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翼蝙蝠

无翼蝙蝠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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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拂晓。雪虽雾,寒意却更甚。冬已深。星屑满空,天上还有月,却已远在天边。月色凄清,星光黯淡.一个人披星戴月,天边匹马奔来。马快,一路冰雪激飞,这一骑人马,远看就像是一团在滚动着的烟雾。这种天气,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这样奔马,路上如果还有行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只可惜这里已远在城外,人好像也就只得这个。沈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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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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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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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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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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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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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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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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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 作者:黄鹰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 作者:黄鹰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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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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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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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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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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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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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 作者:黄鹰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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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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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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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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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苔藓小人
    [本文预计本周四即1/26入v,零点掉落万字新章]我是一位未来的大作家。经常会出门寻找灵感素材,随机抓一个幸运儿做主角。有一天在地铁上,有一个小学生挑衅了三个高中生。霎时间,我的灵感狂涌,创作出了《小不点超人》。更幸运的是,我再次遇到了那天的小学生。原来他是学校网球社新来的一年级正选,这可太妙了哇。*网球部的前辈都告诉越前:看见戴金丝眼镜的黑发女生在网球场外面徘徊的时候,要以最快速度离开她五米以外。他一开始不懂,直到他读到了《小不点超人》……正文第三人称众所周知,网球不需要逻辑女主是狗狗系性格,话痨烦人且知错不改,脑回路九曲十八弯,然而性格比龙马的恋爱神经还要直,嘴里说的东西比xfg的网球还玄幻,会为了创作收集数据跟踪和偷看(不是偷窥癖的那种)###推推排球同人的预收《[排球]及川彻还没有反省完毕》《做及川选手的女朋友是种什么体验?》谢邀,本人是这家伙的前女友,今早刚分的。奉劝各位姐妹,不要因为他长得帅就控制不住自己。跟这种人气男谈恋爱真的很累,甚至他本人也很狗!上上上次他跟我讲了三个小时排球,平均每分钟都提到了iwa酱。上上次和他出去约会看电影,一直说男主像他可爱的后辈。上次和他去看排球比赛,全程对10号球衣的选手两眼放光。早上我告诉他,运势播放我今天的倒霉数字是1,而他背号正好是1,于是我们分手了。ps.我实在忍无可忍,我觉得他不喜欢我,我甚至怀疑我是挡箭牌!我要去和白鸟泽的牛岛交往报复他!牛岛那种猛男一定会治愈我的!—————五天后补充—————淦,牛岛说及川很好,问我为什么要和他分手。我觉得他也有问题!—————一个月后补充—————姐妹们……快跑……他们打排球的都不对劲……—————三个月后补充—————又复合了…我恨我自己这么看脸…及川这家伙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错在了哪里,但是这一次我想通了,既然打不过就加入。只要他给我讲排球,我每分钟夸一次iwa酱。只要出门约会,我看到的每一个男人都像影山帅哥。只要看排球比赛,我必带上我的全套翔阳周边。来啊,互相伤害啊!!!###推推基友杏仁冰的幻言预收《穿书后路人A的我和男主HE了》岑柠穿书了,穿进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古早校园文里。冷漠多金的高岭之花男主身患怪病,触碰到父母以外的人就会哮喘发作,所有人都以为他这辈子要孤独终老,直到有一天他的班级转来了一个可以随意触碰他都不会让他发病的女主!自此,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在校园里上演……当然了,这一切都和岑柠没什么关系。因为她并没有穿成清纯不做作的倔强小白花女主,也没能穿成对男主爱而不得,所以不断针对女主的恶毒女配......她就只是一个在书中寥寥几行,负责对男主犯花痴以及背后吐槽女主的背景板而已。路人A的岑柠:......意料之中。然而就在她兢兢业业地扮演着自己的背景板角色时,她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设定只会对女主来电的男主会先对自己动了心。*孟遥清从不会为自己的怪病而烦恼。虽然对生活稍有影响,但他总觉得这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直到后来,家人们无意得知了班里的转学生不会让他发病,在他们促狭地发表了关于天生一对的言论后,他脑海中跳出的却是另一个女孩的影子。也是那时,他才恍然惊觉,原来无法触碰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我的躯体因为她的触碰而感到痛楚,我的心脏却因为这点微末的触及而蕴出甜蜜,延伸出下一次的渴望。]*起初岑柠也不知道要不要真的和孟遥清交往,毕竟只是简单地牵了一下手,他反应大得就好像下一秒就会去急诊室一样。我、我会好好治病的。孟遥清浑身无力地瘫在角落,仰着头用力喘气,眼角沁出晶莹泪花的同时也泛起了难以言喻的红晕,沙哑的声音都带着不明显的哭腔,你别放弃我啊。岑柠表面若无其事地点点头:好吧,那你好好治病。内心却如临大敌:糟糕,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
  • 作者:小岁时
    (预计15章开始入V,当天万字更新掉落,感谢支持正版!)【暗恋成真+久别重逢】那年青葱,学校外面的奶茶店墙壁上全是学生们的涂鸦,其中多少不敢宣之于口的青涩心事,俨然成了另类的表白墙。巩桐在上面见到的出现次数最多的名字是江奕白。那是轻而易举能在学校搅动风云的人物,俊朗阳光,肆意潇洒,常年稳居理科年级第一,与迷茫无措,不上不下的她云泥之别。巩桐没想到,她后来也会在那面墙上,留下一个江奕白。——数年后,巩桐再次回到那家奶茶店。怀旧的店家保留了那面涂鸦墙,那些密密麻麻,交错重叠的字迹早已发黄变旧,一如他们褪了色的青涩年少。巩桐没找多久就见到了自己曾经的字迹。稚嫩、僵硬、小心掩藏,浑若十七岁的她。而这时,一道音色明朗,带有浓烈疑惑的男声透过耳膜:那竟然是你写的?巩桐惶恐仰起头,撞进了江奕白那双透亮的琥珀色眼眸。——————1.先校园,后都市,校园占比大约三分之一2.城市、学校架空,请勿带入现实——————————————同类型暗恋预收,求收藏:《撞银河》【年龄差+暗恋成真】十七岁,叶栀第一次在沈家见到年长五岁,扬笑肆意的沈煦,便存了爱慕心思。她拼命考去他的大学,大四时进他的公司实习。但所有的追随仅在暗处,沈煦毫不知情。叶栀作为不起眼的底层实习生,以为不会在公司和身为CEO的沈煦有任何交集,远远听闻便好。不料没多久,两人迎面撞上。叶栀轻颤的长睫低垂,掩下内心的兵荒马乱,强装镇定,恭恭敬敬地唤:沈总。沈煦俊朗的脸庞聚起不解,眉尾轻挑,漫不经心地问:不是都叫我哥哥的吗?——同事偶然瞧见叶栀搭乘沈煦的车上班,找机会询问:你和老大很熟吗?什么关系啊?叶栀不自然地回:不熟,认识而已。话音方落,沈煦清亮的声音在后面响起:栀栀,走了,回家吃饭。他们确实受了沈家长辈的邀约,要一道回老宅聚餐,但约在晚间七点,还有一下午的时间。晕晕乎乎跟随沈煦离开,叶栀后知后觉这一点,问了出来:我们现在就去吗?太早了吧。是早,沈煦看向她,微眯的黑眸显出意味深长,正好,我们去约个会,多熟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