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虽如此,冯华却更不能让冯蓁表现得跟个土包子似的叫人笑话了,她挺直了脊背,“幺幺……”
一见冯华摆出一副要长时间说教的姿态,冯蓁赶紧摆摆手,娇声道:“知道了,知道了阿姐,待会儿到了大伯府上,我一定眼观鼻,鼻观心,绝不乱瞧,不会叫人说咱们是西京来的土包子。”
冯华叹息,她这幼妹,天真娇憨得叫人想训她都舍不得,只能点点她额头道:“你啊你,既然什么都知道,却怎么……”
冯蓁抱着冯华的手臂摇了摇,“好阿姐,好阿姐。”眼里满是祈求。
冯华叹息一声,也就懒得再管了,冯蓁这才笑嘻嘻地又坐回了窗边,掀起一条小缝继续打量上京的繁华。
阳亭侯府位于洗月桥街尾,比冯蓁想象中的侯府要小多了,不过也不怪她不知道,这侯爵还分县侯、乡侯、亭侯三等,她家大伯的爵位正是最末一等的亭侯。
不过此刻冯蓁可顾不得看这侯府大小,她完全被眼前侍女的穿戴给惊呆了,这,这未免也太豪放了吧?
香肩若隐若现,半个胸脯都露外面了,还勒得圆鼓鼓的,比现代人还来得火爆,叫人的眼睛想不往那险峰上搁都不行。
冯蓁再看看裹得严严实实的冯华和自己,感觉像是走错了片场。
阳亭侯府是一座新建的三进宅子,院子里也没怎么捯饬,孤立着几株小树,一切都彰显着这是新贵之所。
并非褒义,而是说阳亭侯府真没什么底蕴,获封爵位也没多少年,所以才得一个新字。
冯华和冯蓁姐妹上前给阳亭侯夫妇拜了礼。
两人的礼仪都是没得挑剔的,尤其是冯华,一举一动简直堪称典范,便是宫里的女官来挑刺儿,那也挑不出任何错儿来。
阳亭侯夫人黄氏面带微笑地点了点头,再看小的那个,生得圆滚滚的,虽然有几个动作,高度抬得不够,但因为年纪小,又透着娇憨,叫人看了也只觉欢喜,哪儿还顾得上挑刺。
冯华和冯蓁虽然父母双亡成了孤女,可阳亭侯夫人一点儿也没瞧不起她们,反而更是喜爱。二房死绝,连个儿子都没有,所有家产都归了大房,这两个女君出嫁,嫁妆也是她们先母留下的,费不着大房什么事儿,没有利益纠葛,也就没有恩怨了。
阳亭侯夫人乐得待两姐妹好些,不仅可以博个好名声,将来她二人出嫁,也能帮扶一下娘家人,毕竟她们能依靠的还不是自己这几个儿子么?说来也是奇怪,冯家这两房,大房光生儿子,三个嫡子、四个庶子,恁是没一个女君,二房呢却只这两姐妹。
黄氏对冯华和冯蓁极为和气,问长问短的,满脸怜惜。她拉着冯华的手,用手绢拭了拭眼睛,红了眼圈道:“几年不见,华儿都长成大姑娘了,跟你娘可生得真像啊,她当年可是上京出了名的美人。”
提起亡母彼此的关系似乎一下就拉近了,冯华也跟着哭了一场,冯蓁虽然没有那么丰沛的感情,可她事前就猜着定然要哭一场的,所以手帕上抹了姜汁儿,往眼睛上擦一擦眼泪也就来了。
晚上冯蓁自然是跟着冯华睡的,侯府屋子不多,两姐妹只能挤在一间屋子里,正合冯蓁的意。她趴在床上,双手托着下巴,小脚在空中有一搭没一搭地踢着,“阿姐,上京的姑娘家都这么穿衣服吗?你看到了吗?她们的胸……”
而且不止是姑娘家,像黄氏这样生了孩子的妇人也是一般打扮,只是胸口更挺拔而已。冯蓁心忖,这时代的男子还真是有眼福啊。
冯华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怎么咱们西京的姑娘家都不那样穿呢?”冯蓁娇憨地问。
“因为西京冷啊。”
这个答案简直叫冯蓁无语,不过想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到了上京,咋们也要那样穿吗?”冯蓁略有些害羞地问,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还没怎么发育的小笼包,觉得自己有可能穿不住那襦裙,必然得往下掉。不过冯华的身段玲珑有致,穿起来肯定好看。
不得不说,冯华的身段,冯蓁也是有功劳的,在西京要不是她日常拉着冯华锻炼,哪儿能养出这样袅娜的身材来。冯蓁每次看到冯华,都难免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得意来。
冯华叹息一声,“入乡随俗吧。”其实她也不习惯,“伯母不是说明儿要给咱们量制新衣么?”
新衣送来后,冯蓁又惊着了。裙下着的袴还真是凉快,俨然就是一双长腿袜,还不是连裆的,不仅方便了如厕更衣,也方便了……
冯蓁可穿不惯,赶紧把穿旧的有裆裤找出来,这是她自个儿让傅母给缝制的。冯华却是很自然地“入乡随俗”了,原本最初在西京她也穿袴的,后来看冯蓁穿裤子,西京又实在太冷,这才改成了连裆裤。
有了新衣,冯华和冯蓁便往她外家去了。
说起来去了的冯二夫人出身十分显赫,乃是城阳长公主的女儿。原本冯蓁的爹是没有资格娶的,不过那时候冯家祖父刚立了大功,二儿子冯毅又是名声传四海的大儒董必的入室弟子,他做了一篇《游子赋》在学子间广为流传,得了公主女儿的青眼,最后竟成了好事儿。
每次冯蓁听这段佳话时,都觉得故事不完整,只怕她爹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可能,否则哪儿可能娶到公主的女儿。
这还不是冯蓁臆想的,西京那儿天高皇帝远,其民风之开放,一点儿不逊色于天朝,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什么扒灰、什么聚麀,完全不鲜见。
姑娘家若是婚前失贞,两家若是能说好,自成亲就是。要是说不好,另嫁一家,多陪些嫁妆也能皆大欢喜。
是以也不怪冯蓁要这么猜她阿爹了。
然则佳话里的两人却都是短命的,冯华还算见过那位外祖母,冯蓁就没那么幸运了。冯父去后,冯母带着两个女儿扶柩回乡,紧接着她也病了、熬了两年便去了,冯蓁姐妹再守孝三年,刚出孝,大母又去了,两姐妹又守了一年,这才刚出孝不久,才回到了上京。
说不得要去见一位公主,冯蓁还是有些紧张的,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粉色新裙,倒不是那种袒胸露乳的,毕竟她还只是个才满十一周岁的小姑娘,穿得可爱娇憨才是正理。然则粉色却最是显黑,且还显胖,也不知她那位大伯母是个什么品位。
宜人替冯蓁整理好衣裙,抬头看了看自家女君,“咦”了一声。
“怎么了?”冯蓁问。
宜人指了指冯蓁的上嘴唇上方,“女君这儿明明有颗痣的,怎的不见了?”
冯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上唇,这儿以前的确有颗痣,即便是不太清晰的铜镜也能照见,她快步走到那面海棠式飞凤衔芝纹样的铜镜前细细照了照,“咦,真的没了诶。”
主仆俩都不知是为何,可冯蓁心里已经暗暗有了猜测,她抬手按了按自己的胸口,那儿印着一枚桃花印。
那片空间依旧大雾弥漫,水面也依旧只有茶杯口大小,不过那玉液每日被她饮尽,次日又会再生。不知有何等功效,但因为清甜可口冯蓁甚是喜欢,所以日日都会饮用,这会儿想起来,难不成还真是什么神奇的东西?
心念一动,冯蓁忙地拉起袖口,她手腕内侧也有一颗小痣,然此刻却哪里还见踪影。
没有痣当然是好事,肌肤就该干干净净的才好看呢。冯蓁感觉自己可能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也不知是怎么走的狗屎运,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
在意识到桃花源的功效之后,冯蓁立即就对其极其热切地期待了起来。
“好了么,幺幺?”冯华走进来问道。
冯蓁点点头,走上前去拉住冯华的手,跟着她一道出了门儿。
马车停在城阳长公主府宽阔得可以举办庙会的门前,冯蓁被冯华牵着下了马车,一抬眼就看到前方停着的两辆华漆丽修的马车,四角垂着低调雅致的宝络,约比寻常马车更大了一倍有余,车夫正将拉车的四匹马解下来准备送到后院马厩去喂草料。
冯华扯了扯脚步明显慢下来的冯蓁,“走吧。”
“姐姐,那几匹马皆是千里良驹,居然被用来拉马车,真叫可惜。”冯蓁道,她在西京时常骑马,也跟着家中马伯学过一点儿相马术的皮毛,那几匹马乃是不用高深学问就能辨别出的良驹。
冯华压低声音道:“公主府往来皆是贵人,用千里良驹拉车自不在话下。”
“我看伯父府中,这样的良驹也不过一匹,他甚是宝贝呢,阿姐,那你说这两辆车乃是谁家贵人的啊?”冯蓁好奇地问。
冯华仔细辨别了一番,却也看不出那马车的来历,只摇了摇头。
进得公主府,庭院敞大无比,的确恢弘华丽,却显得有些空旷。走入正堂之前,冯蓁的腿已经开始觉得酸累,进入堂中后,重重叠叠的幔帐将城阳长公主的脸掩藏得看不真切。
堂内肃穆无声,一名二十来岁的侍女见得她姐妹二人进来,小碎步前趋而来,朝冯蓁姐妹行了礼,“两位女君请。”
这样的气氛倒不像多年未谋面的祖孙相见,反而有点儿朝拜天子的感觉。冯蓁心里已经约莫知道自己的外大母是个什么性子了。
待长公主的脸在幛幔后真切地露出来时,冯蓁还没瞧清楚,就被冯华拉着跪了下去,两手背叠着放在额前,行了跪拜大礼,口中念道:“冯(华)蓁拜见公主。”
城阳长公主端坐上方,“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