那一口银牙咬得格蹦蹦地直响。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假如嫉妒的人真能燃的话,可人小筑此刻必定是化为一片灰烬,因为这一条平康里,三十四家乐户,就有三十三对,六十五只眼睛在喷火,喷向了可人小筑。三十三个人,应该是六十六只眼才对,怎么会只有六十五只呢?其中李么儿只有一只眼。…

最新更新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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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振英骑马出玉门关的时候,还是挺神气的。骑着一匹全白的高头大马,戴着崭新的毡帽,挥着新而发亮的小牛皮鞭子,连腿上的小牛皮靴子都是新买的,蹄声得得,嘴里还轻哼着王维的渭城曲:渭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出关一片黄沙,但官道旁还是可以看见一列青青的杨柳,树是前清大将军左宗棠西征回疆时所种的,居然长得很好,一片诗情画意,使得白振英更感到兴奋了,因为他跟左宗棠是同乡,虽然晚生了几十年,但是对这位同里的一代儒将文襄公充满了崇拜之情,幼时在年夜祭祖的时候,他丢了自己的祖宗不拜,偷偷-进了左氏宗嗣,只是为了瞻仰一下季高公的遗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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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雄通常都是由小人物所扮演出来的。他们看来年纪都不太大,凭着一股血性容易冲动,而且默默无闻;若是他们有了年纪,有了点声名之後,他们就不会做英雄这种傻子了。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一个英雄的。他们多半是武林世家的子弟,他们的祖上、父兄,已经是江湖上赫赫成名的大人物了。有家传的武艺绝学,有光荣的侠义传统,当然也必须要有良好的教养。於是,他们只要随便做一两件打抱不平的事,他们的侠行立刻就被传诵开来,成为一个家喻户晓,人人夸赞的少年英雄。
  • 作者:司马紫烟
    鹫是鹰的一种,巨大而健猛,两翼展开有一丈多长,能攫掠地上的虎豹牛羊,肆无忌惮,横行于草原之上,是草原上的霸王。石鹫却是个人,姓石,名鹫。他小的时候乳名叫小鹫,父亲是流放戍边的罪犯,母亲是个哥萨克--一支在草原上骠悍的游牧民族。石鹫很早就死了爹,跟母亲一起在哥萨克中长大,十二岁时,他又死了娘,然后被哥萨克赶了出来。因为,他不但是杂种,而且还生具叛逆性,既不守规矩又常常打架闹事,甚至还调戏女孩子。假如他不是年纪太小,很可能会依照族规被砍下了脑袋。此后,他就在草原上流浪着,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大的,更不知道他的本事是从那儿学来的。
  • 作者:司马紫烟
    这是一个月夜,然而,皎洁的明月被凌霄的剑气掩盖了它的光辉!这是一片平野,然而,广阔的空间被汹涌的人潮塞满了它的四隙!这是一个深冬,然而,砭骨的冷风被炽热的豪情驱除了它的寒意!这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一场不平凡的聚会!因为在四周挤得满满的人潮中,多半是武林中素负盛名的高手,在广场中央的那一张条桌上,放置着无数久负盛名的利器!这一个别开生面的聚会是由一个谜一样的人物发动提起的,二十年来的江湖,被这个谜一样的人物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却始终没有人见过他的真正面目。
  • 作者:司马紫烟
    三更时分,明月清辉,深秋季节,在铺满黄沙的古道上,得得地驰来两骑使影,那是一双青年的男女,男的约在二十七八,剑眉朗目,俊逸中透着干练,一望而知是个久历江湖的游侠,女的小一两岁,也有二十五六了,人挺美,盈盈秋水,神情却显得悒悒,仿佛有莫大的心事。这两人是武林中被视为洛中双英的一对奇侠,他们联袂行道江湖有五六年了,如影随形,从没有分开过,大家的心目中都将他们视为一双侠侣,因为他们不但是师兄妹,而且郎才女貌,珠联壁合,但在他们自己之间,仍然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始终没有逾越过。
  • 作者:司马紫烟
    秋染霜林醉,暮照夕阳红。这是个秋天的黄昏,满天的晚霞,映着满林的丹枫,萧瑟的秋意,透着一种耀目的绚烂。咸阳古道上,得得地来了一匹骏马,马是胭脂色,在霞光枫影中,显得更红了。马上是个二十四五的健壮青年,一身劲装,肩头斜挂着一张大弓,鞍下跨着长剑,魁伟的身材,黝黑又俊秀的脸膛,越发衬得他的英气焕发。
  • 作者:司马紫烟
    上海曾有一度成为冒险家乐园,因为它那时是世界第四大都市,远东最大的国际商埠。把上海建设得繁荣可以请是很多人的力量,但他们却是为了本身的利益而投下了大资本。八国联军之后,世界列强纷纷在作蚕食中国的打算,他们以各种理由与手段,在中国取得了各种利益。而且,在上海到下势力范围,设定租界。在租界内,行政与治安都由各国自行负责,等于是他们自己的领土了。这种畸形的行政区分,包庇了罪恶,在法租界杀了人逃到英租界,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马路上行走。
  • 作者:司马紫烟
    栖霞山只是一座小小的土山,方圆不远百里,高不满百寻,无峻拔之奇峰,也没有湍急的流泉飞瀑;可是它到秋天,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客,诗人为它谱下了无数美丽的词章,因为它有着一个引人的特色。那就是满山的丹枫。枫树是一种变色的乔木,它的叶子如展开的手掌,五枝叶角,像五根手指;一到秋天,它就变成了红色,红得带苍,红得发紫,这满山的红叶,为那座土山带来了一片灿烂的奇景,也赢得了一个引人遐思、充满诗意的名字栖霞。这不是秋天,而是一个料峭峻寒的冬晨,红叶早就凋零了,地下铺了一层白色的厚雪,枯枝上也堆着白雪,只有下半片还保留着原来的褚色,算是银装世界中唯一的异色,因为其他的所在全被积雪掩盖了。
  • 作者:司马紫烟
    两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偶而邂逅,连姓名都没问,却谈得很投机,因此,他们的说话也较为深入了。其中的一个,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问话:剑是什么?这问题问得多蠢,剑就是剑,是一种兵器,两面开锋,宽约二三指,长不过三尺许,精钢所铸,我身上有一柄,你身上也有一柄。不……不对……不……只对了一半!哦!只对一半!是那一半错了?又是那一半对了?剑就是剑对了,剑不是剑那一半你没说!
  • 作者:司马紫烟
    清朝初年,武林混乱。三三会称雄关外,不可一世。镖客尤不平为护送赈救黄河灾民银两,而与三三会展开殊死搏斗。少林、武当九大门派及天竺魔女乘火打劫,江湖上风起云涌,武林中杀机四起……
  • 作者:司马紫烟
    明,思宗崇祯十二年,留都。南京被称为留都,是成祖永乐帝把朝廷迁到燕京以后的事,因为这是太祖元璋择定的都城,而且皇陵就设在城外的钟山。因此,永乐虽将朝廷搬到了原为元朝大都的燕京定为北京,而南京却为先人所设,不容易弃,所以仍然保留南京的称号,而且冠以留都之名。朝廷搬走了,却没有搬走南京的繁荣,从六朝时代就遗下的金粉盛迹,亦点缀得尤胜往昔。年轻士子侯朝宗,第一次从河南归德的老家,远来应南闱乙卯科乡试。
  • 作者:司马紫烟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 作者:司马紫烟
    潇湘美剑客杜青在金陵游历,无意中卷入了金陵谢、韩两大世家恩怨缠结中。为取得对方所保存的半部秘笈,而举行三年一次比武,存者胜利,亡者失败。为博谢家大小姐谢寒月芳心,杜青孤身犯难,以血魂剑式消除了历年所规定比拼,揭开了秘笈真相,却只是半本无字天书。杜青因此俘获谢家三姐妹的芳心。杜青并未被柔情消磨了雄心。他发现韩家庄主是个野心勃勃的袅雄,为了攫取血魂剑法,以凶残手段杀害血魂剑全家十几口,胁迫血魂剑本人自行了断,虽经他几次改名换姓易容躲避,最后仍遭毒手。为了伸张武林正义,谢家姐妹得知杜青从血魂剑手中所得到的无敌剑法,需得女性配合才能发挥其无敌威力,毅然献出了自己的贞操,杜青才得以完成习艺大业,并挖出了隐藏了很深的元凶。韩家三姐妹深明大义,为使武林免遭劫,大义灭亲,协助杜青杀死了自己为恶多端的父亲韩莫愁,为血魂剑复了仇,平息了一场武林浩劫。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中,多少英雄豪杰,多少侠义剑客,气概冲天,豪情万丈。李韶庭,凭着一手好剑法,盖世武林,少年得志,被江湖中人推崇。出生皇室的孪生姊妹李阑娜、方竹君、方兰君,个个容貌俊美,端庄秀丽,娇美动人,为情所迷,为情所困,为了李韶庭,姊妹奋不顾身,身不由已,不惜献出元贞,追随于他。皇室中,恩怨难了,愤恨难了。皇室秘闻纠葛着各路门派,罪魁祸首的独臂神尼为报私怨、情仇,滥杀无辜,邪派日月同盟纠集乱党,为夺武林霸位,施毒手,把魔爪伸向武林各派,江湖中掀起了一场难以平息的争斗……李韶庭,义胆侠情,用高超的剑术,精湛的武功,同邪恶派势力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 作者:司马紫烟
    员外义名,天下皆知!近闻黄河水患,流漫四省,千万灾民家毁田残,亟待救援。传言阁下保有万钻朱兰一只,价逾千万,若能捐出变卖,或可为此灾黎,略尽棉力。八月十六,夜三更一刻,当踵府借取,并致谢忱!柳叶风拜上薛涛笺,簪花小格的秀楷,信纸上飘出淡淡的兰香,闻之令人心醉。神州首富朱崧秋拿着这张信纸,在书房中踱步。今日已是八月十六。十天前苏州朱府收到这封信,朱崧秋还只是一笑置之,等到他了解了柳叶风行事的手段和作风之后,他才明白这绝对不是一件好笑的事!两年前三月十六,扬州盐商陈维川家中,在护院二十五人的保护下,仍然被盗走青玉观音一座,得款陆佰万两,全数用来救济沧州瘟疫的灾民,作案人柳叶风!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际的黄沙,绵绵无尽的路,景色是荒凉的,极目远眺看不见一个人,蔚蓝的天空显得那么高,那么空旷,即使偶而飘过的白云,也是那么匆匆,大概白云也怕这儿的寂寞与空虚,无意留驻。路,经过千百年来,亿万旅人的践踏,无数马蹄车轮的辗压,已经变得很结实,很结实了。路虽是沙粒与泥土混合铺成的,但路面却是无数人的血汗揉合了泥沙而成,血汗使泥沙结合得那么密切,几乎已成为一体,展延成无尽的路。一片无尽的黄,连生长在上面疏落而干枯的茅草也是黄的。黄,枯,原是死死的颜色,然而在这大漠上却不是的,这一片黄却孕育着生命。
  • 作者:司马紫烟
    紫玉钗是一部取材於历史的非历史小说,因为它并不着重於故事的重演,而偏向於那一个时候的人性的描述。紫玉钗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上林春是写李益与霍小玉之间的恋爱,第二部长干行写他的奋斗,第三部玉钗寒则写他的成功与不得而已的负情。唐人所着霍小玉传是以鬼魂复仇作为终结的,但紫玉钗推翻了这个说法,而作了更为合理的诠释。
  • 作者:司马紫烟
    靠近长江畔的一所茅屋中,一个青年从床上爬起来,扯开满脸裹扎的白布,捧过桌上的铜镜,对镜中端详了半天,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道:妙……其妙……龙老哥,你这改变形貌的手术当真是超绝人间,夺天地造化之工,无怪人家称你造化手。在他旁边是一个中年人,神情抑郁,脸色凝重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功能参造化,形同冢中人,除了这所小房屋以及方外百丈的荒园,我不能到别处去一步,又有什么用呢?
  • 作者:司马紫烟
    一片云在江湖上是个谜样的女人,有人说她年轻美丽,有人说她神圣庄严,但也有人说她狰狞如罗刹夜叉。说的人都见过一片云,而且坚持自己的说法绝对正确。这也没人怀疑,只是也没人能否定别人的说法,因为他们见到的都是一片云,这是一片云自己加以证实的。无论她以什么姿态出现,总是会发生一些很轰动的事,然后又留下些什么,其中绝不会少的是一幅三寸长、一尺多宽的手卷,裱装得很精致,用一条苍绿的丝带系着,展开手卷,雪白的宣纸上绘着一幅泼墨的写意画。
  • 作者:司马紫烟
    二月,初春,在一个小县城,一家逆旅中。清晨,李靖一早就出去探听消息了。张出尘包起那身差官的衣服,换上了女装,对着镜子,放散了盘在头上的长发,让它像流水似的披在肩上,拿起镜台上的木梳,准备把头发梳好的。一路上,为了逃避越国公的追骑,她不得不穿上差官的衣服,女扮成男人的形状,使她别扭死了。在人前,她还得装哑巴不开口。记得有一次夜行,碰到了巡夜的官人,盘查时,她一不小心开口回了一句话,那尖嫩的声音立刻引起对方的怀疑,幸亏李靖机警,连忙塞了一块银子在对方手里,而且还凑上耳朵,说了两句悄悄话。
  • 作者:司马紫烟
    邪恶的势力掩盖了正义,江湖为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着。洛阳大豪盖天雄的英雄馆前来了一个年青人。二十四五年纪,七尺多高身材,微黑脸膛,浓眉,大眼,宽膊,虎背,熊腰,不算英俊,却很健壮,魁梧,而不显得臃肿,戴着露顶的遮阳笠,青布衫裤,登着粗麻的草鞋,腿上有泥,衣上有灰,显示他走过很长的路。英雄馆是一所巍峨辉煌的广舍,是盖天雄专为接待四方江湖朋友的行馆,盖天雄不创门户,不立帮派,只能算为一方豪雄而已,但是他养士近千,为豪杰盟中的十八友之一。
  • 作者:司马紫烟
    朔风正急,天空飘着鹅毛般的白雪,寒冷冻住了黄河两岸,只有中间还滚着汹涌的浊浪。因为冰占据了河床,使河变得窄了,然而冰挡不住奔腾的黄河,黄河的水是永不止歇的,只是那股急流奔得更急了。一个年轻人在河岸上徘徊了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船,兴冲冲地过去了,答覆却是失望的。在这种天气,就是最精娴的水手,也不敢渡过那奔湍的黄河,何况这年青人的衣着很寒酸,也出不起让人卖命的代价,不过这船家还算客气的,不像他以前所问的那个人,横眉竖眼,对他的询问连理都不理一声。
  • 作者:司马紫烟
    这是一个初春的上午,暖风乍解冻,天还是有点寒意。上清宫的真武大殿外,来了五个衣着不凡的游客,本来上清宫不同于一般流俗寺观,是不接待游客参观的。可是有些不知情的人,依然为了上清宫宏伟建筑所吸引,糊里糊涂地闯了来,这些人多半是不解武学的文土墨客,武当为了格守出家人的本份,依然很客气地予以接待。不过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不接受香火布施,因为武当本身有产业;第二点可很特别,登山的人不准佩剑。那是武当开山鼻祖张三丰立下的规矩,登观的通路只有一条。半途设有剑池,解剑亭,解剑石……派有专人司守。无论是谁,到了那儿一定要解下佩剑,交给他们代为保管,下山时发还。
  • 作者:司马紫烟
    泰山。古称东岳、为中土五大名山之一,山高千寻,上多秦汉古刹,前人曾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语。可见此山之高拔雄伟了。正值深秋,天气不着瑟人的凉意,尤其是在绝顶的日观峰。对着苍茫的云海,幻迷流烂的霞光,在那铸有日观峰三个浑宏大宇的千年石碑之旁,有一个身穿宝蓝长衫的修长身影,他正迎着凛冽的山风,卓然挺立不动。山风拂起他的衣角,拂乱他整齐的头发,同样的,也吹拂着他荡起丝丝悉怀的心湖。那俊美挺逸的面庞上,飘浮着雾一般的惆怅,眼眶中,含蕴著迷朦的泪光。日观峰是高耸的,雄伟的,象征着豁达,高远;但是,又何尝不显示着深邃与沉郁?!……
  • 作者:司马紫烟
    朱仙镇为我国有名的四大镇之一。它,位于开封西南贾鲁河西岸,距开封城约三十里,本来是有名的四大镇之一,自经岳武穆大破金兀术于此之后,朱仙镇三字,奥是成为妇孺皆知的要地,俨然为四大镇中,最负盛名的一镇了。由朱仙镇的西大街走间郊区,不到半里,就可看到两幢掩映在浓荫中的宏伟巨宅。这两幢宏伟巨宅,相距仅两道围墙,算得上是鸡鸣犬吠相闻,左边的一幢,规模较小,但占地也在百十亩以上,至于右边的一幢,则占地总在百亩左右了。拥有如此宏伟使宅的主人,当非寻常人物,不错,提起这两幢巨宅的主人,可说是大大有名。
  • 作者:司马紫烟
    遥望着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坡上的小茅屋,张自新的心就开始不安地跳动着,雄赳赳的步子开始放慢了下来,强壮成熟而挺起的胸膛也就缩了下去,肩上那支五六斤重的木扁担跟两根麻绳忽然变得异样沉重,连早上进城时担满了每头近百斤的干柴时,也没有这么沉重。卖柴的两串铜钱还在怀里揣着,另外连赢带抢的两块整银子,却梗在腰带里而很不舒服。今天的运气很不错,挑着两担柴,在城里转了一条街,就被通达镖行的掌厨师父李歪嘴给买去了,而且价钱很公道,给足了两吊大钱,当时买了米回家就好了,可就是抵不过大统房里滴溜溜直撞瓷碗的清脆骰子的诱惑。
  • 作者:司马紫烟
    除了吕四海自己之外,谁都没有把他看为英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点英雄的气息,他的行为也没有一丝英雄气概,只有一点,那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他有个绝对英雄的外号飘泊英雄。但这外号是他自己取的。英雄是年轻英俊洒的,他不是。他比一个普通的人高一点,却不够雄壮,稀稀落落的十几根胡子还有长短,眼角经常含着两团黄黄的眼屎,黄瘦的脸皮,细如柴杆的胳臂,以及一副不惊人的外貌与身材,一身有补绽的粗布衣服,一双草鞋,连小孩子都吓不倒,他的胡子长不齐,就是被街上的顽童拨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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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10.4入V,V前还有一更。】*点击就看《我与皇家不得不说的二三事》《要嫁人的是我女儿不是我》*上辈子是个刑警的姜静行意外身亡,被炮灰系统绑架到了乱世。刚穿越,系统就催促她麻溜的躺平:你的任务非常简单,身份是女主她娘身边的侍女,只需要最后为女主挡刀去死就行。侍女是女主娘路边救的,你赶紧在前面小树林旁的路边儿躺好。刚穿过来,就快要饿死的姜静行:......?你确定?最后她选择相信系统一次。就在她饿的两眼昏花的时候,终于被人救起来了,救她的正是怀着女主的女主她娘!她急忙接过女主娘递过来的馒头啃了两口,就在要主动提出做个侍女的时候,见到这一幕的系统却先崩溃了:女主她爹呢!原来剧情里出问题被蝴蝶掉的不是侍女,而是女主她未来会成为大将军的大佬爹。等崩溃的系统冷静下来后,就开始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在埋头专心致志啃大馒头的姜静行问系统:什么解决办法?同时在心里幸灾乐祸道:难道再去抓个倒霉蛋过来顶替女主她爹?【你不需要去做侍女了。】冷静下来的系统有些心虚,但它维护剧情的心不死。【你现在就去投军打天下,务必要在剧情开始前让女主成为大将军家的小姐。】差点被馒头噎死的姜静行看着眼前女主的美人娘愣住了,手里吃了一半的馒头啪叽一下就掉了!合着就只有她这一个倒霉蛋是吧!......姜静行穿书后尽心尽力维护剧情,只可惜剧情这个小妖精有它自己的想法。【我让你去做皇帝的心腹,好成为大将军,结果你去做了皇帝的心上人!】系统无奈大哭。姜静行自信:我不是成功当上了大将军吗...【那为什么男主不想娶我女主了,反倒是一心想做她后爹!!】系统崩溃尖叫。刚被男主告白的姜静行狡辩:现在男主正处于争夺皇位的紧要关头,可能他觉得与其求娶女主来拉拢我这个大将军,不如直接自己上来的效率高吧。【那为什么本该为男主出谋划策的女主,现在却一心想搞死他!!!】系统气的生无可恋。把原本娇软女主养成个恋父小病娇,现在无言以对的姜静行:......算了,她是编不下去了。1.女主最强!!!武艺高强位高权重大将军女主VS面慈手黑绝美皇子男主2.不掉马,最后只有男主知道女主是个女的3.主角万人迷,男配女配都爱她4.emmm我还是说一句吧,除了主角是个真憨憨外,其他人都不是什么真善美...5.想到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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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于2022/12/27日入v,入v章节第21章开始。预收文:《长公主训犬日常》《强吻宿敌后》求个收藏文案在本文文案下方————元溪战死沙场,濒死的那瞬间,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人生都是在为他人而活。她是元家独女,肩负元家重责,要守卫国土,保护东梁子民。她一心喜欢的男子,与她青梅竹马,美人之名满国都的江家大公子江阙,每次在她问何时能娶她时,他都说:等你立下十件战功的时候,我就八抬大轿将你娶回家。但这个承诺,在她立下十一件战功的时候也没有兑现。而后,她的第十二场战役,她死在了沙场。死时不过二十五岁。--彷如一场沉沉睡梦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了十五岁那年。元溪去江府问江阙:你何时愿意娶我?一如曾经记忆中的画面,他说:等你立下十件战功我就娶你。但这一次,她决定放弃他了。反正他也只是在给自己画大饼,根本不会娶自己。天下男子多的是,这个不行那就换一个,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夏日花灯节上,她与好友嬉闹,转身却撞入一人怀中,淡淡松木香气扑鼻而来。抱歉。而后见其人美如画,一眼惊鸿,而后入她眼底。无妨。那人笑着,眉眼温润,嗓音如珠玉落地。元溪呆愣在原地,直到人走远了才回过神。她花了两天时间打听,才知晓花灯节那日遇见的,是东梁最年轻的国师,亦是皇帝陛下的表兄——夏侯临。--国师鉴近日有人频频造访。有时是光明正大从正门来的,有时是半夜爬墙翻进来,不出几日,便和国师鉴的人混熟,就连侍卫见着她来,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没瞧见。是夜,夏侯临坐于窗边桌案前,望着从墙头一跃而下的熟客,挑了下眉:元小姐总是来此,是否欠妥当?元溪笑吟吟趴在窗边,打趣他:怎么?怕我坏了你的名声?的确。那我娶你。这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来看你。娶我?夏侯临无奈:你是不是说反了?那你娶我。……元溪迈腿翻入窗,朝他挑眉:不行?夏侯临抬眼望着她:也不是不行。【意气风发女将军&温文尔雅国师】——预收文:《长公主训犬日常》萧淡云第一次见慕渊,他正被人按着跪在地上挨打,脸颊被人扇得红肿,却一副誓死不从的模样恶狠狠瞪着身前人:我一定会杀了你们!萧淡云刚从城外摇光寺烧香回来,心生善意,于是让人过去为他解围。他眼中闪过一丝震惊,抬头时瞧见站在远处的萧淡云,却也没说什么,很快离去。萧淡云第二次见慕渊,他身上衣裳被扯烂,让人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明明是楚楚可怜的模样,可眼神却满是恨意,让人看着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她依旧让人过去解围。年纪轻轻,不知怎的招惹了这京中权贵,着实可怜。萧淡云第三次见慕渊,是个大雨天。他等在她回宫的马车前,红着眼求她收留他。他跪在她面前,没了往日的狠样,一身傲骨碎了一地:求长公主收留我,我愿意,当您身边的……一条狗。雨倾盆而下,他弱不禁风的模样犹如弃犬。萧淡云心软,便留下了他,让他当了自己的侍卫。即使此刻看起来再弱小,但萧淡云心中清明,他是恶犬,需要好好教导,可不能让他去惹是生非。——慕渊是王府一个妾室所生,卑微如蝼蚁,人尽可欺,受尽了折磨。他本以为自己会就此坠入深渊,却在幽暗中显现一点光亮,而后有人伸出手将他拽了上去。那人言笑温柔,美如仙子:今日起,你就是本公主身边的人了。要听话,记住了吗?他此生唯一一点光亮,绝不允许任何人夺走。他要当长公主身边唯一的狗,最凶最恶。恶犬第一要义:公主说什么都是对的,要听公主的话,不能惹公主生气。天大地大,公主最大。【身份尊贵长公主忠心恶犬侍卫】——预收文:《强吻宿敌后》霄云剑与迎风剑两派是宿敌,争斗百年,谁也不服谁。这一辈中,傅心是霄云剑传人,邬元是迎风剑唯一继承人,两人因派系不同,性格不同,成为世仇,见面就打。两人自十五岁初见起,此后争斗十余年。相约逍遥巅的最后一战中,傅心落败半招,被邬元一剑贯穿心脉。邬元看在与她相识多年的份上,愿意为她带句遗言给家里,却在俯身凑过去的时候被傅心揪着衣领一个强吻。邬元震惊懵了,眼睛瞪得极大。傅心咧开嘴,血丝自嘴角流下:恶心死你这个崽种……然后笑着咽下最后一口气。邬元:?——一觉醒来,傅心重生了。她激动了大半日,想着这次一定要好好练功,争取早日超过邬元那个崽种,绝不再输给他。结果当日深夜,邬元翻墙而入,将她禁锢在墙壁与双臂间,红着眼质问她:你是何时开始喜欢我的?傅心:?可恶,这崽种居然也重生了……——邬元就此赖上了傅心。傅心去哪里,他就去哪里,除她家人外,任何靠近她的男子都会近距离迎接到邬元那要将人千刀万剐的凶狠眼神。傅心快要被他烦死了,于是背着包袱连夜跑路。岂料,邬元身体素质异于常人,用最快的速度追上了傅心,一剑甩出去贯穿她身前的树。傅心大惊失色着转过身。邬元咬牙切齿看着她:臭女人,你跑得挺快啊!傅心心虚微笑:你……追的也挺快……邬元捏住傅心的脸:你还跑吗?傅心连忙摇头:不跑了不跑了……邬元将傅心扛在肩:臭女人,跟老子回去成亲!傅心:?【脾气暴躁女主神经病男主】-男女主皆重生,是两条疯狗,男女主人设都不完美-武侠背景,架空,私设很多,请勿考究
  • 作者:几冬
    【推荐基友敲好看吃瓜文《惊!反派们偷听我吃瓜!》id:7513173 文案在下方】你重生了。上一世你被假千金姜思兰陷害,导致全网黑抑郁而死,这一世你决定拿回属于你的一切!眼神清澈的真千金姜熙熙:哇,v你5000,快展开讲讲!全知系统发出尖锐的爆鸣声:啊!这谁啊!我竟然绑定错灵魂了!!-一番骚操作后,系统发现绑死了!还产生了不知名bug,只好认命跟着傻白甜姜熙熙。某剧组拍摄现场。系统:【姜思兰果然和上辈子一样,让朋友姚静偷了你手机交给狗仔,想曝假料!】姜熙熙:【啊啊啊,那怎么办啊?】系统:【没事,我已经掌握证据!我们先曝光她!】姜熙熙:【呜呜呜,不是啦!姚静是公认的清纯美人,可我手机里有姚静和富豪进酒店的照片,我担心她要塌房了怎么办啊啊!】系统:【?!】偷听到心声导演:解约!换人!快!姚静抓狂:快去抓狗仔!姜熙熙若有所思地着夺门而出的两人。-某综艺拍摄现场。姜思兰做了满汉全席,说:我受伤了,可谁让我姐姐不会做饭呢,我只好忍痛做完了,你们别嫌弃呀。一时间众嘉宾纷纷责怪姜熙熙冷酷无情、好吃懒做。系统:【他们骂你!可恶!我知道他们的秘密!曝光他们!】姜熙熙:【呜呜呜,多大事,我在想要不要告诉他们,妹妹没把肥肠洗干净,上面还有粑粑啊?】众嘉宾立刻放下筷子:yue...姜思兰无能狂怒:???我没有啊!!我洗干净了!她放屁!当天热搜:#厨神人设姜思兰做饭令嘉宾们上吐下泻姜熙熙微妙一笑:果然都听得到呢。-豪门宴会上,姜熙熙被养父母堵住要钱。众星捧月的姜思兰勾着嘴唇,笑容得意地看着姜熙熙被刁难。系统:【气死我了,这两人其实都绿了对方!让我们曝光他们!】姜熙熙:【呜呜呜,算了啦,他们毕竟养我一场,要不然让他们住进姜家,一起生活】【兰兰一定会很开心吧!因为她存了好几年的钱要给她真父母呢!】养父母:惊喜.jpg姜家:眼前一黑.jpg。姜熙熙真妈:存了几年?原来他们早就有联系?!磨刀砍人.jpg——后来,姜熙熙门前:豪门太太千金们全部提着同一款包包,众人尬笑:哈哈,你也偷听到熙熙要这款包啦?豪门大佬拿着同一个小区的合同,众人僵笑:英雄所见略同啊,这房子很适合熙熙。娱乐圈导演们拿着不同剧本同一款反派角色,目移:咳,看来我们都觉得熙熙适合演反派。门一开,众人狰狞:给老子起开!我先来找姜熙熙的!系统:【哎呀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大佬非要求着我家熙熙办事啦!()】《惊!反派们偷听我吃瓜!》林茶穿越书了倒霉的是,她穿越成黑料缠身的十八线女明星,被无数网友厌弃。幸运的是,林茶获得吃瓜系统,知道小世界发生的所有事情。《休闲的生活》是一款田园直播综艺,林茶有幸被邀请,成为常驻嘉宾。综艺开播后,其他嘉宾们忙着互相寒暄,夸赞新来的明星情侣男才女貌,非常登对,林茶默默打开吃瓜系统——【登对有啥用?男明星的真爱又不是女明星,是她爹!他接近女明星也是为了靠近她爹!】【哇哇哇,这是什么顶级替身文学?】众嘉宾:???女明星:!!!我的男朋友真爱不是我是我爹?拿我40米大刀来!嘉宾团们参加万圣节活动,所有嘉宾们都到现场,某位上市公司大佬却不见踪迹。【大佬在小树林里和小美女翻云覆雨呢】【啊,不对,不是和小美女,是和男扮女装的美娇男!关键是大佬还!不!知!道!!!】【啊啊啊!想看美娇男男扮女装!到底多美!到底有多娇!好想知道啊!】众嘉宾:!!!实不相瞒…我们也想知道^^互为死对头的中年老爱豆参加综艺,却在综艺上冰释前嫌化敌为友。嘉宾们对此无比好奇,只有林茶,默默吃瓜。【所谓一泡泯恩仇,如果有什么是一泡解决不了的,那就两泡!!!】众嘉宾:???说好的死对头呢,这就滚上了?【哎,这有什么办法呢,毕竟错拿了导演为自己和老婆精心准备的中药,干柴烈火,孤男寡男,春宵一刻,憋不住啊!!!】导演:???众嘉宾:哇哦哇哦!!!刺激呀-穿书第一天,系统就告诉过林茶,原主是个惹事精,惹恼过综艺上每一个嘉宾。因此,只要你乖乖等着被他们手撕打脸,达成全网黑成就,就能回到现实世界!于是,林茶每天摆烂吃瓜,等着被嘉宾们打脸。她等啊~等啊~等啊~等到了顶流爱豆送的豪华大平层,豪门千金拍来的各种珠宝,鬼才导演带来的各种资源……以及,越来越红的自己。林茶看着这些状况,不禁陷入沉思。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小剧场:陆烟烟,顶级豪门千金,慢综艺常驻嘉宾之一。第一次听到林茶吃瓜的声音,是因为看到她脑袋上的一行字:【对陆烟烟的好感度:40】——只要获得林茶的好感度,就能加入吃瓜频道。但,吃瓜好友位数量限定,度高者得。-某日,陆烟烟正和林茶吃影帝沈醉的瓜。就在这时候,沈醉牵着一条狗进来。系统提醒:【陆烟烟已掉出吃瓜好友位,新的好友已上线:沈醉……】陆烟烟气急败坏,沈醉洋洋得意。下一秒,系统蹦出剩下两个字:【……的狗】
  • 作者:墨菲是你
    作为医学博士,沈簟秋心里很清楚,即使是冰一样的男人,也有一颗柔软的心。所以,她爱冷木阳,从前生,爱到了重生。
  • 作者:宋雨桐
    骆君焰钦点饭店经理担任他的专属管家,原因只有一个──看她不顺眼,想好好欺负她!他真的没见过涂善亚这么离谱的女人,深夜时分在路边喝得醉醺醺,调戏他、诱惑他,一夜缠绵之后,竟然还留钱给他?!搞了半天,原来是把扬名国际的他当成牛郎了!有仇不报非君子,大男人的尊严被小女人严重践踏,这笔帐他绝对要好好跟她算!几天来接连遭逢被甩、酒后失身的打击,如今连工作都不顺利,涂善亚真的欲哭无泪~~都怪骆君焰这小心眼的男人,硬指控她始乱终弃,逼她得以经理之尊亲自服务他,为了保住饭碗,委屈的她只能以客为尊,偷偷拭泪。天啊!究竟她的楣运要走到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