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的时候,看守来了。
“值班律师来了。你们谁先去见面。”眼镜看向我。
“怎么办?情报是你提供的,你想先去也好……”
“不,是你提出的叫律师来,你先吧。”
我谦让道。试毒也好斥候也罢,总之这里面是有一些想让他先去看看情况的意思。
“好的,那我先去。”
眼镜走出牢房,看守跟了上去。
在等待中,我想了解一下导致自己被逮捕的淫行条例,就打开了六法全书。但是上面没有,可能是跟浦和所说的法律和条例的区别有关系吧。
无奈之下我只能看漫画来杀时间。
大概二十分钟后,眼镜回来了。
“怎么样。”
我问,他带着无法释然的表情说:
“他说基本肯定是误抓,所以一起奋斗吧……但是那人不知为何感觉比较微妙,我暂且回答他请让我考虑一下。”
“微妙?怎么个微妙法?”
“恩——一言难尽啊。请你自己去确认一下吧。”
拒绝地狱垂下的那一根蜘蛛丝什么的,这肯定不是什么小问题吧。我变得不安起来。
和眼镜替换,我走出牢房,在看守跟随下我进入了位于同一层的面会间。
在设有可以传声的蜂窝状孔洞的厚玻璃另一边,站着一个头发蓬乱,步入老年的小个子男人。穿着和浦和一样皱巴巴的西装,肩口处沾着脑油,作为律师标志的向日葵徽章上一部分镀金已经剥落。
我明白了眼镜所说的微妙的含义。说起律师,印象里就是西装革履的样子,但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形象却是正好相反。
可是,也有可能越是这种人物水平越是厉害。我心中残有一线希望,坐在他的面前。
为我和律师互相引见之后,看守出去了。看来是不用听我们在谈什么吧。后来我才知道,在嫌疑人和律师见面时,警察是不可以作为第三方在场的。律师这个名号就是如此深得信任,虽然我觉得坏律师也是存在的。
看守消失之后,律师立即开始说“我是律师与野,请多关照。这是我的名片。啊,这里有隔断玻璃没法直接交给你,所以我先靠在这里,之后会通过留置室的人交给你,请不必担心。”
他声音尖锐,靠在玻璃上的名片像是被错洗了一样,皱巴巴的。
我在越来越严重的不安中进行了自我介绍。
“是户田公平先生啊。呵呵,这名字有点像是户田公园呢。”
与野说着无关紧要的话,我也姑且随着他的节奏走:
“经常有人这么说……”
可是与野却打断了我的话直接进入正题。
“那么户田先生,我们赶紧谈谈您的情况吧,发生了什么事呢。”
我深呼吸后讲述了事情经过。
与野频频点头,然后说: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户田先生,这下你是抽到鬼牌了啊。”
“鬼牌?”
“是的,鬼牌啊,Joker啊。青少年淫行可不好办啊。非常难办。你想想,虽然说与不满18岁的人做爱是不行的,但是女性可是16岁开始就能结婚了。那么和16岁的夫人做爱算是犯罪吗?”
“啊,确实是啊,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这方面啊,当然不算犯罪。要算的话条例就跟民法抵触,那就麻烦了啊。结婚或者以其为前提的认真交往的话,就不算是淫行。”
“我也是认真的啊,虽然确实是还没考虑到结婚那么远……”
“你当然是这么说。但是法院是否认同就是难点所在了啊。一般情况来说,如果是青少年双亲认同的的关系的话,那就没问题。如果不是,那就是灰色,灰色地带啊。2007年,在名古屋简裁(简易法院),某32岁男性,而且是已婚男性哦,和一个不是他夫人的17岁女子高中生做了。即使如此最终也被认定为‘纯爱’,判为无罪了。”
“啊,那样都行的话,我这种不是很随意吗。”
“可是啊,2015年,在大津简裁,同样一对32岁和17岁的组合就被处以罚款50万元的略式命令。重点就是,逮捕也好有罪也好,都取决于司法处理的分寸把握而已。”
“好过分,国家也能认同这种随便的做法吗。”
“所谓法,说到底就是这种东西啊。所以像我这样的人才能吃饱肚子。”
我泄气起来——的空闲也没有,与野快嘴快舌继续说。
“那么就来谈谈让我能有饭吃的问题吧。怎么样,因为事情其实都取决于司法处理的分寸把握,所以在初期阶段就让我加入共同战线的话肯定比较有利。但是我比较担心一件事,那就是啊,一旦进入审判程序——当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就被无罪释放是最好的,这个事我也不敢随便说死,不过有很大概率这次会进入审判程序——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要花钱自然不必说,同时也是要花费很多时间的。你必须向学校请几天假,结果来说,有可能会让这次事件向学校败露。”
“那就麻烦了。”
“对吧。我觉得比起那样,接受检方的简易程序(原文为略式手续,简易程序是天朝的类似程序)是不是比较合适呢。啊,所谓简易程序啊,就是‘你只要愿意,就可以不走审判手续只罚款就可以结案’。从我的经验来说,检方十有八九会这样提案。虽然我没法断言金额多大,不过也就是10万到20万的水平吧。这话我来说有点那啥,不过要雇佣律师可不止这点钱啊。所以你如果想把损失控制在最少,那就舍去骄傲交罚款完结这事。我觉得也是有这么一条路是可以走的,啊,当然最终的决定权在你。”
“这个交罚款,也就是说会变成有前科吧。”
“会的。但是只要你不说,一般也就不会露陷。”
在这种年龄上就已经是有前科的吗……
当然会因此有所踌躇,但是比这更严重的是观念上的问题。
如果接受那个什么简易程序的话,也就是自己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了。是自己否定自己对埼的心意。我绝对不想那样。
但是与野所举出的风险也必须考虑。审判的拘留期,对学校败露的危险,还有金钱负担。罚款的10~20万已经让我感觉很高了,律师费比这个还要高。这部分钱自己无法支付,只能请家里代为支付,但是说到底家里人会认同我这么做吗。双亲都是那种“要听上面的人的话”那种人,而且可能因为学习会的谎言在生我的气。被逮捕后还没有和家里通过话,所以不清楚双亲现在是怎么想的,这让我变得不安。
然后,就算说要雇佣律师,要不要雇佣与野也是个问题。他没有不论三七二十一总之先让我签下契约,而是说明了请律师与不请的优势和劣势这种姿态让我感觉他是诚实的,但是无奈这也赶得太急了……
要想的东西堆成山,让我的脑中变得白茫茫一片。
看透了我的情况的与野取回了靠在玻璃上的名片。
“嘛,请慢慢考虑。你应该也有很多时间可以用于考虑。这个名词将通过留置室的人交给你,如果打算雇佣我的话,请电话联系。”
“啊,恩。”
“啊,对了,作为参考,能告诉你负责你的刑警先生的名字吗。”
“是浦和。”
“呼哈!”
与野突然发出怪声,我吓了一跳。
“怎、怎么了吗。”
“不是,就是觉得要是那个浦和先生的话,还真是辛苦了啊。”
“那个人那么臭名昭著吗。”
理所当然。
“嘛,确实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人。不过是个公平的人哦。”
意外的正面评价让我困惑。
“公平?”
“是的,普通的警察都不怎么愿意触碰法律方面的事,因为怕被人紧抓不放找到漏洞。但是那个男人不同,他是把根据条文和判例这些手牌都排列在你面前,然后有本事就来吧。这种做法唯有对自己,还有对法的正确性确信不疑才能做得出来。你也被他用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教育了不少吧。他是打算对犯罪者进行启蒙哦。”
那像是在谈论调皮学生时的快乐语调,让我产生了违和感和些许的不快感。不会仅仅是大家都穿皱巴巴的西装所以产了亲近感吧。我试着反驳道:
“确实他给人的感觉是对自己的正确性确信不疑啊。但是坚信法的正确性就两说了。比如说,在未满18岁是否有判断力这个问题上,浦和刑警就有一种自身明明是觉得‘有’,但是因为条例上认为是‘没有’,于是就以其为大义名分玩弄着我的感觉。这不是只把法作为道具使用,一点也没有认为它是正确的的做法吗。”
“啊,不,你搞错了。那无疑正是我所说的‘确信法的正确性’的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
我至今仍鲜明的记得与野律师说出的下一句话:
“意思就是,无论内容如何,那是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比什么都能证明它是正确的。”
当时我这么回答说:
“不明白你的意思……”
“是吗?也很正常。但是如果你置身于法的世界的话,肯定也会同样这么想的。这可能是傲慢,但是这事难以动摇的事实。”
“我明白的就只是浦和很傲慢而已。”
“是的,是的,你会讨厌他也是当然的。但是另一方面也有这么一个统计数据。我作为值班律师到这里来时,基本所有的人都会跟我吐露对浦和先生的不满。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浦和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吧。”
“那是一方面。然后另一方面就是,在大多数刑警不愿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中,唯有他好好说明了值班律师的制度。”
“啊——”
“那么,我就先失礼了。愿我们还有再次见面的机会。”
与野慌慌张张的离开了房间。
我思考着他的话的含义,回到了牢中。
“怎么样,很微妙吧?”眼镜问。
“是啊,很微妙。”我的语气中别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