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怪癖的教授

第二天上午,何人改变了工作方式,放下手中的笔,找出那本关于证据学的书,坐在窗前认真阅读。然而,书中的内容比他想象得更为深奥,或者说更为枯燥。他看得很吃力,总是不得要领。他告诉自己万事开头难,只要看进去就好了。但是在读了几十页之后,他仍然觉得大脑中一片空白,似乎什么都没有看到,或者说什么都没有记住。

也许,这不是书的问题。也许,他根本就不应该到书中寻找感觉,而应该到外面的生活中去开拓思路。然而,在陌生的环境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寻找想要的东西。于是,他感到一阵怅惘。

午饭后,何人睡了一觉。工作不见成效,睡觉的效率倒是挺高。他宽慰着自己。起来后,他别无选择地坐在桌前阅读了一阵,然后拿着那本书走出旅馆,来到佐敦公园。

何人沿着小路走上山坡,果然在那个长椅上又见到熟悉的身影。他走过去,向杨先生问好。杨先生依然像往常那样用最简洁的语言回答他的问候,然后面无表情地目视前方。他坐到旁边,打开手中的书,心不在焉地阅读起来。

突然,这位从不主动说话的杨先生问道:“何先生,你看的是什么书?”

何人愣了一下,有些喜出望外,连忙把书合上,递了过去。“是关于证据学的书。”

杨先生扫了一眼书的封面,又问:“你对证据学很感兴趣?”

“谈不上很感兴趣,只是想学习学习,因为我现在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你还看过其他关于证据学的书吗?”

“没有,这是第一本,而且才看了几章。”

“那还好。我告诉你,这本书不值一读。”

“为什么?”

“因为编这本书的人自己都没弄清楚什么是证据。”杨先生看了一眼书签的位置,“既然你已经看了不少内容,那我问你一个基本问题:什么是证据?”

何人暗自庆幸,他终于找到了能让杨先生感兴趣的话题,连忙说:“我看过证据的概念那一节,但是没记住。”说着,他打开书,翻找着。

“算啦,别找了。那书上说,证据就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对对,书上就是这么说的,我想起来了。”

“你觉得怎么样?”

“概括得挺准确。”

“什么挺准确?狗屁不通!”杨先生有些激动,“其实,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老百姓都是这么理解的。词典上也是这么解释的。但是有人非要把问题复杂化,以显示他们有学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不太明白。”何人说的是老实话。

“我告诉你,按照这本书中的定义,证据就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作者觉得仅仅强调证据是‘事实’还不够劲儿,还要强调其证明的必须是案件的真实情况。一句话,不属实的东西都不是证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话不是挺有道理吗?”何人并非故意和杨先生抬杠。

“狗屁道理!我告诉你,证据一词本身并没有真假善恶的价值取向。真的可以成为证据,假的也可以成为证据。好人可以使用证据,坏人也可以使用证据。我告诉你,无论你要证明的是什么,也无论你证明的根据是什么,只要你能用甲来证明乙的存在,甲就是证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杨先生习惯地用左手捋着长长的胡须。

“这个……”何人的思维没能跟上杨先生讲话的速度,但知道这句问话只是个口头语。

“这个定义的根源是刑诉法的规定,可刑诉法的规定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是自相矛盾的。我告诉你,《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第二款列举了7种证据;第三款又说,‘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话是自相矛盾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既然不属实的东西都不是证据,那还有什么必要去‘查证属实’呢?你已经肯定是事实的东西却还要让人去审查它是不是事实。你有病啊?这就好像让人去审查一只狗是不是狗一样荒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先生说得慷慨激昂。旁边的几个法国人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何人忙说:“杨先生,您别激动。”

杨先生看了旁边的法国人一眼,不以为然地继续说下去,俨然是在讲课。“从司法实践来看,他们这种观点也是很难成立的。我告诉你,无论在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提交司法机关的证据和司法机关自己收集的证据中都是有真有假的。律师提交的证据中有没有假的?侦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中有没有假的?当然有假的,所以才需要审查评断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先生的嘴终于停止了运动。他仰靠在长椅上,脸色有些苍白,目光又变得安宁了,甚至有些呆滞。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来,说了句“再见”,走了。

何人有些惶然地站起身来,“我送送您吧?”

杨先生没有停住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扬起右手,摆了摆。

何人望着老人的背影,直到消失在树篱的后面。他知道,老人又去教堂了。

次日下午,何人又来到佐敦公园,又来到那张长椅旁边,但是没有看见杨先生。他看了看手表,已经三点多钟了。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结果,杨先生每天都在三点钟准时来到这里。今天为什么没有来?他不无担心地四处张望。

由于天气晴朗,气温较高,公园的草地上躺着一些半裸的享受日光浴的青年男女。西方人真是怪得很。本来白皙的皮肤,非要晒成褐色才觉得美丽。而且那些大姑娘在大庭广众之下袒胸露臂,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他还听说法国有的海滩和草场完全被一丝不挂的人占据了,号称“裸滩”。穿着衣服的人到了那里,反而会感觉不自然。

在公园中休闲散步的法国人一般都是短装打扮。然而,杨先生总是穿着长衣长裤,再加上肤色的差异和长长的胡须,他每次出现在公园中时都很显眼。何人搜寻了半天,视野中始终没有出现那个身材细高的老人。他便坐在长椅上,耐心地等待。

二十分钟过去了,杨先生仍然没有出现。何人情不自禁地猜想起来:杨先生为什么突然改变生活习惯?是他突然生病或者发生了特殊的事情?还是昨天的谈话引起他的疑虑,决定不再来见面?他似乎一直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神秘的外套里,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的内心世界,也不愿意让别人了解他的过去。然而,昨天那段意外的谈话,使何人隐约窥视到那个外套里的东西。难道是何人惊扰了他那原本宁静的生活?

就在何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何先生,你好!”

何人回头一看,杨先生站在身后,便高兴地站起身来。“您好!我还以为您老今天不来了呢。”

“呵,我昨天谈得比较兴奋,结果夜里失眠了。今天吃完午饭后,我觉得很疲倦,就睡了一觉。没想到就睡到了这个时候。惭愧,惭愧。”杨先生坐到长椅上,不无感慨。“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说过这么多话啦!”

“我昨天也很兴奋,因为我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能遇见您这么有水平的老师。真的,杨先生,昨天听了您的话,我觉得比自己看半天书强多了。”何人的表情非常诚恳。

“是吗?我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对证据学感兴趣的年轻人。看来这就是你我的缘分了。”杨先生用左手捋着长长的胡须。

何人看着杨先生的面容,觉得对方的年龄可能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大。这更增加了他的探查意愿。为了拉近与杨先生的关系,他用随便的语气说:“杨先生,要说证据这个词儿,大家都知道,但是其中有些问题大家还真不明白。反正我就不明白,看书也看不懂。要我说,这证据的学问还真挺深奥的!”

“其实,证据问题也没有那么复杂,只不过有人把问题复杂化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目前对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证据概念,而是证据意识。”

“什么是证据意识?”何人饶有兴趣。

杨先生沉思片刻,说道:“所谓证据意识,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对证据作用和价值的一种觉醒和知晓的心理状态,是人们在面对纠纷或处理争议时重视证据并自觉运用证据的心理觉悟。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这话可够专业的。”

“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人们在做事儿的时候,知不知道运用证据,重不重视证据。我告诉你,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中国人的证据意识是很淡薄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重视人情和关系,不重视收集证据,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缺乏证据准备。例如,张三借钱给李四却不好意思让李四给写个借条,似乎一写借条就冷了朋友关系。结果发生借贷纠纷,张三手无证据,后悔莫及。”

“杨先生,您说得太对了。”何人不愿意在杨先生面前丢失自我表现的机会,便赶紧说:“我自己就遇上过这么一件事儿。一个朋友要开饭馆儿,手头儿钱不够,跟我借了两万。我当时也想让他给我写个借条,但是没好意思。结果他的饭馆儿效益不好,过了两年,关张了。我找他要钱。他不认账,愣说没借过。真把我气懵了。可是我手头儿什么证据都没有,找法院也没用,只好吃了个哑巴亏。后来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人们在这种事情上不能不好意思。就像老话儿说的,先小人,后君子。”

“另外,人们也缺乏保存证据的意识。”杨先生并没有赞赏何人的领悟能力,而是继续讲他的内容。看来,他在讲课时是很难被人打断思路的。“例如,有人对经济交往中的往来信件不注意保管,等到出现纠纷的时候想用却找不到了;还有人缺乏使用复印件保存原件的意识,一旦原件损坏或者丢失,他们也就没有证据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不过,人们要是干什么事情的时候都得想着可能发生的纠纷,都得想着收集和保存证据,那不是太累了吗?”何人觉得杨先生言重了。

“我说的是证据意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所谓意识,就是要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有证据意识的人在处理事务或者遇到问题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考虑到证据的问题,就会习惯地去收取证据和保存证据。你养成了这种习惯就不会觉得麻烦,就不会觉得累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再说,你在收取证据和保存证据的时候怕麻烦,但后面可能有更大的麻烦。现在这个社会,人心叵测啊。”

杨先生的话在何人的心里产生了共鸣。他似乎找到一种朦胧的灵感。他竭尽全力去捕捉,但始终未能把握。

“何先生。”杨先生大概看出何人有些心不在焉,就叫了一声,“我告诉你,司法人员缺乏证据意识才是最为可怕的,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国家法制不健全的表现,甚至会成为百姓的灾难。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虽然《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警察、检察官、法官,就认口供,没有证据意识,更没有法治意识,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我告诉你,一个守法公民,莫名其妙地就被扣上个罪名。那真是飞来横祸,而且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看着杨先生那红涨的脸,一个奇怪的问题突然浮上何人的脑海——这位杨先生是个逃犯吗?他想了想,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道:“杨先生,看来您很熟悉国内的情况。您经常回国吗?”

杨先生没有回答。他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激动,便看了看手表,轻声说了一句,“我该走了。”

何人不想失去这个机会,便问道:“杨先生,我现在对证据学很感兴趣,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学习。您能给我一些指教吗?”

杨先生看着何人,沉思片刻才说:“如果你真想学,我可以给你讲课。”

“我真想学!”何人喜出望外。

“反正我现在也有时间。”杨先生用左手捋着胡须,“这样吧,你明天上午九点钟到我家里来,我给你讲课。单独授课,这就跟指导研究生一样啦。”

“那我就太感谢您了。”何人犹豫一下,又问,“杨先生,这学费我该怎么付给您呢?”

杨先生笑道:“你以为我在给自己找工作吗?你错啦。我不收学费。”

“这不太合适吧?”何人不好意思地说。

“这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告诉你,第一,我现在不缺钱;第二,我喜欢教学;第三,收了你这个研究生,我就是研究生导师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杨先生站起身来,用手指了指公园东边的一栋黄色小楼。“我就住在那栋楼房里,二层。明天上午九点钟上课。你可不许迟到啊!”

“谢谢杨老师。”

杨先生站起身来,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向北走去。何人心想,他这次去教堂的心情不错,也许他期望自己能够得到上帝的嘉奖了。

何人走出佐敦公园,到大学的餐厅里吃了晚饭,然后回到旅馆的房间。

躺在小床上,何人的脑子里闪出一串问题:这位杨先生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免费讲课?他为什么要把讲课的地点安排在他的家中?去他家中会有什么危险吗?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圈套呢?然而,当最后一个问题出现在脑海时,他立即责骂自己的心理太阴暗。凭直觉,他认为杨先生没有恶意。据分析,他也觉得杨先生没有害他的理由。然而,他又难以驱散内心的疑云。他想起一句老话,不入虎穴,焉得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