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欢?”萧女士一时没想到。他从小到大喜欢过的东西可够多了,学过的也不少,弹钢琴、画画、滑雪、打篮球、摄影,哦,现在还加上个学习。但一直喜欢的,还真想不起来。
萧女士笑道:“一直喜欢妈妈?”
“不是!”萧王子生气:“是《小王子》!”
“哦,小王子。”萧女士恍然大悟,语气打趣。
“不是萧王子,”萧王子咬字说:“是《小王子》。”
“我知道。”萧女士说:“所以你不喜欢妈妈是吗?”
萧王子翻了个白眼:“妈妈又谈不上喜不喜欢。”
萧女士带着儿子离开后,小卖部里的氛围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李恣胳膊肘架在妈妈肩膀上,问她:“我和你哪儿长得像了?”
说的是先前萧女士的那句客套。
“你热不热。”李女士嫌弃地推开她,说:“怎么不像了,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
李恣“嗤”一声:“那天底下的人都和你长得像,都是你闺女。”
李执锐笑眯眯地插嘴:“那还得加上一条,有子宫和蒂蒂。”
“妈!”李女士无奈地叫了一声。
“好吧好吧。”李执锐比了个拉拉链的手势:“我闭嘴。”
可李恣不依不饶:“子宫我知道,但是弟弟?又不是双性人,谁还同时有子宫和弟弟?”
李执锐又没忍住:“不是弟弟,是妹妹。”
“妈!”李女士拍了她一下:“你和蹦蹬说什么呢。”
李执锐从善如流,继续拉拉链。
“哦。”李恣眼珠一转,反应过来:“你们说的是那个蒂蒂啊。”
李女士对自己妈不好怎样,对女儿就直白多了,瞪她一眼说:“你知道就行了。”
刚禁言的李执锐又冒出头来:“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小蹦蹬都十五岁了,你这个当妈的应该和她科普一下。”
“还用我科普?”李女士说:“她们上学的时候老师就讲过生理常识。”
“我作证,没讲过!”李恣不干了,拆台道:“初中那时候讲青春期,就说什么第二性征发育、什么对异性有好感的。高中时候讲的都是生孩子的事儿,就提提子宫、卵巢、输卵管还有卵细胞这些,可没说过什么蒂蒂!”
“乖乖哟。”李执锐一阵咋舌:“生孩子又不是每个人都生,但蒂蒂肯定每个人都要用吧。”
李女士对突然顽劣起来的妈妈无可奈何,只能退一步说:“那也要等到十八岁吧。她现在才多大。”
“哼。”李执锐说:“说不定你闺女现在就想试试呢。”
虽然觉得现在有很多方面不如从前,但文化环境多少还是有所进步的,像她当年,十几岁的时候对生理知识可真是一窍儿不通,妈妈也从来不说,每次她问自己是怎么来的,都用“从山上挖出来的”“路边儿捡来的”糊弄,还开些“惹我不高兴就把你扔回去”的玩笑话,可她不觉得好笑,反而被吓哭过好几次。等到长大了,隐约知道是从妈妈肚子里出来的,可真正明白,还是出来闯荡之后的事儿。
因为这些童年噩梦,她对这种遮遮掩掩地欺骗甚至是恐吓小孩子的做法深恶痛绝。
李女士犟不过她,无奈说:“那你教她吧,你有经验。”
“不不不。”李执锐连连摇头:“话不是这么说的。当年我都教过你了,现在也轮到你教你闺女了。”末了,一锤定音:“这就叫传承优良家风!”
李恣兴味盎然地盯着李女士:“妈?”
李女士又好气又好笑:“那也得回去再说。”
李恣冲她挑衅一笑,回头和李执锐对了个胜利的手势。
好不容易把这件事翻过去,李执锐才问起请家长的事情。她不觉得是自己孙女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儿,或者说在她眼里,她孙女做的那些事儿都算不上出格。但李恣确实从小到大都特“招人喜欢”,被请家长不是一次两次,多数时候是因为挑事。
李执锐对此喜闻乐见。
没听说吗,据统计,老师对男生的关注远远超过对女生的关注。为什么?因为男生调皮女生乖啊。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同理,李恣不乖,同时又学习好,所以老师们都对她印、象、深、刻。
相比从前那些事情,这次的起因更不值一提。李恣自己都没当回事,晃荡着大长腿炫耀说:“那个陈赦就是个熊包,挑事儿多少次了,没一次敢动真格的,也就动动嘴皮子,就这样,我一靠近他都不敢大声说话。”
毕竟一米八一的大个子,不只是女生中的珠穆朗玛峰,全校男生里都名列前茅。总的来说,比她高的没她壮,比她壮的没她高,有那么一两个和她一样高又壮的,又没有她的蛮横劲儿。
简直完胜。
李女士提醒:“你也收着点,别把他惹毛了,兔子急了会上墙。不怕他一个人,就怕他一群人。”
李恣不耐烦说:“知道了。”
看到她这态度,李女士和李执锐对了个眼色,却没有继续说。李执锐顺便问起她和陈赦约篮球赛的事情,李恣说完前因后果,“啧”一声,挠着头发说:“本来还想拉个女生队和他们打的,结果根本凑不齐人数,全年级地吆喝才扒拉出三个人,还算上我。”
篮球队至少五个人,凑不齐女生,李恣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找和陈赦不对付的男生充数。在这一点上,大部分男生确实比女生豁得出去,只要能上场打球顺便报复陈赦,连不认识李恣的都能主动找上门来。
可李恣并没有那么爽。
虽然球赛获胜,但她觉得赢得一点都不完美。身为完美主义者,不管做什么是都要做到最好,差这一点点也足以让她觉得别扭。
当时陈赦是怎么嘲讽她的来着?
他说:“别以为个子高就肯定篮球打得好。打篮球这一点,女生天生就比不上男生。”
她队里的那两个女生,就是靠她用这句话宣传给拉过来的。但还有很多女生,虽然对这句话很不忿,但又出于各种考量,没有选择出头。
毕竟,一个男生说要打篮球,所有男生都说你本该如此,于是,哪怕不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也被环境逼迫着去挑战、去表现,可一个女生说要打篮球,大家却只会说女生不适合,逼着她后退、逼着她放弃,这时候想要站出来,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坚持。
李恣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她这样的成长环境,也能够理解那些明明想要参与却还是退缩的人。
——但她就是不爽!
心情不爽,说话也就烦躁起来,不自觉地踹着凳子发泄自己的憋闷。
等她抱怨了一阵,李执锐才问:“你打篮球的那天,我认识个女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她比划着说:“身高大概一米六五,戴着眼镜,齐刘海,有点胖,性格比较腼腆。”
李恣转学过来也没多久,李执锐本来没抱什么希望,但她说完,李恣想了一阵,居然认出来:“你是说陶理?”
“桃李?”李执锐说:“这名字起得不错啊。”
李恣已经从刚才的情绪中摆脱出来,玩笑说:“是啊,比小娟之类的好听多了。”
李女士轻拍了她一下:“怎么和姥姥说话呢?”
李恣无辜:“我说什么了吗?我又没说姥姥。”
她说的恰恰是姥姥。李执锐本来不叫李执锐,叫李小娟。这名字实在太烂大街了,而且很没有气势。当年在生产队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认识,喊着“小娟”不觉得怎么样,可后来到社会上,已经混出名堂了,熟人再叫一声“小娟”,就跟喊服务员似的,平白就叫矮了几分。李执锐不高兴,就直接把名字改了。这事儿全家人都知道,现在又被李恣开玩笑。
李执锐在她脑门儿上敲了一下,肃着脸说:“回答我的问题。”
李恣“哎哟”一声,揉着脑门儿说:“陶理嘛,不是我们班的,但是我认识啊,她特别喜欢看我们打篮球,所以我就认识了呗。你怎么突然说起她啊?”
“你确定她是喜欢看你们打篮球?”李执锐问。
李恣不解:“不然呢?”
李女士说:“你姥姥的意思是,她可能是喜欢打篮球。”
“哎对咯,我就是这个意思。”李执锐合掌赞同。
李恣反应过来:“你是要我问问她?”
李执锐点头:“我觉着她挺想打篮球,但是可能不好意思,你不是缺人吗,反正也认识,那就聊聊呗。你要是能把陶理拉进篮球队,那肯定有更多女生愿意加入。”
没有人站出来时,第一个站出来的人最难。但有了第一个、第二个,那么肯定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何况连陶理这样内向的女生都能鼓起勇气,其她女生又有什么顾虑呢。全校女生上千号,总能凑出几个篮球队。
李恣很快就想想明白了,她眼神亮起来,整个人都精神抖擞,握拳砸到手心说:“你说得对,我这就去!”她从凳子上一蹦而起,就要冲出去,被李女士一把拉住:“人家上课呢,你着什么急。”
但李恣只要想到篮球队光明的未来,就觉得充满了动力,一刻都坐不住,以最快速度和陶理联系。陶理也不是那么好说服的,她感受到李恣的诚意,确实有所动摇,但还是想考虑几天。不过,她倒是一如既往地坚持看同学们打篮球,一来二去的和李执锐也熟悉起来。李执锐打算助推一把,就透露出自己年轻时候打篮球的经历,聊着聊着,难免回忆起当年在球场上意气风发,忍不住手痒,也跟着走上了篮球场。
萧王子来找她的时候,就看到她一个人在篮球场上重复着三步上篮的动作。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大家都知道的原因,编辑要求我改年龄差。主角不能太大,男主不能太小。所以最后成了55和20。
改年龄的时候觉得心都在滴血,感觉已经不是我想写的故事了。
我想写的是人生午后的主角,可现在她变成正当盛年。
我想写的是朝阳一样的男主,可现在他已经不是朝阳。
但很快又决定写下去。至少写个50+主角吧,也对得起期待这篇文的你们,对得起构思这篇文的我。
10.17补:编辑戳我解释,说某篇文作者坚持写文是以榜单降级为代价,不是晋江偏袒。我不知道还可以榜单降级,编辑劝我改,我就以为不能写。但编辑的意思是她只是建议不算要求。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和编辑问清楚到底是绝对不能写还是不建议写。至于这篇文,我问编辑能不能改回来,编辑的意思是已经上了榜就不能改,下一次我还想写的时候再说。但实话说这篇文我写得已经很难了,下一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引以为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