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并不热,他却不停地擦着汗。
我看见他的嘴不停地动,却一点也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左嘴角上方的那颗痣很是显眼:上面长满了黑色的毛,这让我很恶心。
他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本地商会任了一个什么职务,以前就见过他,一次和朋友喝酒时他过来串场子,他的酒量可是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打了一个“全球通”,意思是陪左手边第一个人喝一杯,第二个人喝两杯……依此类推,要知道一桌连他一共十个人,而且那天是白酒!数学家高斯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他一共喝了四十五杯,那是四瓶多!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位显然被他放倒了,他却摇摇晃晃地赶下一个场子去了。
当时我就不喜欢他。
但是他的家具厂规模真不小,崭新的二层楼厂房,单层面积就在数千平米!二楼的一角就是职工宿舍,我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厂房、仓库、宿舍都在一块的格局肯定违反消防法规,消防队的哥们难道没管他?“整改通知早就到了,还没来得及,还没来得及……”他嘴角的痣又在令人恶心地抖动着。
没事我可不想参观他的工厂,那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前两天他工厂的十多个职工到附近的一个正在施工的家具厂闹事,好几十人斗殴,还动用了私制枪支,结果是一死五伤,没死的没伤的(包括轻伤的)一大堆人正在公安局关着呢!“群众自发的,群众自发的……”他的痣又抖动了几下。
把我当白痴啊!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绝对是一场混战。
这个工厂的十几个工人拿着砍刀、棍棒等凶器,气势汹汹地跑到还没建起来的家具厂工地,准备好好教训一下对方。
谁知对方也不是善主:等待他们的是私制枪支。
一阵硝烟之后,来打人的人四处逃命,反倒成了被追杀的人。
这些鉴定不难做。
你看那一位,右半边身子被打进了七十多颗铁砂,那是鸟铳打的,手术之后还有三十多颗没取出来,我想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一枪了吧。
还有一位,看上去只有一个小小的创口,但是胳膊肘动不了,那是钢珠枪打的,钢珠钻进他的肘关节了。
据说医生为了取这颗钢珠花了一晚上,肘关节的软骨很滑,钢珠也很滑,看见了就是取不出来。
我对臂丛神经阻滞麻醉能持续多长时间不太关心(据说他惨叫了一晚上),对医生要在X光下暴露一晚上倒是比较担心——如果因为这个人生个畸形的儿子可就太不划算了。
还有一位虎口破裂的,那可不是被别人打的——他自己拿的枪枪管爆炸了。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可记不了那么久,这些人长什么样我早就忘记啦。
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参加斗殴的一对兄弟。
我可以想象懦弱的弟弟是如何犹豫着不想参加这次斗殴,而刚烈的大哥又是如何用上阵亲兄弟激将弟弟,又用从老板那里拿来的安家费可以在贵州老家盖一栋多么漂亮的房子鼓舞着他。
但是一遇到枪响,身边的几个人血淋淋地倒下了,除了逃,他们还能做什么呢?当哥哥跑了一段,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弟弟的身影,绕道跑回去的时候,弟弟已经静静地躺在路旁的小河里了。
哥哥发了疯一样从弟弟的嘴里掏出泥巴,发了狂一样捶打弟弟的胸膛,可弟弟什么反应也没有了。
我可以想象当哥哥拿着手中的钢刀,又一次冲进对方阵营的时候,他的双眼一定是血红的。
对方正在欢庆胜利,哪想到会有人杀个回马枪?给枪装火药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可来的人真是叫势如疯虎——他先是一刀砍在了一个家伙的头上,他的刀在这家伙的颅骨上崩缺了一块,解剖的时候我才取出来,这个碎钢片和钢刀的缺口严丝合缝,那可真叫铁证如山啊。
下一刀他砍在了对方的肩膀上,想必他还是想砍头的,不过看来这家伙躲得比较快,留下了一条小命。
哥哥不知道的是,同乡把他的弟弟送到了医院,弟弟的心跳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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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岜:法医,做人要厚道。你的故事越来越精彩了,让大家天天追着看,真不厚道。
马兰花开:法医把一场混战描述得很精彩。看着看着,我忽想:哥哥杀回马枪时那么狠,如果时空能够转换就好了,把他投放在三四十年代的抗日战场上,绝对大有用武之地。惜乎,现在的人把这种狠,全用在了和自己人斗殴上。
哥哥在警察到来后放下屠刀,锒铛入狱。
而弟弟此刻正躺在医院,前途未卜——他的心跳恢复了,但是呼吸一直靠呼吸机维持,对外界也没有任何反应。
一周之后,这对兄弟的父母终于从偏远的贵州山区赶来,身上皱巴巴的票子加起来不到五十元:三十七元八角二分是他们赶来后所有的财产。
但是他们面对的却是天文数字的医院账单。
老板在这个时候一分钱也不肯出,他也知道这是个无底洞。
于是这对可怜的父母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是不是放弃对儿子的抢救。
我分明看见母亲签字放弃抢救的手在颤抖。
我分明听见母亲怀念亡儿的哭泣凄婉如歌。
是夜,母亲的哭声在医院太平间昏暗的灯光下持续了整宿,直到次日被抬去抢救。
是夜,星月无光,似乎苍天也不忍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
寻找弟弟的死因成为了我的主要任务。
我生怕在他的板寸下面还埋藏了无言的证据,亲手给他剃了一个光头;为了排除有人掐颈,我检查了他颈部的每一块肌肉。
没有,没有丝毫证据说明他曾受人袭击。
相反,我在显微镜下发现他的肺内充满了大量的水生植物,这无可辩驳地说明他在生前曾经落水;而且,他的脑部大脑、小脑、脑干都出现了坏死的证据,这说明在呼吸机拔管以前他就脑死亡了。
我无可奈何地在他的死因一栏写下“溺水”!因为,我必须对事实负责!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人和他的死亡有直接因果联系,没有人将会为他的死亡负刑事责任,除非,有人站出来指控老板其实是这件事情的主谋。
我以为哥哥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弟弟的死总要有人负责吧?但是,他在年迈的父母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接受了最现实的安排:接受老板给弟弟的“抚恤金”,承认自己是主谋。
我出离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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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咪:每天看这样的人间惨剧新闻,努力不动感情,怕自己支持不住。但看到这篇还是心如刀绞。喜欢你的文笔和第一手的资料,比其他社会新闻的可信度要高很多。更喜欢你在看到那么多底层悲剧还能保持的赤子之心和阳光向上的态度!
幽垠祭侍:这不是愤怒,是悲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空空: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会承认是自己干的。否则,年迈的父母怎么办?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充满了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