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幸福有两个,一是有饭吃,二是有书读。
先谈吃饭。我的老家在皖西的一个小镇上,父亲是当地的一名小干部,母亲是一名小职员,父母的工资加起来每个月有七十元钱左右,这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是颇受人羡慕的。我读高中的时候,每个月家里发给我十元钱伙食费,除了买饭票,至少还有五块钱的菜金。为了最大限度地搞好生活,星期天我到姥姥家或者母亲的食堂蹭饭,临走时再带上一大茶缸咸菜供早晚下饭,从而确保隔三岔五能在学校的食堂里买上一份肉菜。说是肉菜,其实菜多肉少,拳头大小的碗,下面是萝卜雪里蕻,上面零星覆盖几块猪肉。我连汤带水把它扣进饭碗里,首先从最底层吃起,那种沾了肉汤的米饭吃起来很香。第二个步骤,吃菜拌饭,更香。在这个过程中,那几块肉丁始终完整地簇拥在碗头,一会儿在左边,一会儿在右边,香气四溢,光芒万丈。等汤水饭菜全部吃完,好,幸福的生活开始了,这时候再看看身边的动静,咽两下口水,长长地出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撮起颤抖的筷子,慢条斯理地盘剥那几块猪肉。
很多年后,当有人问我什么是幸福的时候,我回答他,当你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完并且意犹未尽似饱非饱之后,你的碗头还剩下几块猪肉在等待着你,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诚然,那是一个从精神到物资都非常匮乏的年代。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六年,我读小学、初中到高中,基本上同“文革”同步进行,除了学业基本上荒废,学得一身打架斗殴撒谎偷懒的本事以外,没有被饿死或者长成侏儒,这已经是很大的幸运了。
就像多数人经历的那样,我的文学启蒙最早是从家庭开始的,主要是听我的奶奶和母亲讲故事。奶奶一个大字也不认得,她老人家似乎特别喜欢讲勤俭持家的故事,多半是神话,她曾经讲过一个老地主考查干部的故事,老地主为了在儿媳中选择管家,故意在厕所的地上扔了一团白米饭,大儿媳二儿媳来上厕所,对那团白米饭熟视无睹,捂着鼻子解了手就离开了。小儿媳来解手,看见地下有一团米饭,二话不说,就捡起来吃了,以后这个小儿媳就成了当家人,把家里管得红红火火。这个故事简单至极,但是却有深刻的含义。奶奶和母亲常常挂在嘴里的话是,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受穷。或者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之类。母亲粗通文墨,讲的故事似乎就有了更多的人生哲理,比如乌龟和兔子赛跑、孔融让梨、狼来了之类,多半告诫人要诚实、勤奋、礼让。
长大了,就开始读书。
我的老家洪集据说是一个很有历史的古镇,甚至有传说是一代州城的遗址。传说是否属实,我不知道,但是我很小就知道老家很热闹,尤其是夏天,街东头的操场上三五成群有很多人乘凉拉呱,街上有不少怀才不遇的人物,穷得连饭都吃不起,还能眉飞色舞口若悬河,谈古论今展望未来。尤其可喜的是,在那些贫穷破败的草屋瓦舍里,居然还堆积着很多书籍,有些甚至是经典名著。近年我常回故乡,发现老家小镇从人口和面积讲,至少是六十年代的五倍,但是我敢断言,从民间收藏的文学经典数量而言,恐怕连六十年代的五分之一都不到。
毋庸置疑,那个年代耽误了很多人才,而我要讲句良心话,我是那个年代的重要受益者之一。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有两个:一是那个年代考试马虎,连上课都马虎,这对于我这样一个性情懒散的人来说,无疑正中下怀。二是在那个年代里,我因祸得福读了不少书。
街上有不少小商小贩,多数是半瓶子醋知识分子,书就是造反派从他们的家里作为“四旧”收缴过来的,堆放在公社大院的一个土楼子上。有一天,我们“公社小孩战斗队”几个七八岁的孩子逃学回来,飞檐走壁潜进去,个头大的书被认为值钱,当然成了重点争夺对象,因为分赃不均很快就发生“内讧”。我在那支队伍里实力中等,拳打脚踢搞了不少连环画。那些连环画在相当长一个时期成了我的宝贝,吃饭上厕所都是手不释卷,如醉如痴。看了一遍不过瘾,三遍四遍反复看。那时候,我能把许多故事倒背如流。后来我用看旧的连环画和一些自制的玩具跟其他小伙伴开展地下贸易,又换回来不少,还有大块头的书,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有《安徒生童话》《蒙古民间童话故事集》,还有《烈火金钢》《平原枪声》等等,这一下就发大财了,用文人的话说,真是坐拥书城,富甲天下。我小时候对童话情有独钟,那本《蒙古民间童话故事集》,里面有很多惩恶扬善的故事,譬如一个贫穷善良的牧民,运用自己的智慧,编造一个神话,用尿泡从贪婪的财主手里换取牛羊,接济穷人……这些故事引起我的极大兴趣,也产生了很多幻想。多年后我还十分怀念这本小书,记得那是用铅灰色草纸印刷的,配有插图,工艺粗劣,但是内容丰富。去年我从《作家文摘》上看到一篇文章,纪念一名陈姓女翻译家,介绍她的译作时,提到了她曾致力于翻译蒙古民间文学,我怀疑那本《蒙古民间童话故事集》就是她老人家翻译的,在此我向她表示真挚的谢意。
我的童少年时期的阅读,也是伴着辛酸血泪的,借书不还、赖书不给、丢书不赔而被小伙伴围追堵截、有家不敢回、甚至被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我记得有一次,我和我姐姐协议轮流读一本书,好像是一本连环画《灰姑娘》,到了规定移交的时间,我赖着不给,姐姐催讨未果,就动手来抢,三下两下,战争升级,我在前面跑,姐姐在后面追,一直把我追到野外的红花草地里。那时候我还属于弱势群体,被我姐姐打翻在地。不过,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书虽然被她抢走了,我也把她踢得浑身是泥。前几年回故乡,我开玩笑讲起这个故事,我姐姐痛心疾首说,哪里知道你后来能当作家呢,早知道这样,打死我我也不跟你抢书啊!我哈哈大笑说,梅花香自寒苦来,读书趣味就在抢。
读读写写,几十年过去了,我由一个偷书、抢书、抄书、编书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写书的人,归根到底,我觉得还是早期的阅读催生了文学的种子。前几天一个编辑家问我对于畅销书的理解,我脱口说出两个字,动心。一部好的作品,只有深入人心,才能流传于世。安徒生的童话在世界上广为流传,经久不衰,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只有抓住心才能抓住人,才能抓住市场。四十年前我读了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女孩》,至今想来,仍然为之心动。我的儿子上大学之后,要我推荐课外读物,我向他推荐几本童话,他起先不以为然。可是后来读进去了他跟我讲,这个故事确实太经典了,值得长久回味。我问他,你从这个故事里读到了什么?儿子的回答让我又是一惊:这个社会如果不能给我们提供起码的食物和温暖,我们还要这个社会干什么?
我认为回答得好,一个小小的童话故事,你可以一遍一遍地解读,而每读一遍,你都会有新的感慨和新的判断。
我想,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受到童话的影响,也可能在很多时候都生活在童话之中。漫漫人生路,不知道会遇到多少坎坷,读一本好书,就好比擦亮一根火柴,它会在你困顿疲惫的时候,照亮你脚下的路。也许我们比安徒生笔下那个女孩幸运,因为我们有很多火柴可以擦亮,打开一本好书,就是一片明朗的天空。
显然,作为一个作家,读书更是须臾不可或缺的事情。而在我看来,读书不必跟风,不必人云亦云,不必贪大求洋。回顾我的读书历史,起步很早,范围很小,时尚很少,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成为一个作家。我后来确实又读了不少书,有些还很受益,但是早年读的那些童话,对我的启蒙和影响是地久天长的,也是不可取代的。当我感到饥饿和寒冷的时候,我就会擦一根火柴,我看到的不仅是那香喷喷的烤鹅,我还会在那微弱的光焰里看见我亲爱的祖母和姥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