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在谈论第六区的那些赏心乐事,对此,我可没有那个福分。
“塔布”,我相信我大概去过一次,也许两次,不,我不认为我竟去过两次。我去“两个瓷人”、“花神”,很少很少。自从我写出《广岛》出了名,那也就告一结束,对那些要命的露天咖啡座只有退避三舍。我常去“利普”,那是因为费尔南代斯一家人。不过,“四季”我是去的。
为什么呢?
因为骄傲。我个子非常之小,所以个头大的女人去的地方我就避开不去。我的衣着每天都是老一套。我只有一件裙服,黑色的,战时穿的那件,什么地方都穿,都行得通。我常常像年轻人那样为不合“潮流”而深感羞愧。总之,因为种种原因,我这一生都让羞愧笼罩不得解脱。
一生之中,去“塔布”或“两个瓷人”,一转眼就变得为时已晚,去不成了。公众聚会的场合,或者是跳舞,以我所有的时间看,我是说,作为女人,这一切,转眼之间,就宣告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