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有备而来

叶枫和沈孝天的客气在外人的眼中看起来一团和气,叶枫心中却只有叹息,他很相信沈孝天是想真心和他和解,可是他又不能不防备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沈孝天最近被他的一系列组合拳打的没有还手之力,如今已经换了方针策略。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很多人都觉得沈孝天是叶枫的对手,但是叶枫知道沈孝天绝对不是,他还称不上是自己的对手,他还有些嫩。

可是偏偏就是这个不是对手的对手最让叶枫为难,他并不想和沈孝天为敌,可是眼下看来,沈孝天毕竟沉不住气,主动发起了挑战。

从F国的青涩,光芒四射到这里的试探挑衅,锋芒暗藏,叶枫知道,沈孝天已经成熟有经验了很多。

没有谁是天生的权谋专家,叶枫当然也不是,沈孝天从伊始的青涩到现在的成熟,走的正是他叶枫当年的老路,或许再过个十年八年,他会成为另外的一个叶枫,但是现在的沈孝天显然没有这么长的时间来磨练。

想到这里的叶枫就有些遗憾,他不希望沈孝天陷下去,但是很显然,现在的他说的话,沈孝天听不进去。

所以叶枫索性不说,他一直只是随机应变的应付沈孝天,他不希望沈孝天走到一条错误的路上。他可以容忍沈孝天抢占他的地位,那本来就是他准备放弃的,可是他绝对不会容忍沈孝天伤害到他的朋友!

叶枫刚才的一席话已经警告了沈孝天,只是希望沈孝天能够明白!

等到沈孝天走了之后,方竹筠终于有机会和叶枫单独相处,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叶枫,你和沈孝天之间的关系,有了问题?”

叶枫多少有些诧异,感慨女人的直觉有的时候比巫婆还要灵验,“你说得不错,我们之间的确有矛盾。”

“不能调和吗?”方竹筠忍不住地问,她和沈孝天毕竟接触的时间短暂,不像春若兰那样目光如电,叶枫也没有和她说明二人到底什么关系。

“调节的主动权不是在于我,而是要看他。”叶枫摇头,“竹筠,我和他的关系你不用挂记,保护你自己就好。”

“那这次慈善晚会要不要开?”方竹筠有些犹豫,她显然不想把事业和感情混到一起,无论沈孝天对于叶枫什么态度,这次晚会的宗旨总是好的。

方竹筠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能有和沈孝天谈判的资格,她最早见到沈孝天还是在认识叶枫没有多久,那时候的二人,不过是个义工,沈孝天高高在上。

“当然要开。”叶枫淡淡的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既然出招,那我就会接招。我只是希望,他做的事情不要过火,不然烧到自己可不好。”

……

千千没有在叶枫的身边,她有些孤单的行走在这个城市里面,漫无目的。

她的伤势不重,恢复的很快,不在叶枫的身边,她有些茫然。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起了许愿树,想起了大王宫,想起来附近的玉龙雪山,想起了以往很多很多的事情。她看起来很冷,其实却是因为有些孤单。

自从她被叶贝宫收养以来,她除了练武,剩下的时间都是想着叶枫,偶尔的时候,她会想想自己的身世,然后自嘲地想,世上的孤儿多了,她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但她无疑是很幸运的一个。

叶枫在她眼中看起来,其实也很孤独,她知道他的秉性,叶枫虽然万花丛中过,可是他内心却是寂寞。叶贝宫曾经说过,以叶枫的性格,他迟早会有累的时候,千千深以为然,她也等到了叶枫收心的那一天,但是她没有想到过,过程竟然是如此的艰难。

男人永远都要感谢在他落寞的时候,还能陪在他身边的女人,因为那时候,他一无所有却有欲望,陪在他身边的女人则不同,因为她奉献的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

男人年轻输得起,可是女人年轻却是输不起,男人年轻的失败可以当作是经验,女人年轻的失败只能是失败。

但千千无论输得起输不起,她都会等,就算是输,她也觉得叶枫是个值得她等待的男人,她认为除了叶枫,她一无所有,输了叶枫,她输了全部。

感受着夜晚的凉意,千千抬头望着天空的明月,突然长舒了一口气。

天上有明月,年年照相思,她终于可以不用年年相思,她最近和叶枫一起的时光,实在比以前三年要多得多,她只希望,这种防备的日子不要再有。

可是今天她显然还要防备,因为她这次行走并非没有目的,她是来做一个饵,出来钓那些跟踪她的人。

那些人实力的确强悍,千千受伤后,一直没有露面,这次才一露面,就发现有人跟踪,而且跟踪的人不止一个。

只是千千并不怕,她只有担心叶枫安危的时候,才知道怕,她对于自己,向来只有自信。因为她比任何人都知道,绝境中的怕只会让人绝望,但是绝境中的自信却可以让人有希望!

行到一条偏僻的街道上的时候,千千终于止住了脚步,这里很安静,最少出手不会伤及无辜,也不会有人打扰。

她也不能前行,因为前方来了两个人,后面也缀着两个,这些人对于这里的环境显然也很熟悉,熟悉的好像就是本地人一样。

“小姐。”当前一个国字脸的汉子抱拳施礼,很有江湖气息,“我们又见面了。”

千千认识这个汉子,当初她出刀,差点把他们中的一个同伙开膛破肚的时候,汉子打了她一拳,让她胳膊青肿了几天。

微微皱了下眉头,发现被自己伤了的汉子没有出现,只是多出了几个生面孔,“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汉子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和蔼些,举手投足却带着谨慎,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绝对不像她表面那么柔弱,“我们其实想问小姐姓什么,能不能和我们走一趟,因为有人要见你。”

汉子很有江湖气息,说话也是直通通的没有回旋,实际上,他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他也是奉命行事。

“不能。”汉子说话直,千千的说话更像吃进了一根擀面杖,“你们如果不说自己是谁,我想你们恐怕要和我走一趟才行。”

四个大汉都是一怔,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眼中都是有着揶揄,他们都知道千千很强,却没有想到她的口气很狂,她要一打四?

国字脸的汉子叹息一口气,不知道怎么和千千说,心中却是暗想,如果少卿在这里,估计会和气一些,他点子多,处事精明。自己虽然得到洪爷的吩咐,不要伤了这女人,请她过来,却没有想到这女人敬酒罚酒都不吃。

国字脸的汉子正是曹子华,他得到洪爷的命令,在这个城市已经等了几天,这下遇到千千,当然不会放过。

“你笑什么?”千千望着身前的一个汉子,冷冷问。

“我只是想说,小姐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曹子华身边的男人冷冷道:“我们只请你去问话,不会伤害你,也没有别的念头。”

“你们是警察?”千千突然问。

汉子一愣,“当然不是。”

千千叹息一口气,“不要说你们不是警察,无权带我走,就算你们是警察,我也不会跟你们走。”

“那恐怕由不得你。”一个汉子终于按捺不住,上前一步,双手做了个架势,“我知道你刀快,我想试试。”

曹子华皱眉,才要说什么不得无礼,千千已经出刀,她人和刀一块劈了出去,竟然硬从二人的身前挤出一条路来,然后做了一件让几个汉子想不到的事情,她拔腿就跑。

“追。”曹子华一愣,毫不犹豫,拔腿就追,只是才追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

千千前面又出现了三个人,矮的矮,壮的壮,还有一个凉凉的天气,竟然露出个膀子。当然露膀子不是目的,那人应该说是为了露出膀子上的纹身。

最可笑的就是纹身那个,晚上还戴个墨镜,看起来和个瞎子仿佛。

三人见到了千千,笑了起来,“千千,怎么回事?”

“就是他们。”千千回手一指,冷冰冰的脸上竟然有了笑,看起来气定神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