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本书很好看,新见与妙语叠出,读者一翻便知,无须作序者多嘴。作者留给我插嘴的空间是:介绍贯穿本书的一条重要逻辑——生命与生存资源交换的逻辑。我的介绍重复了一些已经发表的文章的内容,还有些枯燥,读者若感觉不耐烦,不妨跳过直接阅读正文。

讨论生命与生存资源交换的逻辑,最关键的一个词是“血酬”。

血酬是流血拼命换来的钱。土匪军阀依靠血酬过活,正如劳动者靠工资过活,地主靠地租过活。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抢对象的价值。同样是卖命抢劫,抢百万富翁当然比抢贫下中农合算。在这个意义上,梁山好汉吃大户打土豪的行为,其实是在追求血酬最大化,与道德标榜并无直接关系。

拿性命换钱是否合算呢?这要作具体分析。我见过一句暴民的口号,灾民吃大户,抢粮食,他们在旗帜上写道:“王法虽重饥难忍”。土匪抢劫,按律当斩。饥民冒死抢劫,是因为走这条路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显然,他们觉得拼命合算。一般地说,上述计算的实质是:为了活命,可以冒多大的死亡风险?为了获得生存资源,可以把资源的需求者伤害到什么程度?这是极其古老的权衡计算,别说哺乳动物了,连爬行动物都懂。

从血酬的角度看问题,土匪和军阀都是血本家。梁山好汉的头领们也是血本家。他们的老本是武器弹药和士兵喽罗的性命,他们掠夺搜刮之所得,扣除成本之后,就是血本带来的血利。在官本位的社会里,官爵往往可以作为利益的衡量标准,作为血利的一种存在形式,于是我们看到了“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血本经营策略。

秦国曾经建立了严密的军功制度,敌人一颗首级,换取一级爵位。最低的一级是“公士”,赏赐田一顷,宅五亩。第十九级就封侯了,“关内侯”。二十级为最高级,“彻侯”。这套贵族制度,其实是血本经营中的激励机制。在这种制度的激励下,暴力团伙进如锋矢,战如雷霆,在首领的指挥下破六国,打天下。历代王朝打天下都要离不开这套制度。

暴力最强者打下江山,坐了江山,然后立法定规。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就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皇帝是暴力集团的头子,贵族们则是协助他打天下共同创业的股东。

最强大的暴力是如何获得的?在宋江和刘备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深刻答案。这二位都以仁慈体贴著称,在他们身上,暴力集团的成员们寄托了最佳预期,血酬收入最大化的预期,在他们的麾下卖命,可以卖个好价钱。因此,刘备和宋江无须逞匹夫之勇,他们的才干是当好一个商人,扩大地盘,获取血利,然后公平分配。这个道理,我们其实早就懂得,只是没有明确说出来罢了。试想,假如及时雨宋江和黑旋风李逵分别招兵买马,我们愿意跟谁走?我肯定跟宋江走。比较起来,宋江更善于抓住外部的机会,更能掌握内部的公正,这是领导暴力集团发展壮大的关键本领。

以上就是生命与生存资源交换的逻辑及其相关制度。

我们很熟悉物物交换的逻辑,大家兜里的货币就是一般等价物。我们也熟悉以劳动换取生存资源的逻辑,多数人循此养家糊口。生命与生存资源交换的逻辑与这两种逻辑有什么关系呢?

这三者之间并不矛盾,但又有所不同。

劳动本身就是生命的活动,劳动挣钱即是生命与生存资源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这是不矛盾的道理之一。在以物易物的现象背后,一定隐藏着一项条件,即白拿或抢劫是有风险的,闹不好还有生命危险,交易反倒比白拿合算,这是不矛盾的道理之二。不过,一旦破产失业,到了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境地,抢劫拼命的生存机会比较大,原来不合算的选择反而合算了。这种逻辑,即以命相搏,以暴力获取生存资源的逻辑,是前两条逻辑所不能包容的。应该说,直接由这种逻辑支配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好社会。前边已经说过,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抢对象的价值。行使暴力并不能创造财富,这是破坏,不是建设。这是破坏力,不是生产力。

最后再说说这本书。

我参加过毛泽东发动的评《水浒》运动,写过许多评论文章,有一年我们的高中语文考试就是评《水浒》。这种经历很令人反胃。读评《水浒》的文章,在生理上就不舒服。不过,这本书我读得津津有味,常常感到眼睛一亮。我觉得砍柴选了一个贴切的解读角度,说不定还是迄今为止最贴切的角度。从这个角度解读《水浒》之类的作品,丝毫没有令人反胃的方枘圆凿之感。

但是,这只是初步的成绩,前边仍有继续解读的广阔空间。譬如,梁山好汉的座次到底是根据什么排的?更宽泛地说,历代王朝如何分封功臣?如何分配官爵?战功、山头、资格、谋略、勤勉、人缘、名望、职务、超自然能力、与首领的关系、出身和血统,等等等等,这些要素在分配中各占多大的权重?这是一个大问题。在理解中国历史的方面,这个问题的地位,就好比“市场如何配置资源”在经济学中的地位。

千炖豆腐万炖鱼。砍柴,别上斧子,快上山吧。我们要健康,还要美味。

吴思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