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人

偷人

作者:古灵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有这般无法无天的天生恶男,专门用他的美男色拐骗一大堆粉红色的玻璃心,然后在无情的说:(我们分手吧!),并用美钻,珠宝当作分手礼物,使得一些深閨怨妇高唱:(姐姐妹妹站起来),找她来替她们好好的出口气!所以,她決定要替天行道,偷偷偷走她的心,让他嚐嚐被女人踩在脚底下的滋味,教他从此不敢再以为女人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

最新更新第七章 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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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孔庆东
    本书一如往昔,透着孔氏幽默,较于47楼语言辛辣少了些,但思想更进了一层,让读者深思多了些。《口号万岁》在讲口号的问题,但让每个中国人不得不省思我们这个非左即右的民族的弱性;《老刘家》幽默中透着心酸,悲天悯人之余,更有对历史的反思;《骑车上班》活脱脱画出老孔的百姓生活,在会心一笑之后,再次体悟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真谛。深刻不意味着严肃,平和不表示放弃犀利,幽默深邃孔风更甚矣。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天树征丸
    当歌剧院放演一幕杀人歌剧时,在附近就会发生一起谋杀案,经过金田一的努力侦查发现,观赏歌剧的观众中,有一个人由于精神受歌剧刺激后,总是会在夜里进行谋杀。事后,回度正常却又毫无知觉。
  • 作者:墨染添香
    本文将于8月31日入V,倒V章节从21章开始,看过的宝子们请不要重复购买哦~~8月31日晚,将有万字肥章掉落,谢谢宝子们的支持!爱你们!O(_)O~~————温如月恨透了冷思冰。他身为武学院的门主,对待弟子残酷狠戾,更是亲手将温如月的妹妹一剑穿心刺死。温如月立誓定要将他千刀万剐,以解心头之恨。就在她谋划弑杀门主时,却被诬陷为杀人凶手——危急关头,她掏出一本鬼点子秘籍,洗清了冤屈……自此,这世间没有她破不了的诡案!——凶杀案接连不断,冷思冰为保官位,利用温如月的智慧破了案。他将真实面目告知她,他心系苍生,善行天下,并未杀任何人,是救走了他们,而这些,都是为了骗过那毫无人性的朝廷。他们一同携手破案无数,名声大盛,让凶手无处遁形。就在他们即将许诺终身时,温如月却发现,一切都是冷思冰设的局!他将她的身家性命,都一并算计了去!可他不知道,什么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冷思冰幼时,母亲为护他而被歹人所害,故他一直心怀正义却不敢伸张,直到那个名叫温如月的女子在他面前舍生取义。既见巫山云,难修道心冷。从此他用生命去守护她。然而,朝廷动荡,大难将至,他只得以身化作局中死棋,为保她一世周全。【排雷】主探案,架空宋,请勿考究he+sc,感情线剧情线并行,糖裹玻璃渣,古早狗血男主谋反较晚,谋反后强取豪夺+相爱相杀案情偏容易,高能反转多,伏笔多,不建议跳章看验尸参考《法医学》《洗冤集录》等【小剧场】温如月眸色猩红,举剑而起,叛贼!今天就让你长眠在这大殿之下!她红裙飒飒,飞身而去,一剑直刺冷思冰的心口,但明月剑却终还是停在了冷思冰的身前。下不去手了吗?那人一把握住薄刃,决然撞向剑锋,血花四溅,他却噙着血,勾唇一笑。我曾立过誓,此生不负你!文案已截图修改于2023.8.13最早文案发表于2023.5.16已截图入V这几天会稍微修一修文,没有太大影响,不必重看。————我——是——分——割——线————预收探案文《傲娇郡主她专坑夫君》求收藏呀~~(超大声)【傲娇小郡主x逗比戏精大理寺少卿】和阳郡主赵玥汐,自幼受礼制约束,是闻名京城的大家闺秀。终于待到凤冠霞帔,十里红妆之时,可算摆脱了王府的约束,然而盖头还未掀,她的夫君先跑了?!她杏眸微眯,唇角一勾,偷跑去跟踪她的夫君,却不慎被一个自称王景育的人拐卖了。——顾璟澈身为大理寺少卿,大婚那日,他大放厥词:我就是离家出走,也绝对不会娶一个无趣的大家闺秀!害得赵玥汐的名声一落千丈。他伪装成乞丐逃出府,化名王景育,卧底到拐人的组织里,他将被拐之人悄悄放走,临门一脚,却被一女子报官一锅端了。那名女子,正是被他放鸽子的赵玥汐!顾璟澈大发雷霆,命赵玥汐入大理寺还债,验尸、破案、抓犯人,她没得挑!——赵玥汐运筹帷幄,那些凶犯皆逃不过她精心设下的局,就连——顾璟澈也不例外?!顾璟澈瞳孔微颤,疯了一般地去探寻她的来历。那日红日当头,如同他们初次见面那天……顾璟澈亲手为她簪上传家的金丝凤簪,在她耳边轻语道:姑娘神通广大,不如回府帮我休了那娇妻?闻言,赵玥汐的心跳如小鹿乱撞,她抬眸望着他深似潭水般的黑瞳,这眼前之人究竟是何意?【食用指南】1、主探案,架空宋,请勿考究;2、he,双洁3、高能反转多,伏笔多,不建议跳章看。
  • 作者:独孤红
    车里的她,早就看见了,前面不远处有条河,金大龙就面对着河站在河边,还好有这条河,要不然还挡不住金大龙,那要追到什么时候去?找到找不到也成问题。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俏佳人》。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