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荒唐的神判

上午八点半,何人带着既兴奋又忐忑的心情走出旅馆,绕过佐敦公园的大门和围墙,走进一条看上去历史相当悠久的小街。

这街道只有两米多宽,两边各立着一排约有半米高、看上去挺结实的黑漆铁柱。铁柱两旁是人行道,中间是车行道,都很窄。人行道只能容一人行走,两人相遇便要侧身而过。车行道仅能容一辆小型轿车通过。难怪法国街上跑的多为体积很小的汽车。街口有一家咖啡店,门外紧凑地摆放着十几套桌椅,也都很小。

何人沿着小街拐了两个弯,来到那栋老式的黄色小楼前。他走上台阶,按了门锁旁的对讲器按钮。

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用汉语问道:“是何先生吗?”

“是我,何人。”

门锁“咔”地响了一声,打开了。何人用力拉开沉重的楼门,走了进去。

楼内很干净,但光线有些暗。他踏着很窄的木楼梯,走上二层。每层只有一个房门。他敲了敲门,听见里面有人说:“门没锁,进来吧。”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面前是一个横向的细长走廊,右手一侧的尽头有两个门,都关着。左手一侧被打开的房门挡着,看不见。他又听见了声音,“客厅在你的左边。你得把房门关上才能走过来。”

何人关上房门,这才看见客厅的门。客厅很大,里面铺着很厚的地毯,摆放着沙发、茶几、书柜、写字台等家具。正面墙上有一幅很大的中国山水画。画上题的诗句是: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侧面的墙上挂着一个竖条幅,上面写着一个大字——“忍”。房间里还有一种怪怪的香草气味,不太强烈,但是很悠长。整个房间的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不像单身男子的住所。

杨先生已在等候了。寒暄之后,他很认真地说:“既然你想跟我学习证据学,那我就要系统地给你讲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不仅要让你了解证据学的基本内容,而且要让你了解这门学科的历史。有人说,不了解一门学科的历史就不可能把握这门学科的精髓。今天,我就给你讲第一课: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何人坐在沙发上,微微扬着头,看着杨先生。他想,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像认真听讲的学生。

杨先生慢慢走到窗前,转过身来,犹如站在讲台上面对一班学生那样,声音朗朗地讲了起来:“在古代社会中,人们生活和交往的地域范围比较小,或者说,在同一群体内生活的人口数量比较少。因此,案件的情况一般都不太复杂,案件发生的形式一般也都表现为双方争讼。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张三说李四偷了他的牛,李四说张三杀了他家的羊。双方发生了纠纷,怎么办?去找酋长或长老裁断。在有些案件中,裁断人员在听取双方陈述或他人的陈述之后就能认定事实。但是在有些案件中,没有证人,仅凭双方的陈述就很难分辨曲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当时,人类的认知能力很有限,没有科学的证明方法,只好去求助于神明的力量。于是,神明裁判的方法就应运而生了。”

“什么叫神明裁判啊?”何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神明裁判就是用一定形式来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意旨表现出来。神明裁判的方法很多,如水审法和火审法。”

“杨先生,我没听明白。水和火怎么审案呀?”

“比方说,古代巴比伦人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就经常采用水审法。按照《汉穆拉比法典》中的规定,如果某自由民的妻子被人告发有通奸行为,但是她自己不承认,那么法官就会命令人把该妻子扔到河里去。如果那个女子沉到水里去了,就证明她有罪;如果她浮在水面上,就证明她无罪。”

“看来那个时候的人都不会游泳。”

“有这种可能。不过,古代日耳曼人采用的水审法恰恰相反。他们把犯罪嫌疑人扔到河里之后,如果那个人浮在水面上,就证明他有罪;如果他沉下去,就证明他无罪。因为,日耳曼人认为水是圣洁的,不会容纳有罪的人。”

“这么说,如果被扔到河里的人沉了下去,法官还得让人去打捞。真是怪麻烦的!我看还是巴比伦人的方法比较简单,淹死就算了。”

“古时候的人可能不像你这么聪明!他们把这些方法看得非常神圣。也正因为当时的人都相信神灵,这些方法才能发挥作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那么火审法是怎么回事儿呢?”

“火审法就是利用火的灼热对人体的考验来查明案情。我告诉你,法国人的祖先就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甲说乙偷了他的东西,乙说没偷,法官也无法分辨真相,就在严格的宗教仪式下让当事人手捧烧红的铁犁铧,然后看谁的手掌没有伤,或者伤得轻,或者伤口好得快。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要是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宁愿认倒霉也不去接受什么火审法。”

“是啊,后来这种考验就变成单方的了。法官只让被告人接受考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看这跟刑讯逼供差不多。”

“确实有些人在面对火的考验时就主动招供了,免受皮肉之苦嘛。”

“还有别的神明裁判方法吗?”

“当然有啦。例如,古印度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了八种神明裁判的方法,包括火审法、水审法、秤审法、毒审法、圣水审法、圣谷审法、热油审法和抽签儿审法。”

杨先生说得很快,如数家珍。何人不便打断,只好在他说完之后才问:“杨先生,什么是秤审法呀?”

“就是让人在审判过程中秤两次当事人的体重,两次差异较大者说的是假话。”

“看来说谎对人体的消耗比较大。那什么是毒审法呢?”

“就是让当事人吃某种有毒的草药,没有不良反应的人说的是实话。”

“那要是吃死了呢?”

“说假话啦。”

“圣水审和圣谷审是怎么回事儿?”

“就是让当事人吃供奉神灵的水或者米,有不良反应的人说的是假话。”

“什么不良反应?”

“肚子疼,泻肚或者呕吐啦。”

“看来那些水和米都供了很长时间,已经变质了吧?”

“有这种可能,但是古印度人认为那些水和米都是神化的,能分辨善恶。”

“我知道了,热油审一定就是让当事人把手放进烧热的油锅里,谁的伤重谁说的就是假话。对吗?”

“你很聪明。”

“杨先生,中国古代有神明裁判方法吗?”

“当然有啦。你听说过‘皋陶治狱用神羊’吗?皋陶是舜帝时期的司法官员。每当他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他就让人把‘神羊’带上来,对着被告人。如果‘神羊’用角去顶被告人,就证明被告人有罪;如果‘神羊’不顶,就证明被告人无罪。这也是一种神明裁判的方法。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先生,现在的办案人员还有使用这些神明裁判方法的吗?”

“现在?神明裁判的方法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告诉你……”杨先生兴致勃勃地讲起了人类的认知发展规律。但是,何人的脑子里仍然在想着现在的司法人员会不会使用神明裁判方法来查明案情的问题,以至于杨先生后面讲的内容他都没有听进去。

次日上午9点,何人又来到杨先生家中。杨先生让何人坐下之后,没有任何寒暄,便迫不及待地讲了起来:“今天,我们要讨论证据的种类问题。你已经看过那本书中的有关内容了吧?”

何人点了点头。他昨天晚上确实预习了这部分内容,因为他知道要想取得杨先生的信任,就必须先当一名好学生。

“那好,我讲起来就比较容易了。”杨先生的眼睛里流露出满意的目光,然后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从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种类,讲到了证据可以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分类……

何人认真听讲,然后说道:“我觉得,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分类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明确。我不懂法律,但是根据人们的常识,种类和分类好像没有太大区别。种类都是划分出来的。分类也就是划分的种类。比方说,人的种类有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等。人的分类呢,也可以说是分成了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等。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证据上就一定要明确区分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分类呢?”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不过,因为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据的种类,所以学者们只能这样去解释。你看过中国的刑诉法吗?”

“没有。我正想找一本看看呢。”

“你应该看看。”杨先生转身到书柜里取出一本蓝皮小册子,递给何人。“我这有一本新版的,你拿去看看吧。不过,这书是借给你的,可要还给我呀。”

“谢谢您。”何人接过书,翻了翻,又说,“证据学的问题太复杂了。看书的时候,我好像是懂了,但是之后一想,我又好像没懂。”

“生活中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以为懂了,但是细细一想,其实还没有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人啊,经常是似懂非懂。有些人还不懂装懂。”杨先生很有感触地点点头,目光停留在那个很大的“忍”字上面。

何人终于找到了改变话题的机会,连忙说道:“杨先生,我觉得您这话特有道理。昨天,我在市中心的大街上看到一幅宣传画。我的法文不好,看了半天,就是似懂非懂。”

“什么宣传画?”杨先生转过头来。

“那张画很大,上面画着几个年轻的法国人,穿着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流行的绿军装,还戴着绿军帽。看上去很滑稽的样子。”

“呵,那是一些法国人搞的纪念活动,没什么意思。”

“纪念什么?难道是纪念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吗?”何人不想放弃这个好不容易抓到的机会。

“那可就说来话长喽。”杨先生看着何人,似乎在等待何人放弃。但是何人执著地看着他,等待他继续讲下去。他皱起眉头,似乎很不情愿地说:“在中国人闹‘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不少法国青年也跟着折腾。他们以中国的‘红卫兵’为榜样,要造反,要打倒贪官污吏。可这是在法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法国政府当然不能容忍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有的地方还出动了警察。结果,许多年轻人成了‘革命’的牺牲品。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的意思是说他们被警察打死啦?”

“倒没有那么严重。有人受到了肉体上的伤害,有人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今年是30周年,所以有人搞了那些宣传画。纪念!”

“真有意思!”何人装成若有所思的样子。

杨先生看了何人一眼,冷冷地说:“关于这个问题,你可以自己去图书馆查阅当时的报纸,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我只是随便问问。杨先生,您最近回过中国吗?”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国了。”杨先生愣愣地看着何人,长叹一声。“算了吧,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吧。”

何人沮丧地走出杨先生的家,因为他没能解开杨先生身份之谜。杨先生为什么在异国他乡过着这种隐居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什么秘密?忽然,何人想起了杨先生的话,对呀,应该到图书馆去。

埃克斯市的图书馆不大。如果没人指点,何人从外面真看不出它是图书馆。不过,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好。一位女士知道何人的法语不好,就给他找来一位懂英语的人,耐心地询问他的要求,然后带他去查阅英文报刊。何人在图书馆里待了半天,翻阅了许多报刊,但是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他不禁有些失望。

何人无法摆脱好奇心的缠绕。有时他也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浪费精力。但这是他多年形成的职业习惯。谁让他选择了这个职业呢!而且他已经投入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怎能半途而废呢?他觉得自己有了赌徒的心态,投入的钱越多,就越想赢回来。

晚饭后,何人坐在桌前,拿出杨教授借给他的书。那书名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是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的新书。突然,一个问题浮上脑海——这本书显然不能在法国买到,因此,它或者是别人送给杨先生的,或者是杨先生自己回国买的。如果是后者,那杨先生就应该在今年回过中国。可是,他为什么说很久都没有回国了呢?他是在撒谎吗?

何人决定给国内一位当律师的朋友写封信。杨先生在证据学上这么有造诣,肯定会在国内的法学界有一定影响。他请那个朋友帮忙打听一下,或许能够查清这位神秘人物的来龙去脉。他在信中详细描述了杨先生的外貌特征和动作习惯,甚至包括他讲话时的口头语——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是何人的强项。他相信这条调查途径是正确的,并且想起了一个专业术语:协查通报。

这一夜,他睡得很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