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在早上七点钟醒来后直接外出,一方面检查是否有人跟踪他,另一方面是要找杂货店,他以Z字形方式走了半哩,没发现后面有人跟着。他在汽车旅馆往东两条街处找到一家杂货店,外带了一杯黑咖啡,买了一组丢弃式刮胡刀、一罐刮胡泡,还有一条新的牙膏,带着这些东西绕路回到旅馆,又把衣服放回床垫下,然后坐在床上喝咖啡。接下来他就去洗澡和刮胡子,整个过程按照惯例用了整整二十二分钟。他洗了两次头。梳洗完毕后,他又穿上衣服,到他唯一知道的地方去吃早餐,也就是他前一天看到那个有外带车道的速食餐厅。店里有个小柜台,他又点了咖啡,再叫一份英式松饼,松饼里夹着一片圆形火腿,还有某个可能是鸡蛋的东西,这颗蛋应该是先被干燥,制成粉状,然后再重组,他对烹饪食物的要求一向很低,但在这时候,他觉得自己似乎正在突破更低的极限。
解决完松饼后,他接着吃了一块柠檬派,算是甜点,柠檬派的味道比松饼好多了,于是他又吃了第二块,也喝了第二杯咖啡。吃完早餐后,他往南走去那家理发店。他拉开门,坐到椅子上,时间正好是八点三十分整。
这时候,警方的凶案调查小组已经在大都会饭店外面待了三个钟头,巷子里的尸体是凌晨五点半过后,一位清洁工来上班时发现的。这名清洁工是个来自洪都拉斯的中年男子,他没碰尸体,也没上前检查脉搏,光看这女孩的姿势他就知道了。死亡所传达出的松弛空洞感,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立刻冲进饭店通知值夜人员,然后又跑回家躲着,因为他没有绿卡,不想在警方调查时被盘问。值夜人员先从柜台打电话报警,再从逃生门出去察看情况,三十秒后就回到饭店,觉得自己看到一幅可怕的景象。
八分钟后,两辆巡逻车跟一辆救护车出现了。医护人员确认女孩死亡后,救护车又离开了,巡警封锁了巷子跟逃生门,然后记下值夜人员的说词,他说他原本要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结果发现了尸体,完全没提起那个违法居留的洪都拉斯人,这说法也几乎就是事实了,巡警一点都不怀疑他的话,就这样在原处待命等艾默森过来。
艾默森在六点二十五分抵达现场。他带了得力副手,是个叫唐娜·毕安卡的女人,同行的还有一位法医,以及负责管理犯罪现场的贝伦托诺。前三十分钟先由鉴识人员做些技术上的工作,像是测晕距离、照相、采集证据等等,完成后,艾默森便走近尸体,面对他的第一个大难题:这女孩没有皮包,也没带证件,根本没人知道她是谁。
安·雅尼于七点十五分出现在大都会饭店后方,她带了一组NBC外景人员,包括一位摄影师跟一位带着长臂麦克风的收音师,麦克风上套着一个灰色毛罩,支臂则有十呎长。收音师的臀部抵着警方封锁线,尽可能伸长手臂,从耳机里听着艾默森的声音。艾默森正跟毕安卡讨论到卖淫的事。
法医检查了女孩的手臂、大腿跟脚趾之间,没发现任何针头注射的痕迹,因此她不是来这里弄毒品的,也就是说,她可能是妓女。还有谁会在大半夜穿成这样从市区的饭店侧门出来?她很年轻,长得也很漂亮,价码一定不便宜,所以她应该会带着一个大皮包,里面装着某位商人刚从提款机领出的一大堆二十元现钞。然后她碰上了某个正在等她的人,对方要不是刻意在等她,就是在等机会对她这种人下手。不管对方是谁,他抢走她的皮包,然后用过猛的力道打了她的头。
一个不吸毒的十九或二十岁女孩,除非在某处犯过罪,否则应该不会有前科,艾默森不太想考虑这个可能,因此也就不指望会在犯罪数据库里比对指纹查到她的身分。他认为能从饭店内找到线索,要不是从拉皮条的值夜人员身上问出,要不就是从她的嫖客身上查出来。
“任何人都不准离开,”他对毕安卡说:“我们要一个个询问房客跟员工,所以先去找个可以用的房间,然后叫所有单位留意一个身上带了太多二十块新钞的家伙。”
“这家伙是个大块头。”毕安卡说。
艾默森点头。“是个真正的大块头,那拳挥得很猛。”
法医把尸体带回停尸间,而唐娜·毕安卡征用了饭店的酒吧,到早上八点半,警方已经盘查过三分之二的人了。
理发师是个功力不错的老人,同样的发型大概剪了快五十年。他替李奇剪了个军队里俗称白圈的发型:头顶的头发只留一吋半长,然后用电剪剃掉底部跟侧面,接着再翻转电剪,刮掉鬓角,并弄干净脖子上的杂毛。李奇很熟悉这个发型,他这大半辈子都留这种头,除了几次真的太懒得管,还有几次大概每隔半年就一口气去理个大光头。
理发师边理边拿着一个小镜子,让李奇看得见后面。
“满意吗?”他问。
李奇点头。这发型看起来很不错,只是周围有一圈白色皮肤,大概有半吋宽。他待在迈阿密时头发比较长,所以这块区域没晒黑。理发师把剪切之后掉到他领子上的头发刷掉,接着收走围在他身上的毛巾。李奇给他七块钱,再多给了一块当小费,然后走出店门绕过街角往回走,没人跟踪他。他回到旅馆打开房间,洗了个脸,自己再剃了一次鬓角,因为那里还留着大概半吋长的发碴,理发师的电剪有点钝了。
大都会饭店的问话调查在九点二十分结束,而艾默森什么也没追查到。值夜人员严正发誓说不认识那女孩,饭店里的房客只有十一个人,没半个有嫌疑。艾默森是个有经历、有才干的警探,知道有时候人们是会说实话的。而他也知道,身为一位警探,除了要有戳破谎言的专业能力,也要能接受事实。所以,他在跟唐娜·毕安卡商讨之后做了结论,那就是他们确实因为判断错误而浪费了快三个钟头的时间。
结果,有个叫盖瑞的人从修配厂打电话过来了。
盖瑞八点钟去上班时,发现自己非常缺乏人手。杰柏·奥立佛还是没出现,而莎蒂也没来,一开始他很生气,先打电话到她公寓,不过没人接。她在路上,他这么以为。迟到了。可是,她还是没来。因此他每三十分钟就打电话过去一次,到了九点半,他的情绪从生气转为忧虑,开始担心她出车祸了,于是他打电话去问警察。值班人员先是告诉他今天早上没发生车祸,然后沉默了好一段时间,似乎在考虑另一种可能,于是向他问了她的名字跟特征,盖瑞说她叫亚莉山卓·杜普瑞,外号莎蒂,今年十九岁,白皮肤,个子娇小,有绿色眼珠跟红色头发。十秒钟后,盖瑞的电话就被转接到一位艾默森警探的手机上了。
盖瑞同意今天暂停营业,而艾默森派了辆巡逻车去载他。第一站先到停尸间,盖瑞认了尸,在到达艾默森办公室时变得十分苍白,不停发抖。唐娜·毕安卡先安抚他,让他镇静下来,艾默森则注意观察他。根据统计,会杀女人的有丈夫、男友、兄弟、雇主、同事,而这是照可能性由高至低排列的顺序,在嫌疑犯清单上,这些角色都比陌生人更可能犯案。而有些时候,男友跟同事会是同一个人。不过,艾默森知道盖瑞是清白的,他太震惊了,没人能在八到十个钟头前犯案后,还对这个案子装出如此诧异的表情。
所以艾默森开始问话时语带温和,提出警方该问的问题: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知道她私生活的状况吗?有没有家人?男友?前男友?接过奇怪的电话吗?有仇人吗?有麻烦吗?金钱的问题?
接着,当然还有这个问题:过去几天发生过任何不寻常的事吗?
在十点十五分左右,艾默森已经知道前一天有个陌生人去过修配厂,那个人长得很高,非常健壮,晒得很黑,说话很挑衅,也很霸道,身上穿着橄榄绿色的裤子跟橄榄绿色的棉绒衬衫。他很神秘地跟莎蒂在后方办公室见了两次面,向她借车,还语带威胁问了杰柏·奥立佛的住址,而杰柏·奥立佛也失踪了。
艾默森把盖瑞交给唐娜·毕安卡处置,自己到了走廊上,拿出手机拨到亚历斯·罗汀的办公室。
“今天是你的幸运日,”他说:“我们发现一位十九岁的女性死者,有人弄断了她的脖子。”
“那怎么会让我幸运?”
“她昨天在上班的地方跟某个人见过面,见面原因不明,而那个人听起来很像杰克·李奇。”
“真的?”
“她老板对我们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她的脖子是被人从头部侧面一击弄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易做到的,除非你的身材就像李奇那样。”
“那女孩是谁?”
“是个红发女孩,在公路附近那家修配厂上班,同一家修配厂里还有另一个男孩也失踪了。”
“她死在哪里?”
“大都会饭店外面。”
“李奇住在那里吗?”
“根据柜台纪铮,没有。”
“所以他是不是嫌犯?”
“目前看起来很有可能。”
“你什么时候要抓他?”
“等我找到他的时候。”
“我会打给海伦,”亚历斯·罗汀说:“她一定知道他在哪里。”
罗汀对他女儿撒了谎,他告诉她贝伦托诺发现有项证物可能出了点纰漏,要找李奇过去厘清一下。
“是什么部分?”海伦问。
“只是一件他们在讨论的小事,应该不很重要,不过我对这件案子可是非常谨慎,不想让妳有上诉的理由。”
是那个交通锥,海伦心想。
“他正在往机场的路上。”她说。
“为什么?”
“去跟爱琳·赫顿打个招呼。”
“他们认识?”
“显然是这样。”
“这太不道德了。”
“你是指他们认识这件事吗?”
“我是指他想影响她的证词。”
“我确定他不会这么做的。”
“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猜午餐过后吧。”
“好吧,”罗汀说:“没关系。”
当然有关系。艾默森得知以后立刻前往机场,他跟李奇见过两次,能够在人群中认出他,唐娜·毕安卡跟他一起去。他们从机场管制区进入,找到一间保防室,从里头可以透过单面镜监视整个入境大厅。他们仔细看过等待群众的脸,没看到李奇。还没到。所以他们静静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