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看上去狼狈极了:它身上裹着的一件衣服已经泥泞不堪,小尾巴又从衣服中间滑稽可笑地伸了出来,团成了一个小小的圆圈。
它极不耐烦地被我赶着向柏油路边的污水坑走去,嘴里不满意得直哼哼,突然好像发生了什么意外的事情——它的脚刚一接触到污水就马上跳了出来,嘴里发出的声音此刻也变成了哀鸣。
问题是我现在比小猪还要狼狈一百倍,把它从所里赶到这里虽然只有几百米的路程,但我已经花了大约两个多钟头了。
当初所里的人向我建议给这只小猪像狗一样套个链子的时候我还不乐意呢!要是路人把它当成我的宠物让我的脸往哪搁啊!现在我可是后悔莫及了,这只没见过世面的小猪一见到路上的汽车就吓得四处乱跑,我得承认我现在身体的灵活性远和当初读书打篮球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了,好几次我不得不用飞身扑救的方式才把嗬嗬乱叫的它抓了回来,可恨的是刚刚雨后天晴不久,小猪又特别喜欢往什么垃圾堆、烂泥地里逃。
要是现在你看见我肯定认不出来,斯文扫地的我衣服裤子鞋子上全是泥泞,就连脸上也在劫难逃,夏日柏油路上的高温很快让泥巴变成了泥壳,然后又被毒日头烤出的油汗一冲,我的脸就好像是刚刚唱完京剧,花一块白一块好不热闹。
我的左手拿着一根赶猪用的小竹棍,右手拿着一个GPRS仪:我正在担心刚才摔的几跤有没有把这个精密的家伙弄坏,它跟我一样的大花脸也让我心痛不已,我正扯着袖子想把它擦干净呢!不公的天啊!!你为什么让我遭过这么大的罪啊!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昨天一早局里接到报案,说是有个小伙子晚上在单位加班一夜未归,家里人给他打手机他也不接,提心吊胆的家人凌晨冒雨四处搜寻,居然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他,可是这时候他已经不会呼吸了,每天上下班骑坐的摩托也静静地放在他的身边。
据小伙子同事反映昨天厂里有一批发往欧洲的服装合同即将到期,当天必须全部装船,所以厂里所有人都一起加班到晚上一点左右才各自回家。
今天一早接到噩耗,熟悉的朋友都是惊诧莫名——小伙子昨天是一个人骑摩托回家的,临走还和大家开了几句玩笑,谁也没发现他有任何异样,怎么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呢?听同事反映小伙子平时为人和善,身为单位车间主任的他十分体谅下情,昨天一个工人赶工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手指,还是他亲自陪着去了医院的呢。
老板对小伙子的工作也十分满意,不但平常工作任劳任怨,就连这次订单也是小伙子利用熟悉英语的优势拉来的。
在家里结婚不到半年的他不但是妻子的好丈夫,也是父母的好儿子,这样的情况家人怎能不哭成一堆泪人呢?这倒是奇了怪:要说是仇杀吧,小伙子平时既没结下什么仇家,也没听说和别人有什么经济纠纷,仇杀按道理也不会选在一个大马路上下手;要说是劫杀,没理由值钱的摩托车会被留在现场,何况听经办民警说小伙子的钱包里面的现金、银行卡一样也没少;情杀就更不靠谱了,小伙子从来没什么桃色新闻,照他新婚燕尔的情况可能性也不大。
不管怎么认为不可能,人死了是事实,作为法医就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案情调查没给我们带来任何有用的信息,我只好硬着头皮去现场,这种情形我很不喜欢。
我总希望案情调查能给我一点有用的线索,然后现场给我提供一个方向或者几种可能,最后到尸体上去证实到底哪种想法是最正确的。
这几个步骤哪一步没达到既定目标都意味着后面步骤的难度会增加。
案件发生在一条宽阔的大路上,周围视野也很宽阔,谁要是把这里选作谋杀的第一现场可就真是失心疯了;死者衣衫整齐,身上也没见到什么伤痕;经办民警清点过他身上的钱包,里面还整整齐齐地放着八百多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也一应俱全;他的摩托车就倒在自己的身边,这些我看来看去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倒是他脚下吸引了我的注意:他倒在马路靠近人行道的地方,地上由于昨夜的大雨积了大约十平方米左右的一摊污水。
我倒不是怀疑有什么毒物,就算这里原来有什么毒物雨水也会把它稀释不少的,何况他还穿着鞋子,吸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是看到这摊污水把路灯底座也浸渍了起来,莫非是漏电?我找来了一只电笔,果然电笔一插进污水就亮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到旁边的几个单位走访了一下,不远的中学几个学生七嘴八舌地向我反映昨天他们水过马路的时候也被电着了。
死者身上没有发现电流斑,我得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电击都会出现电流斑。
如果电流经过水进入人体,由于电极和人体接触面积大而且接触良好,一般不会出现典型的电流斑。
倒是死者大腿内侧的裤子上有一个电流击穿的洞,我想这个案件定一个电击引起死亡问题不大。
意外,原来又是一个意外。
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没人应该为此负刑事责任,当然得马上通知路政局,他们必须过来好好看看。
这个案件有点谱了,没两天我就把报告整理好,准备让郑老审核一下。
没想到卷宗在郑老那卡住了:一连两个礼拜郑老对这个案件都没表态,眼看就要到结案时间了,我可有点沉不住气了。
到郑老办公室的时候郑老的手上正拿着这个案件的卷宗,我还没开口郑老倒来问我了:“如果这个案件是漏电造成的意外,那为什么先前水的几个学生没事呢?”这是个问题,但是也不是绝对没有可能,想了一会我说道:“每个人电阻不一样,致死电流量个体差异很大的。”郑老指着死者裤子的照片:“这大腿内侧的洞怎么解释呢?”“电击穿呗!”我张口就答。
“你见过二百二十伏电压击穿过衣服吗?”这倒是让我语塞了,二百二十伏电压击穿过衣服我的确没见过,可是,谁知道那里的电压是多少呢?郑老一挥手:“走,我们测电压去。”我看见郑老的手上拿着一个万用表。
电压的测量结果让我失望了:还不到一百伏,这点电压,不要说击穿衣服了,就连致死都困难。
我问过了,路灯用的是二百二十伏电,看来电漏到这里损耗了不少。
可是死者的裤子上的确有一个电击穿的洞啊!回到单位我才缓过神来,不是漏电,那是什么?我拿着个问题问郑老的时候,郑老没直接回答,反倒让我去做一个实验,他让我给一只猪穿上衣服从那摊积水走过,然后拿一个GPRS精确测量一下污水的经度和纬度。
郑老在弄什么玄虚?我倒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但是我还是决定按郑老的安排去做:郑老这么做肯定是有想法的。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可是做完实验我还是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百伏不到的电压不能击死小猪,也不能让衣服击穿这并不奇怪,本来这个电压就太低吗?郑老的葫芦卖的是什么药啊?我把GPRS的测量数据告诉了郑老:东经120°40′36″,北纬27°58′49″。
正准备开口问郑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郑老自己揭开了谜底:原来,案发当晚是个雷雨天,他早就在气象局查阅过曾经发生雷击地点的经纬度和雷击时间了,雷击时间倒是和死亡时间吻合,但是只有用GPRS证实雷击地点的经纬度也一模一样他才放心。
案情倒是真相大白了:运气不好的死者当晚骑着摩托车回家,一个炸雷正好打在他的身上,电流大部分顺着他湿漉漉的外衣和地上溅起的积水流走,只有少部分经过了他的身体,因此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雷击纹,但是突如其来的电流却足以让心脏停跳,也击穿他大腿内侧仍然干燥的衣服。
可是这让我有点面子上挂不住,我向郑老狡辩道:“还不一样的是电击,还不一样是意外吗?”郑老笑了:“在我们这一样,在别人那可不一样。要是漏电,路政局有民事赔偿的责任,雷电就不关他们的事了,你说呢?”看来做法医不多想一点还真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