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爱是卿

惟爱是卿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最新更新第10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月酣
    【求作者收藏,小剧场见@月酣】青梅竹马/双向暗恋下一本《薄荷酒酿》舒荔有个秘密,她喜欢小竹马林朝禾。奈何林朝禾心里只有学习。她攥着小皮筋暗暗下定决心,高考完就表白,给他戴上她的小皮筋。舒荔十七岁生日,想让林朝禾陪她逛博物馆。那天她兴致勃勃的听他安排,艰难的念着门口的字,失恋博物馆??林朝禾点着手表:不是说逛完博物馆就回去做五三吗?最近的博物馆就是这里了,抓紧时间。舒荔回忆了一下:我明明说逛完回去拆你送的礼物……林朝禾击碎幻想:礼物是全套没答案的五三,拆了就要写。舒荔:……馆内展有一根微微开线的小皮筋。上面写着:在一起时,我送给你的第一个礼物。分开时,你退还给我的第一样东西 。舒荔想起她总是离奇失踪的小皮筋,觉得这是上天在暗示他们没有缘分。直到后来,她进到林朝禾的房间,看到书桌上有一盒码的整整齐齐的小皮筋。舒荔眼眶刷的就红了:?你这是收了多少女孩子的小皮筋?林朝禾微挑眉梢。不多。就你一个。林朝禾:我的小青梅好像暗恋一个人,整天捏着个小皮筋想绑人手上,幼稚还耽误学习,见一个我顺一个。后来我才明白,我给自己使了三年的绊子。*甜妹x学霸,成年前不谈恋爱*高考制度是旧高考文科甲卷*作者高考只有570,所以对能考到750的学霸都是幻想的【下一本《薄荷酒酿》求收藏!】【死对头竹马竟然暗恋我十年!】为弘扬传统文化,周清宜辗转联系上多年未见的死对头蒋清檐合作拍摄纪录片。回想刚认识的时候,他还叫蒋青檐。少年俊朗恣意,一身反骨,偏信神佛,几经奔波只为求得一卦。卦言他命里缺水,于是改名蒋清檐。她对此深感不解,连带见他腕间佛珠都很不顺眼。二人在片场很有默契的保持距离。-剧组聚餐,席间周清宜听说蒋清檐对改名一卦深信不疑,便很是好奇,改名这卦算的很准吗?蒋清檐眸光半明半昧:当然。她客套恭维:蒋导如今成绩,也是有改名换运加持?他晃动手中酒杯,不可置否:只是当年,未求事业。她不解:那求的什么?蒋清檐嘴角擒着笑意:姻缘。他命中缺水,缺的是周清宜的三点水。*辣口小薄荷x微醺甜酒酿*不开窍文物修复师x开窍太早Bking导演【完结文专栏可看!】2021.06.05/已微博存档
  • 作者:挽六钧
    骗心后假死跑路的男人 为爱情骗子付出一切的女人雀儿的夫君叶春深死了,死在三年前的一场大雪里。官府和叶家都说他是病死的,但雀儿不信。她的夫君,玉一般的君子,天底下待她最好的人,乃是死于谋杀。雀儿原本是个走街串巷演百戏的小伶人,是叶春深在意外中救了她,将她带回叶家,后来又不顾门第之别,力排众议娶她进门。雀儿告诉自己,她的人是夫君的,命也是夫君的。为了找出害死夫君的凶手,雀儿甘愿被叶家扫地出门,从此隐姓埋名,拼上性命,寻找害死她夫君的凶手的蛛丝马迹。终于有一天,她有所发现。在一个暴雨之夜,她独骑夜奔百里,想将证据交到一直在帮她追凶的权臣手中。可是透过门缝,她在那个待她冷热无常的权臣的手臂上,看到了与她夫君一模一样的伤疤。那晚雷电轰鸣,不如她脑海里沸反盈天。雀儿在被雨浇透的寒夜里想,死掉的夫君究竟是谁?她曾爱过也被爱的夫君,又是谁呢?*** *** ***原来那些温存和宠爱,只是一场骗局。原来她拼上性命也要去追寻的真相,只是一个笑话。【阅读指南】架空,部分官职名参考宋朝,不严谨。----------------------【古言预收1】《你们怎么都重生了》多人重生雄竞修罗场昭儿一生与三个男人过从甚密,可是三个男人都负了她。前夫与她少年结发,却在成婚三年后带回一个小青梅,宁愿和离也要纳妾。二嫁夫君位高权重,给她的爱里掺着阴谋和算计,富贵王府最终要了她的命。还有她的兄长,明明说好了要护她一辈子,却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远走边疆,留她一个人在京城里,独自面对命运莫测。不幸的是,昭儿死了。万幸的是,负心人们重生了。重来一世,他们都想要避开前世错误,弥补昭儿。冷淡的前夫学着风花雪月,只为讨她欢心;高傲的王爷为爱下跪,只求她回头;唯独前世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的兄长,这一世无论怎么斗嘴也不离她分毫,时刻守在她的身边。昭儿每天在三个男人间周旋,受尽宠爱,全京城都在猜测,到底谁才会是她的夫君。但只有唯一没有重生的那个人,才知晓真正的答案。【古言预收2】《弃妇从军》因被查出谋反,纪家满门抄斩,唯有纪明舒因出嫁躲过一劫。所有人都知道纪家是被诬陷,但所有人都劝纪明舒:你翻不了案的,算了。纪明舒却不肯,宁可自己去查,也非要讨个说法。离开夫家那天,世家出身的夫君警告她:纪明舒,出了我沈家的门,就别想再回来!纪明舒没有回头,漫天风雪里,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边疆而去。此后八年,她女扮男装,戎装加身,在曾埋葬父兄的边城韬光养晦。操练、比武、奇袭、守城,纪明舒无数次身陷险境,几度性命垂危。每次都有人劝她:你赢不了的,算了。她却总是挺直了单薄的背,咬咬牙,道:再来。【完-结-文】《我负东风(重生)》美人糙汉 破镜不重圆,换男主上位
  • 作者:托尔金
    胡林的子女的传奇,是J.R.R.托尔金教授创造的瑰丽世界——中洲里最重要的故事之一。与贝伦与露西恩刚多林的陷落并称中洲远古时代的三大传说;既是《魔戒》那宏大背景的组成部分,更是《精灵宝钻》必不可少的基石。悲剧英雄图林的经历,有世界各地神话的遗绪,又有赫克托耳、科里奥兰纳斯等辈的悲怆。堕落的维拉魔苟斯擒获人类族长胡林,对其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强迫其屈服。胡林的凛然让魔苟斯心生毒计,转而诅咒胡林的儿女——图林和涅诺尔兄妹,并强迫胡林眼见两人遭遇种种不幸……在《魔戒》完结之后,关于中洲的叙述体小说首推最新形式的《胡林的子女》。图林的生与死皆是以力透纸背的方式直接刻画,这在中洲的各族人物中极少见到。出于这个理由,我才在长年研究手稿之后,尝试在不引入任何不忠于原作构思的情节的前提下,构组出本书的文本,提供一个从头到尾的连贯故事。——克里斯托弗·托尔金
  • 作者:泥球球
    本文将于9月29日(周四)入V,明天不更新,入V当天更新三章。郁理在某一天顺手救了个海胆头。从此海胆头就粘上了她。郁理觉得海胆头可rua可陪玩可暖床,还是一个小男妈妈。在清楚他有一个小白脸屑爹不爱回家之后,她下定决心要抢夺他的位置。养一只海胆头。有一天屑爹回来了,露出他营业状态的笑容对她说:要不大小姐你把我也给包了?郁理看着对方一副大爷样,什么都不干的样子,表示:?————阅读指南:1.时间线混乱,逻辑可能也没多少,请勿考究2.日常向,内有柯南出没,时间线混乱是因为柯南的存在3.年龄线我找资料找的迷茫得要死,所以放弃了,勿深究4.cp爹咪
  • 作者:青色地瓜
    文将于2.9号从26章起倒V,今天21点的更新推迟到0点更【下一本《何止太宠你》《徒弟休得放肆》求收藏】白果穿书了。她穿到了一本仙侠小说中。她穿成了小说里帝君男主的炮灰原配帝妃白姑射。小说里,神魔大战后,男主受了重伤,被白姑射所救。可怜的白姑射小仙女爱慕男主,男主都要死了,她还自愿嫁上天当寡妇照顾男主。可怜的白姑射姑娘,一心一意救男主,最后挖心救男主的白月光女神,结果灵牌前的香还没灭,狗男主就跟白月光女神在一起了。白果穿成了白姑射,战战兢兢的活了三百年。终于有一天,咣当,男主从天上掉下来,正砸在她脚边。妈呀,她赶紧一脚把男主踹飞了。滚滚滚,死远点!白果还气不过,照男主脸上踩了十七八脚。一年后。天帝一道天旨送到木灵界,说要选一位木族姑娘给无极帝君当帝妃。白果:么的,她都强烈拒绝当寡妇了,这怎么还带强迫的呢?天君座下仙使到族里来点名挑人白果故意扮丑,满脸麻子含胸驼背。她自信满满地去报道,往仙使跟前一站:行了,我走了啊。仙使一把抓住她:就你了!白果:……白果逃婚不成,被族里敲锣打鼓欢送嫁到永寒宫当寡妇。成亲当天,白果就翻白眼昏死在新房里。醒来她跟无极帝君郑重地讲:帝君,我从小就有心脏病,我的心已经坏得不要不要的了。嫁到永寒宫,白果就在盼着雪无极赶紧死。她觉着当寡妇才是她人生的巅峰!【注:本文1V1,文风沙雕,非喜勿进】【预收文《徒弟休得放肆》求收藏】唐舟穿书了。她穿成了一本修真小说里,男主的疯逼恶毒师父沈凌凰。沈凌凰是天下第一修真门派天宗门的开山祖师。她的人设是女版龙傲天心狠手辣四大皆空,一心只搞事业!而男主是她捡回来的徒弟,小妖王,妖性难除。小说里沈凌凰收男主为徒就是想用男主的妖力提升修为!利用完男主就无情地抛弃了他,当众揭穿他大妖真身,废他灵根。最后被男主消灭。穿书后的沈凌凰,一睁眼就发现门下长老集体叛变,天宗门就剩下她一个了。就那,她还不幸地遇到了少年时候的男主。沈凌凰眼眶含泪,背起双腿残疾的病弱男主。娃儿,别怕,师父绝不会抛弃你的,师父这就带你去要饭。沈凌凰为了改变命运,把男主当祖宗一样供着。给他缝衣,做饭,治腿,教他读书识字,修习法术,毫无保留,还给他置办家业,准备将来娶女主。可是——徒弟,女主在那里,她是你未来媳妇,你成天跟着为师干啥啊?徒弟,师父就跟帅哥讲几句话,你这么凶恶的眼神是为哪般?徒弟,你离家出走也别走带师父的私房钱啊,师父不会去找你的,你趁早自己回来啊。【注:逗逼师傻V傲娇小奶狗徒弟】【预收文《何止太宠你》求收藏】徐宁第一次见到沈南瑾的时候。是在百合庄园的路口。她穿着红色礼服,细腰雪肩,明艳动人。她伸手拦了他的车,撩了下头发。说,沈总,我打不到车,可以请你送我回家吗?都说沈南瑾是出了名的难追。可是那晚,男人坐在车里,静静地看了她三秒。然后嗯了一声。徐宁是故意接近沈南瑾,因为沈南瑾要和孟欣乐订婚了。孟欣乐是徐宁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她父亲孕期出轨生的女儿。徐宁的仇人。和沈南瑾各种巧遇后,徐宁故意吃饭不带钱,找沈南瑾借。被送回家后,她在家门口温柔的像只小白兔。沈总,我加你微信吧,转账给你。男人静静看着她,嗯了一声。加上微信,相处了两个月。在一场晚宴上,徐宁在灯下,雪白的双臂缠上男人的脖颈,移动舞步,若有若无地贴着男人。说,沈总,你能做我男朋友吗?灯下,男人双眸墨沉。嗯了一声。很久以后,徐宁在家抱着沈南瑾,撇嘴讲。都说你特别难追,我还想了好多方案追你,结果一追就追上了。沈南瑾搂着她,亲亲她的额头。傻,因为是你,我才好追。因为我迫不及待的,在等你来追。【注:1v1,甜宠文,男主宠女主,无限包容女主,治愈女主。】
  • 作者:晓叁
    哦不!因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爱的爷爷,却还得娶仇人之女,照顾她生生世世,好,反正只是娶个老婆摆在家里晾着,怎知,他与二奶度假大演火辣吻时,她居然脸不红、气不喘,一气之下,他给自己放个追妻假,假扮人客,点名要她做他的专属女佣,凡他要穿的内衣、内裤都得双手奉上,更与她玩起躲猎的游戏,时时来个巧遇,再骗她一同洗个鸳鸯浴……
  • 作者:儒勒·凡尔纳
    讲述了卡米尔总督在一个无名海岛埋了一份价值1亿法郎的财宝,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托马·昂梯菲尔救了卡米尔,后来卡米尔给了托马一个经度,指定他成为一个法定继承人,托马死后,他儿子马洛等了20年终于等来了公证人勃带来了纬度,但是卡米尔的侄子无权继承遗产,当然嫉妒,便伪装成了一个见习生……马洛·昂梯菲尔开始了寻宝之旅,通过地中海到苏伊士再到马斯喀特,在北纬39°54′东经54°57′到达了一号岛,在上面发现了一个新的纬度。马洛根据信到达了突尼斯城找到了银行家赞布哥,赞布哥虽是个百万富翁,但他却是个十分贪婪,极度吝啬的家伙,马洛不得不答应他找到财宝后娶赞布哥的妹妹为妻,他才答应去寻宝,在路中,卡米尔的侄子收买了一群歹徒欲将遗产抢走,结果在去小岛乘的船上载的几头大象发疯,使海船沉没,他的阴谋破灭,昂梯菲尔一行人在2号岛上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纬度,并获得了两个价值可观的钻石,二号岛的位置:南纬3°17′,东经7°23′,根据指示,他们到了爱丁堡找到了第三位继承人继承人已死,他的儿子是一位视金钱如粪土的神甫,他宁愿死也不愿意交出经度,结果卡米尔的侄子将这位高尚的神甫用毒计获得了纬度,后来他被捕了,昂菲梯尔根据北纬77°19′,东经15°11′到达了这个处在北极的3号小岛,最后的指示,早到了最后一个小岛,叫尤利亚岛,但尤利亚岛早在他们到达前30多年就沉入大海了……
  • 作者:璃原风笙
    先帝驾崩,前朝后宫倾轧,阉党扶皇幼子登基。那场宫变中,除新帝以外的皇族和外戚都死尽,周昕枂因生母是奴,自幼被遗弃在宫外,所以侥幸活了下来,被迫当上幼帝的监护人,摄政长公主。昕枂面临危局,一边是时刻盯着她言行揪错的内阁集团,一边是身边残忍奸诈手握批红大权的阉党首脑,赵掌印,她这个半路荆钗换金玉的草包长公主,稍蹙个眉都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偏偏这种时候,有人还拿她养父的命,逼迫她给内阁铺路,下嫁给阉党首脑。寻常女子遭阉人折辱都恨不得自缢,偌大宫中,就连浣衣局那种暗无天日地方的杂役宫人都在可怜长公主。新婚夜,赵掌印阴戾可怖地握住了昕枂的脖子,公主殿下今儿来这,到底想偷什么?昕枂终于不用抑制自己,满脸羞得通红,指尖一点点小心抚挲上他青筋外露的手背,以仰视的虔诚姿态仰望他,紧张羞涩得有些磕巴:本宫想偷,掌印的心。赵掌印瞳孔震颤,唯恐避之不及似的松手,用力甩开她爬蔓其上的手指。后来大奸宦每天卑微地忍着冷风在宫廊前等他的公主路过,奢望她能多看他一眼。结果长公主提裙就走:哼!暗恋成真恋爱脑长公主X阴戾自卑忠犬大太监一个恋爱脑公主一心想谈恋爱,结果一不小心差点被她碉炸天的太监忠犬捧上女皇之位,惊惶之下赶紧修正,把奸佞拨回正途的故事。+++++++下面是预收文,喜欢的记得收藏一下哦^_^预收《每天都想让驸马杀我》男主视角:重生复仇归来的左垣,发誓这辈子定要先杀掉上辈子折他腿还羞辱他的荒`淫公主。可他发现,这荒`淫公主竟开始半夜祭祀忏悔恶行了,他陷入困顿也会偷偷出手相助。但是...!幸好他是重生回来的,才不会轻易被诡计多端的女子所骗。女主视角:银符公主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反派女配,她荒`淫无度,贪财好色,日后将会丧命在自己捡来养的小乞丐手中。原来眼前眉清目秀的小乞丐就是当年被她父皇追杀的前朝余孽,他是天命之子,话本中的主角,大晋日后会被他覆灭。银符看着刚刚被自己打断腿,准备叫大夫给他截肢的左垣...原来话本中的角色都不可能逃脱既定的宿命,但只要反派诚心悔过,偷偷帮助主角别被发现,获得话本子既定下场,完成故事线后,就能改头换命躲角落肆意地活了。于是,夜深人静,银符抱一堆元宝蜡烛在偏殿偷偷烧给前朝皇族,痛哭流涕忏悔。拿刀威逼宫中最好的御医伪装成民间庸医给左垣治腿,左垣走投无路之际,她又匿名大方赠银钱,甚至,左垣要利用她获得兵权,同她成亲后,拿她当药人救心仪的女子,银符也笑嘻嘻地每天服下一大缸草药,眼都不眨,手起刀落割肉取血,看得旁人都发怵。左垣看着空荡滚落在地的那个,比她瘦弱身子大多了的药缸,心烦意乱地捏紧拳头。终于,到了她这个反派女配完成既定宿命的一幕,银符早早打扮得体,笑容满脸来到城楼前,左垣最后时刻后悔了,他浴血持戟,遇神杀神,挡在了她的城楼前。可银符还是纵身跳了下来。预收《惹狼》南国宫变,皇城血流成河,曾极尽宠爱的南国第一美人襄芙公主被下命抓拿。婢女为救她已经全身血孔被射杀,她逃至南国与北国交界的三不管地带,黑水森林,叛军因不知情,追着她进了森林,掩藏在林叶深处有一双双发绿的兽眼,泛着凶光。叛军被撕咬成碎块,小公主瑟瑟抖抖,从尸堆里探出头。为首的狼王,是个披兽皮、戴兽牙,有一双漂亮凤眼的狼人少年。我...怕疼...别杀我...可以吗?小公主苦苦哀求,流泪道:我想活,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狼人歪了歪头,好像听明白了。他把小公主叼回狼窟,给自己当老婆。后来,公主为了摆脱他,和自己皇兄合谋,杀他杀不掉,逃的话,逃到哪里都能被他找回,那就干脆死在他面前吧...公主死那一年,少年狼王每夜孤独徘徊在她生前最爱爬的那棵桑树下,悲鸣泣血,残月染红。他不知道,其实她爱爬桑树也不过是为了避他。再后来,北国大败南国,为了母国,襄芙公主牺牲自己幸福,去北国做妾。北国那位神秘的新国君据说是近几年才被老国君从邻国找回来的,那冷酷的新国君站在一袭舞衣的襄芙公主面前,修长指节骨节泛白,冷硬去掰她下巴,那张噩梦般的英俊脸容再次出现在襄芙眼前,你死后,知道孤替你栽了多少棵桑?你现在告诉孤你没死?嗯?预收《招惹错太子后》苏苏是苏州某名不经传青楼里尚未梳拢的小清倌。她厌倦了那样的生活,小姐妹们劝她找个恩客养养。她哪里晓得该找什么样的男人当恩客呀,小姐妹就给她支招:要找,就该找全苏州最有才学的男子。苏苏知道苏州最有才学的男子就在幕府当差,他的才学,别说全苏州,放眼整个大晋,大概也仅屈居于那位自幼就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太子殿下之下罢了。苏苏觉得有点难。可有一天,她听说大才子因上战献谋受伤残疾,连手都废了,被幕府的人当乞丐扫地出门。苏苏把人从幕府后门拉回来,养在自己攒钱买的小破屋中。祯祯,不要怕,那些人不要你,你还有我啊。苏苏天真地以为两人终于般配了,一个出了大错被除籍扫地出门的乞丐,一个不入流的妓子。她不嫌弃他残废,还会对他很好很好。后来她发现自己错得厉害。连人...也搞错了!太子李隆祯重伤落难至苏州府,在幕府前寻求救助时,被一缺心眼的姑娘当场拖走,还被迫充当了她的恩客。姑娘趁他伤重行走不便勉强了他,还恬不知耻说将来要给他造一间金屋子。李隆祯如何能忍?后来李隆祯伤好寻得机会回京,派人去抓那胆大的刁妇,才知原来乌龙一场,她原本要找的男人是游祯允。作为明君,此事本该就此揭过,不知者不罪,何况她还救过自己。可李隆祯就是越想越气,做了有生以来最不理智的决策,把她掳回京当了外室。苏苏不肯囿于一隅,几次三番逃走。太子某次差点逼死了她,后怕不已,朝上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男儿无助极了,手抖得不像话。要怎样才肯留在孤身边?苏苏一心刁难,脱口道:除非让我当太子妃。一国储君和青楼妓子,让人听了徒添笑话罢了。可苏苏没想到,这家伙认真了。#嗨呀,好烦,欲当海王的我,被太子缠住了。##我要你那不能浪的太子妃之位有何用?#预收《亡国小公主(火葬场)》被文帝捧在掌心的小公主长大了,她被养得十分娇气,无法无天,哪怕是天山上的玉莲,也有人为她采摘,一次落难,小公主被邻国不受宠,随手扔来南宫当质子的穆玉所救,小公主一心一意要嫁他,文帝生气放下狠话,要嫁他,除非贬为庶人。穆玉性子阴戾乖张,心思敏感自卑,成亲后,小公主为着他没少吃苦头,穆玉他身上经年破破烂烂,小公主一双曾砸下千金来养、如今十只指头没有完好的嫩手为他缝缝补补,那么娇气的人,竟然学会了自己洗衣烧柴做饭,可穆玉当初只想利用她的身份,现在她被文帝厌弃,他看着她就越发不耐烦起来,两国开战,眼见南国即将败战,穆玉想着小公主可怜,就随便把她拎回国当个暖床婢,赏口饭吃,结果小公主看着死去的父兄,很激动地走上城墙,殉国一跃而下,穆玉来到,眼巴巴看着粉色的身影像残破的蝶翅翩然落下,疯了再相见时,小公主被大将军抱在马上,她双眼清澈,依然不记得他,娇气的手握剑足足扎了五次,才刺穿他的身体,看着汩汩流出的鲜血,他哑声问她,现在是否能想得起他了。可小公主只是生气,不可能,我这辈子只喜欢过将军大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