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个更卡通更漫画的字,这是从许进雄先生的《中国古代社会》一书学来的。
在甲骨文的世界之中,人依靠双脚行走的三态变化,其中最基本、最安步当车的一种正是“步”这个字,甲骨文做,草鞋步鞋草鞋步鞋两脚交替向前迈;也有再加上道路符号而成为(左右脚哪个在前无关宏旨),开大门走大路。
要是真有急事想走快一点,便成为“走”这个字,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没出现,但稍后的金文仍形态清晰可识,,大步向前疾走的人左右手也跟着大幅摆动起来。这个快步而行的“走”字,从声音到字义还在今天的闽南语中好生生保存着,闽南语基本上没有后来替代的形声字“跑”,一路沿用这个古老的字。
更快比方说有猛兽或债主或盛怒的老婆在后追杀时怎么办?于是这原本就奋力迈步的人遂再加速成为如此没命狂奔的样子,,这就是今天的“奔”字。此字的创造精髓当然就是最底下那三个脚印符号——当然不是人因此变成脚很多的蜈蚣或脚更多的倍足纲马陆,这个多脚的影像绝非实存,却很显然正是造字者真的肉眼所见且忠实予以记录,它一不吊诡二不神秘,就只是源自于影像的视觉暂留现象,因为我们眼睛反应不够精确灵活的错觉所形成的。但说起来也还好有这么个缺陷存在,否则我们今天看的电影电视或电脑游戏迫力十足的三D影像画面将失去一切神奇魔力和效果,我们看到的只会是一格一格分割如漫画书的画面,那很多人晚间和假日的悠悠时光就不晓得该如何是好了。
同样的麻烦:“奔”这个字,我们该说它是会意字或指事字或形声字吗?不可靠的《说文解字》说它从夭卉声,当然是胡说八道,我以为它仍应该算眼见为凭的象形字——如果说,是“耳朵所听见的象形字”或“皮肤感知的象形字”,那这个字一定可称之为“眼睛看错的象形字”,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