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金人来梦里,白马出城中。涌塔初从地,焚香欲遍空。天歌应春籥,非是为春风。”
千千一开口,并没有说往事,只是说出一首诗来。
“你知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总不是你写的?”叶枫只是笑。
千千头一回笑了起来,“你还是和以前。”突然住了口,“你肯定知道,这首诗虽然不算有名,可是对于我要讲的整个故事可是有很大的关系。”
“故事?”叶枫皱了下眉头,“你等我了一夜,只是为了给我讲故事。”
“这个你可以看作是编出来的,也可以认为就发生在你的身边。”千千好像和叶枫是朋友一样的交谈,“我只是觉得,不说出来,对于谁,都是不公平,说完后,我最少可以做到问心无愧,因为我努力了,争取了。”
叶枫半晌才道:“那可能就要轮到我问心有愧了?”
这本来是个笑话,可是叶枫没有什么笑容,千千深海一样的眼眸凝望着叶枫,“你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我也一样。”屋内有些沉静,二人的窃窃私语在深夜显得颇为清晰,千千若有意,若无意地看了一眼房门的位置,“谁都一样。”
“这首诗我倒记得出处。”叶枫终于道:“这首诗标题叫做,奉和圣制同皇太子游慈恩寺应制,它是唐人沈佺期所做,曾有人云,苏李居前,沈宋比肩,这里的沈就是指的沈佺期,只不过这和你要讲的故事有什么联系?”
“当然有联系。”千千望着叶枫,并没有追问什么,只是解释道:“这首诗的前四句暗示了四个人,后四句却是讲了一股势力。”
“哦?”叶枫望着千千,笑了笑,“诗人当初做这首词的时候,估计没有想到那么多。”
千千也笑了一下,“这的确是后人自己联系的,只不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倒也姓沈,别人都称呼他叫沈爷。他也自称是沈佺期的后代。”
听到沈爷两个字的时候,千千的目光如炬,终于发现叶枫的脸色微微的改变了一下,心中一动,“沈爷也可以算得上是个才子,聪明过人,他出生在乱世,白手起家打出了一番事业,听说他能忍别人之不能忍,成别人之不能成,目光更是独到,事业迅即的发展,触角伸到世界各地,张发财事业虽然辉煌,只不过要和沈爷的比起来,不过算是九牛一毛。沈爷生意有成,势力也是庞大,听说就算英国女王都是亲自接见过,荣耀可见一斑。”
叶枫想起了贵族两个字,喃喃自语,“没有想到贾大空竟然能够一语中的,实在不简单。”
“你说什么?”千千没有听清,忍不住地问,她和叶枫正面接触,好像这不过是第二次,只不过二人竟然好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叶枫一眼认出她就是那个杀手,她并没有惊诧,她相信叶枫的能力,可是她还是觉得有些空虚和落寞,叶枫毕竟还不是从前的那个叶枫,从前的叶枫见到她,还能如此的冷静?
“我是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叶枫转移了话题。
“你很羡慕沈爷的财势?”千千目光一闪,“你也完全有资格达到的。”
“我?”叶枫有些错愕,突然又有些恍然,“我羡慕是羡慕,可是羡慕并不代表一定要拥有!”
不知道为什么,说起了沈爷,叶枫竟然又想到了那个npc,更准确的一点说,他想到了npc那头的隐者,迄今为止,他对隐者和沈爷并没有什么概念,记忆中,好像藏的更深,他知道,他们和自己一定也有关系!
千千沉默起来,良久才道:“沈爷的势力坐大,难免有人眼红,他这时候收了四个手下,对待他们好像亲生儿女一样。”
“沈爷没有子女?”叶枫忍不住地问,突然对沈爷充满了好奇。
“没有。”千千缓缓摇头,“这可能是沈爷的一个憾事,因为当初和他打江山的一个女人死了后,他没有再娶,你问这个干什么?”
“他留下的诺大的财富,可以造福,也可以为祸,关键是如何使用。”叶枫缓缓道:“如果他把财富交给儿子可能也就罢了,但是他没有儿子,只有手下,就算亲兄弟都可能为钱反目,他若一死,恐怕也就是祸乱的开始。”
千千望了叶枫半晌,“你怎么如此猜测?”
“人之常情。”叶枫回道。
“好一个人之常情。”千千叹息道:“可是又有哪个能够看得清楚?就算是沈爷,好像都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危机。”
“我这个旁观者清罢了。”叶枫淡淡道:“你说沈爷没有看清楚,我倒不以为然,他打下了诺大的基业,岂是泛泛之辈,你说他没有看清楚,或许只是因为你没有看清楚他而已。”
“我没有看清楚他?”千千目光一闪,急声问道:“叶枫,你是说……”
“我什么都没有说。”叶枫拦断了他的话头,“后来怎么样?”
千千愣了一下,“沈爷是个才子,收的四个人都是孤儿,取名就以刚才说的那首诗为姓,肃肃莲花界说的是老大花铁树,荧荧贝叶宫是老二叶贝宫。”看到叶枫皱了下眉头,千千不放过他的一丝表情,“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个叶贝宫和帮助我的叶先生有什么关系。”叶枫缓缓道。
千千想扯住他的脖领问一声,你真的不记得你的父亲?不过她还是忍住了冲动,淡淡道:“不错,他就是沈爷的一个手下,也是叶枫的父亲。”
叶枫不语,目光中却已经有了忧虑。
千千心中有些发冷,并没有注意到叶枫的忧虑,继续说道:“金人来梦里是指老三金梦来,白马出城中是指老四白城。”
“这四个兄弟的性格如何?”叶枫问道。
千千倒是有问必答,“老大跟随沈爷最久,沉稳老练,只不过有的时候老练是老练,并不代表聪明,沈爷虽然知道他劳苦功高,但是最赏识的却是老二叶贝宫,叶贝宫为人聪明公正,又是个商业奇才,沈爷的产业经过他的打理,事业更加的蒸蒸日上,沈爷在八十岁的那一年,分出了百分之二十的财产,平均给了四兄弟,其余的百分之八十,还是让老二管理。”
叶枫突然叹息了一声,“那他一定很辛苦。”
“你是说叶伯父?”千千忍不住道。
叶枫对于她的称呼并没有什么诧异,“他如果真的聪明,当年就不应该接管那百分之八十,水则载舟,亦能覆舟,十年来,他估计也过的辛苦,诸葛武侯为了一诺累死,他也是为沈爷的信任所累,他如果放弃了那一片树叶,或许这十年内,已经得到了整个的森林。”
“你是什么意思?”千千觉得叶枫话中有话,“这是你想对叶伯父说的话?你对那个沈爷好像有点不满?”
叶枫摇摇头,“我这不过是就事论事。”
“好一个就事论事。”千千的笑容有些发苦,也变的有些冷,“有些人置身事外,当然可以说些风凉话,你不是叶伯父,当然不知道他的苦衷,他自幼得到沈爷的照顾,看待沈爷已和亲生父亲没有什么两样,有孝义的人才算得上人,不像有的人,为了女人,放弃了一切。”
叶枫脸色突然变得十分难看,千千说了这句话后,也突然觉得有些过于尖刻,“我不是说你。”
她不说还好,一辩白,反倒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叶枫脸色有些苍白,“你继续说下去。”
“老三性格看似火暴直率,却最是阴沉手狠,只不过他现在对兄弟之情也还算看重,又因为沈爷还在,所以三兄弟还算表面一团和睦。”
“那老四呢?”叶枫吐了口气,脸色恢复了正常。
“老四是叶伯父从垃圾堆捡来的,当初几乎都要饿死,虽然和叶伯父是兄弟,却一直都把他当作长辈敬重,他为人有情有义,实在不可多得。”千千分析了四人的性格后,这才说道:“如今不但沈爷老了,就算四兄弟都不年轻,已经开始考虑让第三代人接手事业,老大有个儿子叫做花剑冰,叶伯父有个儿子,叫做叶枫,和你名字一样。”
就算是个聋子,估计都能听出千千的含义,叶枫却只是说道:“那我倒很荣幸。”
千千摇摇头,“老三一直没有结婚,他正当壮年,对于接班这事情绕开他当然不满,只不过老大开口,他当然不好反对,再说此事能够做主的只有沈爷和叶伯父,他就算反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老四向来不好权势,独来独往的,但是如果让他决定,肯定还是会支持叶伯父的儿子叶枫的。”
“叶枫是个什么样的人?”叶枫突然问了一句,自己都觉得有些滑稽,可是他一点想笑的意思都没有,相反,他有种人在高处,孤不胜寒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