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十有八九

沈肆其实来了有一段时间了,在朱时语重心长劝说温把酒语上课少斗点地主的时候就来了,他过来只是想找一下班主任徐亦菲,没想到会看到这么叫人热血澎湃的场景。

今天开学第一节体育课很无聊,跑了两操场就是拿器材自由活动,打网球的打篮球的打羽毛球的,各种各样。沈肆也不知道在这样热情运动的氛围下,徐举案怎么就会朝他发来自由聊天球的。

“肆哥,我是发现了,果然看人不能看表面,你看温把酒那姑娘小模样干净漂亮的,但是没想到却是个流氓!”

“果然啊!上次她手机掉了过来摸你口袋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她个老色胚果然是想要借机揩油!”

“我听说她还有点收藏癖,喜欢收藏长得漂亮的人的东西,据说一中校霸就是因为不想把自己的衣服给温把酒,才导致温把酒兽性大发,直接扒了他的衣服还捅了他两刀!”

徐举案后来叽里咕噜又说了一通,沈肆没仔细听,就见他最后一脸像是送战友去边疆似的表情,多愁善感又充满着一股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

“肆哥,男孩子在外,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

就算是发小,沈肆也快要受不了这傻缺了。

他这几天没睡好,开学第一天也没什么意思,干脆找徐亦菲过来请个假回去,结果一来就听到朱时劝温把酒收心少斗地主,他不过稍稍停了一会儿,多听了一耳朵,就听到这姑娘挑衅的发言。

态度散漫轻浮,却又隐隐透着严肃认真。

两个相互矛盾的特质却在她身上完美体现,像是古代摇着折扇万花丛中过的公子哥,故作风流,实则胸有沟壑万千。

沈肆忽然想起寒假里第一次见到温把酒的样子,穿着宽松的外套,头发很短只到肩膀处,明明长着一副好欺负的幼脸,偏偏要装作社会人来耍流氓要微信,根本不知道眼神里的惊慌早就泄露了。

他只瞧了一眼便知道,不是来搭讪的,至少不是她自愿来搭讪的。

后面的事情也证实了这一点,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她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从他口袋里拿出手机,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自己是新东方分校的学生,还他妈的最擅长西红柿炒蛋。

沈肆在维市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新东方的业务能力什么时候这么强了,把分校都开到维市来了。

后来他知道了,新东方分校就是合并后的实验中学,西红柿炒蛋高手就是隔壁一中赫赫有名的温把酒,一个能在窗外自己听自己流言蜚语听得津津有味的流氓头子。

不过现在,流氓头子在看到他后竟然惊地直接站起来,站得很直,校服裙下的腿白净细长,腿部肌肉线条流畅,脚踝很细,跟腱突出。

沈肆收回视线,他自认是个性格很好的人,且非常爱好和平。

既然已经听到温把酒说“就算沈肆放学后抱着我的腿痛哭流涕,求我把第一让给他我都不会让”这种豪言壮语,他作为一个性格很好且爱好和平的人,那当然不能跟着挑衅说“你放心就算你放学后拉着我的校服裤痛哭流涕,说得不到第一你爸妈就要给你混合双打,我也不会心软给你第一”这种话。

那多幼稚。

他是个文明人,而且性格非常好,所以他只会鼓励。

“加油。”

沈肆平平静静地鼓励道。

温把酒:?

你他妈的是看不起我吗?

全市第一很牛逼吗?

好吧,全市第一这听起来确实有点牛逼。

算了,忍了。

温把酒面无表情地想。

气氛稍微有些尴尬,朱时摸了摸脑袋,也没想到会搞成这样。

他就是开学前了解到新班级里的第一,也就是隔壁附中的沈肆,和温把酒是差不多的德性,学习态度都非常随意,这才灵机一动,故意这么一设套,想要通过竞争燃烧起这两个学生的学习之火。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把火烧了还不如不烧。

朱时哈哈笑了两声缓解尴尬,然后询问道:“现在不是体育课吗?沈肆你怎么上办公室来了?”

“找徐老师问个问题。”

朱时双眼一亮,“是来问竞赛题的吗?我就说嘛,哪里有随随便便得第一的,那肯定都是背后里用功学习才能得到的!”

他说的又快又急,甚至还拍了拍温把酒的肩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道,“你瞧瞧人家沈肆!开学第一天体育课上了一半就过来问竞赛题。你呢?就知道上课斗地主!”

温把酒抬手拨开老朱的手,一阵无语。

沈肆过来问竞赛题是不可能的,至少今天、现在、当前体育课中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连个竞赛书籍都没带,是空着手来的。

当然,如果沈肆有那种不习惯拿书就喜欢自己到办公室当场背题干然后让老师解答的臭毛病的话,那就当她没说。

沈肆显然是没有这种臭毛病的,他是来找徐亦菲请假回家睡觉的,并且还请的非常高调。

“我困了,要回家补觉,过来问问徐老师可不可以。”

不是,回家补什么?回家什么觉?

温把酒整个人都感到发自肺腑的震撼。

一般的高中生就算真的困了也顶多下课趴桌子上睡会儿,顶天了上课再补会儿,还真没几个会回家补觉的。

而且吧,就算真的回家补觉那也不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吧?好歹说个头疼脑热的做个遮掩,怎么就这么理所应当地就说出来了呢?

她本来以为她上课斗斗地主,时不时地晚自习翘课提前回家已经算是好学生中的一股逆流了,没想到沈肆比她还厉害,还洒脱。

瞧瞧这肆意的人生态度,想睡觉就睡觉,哪怕是在七八点钟的太阳应该努力拼搏奋斗的高中时代也一样。

而且人家还非常的懂礼数,特地从体育课上抽空到办公室问一下可不可以,而不是直接下午翘课不来。

温把酒都快被感动哭了。

朱时震惊地好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站起来望向办公室最里面那张办公桌,神情复杂。

倒是徐亦菲还算平静,甚至还点头批了个假,“当然可以,如果没睡饱晚自习也不用来了。”

沈肆点头,很懂礼数地道了声谢,“谢谢徐老师,那我晚自习也不来了。”

半点不客气,也不推脱,甚至还非常悠然自得地走出办公室,双眼微阖,眼角还有点点水珠,看着像是打哈欠打出来的。

等人走远了,温把酒才和老朱啧啧感叹,“朱老师,您看,在大家普遍只睡六个小时的情况下,沈肆却实现了睡眠自由!这说不定就是他能够第一的原因!我不贪多,您看情况给我放个晚自习就行。”

“你想得倒是挺美!”朱时直接将一卷课后试卷拍在温把酒脑袋上,“人是第一,你是吗?”

“不是,但您给我放个晚自习说不定我就是了。”

温把酒笑嘻嘻地和老朱斗嘴,一步三蹦跶地也跟着出办公室,没个正型。

下课铃响起,下午的课程也终于结束。

所有的家庭作业温把酒都已经在课间写完,整整齐齐地放在抽屉里。她望向旁边空空如也的书桌,心道,沈肆简直就是个睡觉的小天才,这都放学时间了,哪个正常人睡个午觉睡到这个点的?

开学第一天晚自习上了也没什么意思,况且高二的所有课程温把酒早就在高一闲得无聊就自学完了,于是她心安理得的翘掉重点班学生强制上的晚自习,背着包就愉快地出校门。

她才走出校门就看见高宽站在实验中学大门口前的石像边上。

高宽是普通班的,学校没有强制晚自习,一早就收拾书包出来等温把酒,也不知道他从哪买来的两根糖葫芦,红艳艳地抓在两只手上来回挥舞。

温把酒怕丢人,赶紧地小跑过去轻轻踢了他一脚,“行了行了!见好就收。”

高宽递给她一根大一点的糖葫芦,自己拿了小的,问,“今天去哪儿?店里还是城里?”

他和温把酒是发小,并且从小到大还都是一个学校,一个在普通班一个在重点班,所以他非常清楚温把酒这人虽然胆子大到隔三差五就翘课,但是翘课后的场所基本就俩——自家奶茶店或者就是小偷城,非常的安分守己。

“今天不去店里帮忙,去小偷城,我要找五叔要个东西。”温把酒咬了口糖葫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师傅没给你加练吗?”

提到这个高宽顿时就垮起个大脸,“你还说,我就知道那天你回家肯定要和师傅告状!”

温把酒丝毫不以为耻,“你就说有没有加练就行了。”

高宽木着一张脸颠了颠书包,里面立马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温把酒心满意足了,只要大家一起受苦受难一起倒霉就行了。

她哥俩好地拍拍高宽的肩,也颠了颠自己的书包,“宽宽你别怕!我为了减轻你的负担让你有时间好好学习,特地让师傅分了一半锁给我!你看我多好!”

高宽呸地一声吐出山楂核,“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嗐,瞧你这话说的,听没听过一句话——信温温,得永生。”温把酒挑眉,跨上自行车,“走了!温温的信徒快点跟上!”

高宽嘴上哼唧唧的,腿也跟着跨上自行车,两个人吵吵闹闹地骑向小偷城。

小偷城在维市的城西方向,虽说是小偷城,但实际上只是一片破旧的老城区,因为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金盆洗手的小偷,还都是遵纪守法不会再犯的,久而久之,当地人就管这片老城区叫做“小偷城”。

小偷城离维市实验中学很远,温把酒和高宽两人骑了半小时车还倒了几班公交才算到了地方,一下公交,天色都暗了,踩着黄昏,两人将折叠自行车又打开,扶着车朝巷子里走。

这一片地,除了从良的小偷外还有不少人家住着,都是不大富裕的家庭,房子破了旧了也不曾修补,灰黑色的墙砖上爬满了绿藤,热热闹闹地装饰这片地。

小区中央空地处的健身器材有好些年头了,刷的彩漆都掉了,斑驳破旧。一群小朋友叽叽喳喳地绕着这片健身器材玩耍,来锻炼的老人家们笑着看他们玩,也不嫌小孩闹。

砖头路边还有不少小摊贩,卖炸串的老板是从良的小偷,现在做的烤鱿鱼算是这条街上最好吃的烤鱿鱼,一条鱿鱼放在烤板上,小铲子压上几压,滋啦滋啦的,香味和烟味一同而出,刷上酱汁,撒上调料,就是人间美味。

温把酒和高宽慢悠悠地骑车经过,头顶上是密密麻麻的电线,耳边是各色的吆喝声,卖关东煮的,卖炒冷面,还有卖廉价服饰的,杂乱又热闹,最是人间烟火味。

等两人终于骑到目的地,天也终于暗下来了,黄昏最后一点余晖都没了。

高宽把车停好上锁,上了一道不够,又从包里掏出一把锁。温把酒等了他老半天,看他又要从包里摸出第三把锁时终于忍不住制止了。

“得了得了,这块地方是五叔的地盘,而且附近都是从良的小偷,哪个不长眼的敢来偷?你这样五叔看到了还以为你看不起他。”

“但是万一就是有不长眼的呢?”高宽明显是上次在商场里被小偷给偷怕了,他义正言辞地道,“再说了,如果真的被偷了,五叔这么抠肯定不会给我们俩买新的。”

温把酒沉思片刻,竟然觉得高宽说得很有道理,别的不说,五叔确实很抠。

于是温把酒也从自己包里掏锁,咔咔就上了七道,这还不够,她又到隔壁大婶家借了条大黄狗系在边上,这才上楼。

五叔家是在六楼,当初为了买这层好数字废了他不少钱。老旧小区的楼梯很窄,也没有铺设瓷砖,就是原生态的水泥面,楼梯扶手和栏杆上也早就破的到处生锈。

老楼的隔音效果很差,现在这个点是大部分家庭吃晚饭休息的时间,温把酒和高宽爬着楼梯还能听到各家各户的声音,训孩子的训孩子,训老公的训老公,这边是婆媳吵架,那边是孤寡老人独自在家播放音乐跳广场舞。

等到了六楼,温把酒和高宽在最边上那间屋前敲了敲门,等了片刻却没人来开门。

温把酒耳朵贴着门听了会儿,感觉像是在上课。

“算了,咱们自己开。”

温把酒早就吃完糖葫芦了,将竹签子扔给高宽,自己就在鞋柜前蹲下,仔仔细细地摸索钥匙。

高宽闭着眼,在旁边深深地嗅了口空气,“你说,五嫂要是知道我们俩来了会不会加两道菜欢迎我们?我闻这味儿估摸着五嫂今天应该是烧了红烧肉。”

终于摸索到钥匙,温把酒一边拿钥匙开门一边劝高宽趁早死心。

“得了吧,五叔血糖高,五嫂怎么可能烧红烧肉,你这就叫痴心妄——”想。

最后一个“想”字温把酒还没说完,她就突然感到什么东西正迎头而上,她猛地扭头,还没反应过来,一块黑板擦就径直拍在了她脸上,然后又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温把酒的左脸颊上赫然便多了一块矩形白块。

粉笔灰在脸上唰啦啦地掉,五叔的教学声激情洋溢。

“狗改不了吃屎的东西!说要从良还他妈去偷钱,还超过一千块!你们以为你们个个都和温把酒一样有个律师爸爸帮忙打官司吗?最多九百就收手,超过一千是要定偷窃罪的!知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89:就很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