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裸尸上的X

一个名叫朱樱梅的少女裸体死在洗浴室,经毒化检测证实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但警方却无法解释尸体上的X形黑色印迹。

林晓婷从床上坐起来,头微微感到疼,血液中没有代谢完的酒精仍在体内发挥余威。这不知是第几次喝醉酒了。她想。

醒来洗澡,是林晓婷每天的习惯。

林晓婷用手轻轻地将自己的长发捋到脑后,趿拉着一双塑料拖鞋,迈着慵懒的步子来到梳妆台前,开始一件件地脱衣服。

当脱下内裤时,林晓婷不禁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一具成熟女性的胴体呈现在眼前。高耸的胸脯,柔嫩的皮肤,曼妙的曲线,即使用非常挑剔的男性眼光来看,这样的身材也不失完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脸庞上有一些不是很明显的雀斑,这使得皮肤看起来略显灰暗。马上就到了30岁,岁月已加快了侵蚀青春的步伐。林晓婷的心中涌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丁零零,一阵急促的手机短信铃声响起,打断了她的遐思。

林晓婷转身从桌上抓起自己的手机,打开短信收件箱,不觉一愣:里面没有新内容!

她抬起头,注意到沙发上不起眼的角落里,搁置着一部廉价的诺基亚二手手机,刚才的响声正是从那儿发出来的。

那是朱樱梅的手机。

林晓婷这才想起房间里应该还有一个人。

墙壁上石英钟的时针指向8点,不停走动的红色指针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使得这空旷的房间显得异常冷清。

朱樱梅没起床吗?

林晓婷心里闪过一丝疑惑,来到朱樱梅的房间。房门打开着,台灯的光线被调得微弱,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一件过时的红色外衣悬在挂衣架上,内衣内裤散乱地摆放在床铺上。

“咦?奇怪,人呢?”林晓婷一边嘀咕着,一边朝着浴室走去。

浴室里的门窗紧闭着,听不到里面有任何响动。

一阵异样的感觉袭上心头,林晓婷的身子打了一个冷战。

“朱樱梅,你在浴室吗?”林晓婷喊了一声,没见有回应。她猛地拉开浴室门。

一个赤身裸体、毫无生气的少女一动不动地靠在浴缸边沿,脸面朝下。

林晓婷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如一座冰雕般矗立原地。过了好一会儿,当她意识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之后,她立即冲回到自己的房间,迅速穿上衣服,冲出门外,对着隔壁大喊道:“她在浴缸里,过来帮帮我!”

11月20日星期三,林栗是从网络上本地论坛的新闻栏目读到这则消息的。在上周的星期六晚上,幸福小区1栋703房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一个名叫朱樱梅的年轻女子,借宿朋友家时在门窗关闭的浴室洗澡,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最终失去了年仅21岁的生命。

报道说,通过尸检,死者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为704%,一氧化碳中毒是直接死因,法医初步排除他杀嫌疑。但是由于死者颈部皮肤有个X的黑色印迹,警方不能对此给出合理解释,死者家属拒绝尸体火化,并扬言要和死者朋友对簿公堂。

幸福小区离林栗所住的房子不远,步行估计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在他的印象里,幸福小区外观设计高档,豪华气派,里面绿树成荫,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漂亮的草坪灯点缀其间,喷灌器洒起一片水雾,整个小区显得幽静典雅。反观自己所居住的环境,住房老旧破败,出门垃圾场的臭味扑面而来,杂草丛生,景观单调乏味,噪声大到令人难以忍受。两者相比,可谓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所以,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住进美丽的幸福小区。可是,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法医,薪水低得可怜,他连买一双牌子好一点的皮鞋也舍不得。虽然他十分向往参与一些重大案件的侦破,可有谁会想到找他呢?所以,他开始幻想着幸福小区里那件案子,如果积久不破的话……

一晃一个月过去,报纸也好,论坛也好,关于那件案子再也没有下文。这让林栗心生好奇,那X形的黑色印迹到底是什么东西,居然让那些老法医对此缄口难言?

于是,林栗给在公安局上班的高中同学古树青打了一个电话,询问这件案子会怎么处理。

“老同学,你要不打电话来,我差点忘记你是一名法医了,哈哈,怎么,你想大显身手了?”

“出于好奇,想了解死者皮肤上那个黑色的X是怎么回事。”

“这个啊,目前没有人能作出解释。”

“为什么?”

“大概找不出确切的原因吧。”

“没法解释吗?”

“这个问题似乎把省里几个最有经验的老法医难住了,他们反反复复查看了死者皮肤上的印迹和现场,也对解剖的尸体作了仔细的检查,所有组织和器官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病理现象,也没见有任何机械性损伤,除了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异常,血液和胃内残留物都未检出有其他致命的毒物或药物成分。所以,大家对那个黑色的印迹至今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

“现场有没有搜索到可能参与形成黑色印迹的相关证据?”

“没有。不过,老法医们说,这个黑色印迹可能是死者皮肤接触了什么化学物质后形成的,但这种物质对人体本身没有危害,并不是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

“也就是说,死因已被确定为一氧化碳中毒,但一氧化碳中毒却与死者皮肤上产生的黑色印迹无关?”

“是的,死因性质非常明确。本来公安局按照司法鉴定的意见完全可以结案,可死者家属偏偏咬着那个黑色印迹不放。当然,死者家属要是起诉,法院也不会接受,因为这个印迹不能说明是借宿给死者的那个朋友或是其他凶手进入浴室用其他方式谋害了死者,除非死者家属能找出新的证据。”

“所以,案件就一直搁在那儿吗?”

“是的。”

“你们下一步打算怎么处理?”

古树青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12月22日下午1点,我们公安局有一场名为‘物证科学与刑事侦查’的专题讲座,不知你是否有兴趣来旁听?”

“免了吧,我一听那些专家纸上谈兵就犯困。”

“这次可不一样,我们局从美国专门请来了一位物证鉴识大师。”

“那又能怎样?”

“你听说过美国侦探大师乔治·威尔斯先生这个人吗?”

关于乔治·威尔斯,有很多他的精彩破案范例在林栗脑海里深藏着,比如,以“微物证据”侦破没有尸体的“碎木机杀妻案”;用两块白色手帕使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外甥威廉·肯尼迪摆脱牢狱之灾;在有着“世纪大审判”之称的“辛普森杀害前妻及男友”的案件中,找出证据的薄弱之处使陪审团对其做出无罪的宣判。

“可是,他的破案故事我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光听讲座不带劲。”

“你不是很关心那具尸体上的黑色印迹吗?我们公安局想借此机会请威尔斯先生为这个案子指点迷津。”

“如果允许的话,”林栗不以为意地说道,“我乐意去碰碰运气。”

“这是一次公开的办案。虽然你不是我们公安系统的法医,不过,我会说服领导,把你列为我们局邀请的旁听嘉宾。”

旁听?林栗感到很失望。不过,细细一想,要不是古树青愿意帮忙,像他这种刚刚参加工作的新法医,恐怕连聆听着名大师亲自析案的资格也没有。

尸体上的黑色印迹令他想起上QQ时加的一个网友,因为她的网名就叫做X。他的QQ好友屈指可数,所以,他对这个网友记忆深刻。一个月前,这位陌生的网友不知怎么找到了他,向他发来“加为好友”的信息。可能是这种奇怪的网名吸引了他,他破天荒地接受了这个请求。要知道,在这之前,他拒绝了无数个这样的请求。

X只和他聊过一次,此后再也没有上线。那次的对话给他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睡觉之前,他的脑海里会突然跳出X的模糊身影,她正用忧郁的眼神看着他。

幸福小区的案子发生后,死者尸体上的黑色印迹一度在他脑海里盘旋。和古树青对话之后,他突然想起了这位陌生的网友。于是,他打开电脑,挂上QQ。

好友栏内,X的头像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一具骷髅头骨,网名已改为“此人消失”。此外,个人资料内容全都做了改动:“个性签名:请勿寻找。国家:天国。城市:地狱”。

看到这里,你可以想象,林栗是如何的吃惊。他不由得想起和X的那唯一一次QQ对话,他迅速打开两人的聊天记录,那些伤悲的文字再次跳到他的眼前:

X 10:48:17

大家都说天空上有太阳,可是,我连天空也看不到。

林栗 10:48:24

可能是记忆中的沉淀模糊了你的视线,只要将它及时清除,你会发现太阳依然存在。

X 10:48:37

通往前方的路是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清除与不清除,又有什么区别呢?

林栗 10:48:45

春天,鲜花照样会四处盛开。明天,阳光照样会升上空中。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X 10:48:57

处女膜在啤酒肚下破裂,欲念在太阳底下吟唱。我想,我看不到人生有什么美好了。

要在平时,谁会在意一个陌生网友这样的言论呢?网络世界太多真真假假,当他和同事谈及此事,同事们也都讪笑着对他说,别太介意。

现在看来,那次的对话似乎在暗示她不想活在这世界上了。这样一想,林栗忍不住担忧起X的命运来,她到底怎么了?自杀了,还是正在准备自杀?那具尸体会不会就是这个叫X的女网友?可是,如果真是她的话,她为什么非要在自己身上弄一个这样的印迹呢?而如果死者不是这位女网友,那个黑色的印迹又会不会与她有关联呢?

林栗推断:X一定是个感情遭受挫折的女人,在两性交往上有过不幸的经历。不过,在他心底里,他希望她仍然还活在这世界上。毕竟,轻易丢弃自己的生命是对自己的极端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亲人不负责任。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林栗心神不安地睡了一晚。

第二天,他决定去见古树青。

“关于幸福小区那件案子,能否给我提供更多的情况。”进了古树青的办公室,林栗开门见山地说道。

“你想向威尔斯先生挑战吗?”

“不是,我只是想,如果能在威尔斯先生到来之前弄清楚这件案子,岂不是更好吗?”

“你对案子了解多少?”

“我对案子的了解仅局限于本地网络论坛上关于此案的报道。”

古树青转身从书柜的抽屉里拿出几张复印的材料递给林栗。

材料内容为市公安法医出具的法医病理学鉴定意见书,林栗不禁欣喜若狂。

林栗的眼光掠过前面冗长的专业性尸检描述,将视线落在后面的结论部分:

女性尸体,尸长162cm、发长25cm,皮肤弥漫黑褐色、周边红斑和表皮剥脱,混杂细小水疱,呈向胸部右下流注状扩散状;皮肤、皮下软组织、舌骨和甲状软骨未见明显损伤、出血、骨折。

⑴全身体表淤斑、皮下肌肉、内脏组织、黏膜和浆膜均弥漫鲜红色,横纹肌、心肌、平滑肌广泛不规则变性,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改变;

⑵上腔静脉回流征,脑、心、肺、肝、脾、肾急性弥漫淤血水肿,脑、甲状腺、肾上腺等内脏组织散在漏出性出血,符合器官组织缺氧性改变;

⑶全身皮肤散在大片红斑混杂水疱,符合1~2度烫伤改变,其中颈项部皮肤呈深2度烫伤,表面黑褐色推测为头发染发剂脱落;

⑷全身体表和内脏器官未见明显致死性损伤;

⑸外周血酒精浓度39mg\\/100ml,右心血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704%;

⑹“阴道试子”涂片和DNA检测结果不支持含男性生物组织成分。

鉴定意见

本例死者符合一氧化碳中毒而导致全身器官组织缺氧性窒息死亡症状。死者本身的其他病变均较轻微,为与死亡无关因素。至于死者全身多处烫伤的情况,特别是死者颈部皮肤黑褐变色及其烫伤呈向胸部右下流注状扩散的现象,推测是死者处于无意识或丧失防御能力情况下所致。现场尸检照片显示,死者最初尸斑主要分布于躯体前部,提示死者是俯卧位死亡。

接着,林栗将目光移向意见书后面附上的现场拍摄的照片。

呈现在林栗面前的是一具光洁的女性尸体,脖子部位挂着水珠,脸面朝下靠在浴缸的边沿上。不得不说,如果不是一具尸体的话,这具美丽的女性胴体在生前会是多么的诱人,肌肤柔软嫩白,身材凹凸有致。她的后脖颈上有个明显的黑色印迹X,像两条交叉的剪刀形状;靠近下嘴唇的皮肤破裂,露出里面红色的肌肉,这是持续不断的水温烫伤所致。热水器的开关仍然打开着,喷头靠着死者的下巴顺着脖子往下下方继续流着水。她的表情很安详,没有任何痛苦。

“你们到达时,煤气罐中的煤气还在燃烧吗?”

“煤气好像快要用完了。”古树青说道,“不过,经过尸检和毒化检测,她的确死于煤气中毒。”

“准确地说,是一氧化碳中毒。”林栗纠正道。

“在这种地方,两者有区分吗?”

“有。”林栗说道,“一氧化碳无色无味,人们很难觉察,空气中有一定浓度的一氧化碳时人往往感到呼吸因难,但有所发觉时,也许人已失去自救的能力,所以人一旦一氧化碳中毒基本上难逃厄运。但煤气不同,有很大的气味,容易让人产生警觉,反而难以让人发生中毒事件。”

“由于关闭窗户,空气不足,煤气燃烧不完全才会产生了大量的一氧化碳吗?”

“很多人是这样认为的,煤气燃烧不完全是因为空气中的氧气不足,但事实上,氧气的不足,是有可能会导致极少量煤气没有经过燃烧而直接排入室内的。你可以想象,如果煤气罐中的极少量煤气进入浴室,受害者多多少少会闻到煤气味而不舒服,从而产生脸部表情上的变化。但是,你看!死者死得很安详,脸部的表情非常的坦然,甚至陶醉在洗浴带来的感官愉悦之中。”

“就是说,不太像煤气中毒?”

“凭着意见书中的图片,我无法说清一氧化碳中毒到底是怎么回事。”林栗指着图片中死者尸体被烫伤的部位说道,“你注意到这里了吗?”

“水温很高。我明白了,如果能达到烫伤皮肤的温度,说明这样的水温不适宜洗澡。”

“对,矛盾就在这里。死者的表情很安详、很陶醉,说明死者生前在一种心情完全放松的状态下吸入了一氧化碳而中毒死亡。你知道,按照常识,在淋浴之前,如果我们对水温不能确定的话,通常首先要用手去试水温。一旦水温不合适,就把水温调节到合适为止。但是,死者的表情很奇怪,加之上半身的皮肤很光滑,这一切显示死者似乎进入了淋浴的状态之中,而且正在享受冲浴所带来的快乐。”

“这是不是意味着,洗澡时,死者突然之间吸入了大量一氧化碳,而且洗澡时的水温绝对不会达到烫伤皮肤的程度。”

“不,她在准备淋浴之前就死了。皮肤光滑可能是死者死后,喷头的水不断冲洗身体表面的结果。”

“什么?”

“注意她的头发,部分是干燥的。再看看她的脚背和小腹,有些地方似乎没有沾着水。”

“难道说,一氧化碳另有来源?”

“很有可能。不过,要说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得需要找出新的证据。”

“这么说来,有可能是他杀喽?”

“是他杀还是自杀,得由你们警方下结论。我们法医只根据现场搜集到的证据,分析现场可能发生了什么样的情况。”

“如果是他杀,那得在案发时间有凶手进入现场才对。可是,我们的调查结果基本上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基本上?”林栗望着古树青,很显然他不满意这种说话的口气。

“我们的调查结果是这样的:几个要好的女性朋友在一个酒吧里喝酒,到了凌晨1点,因不堪酒力,朱樱梅说头痛,要提前休息,林晓婷便给了朱樱梅房子的钥匙,让朱樱梅先回去。朱樱梅回去之后,林晓婷还和她通过一次电话,以确定朱樱梅是否回到住处。凌晨3点,林晓婷头重脚轻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在床上就睡了,甚至没有脱外衣,迷迷糊糊地从3点一直睡到早上8点,没想到,令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晚没有其他人进过林晓婷的住处吗?”

“有。”

“前一天晚上8点,在林晓婷和朱樱梅离开房间之前,煤气公司送煤气的人进过林晓婷的浴室。凌晨3点,因为林晓婷喝得太多,一个叫许雅玲的女孩子送她回家睡觉。”

“朱樱梅大约什么时候死的?”

“在林晓婷回住房之前。”

“她们进入房间时,没发觉房间有什么异常吗?”

“许雅玲送林晓婷进到卧房,扶她上了床就离开了。而林晓婷因着醉意马上进入了梦乡。所以,当时房里发生了什么,她们根本不知道。”

12月22日下午1点,滨海公安法医大楼三楼的中心会议室。

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桌子周围,每人手里拿着一份案卷资料复印件,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在威尔斯先生身上。

威尔斯先生是美籍华人,祖籍台湾,一双炯炯有神的眼扫视一眼周围的人,“这个案子是谁负责的?”

“我。”古树青站了起来。

“根据司法检验报告,诊断死者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那么,这件案子还有什么疑点没弄清楚吗?”

“是这样的,死者的母亲抓住死者脖子上的黑色印迹不放,认为这是一起他杀案件。”

“你们在鉴定书上不是给出分析结论了吗?可能是头发上的染色剂脱色造成。”

“是的,我们给出的是一种不太确定的分析结论。死者家属认为,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她女儿的头发是黑色的,根本用不着染黑。”

“那么,你们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分析结论?”

“死者生前喜欢把上边的头发染成黄色,后来有人说头发上黄下黑不好看,死者决心又把黄色染回黑色,我们在美发厅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只是,染发这段时间死者一直住在外面,并没有回家,死者父母并不知道这些情况,所以他们才矢口否认。”

“现场有没有搜集到其他有效的证据?”

“没有。”

“死者一氧化碳中毒期间有没有其他人进入过浴室?”

“没有。”古树青解释道,“死者发生事故的房间位于楼层第七层,如果属于谋杀,必定有凶手进入室内,而且还得经过小区大门口的保安亭。”

“你们认为是一次意外的死亡事件?”

“是的。我们想听听您的意见。因为我们无法解释死者脖子上的黑色印迹。”

“很遗憾,我一时也无法做出让你们满意的回答,因为意见书上呈现的证据不够说明这个现象。关于黑色的物质,你们有做过成分分析吗?”

“因为我们不知道黑色成分有什么,一时无法采取合理的分析手段判别。有人怀疑皮肤中渗进了某种重金属成分,我们做了电子能谱分析,否认了这一说法。”

“没有解释不了的原因。如果不能解释,那只是因为物证不足而已。”威尔斯先生端起放在面前的茶水,喝了一口,说道,“先暂且搁下皮肤上的黑色问题不谈,我想就其中的一个鉴定内容提出质疑。鉴定意见书提到死者全身多处烫伤,且烫伤呈向胸部右下流注状扩散的现象,推测是死者处于无意识或丧失防御能力情况下所造成,那么,当时死者洗浴时,水温是多少,你们有没有测量过?”

“71℃。”

“人体最高耐受的水温是40~45℃。人体的正常体温是在37℃左右,一般的情况下,水温在40℃左右(38~45℃)时人体感觉是比较舒适的。温度在35℃左右,人体皮肤产生温觉;温度超过45℃时,皮肤产生热甚至烫的感觉;温度达到47℃时,皮肤有烫伤灼痛感;温度大于50℃时,就会烫伤形成水疱;如果60℃水温接触人体皮肤一分钟,就会造成Ⅲ度烫伤。冬天,在许多人看来,能够洗一个热腾腾的热水澡是一件很快意的事情。但是,如果水温太热,不仅让心脏产生高负荷,而且皮肤会变得异常干燥,毛细血管也会爆裂。所以,死者洗浴时水温调这么高不太正常。”

侦探大师的眼光果然非常敏锐。林栗想道。其实他看鉴定意见书时,也对这一点产生了疑问,今天听威尔斯先生这么一分析,林栗不觉佩服威尔斯先生对问题的洞察力不同于一般。

“我们认为死者是失去意识后被烫伤的。”市公安法医说道。

“我同意你这个观点。不过,有没有可能一打开热水器死者就晕倒了呢?”

“这个……有可能。”市公安法医用一种不太肯定的语气回答道。

“是吗?”威尔斯先生说着,扫视一眼周围的人。

一片寂静。

“我认为死者打开热水器不会马上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除非有别的异常现象存在。”林栗说着,站了起来。

大家不约而同地看向他。

威尔斯先生侧转脸,注视着坐在角落里的林栗。林栗的头发看起来有点凌乱,但脸上的自信却不容人置疑。

“为什么?”

“人体中毒的程度取决于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与接触时间。在室内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大于001%时,才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但接触这么低浓度的一氧化碳短时间内也不会中毒。但若一氧化碳的浓度超过05%时,即使吸入1~2秒也可引起严重中毒。要使浴室内的一氧化碳达到这么高的浓度,显然要燃烧一定量的液化气,这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做到的。因为在室内密闭情况下,液化石油气燃烧时首先会消耗掉一部分氧气,只有当氧气不足时,继续燃烧才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因此,从开始燃烧至积聚到致命的中毒浓度有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平常生活中发生煤气中毒的案例都有相同的特点,如连续洗澡时间过长,浴室通风透气条件差等。但从现场拍摄的图片可以看出,死者洗澡的浴室空间比较宽敞,短时间内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几乎很难。但是尸检和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检测结果却证实死者确实死于一氧化碳中毒。而且,从死者的脸部表情来看,非常安详,没有任何痛苦或其他不愉快的表情。因此,我推测死者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突然之间吸进了大量的一氧化碳。”林栗提出他的分析观点。

威尔斯先生用一种赞许的目光看着他,“依你的分析来看,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

“正常情况下,人在开了热水器的旋钮之后,必然会调好水温才开始洗澡,天气越冷,水温调得越高。这是因为从喷头流出来的水在抵达我们身体之前,要经过一定距离的冷空气。为此,我特地查过滨海市11月16日的天气预报,白天气温为16℃,晚上为10℃。我认为,71℃的热水从喷头到达皮肤表面至少不会低于60℃,而死者在洗澡时是决不会选择71℃的水温的。根据这点,只能假设死者在没有来得及调好适当水温之前就已因吸入一氧化碳而昏倒。这样的话,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她把热水器打开,并没有去调节水温,先去做别的什么,等她来调节水温时,浴室内已经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了;第二,死者进入浴室内时,里面已积聚有大量一氧化碳,由于一氧化碳无色无味,不管哪种情况,死者一时都难以觉察,因而在她打开热水器的瞬间就昏倒了。”

“很可能房主出门时,没有及时关闭煤气开关?”另一个警察提出疑问道。

“不。如果仅仅是煤气罐中的煤气泄漏,气味很大,反而让人产生警惕,不会轻易发生煤气中毒。”

“嗯,按你的分析,一氧化碳很可能另有来源?”威尔斯先生提出疑问道。

“是的,死者吸入的一氧化碳很有可能不是来自煤气不完全燃烧的结果。”

全体人员怔住了。林栗提出这样的观点,等于要把滨海市公安局的结论全部推翻。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就绝对不是一次单纯的煤气中毒事故了。

“你的分析虽然有道理,但这只是推理,得有证据。”威尔斯先生说道。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死者打开热水器之后,因为身体状况的某种原因晕倒了,在她昏迷时不断吸入一氧化碳,最终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可是,病理检验结果显示死者除了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器质性的病变状况,这意味着死者生前身体非常健康,突然晕倒,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古树青说道。

“要解开这个谜,或许死者皮肤上的黑色成分能帮助我们找到答案。”

“你认为黑色物质会是什么东西造成的呢?”

“很可能是银质类的首饰品。其实,不难看出,这个形状与一些项链下的X形纯银吊坠非常相似。”

“死者生前戴过纯银吊坠吗?”威尔斯先生转向公安法医。

“没有。她脖子上戴的铂金项链在她洗澡之前已取下放在睡觉的房间内,我们公安法医勘察现场时仍然还在。”

“如果有纯银吊坠,现场怎么会没发现呢?”有人问道。

“我认为有人拿走了死者身上的项链吊坠。”

“你为何断定一定是银质项链吊坠造成的呢?”

“就金属本身而言,能使皮肤表面形成黑色的通常是重金属离子,而能戴在人身上做装饰品的一般只有银或金这两种金属,但接触金不会使人体皮肤变黑。这样一来,根据脖子上的黑色印迹,可以完全推断是接触了一个X形银项链吊坠造成的。”

“有根据吗?”

“有。这个过程我可以写出来。”

林栗说着,走到前面的黑板上,用一支黑色的白板笔一边画着在皮肤上形成黑色物质的简单流程图,一边解释道:

“第一步,银器表面生成的氧化物接触到酸性热水(煤气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碳溶入水中)后发生溶解成为银离子,随着水流从项链吊坠呈X形滴到脖子部位的皮肤上。

“第二步,银离子渗透到皮肤表面,与组织中的蛋白质上的硫形成蛋白银,呈现黑色。

“第三步,被去掉表面氧化银的项链吊坠表面由于暴露在空气中,加之较高的水温,其表面的银又会与空气中的氧作用形成新的氧化层,而新的氧化层很快又会被流动的酸性水溶解带走。这样的过程不断反复,最后终于在皮肤上形成了我们看到的黑色印迹。从现场拍摄的照片上可以看到,含银离子水流经多的地方,黑色程度大。”

“你是凭想象推测出来的吗?”

“不,我有动物实验依据。”林栗回道,“我用一块新鲜的猪肉和纯银X形项链吊坠饰品模拟现场取得了皮肤上的黑色印迹,然后对黑色皮肤进行了银离子的含量分析。分析银离子必须要用到一种叫做石墨炉原子吸收的仪器,用电子能谱只能分析1%以上的金属含量,无法用于组织中痕量元素的分析。实验结果证明,呈黑色的皮肤每克组织含银量165纳克,而附近没有呈黑色的皮肤则每克组织含银量仅只有5纳克,两者相差33倍。这足以说明,黑色的物质是蛋白银造成的。我认为,在本案中要弄清楚银项链吊坠为什么在死者洗澡时会戴在脖子上,后来又怎么不见了,了解这一点对本案的侦破至关重要。因此,我觉得首要的是要寻找到这条银质项链吊坠的来历和下落,这或许对死者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之谜有所帮助。”

“这么说来,还是有人进去过现场?”

“不排除这种可能。”

“可是,如果有凶手进去,难道隔壁的邻居听不到响动吗?”

“703房隔壁是毛坯房,至今没有人居住。即使有人住在隔壁,未必就会知道死者的房间进去过一个人。”

“嗯,说实在话,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类型的案例。”威尔斯先生朝着林栗微微一笑,“我觉得他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再搜集更多的物证,或许就能真正说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