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家时,埃莱娜还没睡,正在看发现探索频道的野生动植物纪录片。我陪着她一起看了十分钟。打出片尾字幕时,她对我扮了个鬼脸,然后关掉电视。
“你进来的时候我就该关掉的。”她说。
“为什么,我不介意跟你一起看啊。”
“我应该学会的是,”她说,“略过这类节目的最后五分钟不看,因为都一样。你花了五十五分钟观赏一些很美好的动物,然后他们毁掉这一切,告诉你这些动物已经濒临绝种,活不到下一个世纪。他们想方设法让你沮丧,这让人怀疑他们的赞助人里包括抗抑郁剂药商。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怎么样?”
我简单告诉她今天晚上的事情。
“听起来他不沮丧,”她说,“而好像是困惑,‘为什么是我?’”
“很自然的问题。”
“是啊,我也觉得。你刚刚说聘用费是多少?两千块?没想到你会收下。”
“我想是警察的训练使然。”
“只要有人递钱给你,就拿。”
“差不多吧。他想为我花掉的时间付费,我拒绝了他,于是他决定要雇用我。我们有钱可以花了。”
“你也有工作可以做了。”
“对,而且或许我可以找出一些事情来做。只希望不需要买一部电脑。”
“啊?”
“TJ,刚刚他还提起这件事。他什么时候走的?”
“你离开半小时后他就走了。我说他可以睡沙发,可是他不想留下来过夜。”
“他从来没留下来过夜。”
“‘你干吗,以为我没地方睡觉啊。’我很好奇他会去睡哪里。”
“那是一个谜。”
“他一定有个住处。”
“不是人人都有地方住。”
“我不认为他是流浪汉,你不觉得吗?他会换衣服,而且打扮得很干净。我确定他不是睡在公园里。”
“流浪汉有很多种,”我说,“不是所有流浪汉都睡在地下通道、从垃圾桶里掏东西吃。我认识一个女人,喝酒喝得连房租管制下租金便宜的公寓都丢了,然后她就把东西搬到乔尔西一个付费储藏室里,一个月大概八十块。她租了一个八平方英尺的小隔间,东西放在那儿,人也睡在那儿。”
“他们让她睡那儿?”
“不,可是又能怎么管呢?她都是白天去,然后每次睡个四五个小时。”
“一定很可怕。”
“这样比收容所安全,而且有隐私多了。说不定也更干净、更安静。她在那里换衣服,如果积多了脏衣服,附近还有个投币洗衣店。”
“那洗澡呢?别告诉我那儿有淋浴间。”
“她会去公厕清理,另外她有些朋友,偶尔会让她去他们家里洗澡。当然要碰运气,淋浴间不是她日常生活的必备事物。”
“真可怜。”
“只要她不再碰酒,”我说,“早晚会有个好地方住。”
“还有自己的淋浴间。”
“或许吧。不过这个城市有许多不同的生活方式。我认识一个家伙,已经离婚六七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自己的住处。”
“那他睡在哪里?”
“私人办公室的沙发上。如果他自己是老板,就没问题,可是他不是。他不过是熨斗大厦里一家公司的中级主管。我猜想他还算重要,私人办公室里面还有一张沙发。”
“如果有人撞见他睡在——”
“他会打个呵欠,然后告诉对方说他只是躺下来放松一下,一定不小心睡着了。或者说他加班到太晚,错过了回康涅狄格的末班火车。谁知道?他是办公室两个街区外一家新潮的健身房的会员,他每天早上都去那儿使用诺德士健身设备,然后就在那儿洗澡。”
“他为什么不干脆租个公寓?”
“他说他负担不起,”我说,“不过我觉得是他自己太神经过敏了。而且我猜想他很得意自己能瞒过每一个人。他或许把自己当作一个城市改革家,睡在野兽的肚皮上。”
“睡在从汉若登公司买来的皮沙发上。”
“我不知道那张沙发是皮的还是什么做的,不过就是一个想法而已。全国其他地方的人如果没地方住,就会睡在自己车里。可是纽约人没车,这里一个停车位的租金跟苏城的一户公寓一样。不过我们很能随机应变,总会找到解决方法的。”
到了早上,我把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那张支票存进银行,然后思考着我该做些什么事来赚这笔钱。我花了几个小时回头查这个案子的新闻报道,然后跟威利·唐谈了一下,确认他所安排的警卫。惠特菲尔德一早就打电话给他了,不过当时威利已经看过报纸,所以他立刻就知道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的目的。
“我让你了解一下大致的状况,”他说,“因为你认识这个家伙,而且介绍他来找我们,对此我很感激。基本上我们在三个地方盯着他,法院、他家,还有他的办公室。法院是个拥挤的公共场所,而且要进去还得通过金属探测器。”
“这并不表示没办法把武器弄进去。”
“我知道。而且我们要防的这个家伙有穿墙术,对吧?他用过枪杀人吗?他大部分是攻击脖子。沃尔默是吊死的,帕特里齐奥·萨莱诺是被勒死的,还有那个反堕胎的家伙怎么了,被大衣腰带套住脖子吗?”
“他是先被刀子刺死的。”
“还有那个头被砍掉的家伙叫什么来着,那个黑人。只不过那是他的手下把他干掉的,不算数。管他叫什么。”
“叫西皮奥。”
“总之,他没用过枪。重点是他不怕近身肉搏,而且一对一他总会赢。这表示惠特菲尔德随时都得有人陪着,特别是他不能自己一个人去任何地方。比如刑事法庭大楼的男厕,帕特里齐奥就是死在男厕里的,对不对?”
“没错。”
“他在任何地方都能杀人,”他说,“被勒死是很痛苦的。那个反堕胎的家伙你没说错,他是先被刺死,但如果我没记错,沃尔默也是先被敲中脑袋死得差不多了。所以重点就是,他杀人的方法很不固定,也就是说,不能排除他从街对面用一把来福枪干掉你。”
“这样很难防卫。”
“几乎是不可能,”他表示同意,“不过还是有一些可以做的预防措施。我叫他穿了件防弹背心,这还是比光穿着那些西装上衣要有保障多了。他的交通工具是一辆有装甲钢板的加长型轿车,车窗全都是防弹玻璃。他二十四小时都有两个贴身保镖,外加一个专用司机,就守在车上。”
他接着把其他的措施都告诉我。我觉得都很好,我也不可能想出更好的方法。
“他绝不会单独一个人走进任何房间,”他说,“就算那个房间十分钟前有人检查过也一样。他要进去之前,我们一定会有人再检查一遍。”
“很好。”
“马修,这真是他妈的诡异透了。‘人民的意志’,想想,他就像他妈的贝比·鲁斯,打球前还先指定要打到哪个方向,然后把球轰出全垒打墙外。而且每次还百发百中,这狗娘养的。这回我们要让他出局。”
“但愿如此。”
“是啊,但愿如此。贴身保镖的工作无聊得很,如果你做对了,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不过报纸上的标题也不会夸奖我们。‘威尔瞄准明星律师。’你跟着这家伙走到哪里,都会有一堆记者和摄影师,有的把麦克风凑到他脸上,有的把镜头对准他的脸。”
“现在你了解联邦调查局特勤单位的辛苦了。”
“的确,”他说,“欢迎他们来接手。反正我从不喜欢华盛顿。那里的街道通往四面八方,而且那儿的夏天他妈的真能把你给热死。”
接下来几天我找到了一些事情做。我去中城北区分局找乔·德金,他替我打了几个电话,确定了给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那封公开信与威尔的前几封信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或至少字句的排列是同一个方式,而且是同一款打字机打的)。我之前只是凭写作的风格判断,也觉得是同一个人,但这种事情我必须确定才行。
即使如此,我还是花了一些时间,查一查是否有人出于个人恩怨而想取惠特菲尔德的性命。他离过两次婚,现在与他的第三任妻子也已申请分居,他的现任妻子住在康涅狄格州。每次婚姻都有一个小孩,而我记得他唯一的儿子(排行老大)两年前曾因为卖一批值几百块的迷幻药给一名便衣警察而遭到逮捕。后来案子被撤销了,显然他是把毒品的大盘商供了出来以获得减刑。看起来似乎有点线索,不过最后却没有查出些什么。
我比较喜欢出于私人恩怨杀人这个想法。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将个人动机隐藏在连续谋杀的烟幕后面。有时某个投机取巧的人会把他个人独立的谋杀行动假装成某桩连续杀人案的其中之一——我就遇到过一次,凶手用冰锥,模仿的人也用冰锥。另外我还知道几个案子,凶手先随意乱杀几个人,最后用同样的模式干掉某个他真正想杀的人。这是最明显的转移注意的一种方式。不过不见得奏效,因为早晚警方的例行办案程序会过滤每一个有个人动机的人,而只要他们开始注意,就都会有所发现。
如果这是个烟幕,那么威尔就得制造出很多烟。为了要勒住你太太的脖子并且摆脱嫌疑,而写好几封信给报纸并且干掉一堆知名人物,这条路也未免走得太远太迂回了。
但或许他现在也只是在练习。这也不稀奇。也许这个杀妻凶手在用他太太自己的裤袜勒紧她的脖子之前,先杀掉四个人。然后在被捕之前,他还会再杀三个人。我不相信这个凶手花那么多力气只是为了摆脱嫌疑而已。我的感觉是,他杀人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
好天气一直持续到周末。星期天应该会下雨的,可是没下,而且到了傍晚又热又起雾。星期一更糟,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三度,而且空气就像湿羊毛似的。星期二也差不多,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让我暂时把注意力从威尔身上移开。
打电话来的那个女人我认识,她名叫金尼。她说:“老天,我真难过。你听说了拜伦的事吗?”
“我知道他生病了。”
“他死了。”
我是在匿名戒酒协会认识金尼的。她住在五十三街和第九大道交汇口附近,平常去圣保罗教堂的那个团体参加聚会。拜伦是她的一个朋友,不过他住在格林威治村,通常都参加当地的聚会。他加入匿名戒酒协会是因为没法停止喝酒,但几年前他还吸海洛因上瘾,而且重复使用别人的针筒,他戒酒没多久去做了抗体检验,结果证明他是HIV阳性。你大概会以为,人们听到这个消息会大骂见鬼,然后跑出去大醉一场,我想有的人会这样,但也有很多人不会。
拜伦就不是这样。他继续戒酒,参加聚会,他乖乖吃医生开的药,另外还配合特别设计的食物疗法增强免疫系统。这些方式或许给了他一些好处,但却不能让他逃过艾滋病的发作。
“听到这个消息真遗憾,”我说,“上次我看到他应该是三月或四月了,我在格林威治村的一个聚会上碰到他。我想是佩里街的那个聚会。”
“他大半都去那里参加聚会。”
“我还记得他当时看起来不太好。”
“马修,艾滋早晚会夺走他的性命,不过却没有这个机会。有人将他枪杀了。”
“有人——”
“拿枪对着他扣动扳机。老天,什么人会做出这种事?”
我轻轻地说:“金尼,他自己有最好的理由这么做。”
“什么?”
“或许他是自杀。”
“哦,天哪,”她不耐烦地说,“马修,他是死在公共场所。你知道他那栋大楼对面有个小公园吗?”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霍雷肖街。不是梵高大楼,是隔壁那栋战前的建筑。街对面有个小公园。阿宾顿广场?不,是另外一个。”
“杰克逊广场。”
“应该是吧。他今天早上带着一杯咖啡坐在那里看早报。有个人走到他身边,朝他的头部开枪。”
“凶手抓到了吗?”
“逃走了。”
“可是有目击者吧。”
“公园里有一些人。当时还早,所以天气还很舒服,到了现在这个时间,那边就像个火炉似的。”
“我知道。”
“感谢老天爷让人发明了冷气。拜伦本该待在他自己的公寓里吹冷气的,可是他喜欢阳光。他说他想一辈子待在阳光下,可是现在他好像从阳光得到能量了,太阳能。他说过,成为艾滋带原者的一个好处就是不必担心得到皮肤癌。马修,你跟他不太熟,对不对?”
“一点也不熟。”
“你知道他怎么传染到这个病的。”
“据我所知是共用针头。”
“没错,他不是同性恋。”
“我想也是。”
“住在格林威治村又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人们很自然会以为他是同性恋。可是他是异性恋者,真正的异性恋者。”
“哦?”
“我算是跟他在谈恋爱。”
“我明白了。”
“爱上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该怎么办?”她没等我回答,也因为我没有答案,“同性恋男人会特别留意这个问题,对不对?我猜他们会用安全套,或者他们就不会跟艾滋病患者约会。如果他们自己不是病毒携带者,就绝不会跟任何带病毒的人交往。”她沉默了片刻。“或者他们照样勇往直前赌运气。”
“你是这样吗?”
“哦,不。我?你怎么会这么问?”
“从你声音里听出来的。”
“也许是嫉妒吧。有时我真希望自己是那种做事冲动、不顾一切的人。可我从来不是,即使年轻疯狂时也不是。我很喜欢拜伦,有些同情他,可是这种状态让我们彼此都有所保留。我们针对这件事谈过一次,如果我们谈恋爱会有多么不同。可是事情没有不同,还是跟以前一样。我们依旧保持朋友的关系,就像那句老话,只当朋友,可是‘只当’这个字眼又算什么?真正的友谊非常罕见,你不觉得吗?”
“对。”
“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他珍惜每一天,你想警方会抓到杀他的凶手吗?”
“听起来应该会,”我说,“他是在公共场所遇害的,还有很多目击者。而且是属于第六分局管的,那个区的犯罪率不高,所以不会像那些与毒品有关的案子那样被忽略。还要看他们一个星期内能不能抓到嫌疑犯。”
“他们可能会认为这个案子与毒品有关。”
“为什么?”
“他以前吸毒,有记录的,不是吗?”
“被逮捕就会有记录。”
“被抓过两三次。没坐过牢,不过他跟我说过他被捕过几次。”
“那他就有记录了,没错。”
“而且那个公园常有人在买卖毒品。虽然不像华盛顿广场那么一大群,可是拜伦告诉我过,他曾坐在窗前,看到外头街上很多人被逮捕。”
我沉默了片刻,说:“金尼,他没回头去吸毒吧?”
“没有。”
“那警方就不会认为他的死跟毒品有关。除非他们认为是误杀,说不定真是如此。这样的话,他们就会照程序办案,追查所有的线索。我猜想他们会抓到开枪的人来结案。”
“希望如此。马修,为什么我觉得这件事那么重要呢?抓到凶手又不能让他死而复生。”
“的确。”
“而且我也并不渴望复仇。我不恨杀掉拜伦的那个人。以我的想法,他帮了拜伦一个忙。他过得很平静,马修。他珍惜每一天,不过我刚刚已经讲过了对不对?”
“是的。”
“他照样可以出门,照样可以去参加聚会。虽然出门得拄着拐杖,可是他可以走过几个街口去佩里街,总有人会让座给他位。他说,这是得艾滋病的好处之一,不必担心得皮肤癌,也不必提早一个小时去佩里街聚会处占位子。他什么事情都能拿来开玩笑,我想如果没法开玩笑,那就惨了。”
“我想也是。”
“我以前有个一起工作的朋友,他不能来上班后,我常去看他。后来我就再也受不了了。那毁掉了他的心灵,但不是在一朝一夕之间。他常常会有痴呆的现象,我待在他身边会受不了。我没有抛弃他,他有个照顾他的情人,还有很多朋友。我只是在办公室偶然认识他的。仔细听我说好吗?我老是得替自己解释。”她停下来喘了一口气,“我发现自己会在拜伦身上寻找痴呆的症状,可是他没有。”
我在报上看到了关于拜伦死讯的报导;在纽约地方电台的新闻节目《纽约第一》中,梅丽莎·见川站在杰克森广场上,就在拜伦·利奥波德被射杀的那张板凳前进行报导。镜头拍了他对街的公寓,然后见川随着摄影镜头的移动,指出凶手的逃亡路线。
她继续说别的,我按下静音钮去接电话。是阿德里安,讲了几个新笑话还有那些饥渴的记者,反正只要威尔把你列入目标,其他人也都会想用枪瞄准你。“第四阶级现在对我热情得很,”他说,“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我可以一天花十八个小时在摄影机前面,然后其他时间去接受印刷媒体的采访。人人都想娶个处女回家嘛。”
“什么意思?”
“他们想找个例外。你还记得那个家伙在被涂了油彩又被贴上羽毛,然后用火车载出城之后所说的话?”
“他说了荣誉之类的话,不是吗?”
“‘但是为了荣誉,我宁愿以平常的模样出城。’我记得的也许不是字字正确,不过反正是个传说的故事,谁又能记得字字正确?走红的滋味很好,但我发现拒绝反而越来越容易。除了麦格劳之外。”
“他想怎么样?”
“跟其他所有人一样,想采访我。”
他又继续说了其他的事情,不过我没认真听。我忽然灵光一闪,怕自己忘了,于是开口说:“不要跟任何人一对一碰面。”
“什么?”
“换了我,”我说,“没有保镖在场的话,我不会见任何人。”
“即使是个肥肚皮的老记者也不行吗?”
“红衣主教都不行。”
“真的?红衣主教能让人产生信任呢。我想是因为红帽子,让他看起来像个守护天使。”
他自己大笑,然后叫我放心。“红衣主教没打电话来,”他说,“马蒂也不想见我,他只想在电话上跟我谈,五分钟就行,然后给他一些独家的消息让他可以写专栏。我不觉得我给了他什么,不过他总有办法可以从少之又少的材料里面榨出他的专栏文章。这种事情他以前干过很多了。”
我们互道再见后挂了电话,然后我也没管电视上的安静画面到底在说些什么就关掉了电视。我有个想法,然后静坐在那儿慢慢玩味。那个念头似乎很牵强,而且我想到这种事情警方似乎早就该查清并且排除可能了,可是很难讲。如果他们没查过,那么我就有事情可以做了。
结果花了几个小时打电话之后,只让我回到原来比较保守的想法。也不能说没用,至少现在我可以放弃一个胡思乱想出来的念头,可是我也不觉得自己因此就能有其他的什么收获。
同时,马蒂·麦格劳的确从阿德里安所谈的话里面榨出了一篇专栏文章,文中探讨了身为名人的种种好处和坏处。同一份报纸里的另外一个专栏则在思考拜伦·利奥波德的命运,不过一两段之后,他就继续谈别的话题了。我也是。我跟拜伦算不上亲近,以前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而逮捕杀害他的凶手是第六分局那些家伙的责任。他们可以处理,不需要我的帮忙。
只不过,他们没法马上处理,而我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扯进去了。到了星期四,谋杀之后的两天,我正在到处乱晃时,发现自己距离那个凶杀现场走路只要五分钟而已。于是我走到那儿,在一张公园板凳上坐了半小时,跟几个人聊了天,然后过街去跟拜伦那栋大厦的门房说了几句话。
星期六下午,哈德孙街的圣卢克坊为他举办了一个追悼会。他戒酒这几年认识的人分享了对他的回忆。我仔细地听着,想在其中寻找线索。
会后我和金尼喝了两杯咖啡。“真滑稽,”她说,“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应该雇用你才对。”
“雇我去找出射杀拜伦的人?警方可以做得比我更好。”
“我知道。可是那个感觉一直甩不掉。你知道我怎么想吗?马修,我最好替他做点事。可是却没有其他我能替他做的事。”
那天稍晚时候我接到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电话。“你猜怎么着?”他说,“我猜到那个狗娘养的打算怎么杀我了。他会让我被烦死。”
“你听说过有人被烦死,”我说,“可是你不会在任何验尸报告里看到这会是所谓的‘死因’。”
“那是被掩饰了,就好像天主教徒也会违背戒律自杀。烦死的人不能葬在圣土上的。你听说过一个叫贝内代托·纳皮的人吗?”
“我想我曾在弗里克收藏馆看过他几幅画。”
“不是那个,除非他有我所不知道的另外一面。大家喊他‘手提箱班尼’,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据说他曾有个工作,是替托尼·富里罗发动汽车,他把引擎打开预热一下,如果没有爆炸,那就表示车子安全,可以让汤尼上车了。”
“就像试吃食物的人一样。”
“正是如此。你把钥匙插进去发动,没出事的话,你就可以回家看卡通节目了。班尼这么搞了几个月,然后就算了。不是因为他受不了那种压力,我不认为他感觉到任何压力。‘从来没出过事。’他这么抱怨。当然如果真出过事,你就得用海绵替他收尸了,不过他只觉得这一切对他来说太烦了。”
“你倒是知道他的感觉?”
“没错,而且事实上我不像班尼那样有抱怨的权力。我可以诉苦说大热天还得穿防弹衣,但其实我是从冷气公寓出来,进入有冷气的加长型轿车,然后再到有冷气的办公室。街上比地狱还热,可是我在街上停留的时间还不足以让我感觉到热度。”
“的确防卫得很周密。”
“你说得没错。我不知道防弹背心那么重,更别说有多不舒服,不过那也不是苦行僧穿的粗布衬衣。所以我现在活着,等着炸弹爆炸,如果没事,我就觉得自己好像逃过一劫。你呢?你查出什么了吗?”
“事实上,”我说,“我还在考虑要把钱退还给你呢。”
“为什么?”
“因为我想不出什么好方法去赚这笔钱。我花了一些时间,可是我不认为查到了什么新线索,而且我也不可能对官方调查有任何帮助。”
“还有呢?”
“我不懂你的意思。”
“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吧,不是吗?”
“哦,的确是有。”我说,“然后告诉他拜伦·利奥波德的事情。”
他问:“他是什么人,朋友的朋友吗?”
“基本上是。我认识他,不过只是打过招呼而已。”
“可是没有亲近到杀他的凶手逍遥法外你就睡不着的地步。”
“想不到警方到现在还没有逮到凶手,”我说,“我想我会花几天查一查。只不过我现在已经有你这个客户了。”
“你从没同时进行两个案子?”
“偶尔会,但是——”
“不过你觉得好像是在欺骗?我现在活在宣判死刑的阴影下,你应该为我所付的钱而努力,太阳出来时,就没有月光。那个朋友想雇你吗?”
“她提过,但是我不会收她的钱。”
“你是慈善性的服务。”
“你们律师总是会想出这些字眼来形容。”
“一个男子带着一杯咖啡和一份《纽约时报》坐在小公园的板凳上。另外一个男子走过来,射杀他,然后逃走。就这样,对吧?”
“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死者得了艾滋病。这会是什么,反同性恋分子吗?”
“拜伦是异性恋者。他吸过毒,因为重复使用针头而感染艾滋。”
“所以搞不好凶手是个消息不准确的反同性恋分子。或者反过来,是因为好心而杀他。你是这么想的吗?”
“你说的都有可能。”
“还有另外一个可能。你看这个意外和我们的朋友威尔会有任何关联吗?”
“天啊,”我说,“我想都没想过。”
“现在你想到了?”
“想到了,不过又抛开了。”我说,“如果两者有关,我会觉得很意外。威尔并没有事先宣布,也没有事后夸耀。而且死者完全不是公众人物。会有什么关联呢?”
“非常随意,”他说,“而且非常没有意义。”
“所以呢?”
“威尔的目标都很特定,他会事先宣布他的目标,然后告诉对方他为什么要杀他。”
“没错。”
“这是他的正式目标。”
“你认为他还会私下杀人?”
“谁知道?”
“那又是为什么呢?”
“这一切哪有为什么呢?”他说,“看在老天的分上,干吗要杀我?也许他喜欢杀人,永远杀不够。也许他计划要射杀我,想先找个容易的目标、一个不会防备他而且身边不会环绕着保镖的人来练习。也许那次杰克逊广场上的小小行动是一场彩排。”
这个想法很有趣。乍听之下很天马行空,不过相当刺激,于是我开始提出别的可能性。我们扯了几分钟,然后惠特菲尔德说:“我不觉得两件事有任何关联,你也不这么觉得。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花两天时间去查查看。别退还我给你的钱,你总能找出方法来赚的。”
“如果你坚持的话。”
“我坚持。比起我给可靠侦探社的保镖费,给你的那些钱只是零头而已。一天要花四十八个小时的保镖时数,还有加长型轿车和司机,外加其他额外的支出。算一算就知道了。”
“只要能保住你的性命——”
“那就值得了。如果不能保住我的命,付账单就变成别人的事了。这个交易很不错吧?我有什么好损失的呢?”
“我想你不会有事的。”
“告诉你,”他说,“我也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