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街道并不是生死对峙的合适地点。
一阵砰砰咚咚的声音打破了沉寂,接着是一声咆哮,地窖门锈迹斑斑,几百年没用过了,被撞得砰砰直响,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出来。
最后,门打开了。只见一个色泽灰白,毛皮丰厚,血迹斑斑的东西从地窖里缓缓走了上来。他看上去已经精疲力竭,但是步伐仍然坚定沉着。
一把短柄斧被提了起来。特朗因击败了那只恶熊,披上它的毛皮。他踏过蔓长的野草,然后走向雨水淤积的荒芜泳池,盯着自己在墨绿色死水中的倒影发呆。
他简直认不出自己了,这是好事。特朗因看到了自己渴望已久的样子,没有恐惧。他活下来了。死亡向他进犯,但他没有屈服。特朗因摩挲着血迹斑斑的熊皮,直到染红了手指。他用熊皮蹭着脸。皮毛勾勒出了他的脸庞,虽然还没冒出胡茬儿,仍旧青涩稚嫩,但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特朗因想起了艾瑟琳。他在水泵站的源头见到了他们俩,却像个懦夫一样逃跑了。虽然概率不大,只要他们还活着,他就要和他们结伴同行。被嫌弃也无所谓。他光靠一把短柄斧,就杀死了一只大熊,艾瑟琳的嫌弃算不了什么。锋利的尖牙和艾瑟琳的冷落,哪一个更可怕呢?
他们需要他。
特朗因拿好他的短柄斧。他想叫它斩魂斧。他击败了死亡,赢得了胜利。自己的武器,他想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