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先生·芬奇律师:杀死一只知更鸟,1962
1.
格里高利·派克先生在2003年6月12日凌晨时分离开了这个世界,《时代周刊》的纪念文章的结尾是“美国,肃然起立吧!格利高里·派克已经逝世。”对于美国电影界来说,派克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一种人文精神,他的银幕形象、个人气质、生活方式都可以作为一个时代的标竿。而就在他去世前一个礼拜,美国电影学院(AmericanFilmInstitute)挑选出百年来银幕上最具代表性的一百名英雄与恶棍,排在首位的就是派克——他主演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小镇律师阿迪克斯·芬奇,而排列在后面的有印第安纳·琼斯以及詹姆斯·邦德。很多人无法理解,芬奇律师在影片中没有动过拳头,仅开过一枪还只是为了击毙一条疯狗而已,为什么他可以成为“头号英雄”?
对更多的中国影迷来说,派克象征着好莱坞黄金时代、黑白影像里的某种“终极浪漫”。如果人们把奥黛丽·赫本看作天使的话,那么派克是公认有可能让天使爱上的人——1953年的《罗马假日》,让世界各地恋爱的人们沉醉了,很多人追寻派克和赫本的足迹,来到意大利寻找属于自己的浪漫情事。十年后,谁也没有料到这个人们心目中永远多情的翩翩美男子,会以一个年近半百、戴着老花眼镜的角色登上奥斯卡影帝的宝座。这个不再年轻、俊美的角色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阿迪克斯·芬奇律师,他以一种绝对的正义感、无瑕的道德感征服了观众。
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麦克尔·艾斯默曾经在他的著作《影像中的正义》中,对这位小镇上的“律政英雄”这样评述:“格里高利·派克所扮演的芬奇律师树立了为所有律师所向往、却鲜少有人能够达到的职业风范:无论前途多么险恶,无论请求他辩护的被告人多么为社会所痛恨不齿,只要做出了承诺,他便不惜一切代价,坚定不移地为委托人抗辩到底。”的确,在若干年里,有无数律师说看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才下定决心去从事这个行业。
2.
但,芬奇律师的形象绝不仅仅鼓舞了律政界人士,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意义上的正义英雄(有人说他是代表:“自苏格拉底以来所有不肯屈服于暴政统治之下的文明斗士”)。如果放在历史背景下说,派克和他所扮演的芬奇律师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黑人运动起到了正面的影响。据说派克在影片中有一场长达九分钟、为黑人汤姆的辩护场面,他慷慨陈词、异常动人,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摄制组都鼓起掌来。很多人还记得他面向陪审团的陈词:“在我们的国家,法庭是最重要的天平。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其实在银幕下,派克也是一位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支持者,在1968年,当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遭种族主义者暗杀身亡时,身为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院(AcademyofMotionPictureArtsandSciences)主席的派克毅然宣布将奥斯卡颁奖典礼推迟两天,以哀悼这位伟大的人权斗士。在那个风云变幻莫测、政治环境险恶的时代,做出这样的决定简直是一个义举。
格里高利·派克曾经说道:“我将我所有的一切都倾注于他(芬奇律师)的身上——我所有的情感、我四十六年的人生经验以及我对于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的憎恶之情。”或许派克出演阿迪克斯·芬奇是因为导演罗伯特·穆里根(RobertMulligan)看过他主演的伊利亚·卡赞作品《君子协定》,在那部电影里派克扮演了一个正直有为、同情犹太人的青年作家菲尔·格林,这部电影当时被认为是“对排犹主义发起的第一次重大的反击”。而派克认为对于这个角色自己“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他曾在加州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童年,而且他作为一个父亲,又对孩子有充分的理解。
据说,制片厂原打算让洛克·赫德森(RockHudson)来扮演芬奇律师,他也是当时的大明星,而最后派克获得这个角色像是冥冥中的天意。后来在《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拍摄现场,原著作者哈珀·李来探班,她看到早已不是《罗马假日》中白马王子模样的派克,突然眼眶中噙满了泪水。派克走到她面前,轻声问她为什么哭,哈珀·李说:“我刚才看到你大腹便便的样子,和我父亲生前一模一样。”而派克则回答说:“哈珀,那才是真正的表演。”1963年,格里高利·派克终于凭借这个角色而得到了奥斯卡金像奖,在此之前,他有四次获得提名,而都与奥斯卡擦肩而过。整整四十年后,派克在和自己相守了四十八年的妻子身旁安然逝去。隐居的哈珀·李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说:格利高里·派克本是个美男子,阿迪克斯·芬奇让他扮演了自己。
3.
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城发生白人以武力阻止黑人入学事件,最终艾森豪威尔总统派101空降师前往进行军事管制才避免事态扩大;1961年,马丁·路德·金牧师领导了“自由乘车”运动,即运用州际公共汽车推广黑人民权运动;1963年,金牧师发动25万人向华盛顿自由进军以争取就业、争取自由的游行,并在林肯纪念塔前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说;1965年,主张以暴力对付暴力的黑人领袖马尔科姆·爱克斯被刺杀;1968年,金牧师于4月3日率领6000名抗议者进军孟菲斯,在共济会教堂发表演说:“我到了山顶”,次日遭暗杀。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和电影正是诞生在那个黑人民权运动的时代背景下:1960年小说发表并获得普利策奖;1962年电影公映并获得三项奥斯卡奖。但优秀之作远不会仅存于一时,这部小说或电影受到推崇有相当大的原因确是因为彼时的社会环境,但它蔓延至今的影响,则是源自其对人性有着直接的探讨,以及文本散发出来的自然魅力。这部书是“100本最受美国孩子喜欢的书”之一;是美国图书馆员评选二十世纪小说清单第一名(赢过了排名第二的《麦田守望者》);2004年BBC听众选出了5部影响最深远的“女性分水岭小説”(Women’sWatershedFiction),第一名是《傲慢与偏见》,第二名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2001年,芝加哥开始全城“同读一本书”活动,《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第一届当选书目,原因是芝加哥是一个充满各种族移民的城市,黑人占很大的比例。这个城市的一位电视主持菲尔·彭斯(PhilPonce)说: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因为我们很多人的心里,尚有个变相的“拉德利屋子”。——这个“拉德利屋子”是小说中一位善者隐居的处所,偏见、愚昧的舆论使那里变成一座鬼屋(有意思的是,这部电影有一种译名叫做《怪屋疑云》,当真是“将错就错”了)。
当一本书脱离了时代,也能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和多重被解读性的话,便会生出种种遭遇来。《杀死一只知更鸟》也经常被人滑稽的“利用”,并见诸报章之上。调查克林顿绯闻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曾发表演说,自比阿迪克斯·芬奇律师,而希拉里的回忆录《亲历历史》中,也特意指出“芬奇律师展现的是道德勇气,而斯塔尔是却滥用权力”,希拉里咬牙切齿道:“如此相比令人难以忍受”。后来又传出消息说,成为美军阶下囚的萨达姆最爱读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是他的律师送给他的,据说萨达姆“喜欢为冤屈者伸张正义的主人公”。
4.
如果从影像的直观的特性来说,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缺少了一些小说原有的多义性,但某些方面要比小说来得更有力量一些,比如对“拉德利屋子”的恐怖气氛的描写。哈珀·李本人十分认同这部电影的改编,她曾评论说:“若是衡量一部电影改编的完美程度以它对原著的忠实程度为依据的话,那么这个剧本应该被视为经典之作”。编剧霍顿·福特也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同时这部影片被列为好莱坞最优秀的文学改编电影。这部电影的文本似乎看作小说的缩减版,除了删减了一些事件和人物外,全盘把小说的故事搬演上银幕,如此单纯的“减法式”改编,虽然令电影保持了较高的戏剧性,但却丧失了小说原有的一些自然感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小说和电影版本,虽然都以六岁的小女孩斯各特的视角描述梅科姆镇上的故事,以及阿迪克斯·芬奇是如何作为一个正直的律师和父亲的,但小说版活灵活现的展示了一个孩子的天真和好奇(这是这本严肃题材小说最大的魅力),而电影版看上去更像是出自一个穿戴齐整、正襟危坐的女士的口吻——这使得这两种不同媒介的同一作品有了年龄上的差异——电影版衰老得似乎会更快一些。当然,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仍然是一部出色的作品,在上世纪末它仍被评为20世纪百部美国电影的第34位。只是,这部电影里的焦点过于聚集在格里高利·派克身上,而没有对其它人物形象有立体的描绘。更何况,好莱坞大片场里的布景,复活不了小说中美国南部小镇的生活气息。
而对我个人来说,因为没有在电影里看到杰姆和斯各特兄妹跟随黑人女佣卡尔珀尼亚去黑人教堂做礼拜的一幕,觉得有些憾然。黑人们用白人孩子无法相信的“逐行领唱”的方式进行唱诗的场面,是小说里意味深长、又有意思的段落。不过,也许这样一来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倒集中精力地提醒我们该如何向一位真正的英雄表示敬意。其中一个场景令许多人印象深刻——派克扮演的芬奇律师在那场不公正审判败诉后,独自收拾文件离开法庭,这时所有旁听审判的黑人都不约而同得站起来,一位黑人牧师肃然对小斯各特说:
“琼·路易丝小姐,起立。你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我们曾经是豹、是狮,取代我们的是豺狼与土狗……”:豹,1963
说来很惭愧,对于意大利新现实主义三大师(罗西里尼、德·西卡、维斯康蒂)的作品,一直看得很少,也谈不上多少认识。大致是出于对标准公司发行的DVD的热衷,近一年来看得两部维斯康蒂的电影都是这个公司发行的DVD:《豹》与《白夜》。改编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是大师手笔,但是一个小品。维斯康蒂曾经讲“我想为罗曼蒂克写实主义电影开条新路。”我觉得:这个电影,献给所有对爱还抱有坚贞的想法、对爱还抱有浪漫的想法的人们。当时对维斯康蒂这个写实主义的大师,为何如此唯美、如此浪漫满怀疑问。后来翻看《电影是什么》,读到巴赞对《大地的波动》的批评时,有句话叫做“维斯康蒂追求的是现实主义与唯美主义超乎常规的综合,并且确实实现了这种综合。”而巴赞对《大地的波动》的不满正在于它的“唯美倾向的危险性”。但是,这种唯美性虽然损害了电影的艺术价值,不过恰吸引了更多普罗大众的眼光,比如《魂断威尼斯》这样的作品。
看《豹》之前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不知道其时代与地点,演员与故事,甚至也不知道它的片长——竟然有三个小时之久。说实在,一直对欧洲的史诗性质的宫廷电影有没有太多感,觉得过于浮华,冗长缓慢。但《豹》的开场就足以吸引人,静谧的宫殿、被风吹拂的窗帘、青葱的山峦,完全是一副“凝固的画”,摄影机的移动也是沉稳、悠然,整部影片都以中速的节奏推进。《豹》中的场景异常豪华,据说此中丝绸瓷器都是真材实料的,而各式服装、古董家具、高大的墙壁、空广的房屋,无一不透露出这部电影的巨片气派。意大利影评家隆多里尼所说:“《豹》是一幅上乘的(意大利)历史壁画。”但是维斯康蒂并未以此为满足,他让这些材料隐没于背景。所以,《豹》看上去无比华丽,但丝毫不卖弄华丽。这是这部影片给我的最直接的好感。好看,但不刺眼,也不虚假。与场景的华丽相当的是,结构的华丽。《豹》的段落非常悠长、非常大气,比如加利波第革命的巷战场面,一般处理手法多半用几个说明性镜头带过;而且也没有人会像维斯康蒂那样用50分钟交待一场舞会。这是这个贵族出身的导演的气度与才华使然。就在若干大段落组成的银幕故事中,自喻为豹的主人公萨利纳亲王的情感、命运才与环境之变化叠加起来,不至于孤立或单薄。
与表面的华丽相对应的是,人物精神的孤独感。英国文豪E.M.福斯特就曾赞誉原著小说为“最伟大的孤独作品之一”。这里的孤独大概是只人物与时代的命运的共同没落所致,所以《豹》里的奢华多少透露出一些颓废的气息来。原著作者兰佩杜萨亲王、导演维斯康蒂、主人公萨利纳亲王,在这部电影的表现上气质是完全一致的,充满了内心深处的感怀。萨利纳亲王在片首(革命爆发时)还是欲望和力量、权势都很充盈的壮年男子,经过一个假期、时局的更迭,在影片最后却成为一个绝望、疲惫、衰老的孤独者。他的宇宙观是“万物变化,世界才会守恒”,所以这位贵族王室,并不反对革命,他始终认为社会就是循环轮回的。在他寄予厚望的血气方刚、野心勃勃的侄子唐克来迪,以及他不得不妥协、善待的新势力——惟利是图的暴发户大地主,傲慢无礼的无耻军官们的打击下,这位怀有大气量、看破历史规律的没落贵族,在“自己的世界(时代)沉没了又沉没”(引自一位影评者语)之后,一夜之间衰老了去。在我看来,那种无奈和孤独感在《豹》里是持续不断、点滴积累而成的,但最后萨利纳的衰老却像是突然而成,给人以强烈的冲击。接着,影片结束的字样从古老残破的街道暗处呈现,在令人唏嘘的状态下戛然而止。
寻找《豹》的一些资讯时,发现有些人提到诗人欧阳江河在1990年写下的诗歌《豹徽》,据说是由这部小说或电影发生出来的。诸如:“豹子的吼叫惊散了羊群/它把回声的震动/减轻到薄如蝉翼的伤害/而它奔放的肢体沉浸在嗓子里……”,“豹在它的愤怒中燃尽/它高贵的血吹拂着荒原上的羊齿草”,这些句子被称为“萨利纳亲王的肖像”。而“豹”这个名字来自萨利纳亲王家族的族徽,也是他的自况:“我们曾经是豹、是狮,取代我们的是豺狼与土狗……”这种对时局和人生的没落、无奈、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既生动又深刻。
写《豹》,是想推荐给早已“看不动”三小时长的艺术片的电影爱好者看的。唯一的遗憾是,这部70毫米摄影机拍摄的局片,只能在家庭影院里欣赏,远远损害了这部作品的华美的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