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窗户里细细地吹进来,柳叶清新,丁香缥缈,是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
极目望出去,远远地可以看到星海的影子,烟波浩渺,帆船疏淡。由远及近,是会展中心的广场,人家的屋檐,街道,街道上的车,临街的小区,小区的花园,电线杆,电线杆下的男人。
咦,那男人,那个男人又来了。他的身材英挺,衣着也讲究,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的周身,都散发出一种萧索的意味,举手投足,哪怕是抽一支烟的姿势,都带着说不出的苍凉感伤。让她的目光只要投向他,就觉得伤心,想流泪。天池猜测着他与自己的关系,固执地认为她是认得他的,该不该下楼去主动问候他一声呢?
“纪姐姐。”琛儿从客厅里进来,问:“你在看什么?”
“那个男人,他又来了。”天池指点着,然而就在这转身的瞬间,那男人已经不见了。她失笑,“怎么像变了风似的。”
“总听你提起一个站岗的男人,怎么我一次都没有见过。”琛儿笑着,把水杯放在窗台上,“你该吃药了。”
“怎么每个人见我都是这句对白?程之方是这样,核桃是这样,你也是这样。”天池苦笑,“琛儿,现在我已经可以自理了,怎么你还当我是病人,什么都要替我做?”
“习惯成自然吧。”琛儿拉天池坐到椅子上,绕到身后,拿起梳子来替她梳头。曾经,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每当琛儿有了想不开的心事,天池就会帮她梳头,甚至洗头,使她的心境慢慢平和下来。
梳头,仿佛成了两个女孩子交流友谊的一种独特方式。只是,以前都是天池照顾她,现在却颠倒来做了。
琛儿叹息。她仍然习惯地叫天池“纪姐姐”,可是心里,却有些当她是妹妹般来照料。替她梳头时,心里总有一种肌肤可亲的痛。只为,她清楚地记得天池的一头长发,记得她剪发的经过。
大把的头发剪落下来,像蝴蝶告别春天,了无生意。而曾经,它们灵动于天池的肩上,是那么佻脱,潇洒。
如今短发的天池让琛儿看着很不习惯,每次走近她,都忍不住想扳过她的肩喂她吃药。
也许,什么时候天池的头发长过披肩,什么时候琛儿才能彻底地认回她的纪姐姐吧。
因为天池初醒,琛儿为了方便照料,又像婚前一样搬到纪家来与天池同住。天池深觉抱歉:“其实有核桃照顾我已经足够了,怎么好叫你和小峰分居?”
“都老夫老妻了,怕什么。”琛儿不在意地说,“反正白天上班还不是要见面?早也见晚也见,其实挺烦的。”
“对了,公司现在怎么样?”天池问,“雪霓虹还赚钱吗?”
雪霓虹电脑制版公司,由天池一手创立,为大连第一家私营性质的电脑制版公司。恰逢琛儿自原单位辞职,一时找不到合心水的工作,天池强拉她入股,其实是将公司一半利益拱手相赠。两人一动一静,将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最辉煌时候雇着十几个员工,有三辆车。然而两年前天池一睡不醒,琛儿独力难支,不住地裁员又卖车,公司一度濒临倒闭,幸亏许峰从美国归来相助,才使得公司支撑下来,一直到今天。两人因着这一份同甘共苦而终于结合,却也为着这份艰苦创业,夫妻感情日趋稀薄,走向式微。
琛儿叹息:“现在满街都是电脑高手,几乎所有的广告公司杂志社都有了自己的电脑设计人员,用不着到制版公司来做版了,只怕这一行支撑不了多久。”
“那怎么办?”
“做一天算一天吧,能怎么办?”琛儿不愿就这个问题多谈。“雪霓虹”是天池的一番心血,但是现在的天池早已今非昔比,以前的天池,不论多么艰难都绝不会问出“那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因为她一定会自己想出办法来的。不求人,是天池做人的第一原则,从来都只有别人向她讨主意,断没有她向别人求助的。可是现在,天池变得如此柔弱,就像一个大学刚毕业毫无社会经验的小女生——不,哪怕是在大学时代,天池也不曾像现在这般天真过。
只听天池又问:“梁祝和小苏仍在雪霓虹吗?”
“都在。”琛儿惊讶,“你记得他们?”
“这些天,我记起了很多事。可是,都是一个点一个点的,连不成一条线。”
“比如呢?”琛儿热切地问,“你还记起什么了?”
天池摇摇头,忽然问:“我和程之方,以前,是什么样的朋友?”
“好朋友。”琛儿明白地回答,“但,仅止于朋友。”
“那就好。”天池释然。
“你好像很怕老程似的。”琛儿非常了解天池的心思,“你怕自己以前和他是情侣?”
“我不知道。”天池望着琛儿。她对琛儿的记忆比对自己的多,同样的,她相信琛儿也比相信自己更甚。
“纪姐姐,别有负担,你在生病以前,没有亏欠过任何人。”琛儿干脆明了地说,一边拢起天池的头发,手势熟练地替她按摩两边太阳穴,一边自嘲地笑,“如果我有一天失业,可以应聘特别护士。”
“琛儿,”天池试探地问,“我想上班,你觉得怎样?”
“什么,上班?”
“我不能一直睡在家里等你拿钱回来呀。这两年,你过得一定很紧张。”天池抱歉,“都是我累了你。”
“你我之间,何必说这个?再说,‘雪霓虹’本来就是你的,如果你肯出山,我巴不得呢。”琛儿停了手,想一想,犹豫地说,“要不等晚上程之方来了,我跟他商量一下。”
然而程之方一口反对:“我不认为天池已经康复得足以出社会工作的程度了。她太虚弱,不适合见太多人。”
“雪霓虹的人际并不复杂。”琛儿反驳,“雪霓虹由天池一手创立,员工大多是老臣子,连我加许峰统共那五六个人,有什么复杂的?天池久病初愈,正该出来走走,学习和人家接触。总好过你让她见记者吧?”
程之方听琛儿的语气里分明有讽刺他借天池做宣传的意思,大不高兴,甩手说:“她现在这样不好吗?每天弹弹琴,学学画,我又不是养不起她。”
这样说话,分明已经是把天池视为囊中物,认为她非他莫嫁了。琛儿更加不服气,尖锐地说:“可是她这样,还是纪天池吗?你把她关在家里,当成一只鹦鹉那样养着,不让她和社会接触,不让她认识新朋友。你表面上说是为了她好,实际上,是你自己在害怕,你怕她认识了新的人,就不再理你了。你想占有她!”
“卢琛儿,你太过分了!”
“我没有。过分的人是你!”琛儿指责,“你算什么心理医生,你才是真真正正的心理变态!”
“现在女人回家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难道所有的家庭主妇的丈夫都是心理变态?”
“但是他们的老婆不是纪天池!”琛儿针锋相对,“天池精明能干,她不是一般的家庭主妇,你这样子把她关在家里,对她太浪费了。”
“天池工作那么多年,已经很累了。她自己也很愿意休息一段日子。”程之方不愧是心理医生,懂得攻敌攻心,发动反击,“卢琛儿,如果可以选择,难道你不愿意回家做个相夫教子的好太太吗?我记得,你自己也亲口说过疲惫,不愿意再出来抛头露面的。难道我说得不对?”
琛儿默然了,她虽然伶牙俐齿,但是仅限于生意场上的交际,对付专以攻心为上的心理医生,却还是稍逊一招。
不错,身为职业女性,谁的内心深处又不会觉得疲惫,谁在午夜梦回之际不曾想过金盆洗手,衣锦回家呢?在天池沉睡而许峰还没有回国的那些日子里,每一天晚上琛儿睡到床上,都不想再醒过来。不知道多少次,她对着电脑屏幕,苦到流不出泪来,只希望世界末日在下一分钟来到,让她再不必面对什么客户,什么账单,什么合同,又是什么营业亏损。她累过,实实在在地累过,想过回家,想过休业,想过嫁入豪门不问生意。
程之方的话,的的确确打进了她的心里,她无话可辩。她低下头,说起另一件事:“吴舟回来了。”
吴舟?程之方心里也是一震,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边卢越还在纠缠不休呢,这厢吴舟倒又从英国回来凑热闹,简直阴魂不散。他统共也没有见过吴舟几次,但是一提起他的名字,那个人就活生生站在他的面前,一身霸气,令人窒息。不可以简单地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这个人,他就是有那么一种气质,让天下男人都在一面之下自动自觉地要么以他为尊,要么与他为敌。
据说领袖气质有两种:一种是令人亲近,一种是令人惧畏。而吴舟,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令女人亲近,让男人惧畏。
程之方颇为心虚,硬着头皮问:“什么时候到的?”
“今晚的飞机,你要不要去接机?”
程之方想一想,说:“我就不去了,没那么熟。替我问候他吧。说我改天给他接风。”
琛儿心道,哪个用你接风?却又不得不忍着气说:“他这次回来,当然还是为了纪姐姐……”
程之方不等她说完,早已打断:“现在还不是见面的时候,你劝他千万忍耐一时,为了天池,还是不要刺激她的好。”
琛儿几乎又要发作,转念想了想,到底还是忍住了。是她自己沉不住气把这个消息告诉程之方的,其实在此之前,她早就想过程之方不会答应天池见吴舟,也曾想过干脆瞒着他,自己安排天池与吴舟见面。可是事到临头,她还是告诉了他。毕竟程之方是专业人士吧?
或者,她自己也不愿意天池见到吴舟?
天池在对着镜子练习化妆。
手仍然有些抖,握不稳眉笔,涂不匀唇膏。但是,急什么呢?她有的是时间。她已经睡了两年,不在乎用两个小时画一条眉毛。当年上海名伶阮玲玉那么忙,画一条眉毛还用四个钟头呢。
天池发现自己对这些琐碎离题的小事倒都还有记忆,就好像对面电视里放着的故事,虽然从半截看起,但是天池只听到两个熟悉的名字已经知道了,这是根据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改编的。她甚至认得出片中两个女主角的扮演者,梅艳芳和吴倩莲。医生说自己患了失忆症,可是自己却记得起看过的每一本书每一部电影。忘记的,偏偏是些真正切肤相关的人和事。
天池苦笑,继续对着镜子描了又擦擦了又描,她这样饶有兴趣地不厌其烦地毅力卓绝地做着这样一件小事,视它为自己新生的开始。
唇膏是亮紫色,涂上去有种异样的魅光。紫唇?天池又有些出神,仿佛想起什么。
紫唇,在她睡着以前的那些日子,她一直是涂着紫色唇膏的是吗?打开化妆盒,里面十几管口红,居然都是一个牌子,一种颜色——雅诗兰黛的紫色唇膏。曾经的她,如此执著于紫唇,为什么?
核桃站在身后赞不绝口,她自天池醒来后,一日比一日变得多话,饶舌:“纪小姐打扮起来,真是一个美女呢,又高贵又大方。卢小姐说,以前您是一头长发,因为生病给剪了,怪可惜的,现在好了,您醒了,头发也可以重新留起来了。”
是吗?自己以前曾经有一头很好的长发?天池抚摸自己的发梢,脑子里有一点印象,好像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长发,长可及腰,从中间分开,直直的,又黑又浓。这是因为,有一个人,喜欢女孩子留长发。那个人,那个人是谁?依稀记得自己后来又剪了短发,为什么?
头发剪下来,妖娆地,依恋地,不等落地已经死了。万缕青丝如情思,女人剪头发,是万念俱灰的一种象征吧?但有时,也用来表示从头开始。自己的头发呢?为了谁留?又为了谁剪?
梳妆盒里累累层层,都是饰头发的物事:珐琅扣针、梳子、蝴蝶发夹、蓝丝带、钗……这时代,还有什么人会用钗?
可以想见自己从前有怎样丰厚的一头长发。如丝如瀑,挽起时,可以坠一枝最古老的凤头金步摇,步态娉婷,回首时,绿鬓如云,媚眼如丝。
天池愣愣地想着,有一个名字含在嘴边,呼之欲出,却犹抱琵琶半遮面。随着一天天好转,她的头脑里渐渐充满许许多多无头无绪的印象,然而,她分不清那些影像哪些是真实的记忆,哪些是梦境的回顾,还有哪些,是她的臆想。说不定,那些飘渺的影子,根本就不是她的思想,而是来自她梦中那些鬼魂的断章。
她想起那些梦中的鬼魂。她们是否也都是在沉睡中迷了路,找不回自己的躯壳?
那些鬼魂,是她幽冥世界里的好友,她们出现在她的梦里,正好像她出现在她们的梦里一样。不肯断的魂,又找不到回家的路,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只好在天地间四处游荡。
其中有多少像她这样迷途知返地醒来,又有多少永远地迷失,焚身以火,灰飞烟灭?
天池苦笑,反正闲着无聊,便对核桃说:“我帮你化妆吧。”
“真的?”核桃惊喜,生怕天池反悔似的,立刻满口答应下来,“好啊。”
洁面乳、爽肤水、精华素、遮瑕膏、粉底液、散粉、定妆粉、闪光粉、眼影、眼线液、睫毛膏、唇线、唇膏……唇膏!
天池在十几支唇膏里挑挑拣拣,选了一支未启封的撕开封口,轻轻涂抹在核桃嘟起如桃花的唇上,心神阵阵恍惚。曾几何时,何人何地,为自己,做过同样的一个动作——拣一支雅诗兰黛的紫色唇膏,为自己点染双唇?
《点绛唇》,《点绛唇》,那本《点绛唇》,并不是什么摘抄笔记,而是自己一段心路历程的留影,那个人,叫吴舟。吴舟。吴舟哥哥!
琛儿在机场见到吴舟,几乎有种隔世相见的感慨。她只哽咽了一句:“纪姐姐醒了。”便忍不住哭出声来。
吴舟与她深深拥抱,当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般。
曾经,他也当天池是妹妹,那时,天池只有九岁,刚刚成了孤儿,第一次到他家里来,眼泪未干,可是眼神刚毅。他的父母提出要收养她,可是她说:“我要自己领养我自己。”
他震撼。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却拥有常人不及的毅力与坚强,这使得比她大了近十岁的他也不能不为之敬服。他牵着她的手,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保护她,结果,他随手拾起一管唇膏,不知道是哪个女朋友丢下的,对她说:“哪里来的小姑娘,好漂亮,来,让哥哥为你打扮打扮。”
他替她涂上人生的第一抹色彩,然后把她拉到镜子前,镜子里的女孩子,妖娆,精灵,带着魅惑惊奇的笑容,好像一个误落人间的小精灵。他并不知道,就是这管口红改变了她的命运,更没有留意,从此这个小姑娘就一直涂着这种牌子的紫色唇膏。当他知道她的心意时,已经晚了,她变成了一个植物人,留给他一本叫作《点绛唇》的日记,或者准确地说,是一本她写给他的发不出的信。
信由卢琛儿转交,却令他不忍卒读。到那一刻,他才知道他错过了一段怎样难得的痴情。他放弃了英国的工作,离开了新婚的妻子,独自回到国内,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天池。但是那昂贵的医药费不是他那些兼职零工可以解决,甚至也不是琛儿那间小小“雪霓虹”能够支撑的,于是,他只有接受妻子的提议,再次回到英国,真应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在外国赚钱,在中国花钱。
现在,他终于又回来了,终于听到“天池醒了”,但是同时听到的,却是“程医生说希望你不要见她”。
吴舟失望至极,但仍然理解地点头:“他怕天池受刺激?”
“是的。”琛儿抱歉地看着吴舟,仿佛自己才是那个阻止他和天池见面的无情人,“天池失忆了,程医生说还要观察一段时间,这期间,凡是会让她心情激荡的人和事,都最好回避。”
“我明白。”吴舟疲惫地点头,“我在英国,也咨询了有关的医生,他们的说法和这也差不多。”
“谢谢你体谅。”
吴舟苦笑:“你忘了,我也曾经是当事人?”
是的,天池今日的一切,几乎就是吴舟当年的经历重演。
事实上,自从九岁时天池遇到吴舟的那天起,她就一直在追随他的脚步。
他大了她八岁,这几乎是个不可能逾越的距离。九岁的小女孩,仰望十七岁邻家大哥的那种绝望,非言语可以形容。他英俊,他聪敏,他博才多艺,他风流潇洒,他几乎随时随地都会有新的艳遇。她跟着他,看着他走马灯一样地换女朋友,等着自己快快长大,有一天成为他的下一任,最后一任。
然而她没有等到。
她还来不及长大,他已经有了固定的女友。他决定结婚。
于是,她换了一种方式追随,离开大连,沿着他曾经流浪过的足迹去流浪,辗转在不同的城市里打工,同时逃避他的婚礼。
可是,就在结婚的前夕,因为一场车祸,他陷入昏睡,整整一年。未婚妻按照原定计划独自飞去了英国,陪护在吴舟身边的人,是纪天池。她开创建了“雪霓虹电脑制版公司”,将所有的收入都拿来支付吴舟哥哥的医药费,每天为他擦身,喂食,推他散步,给他读报,练就了一双举重若轻的铁臂,可以轻易地将身高一米八的吴舟抱起抱落。
每一个夜里,她跪在他的床前祈祷:“天地神明,请帮助我,帮助我唤醒吴舟哥哥。只要他能重新醒来,我愿意以身替他,吃一切的苦,受一切的难。”
她的誓言最终成为现实。他醒来了,而她,却相继倒下,再次走上他曾经走过的路,变成了一具植物人……
天池打碎了玻璃杯。
她刚刚给自己冲了一杯绿茶,就在拿起的一刻,忽然脱手,茶杯应声而碎。
而心灵深处,分明有个男子的声音对她说:“我最喜欢看到绿茶舒展的样子,就像一个细腰长发的女子在舞蹈。”
细腰,长发,以及紫色的唇。天池站在碎片和茶水间失神。很多年以前,她为着一个男子,束腰,留发,画紫唇。为着他,流尽今生的泪,许下来世的缘。那个男子,叫做吴舟。
文字如流水,滔滔流过天际——
“若使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可是月亮不会永远圆,而你我,永远不会圆。圣诞夜,请让我祈祷一个来生的约会吧。
来生,我愿仍为一个女儿,如雪般温柔,却无雪的清冷,依然是黑的长发白的衣裳,为的是让你不费力地在人群中将我认出。
来生,希望你仍是男儿,还是那么英俊那么冷静,可是求你别再急着同别的女孩缔结姻缘,而要仔仔细细地把我看清。
来生,我将带着使命再世为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刻就注定要风雨兼程追寻你的所在,拨断心弦也要同你合奏一曲。
来生,你可以忘记许多,忘记唐诗宋词元曲清文,但请你不要忘记我的名字,细雪飘拂的日子,请你轻声呼唤,给我指引一个方向。
来生……”
那是自己写下的文字,写给吴舟的,发不出的情书。曾经,她那样地深爱着他呀,不仅渴望今生,而且预订来世。可是她与他,到底有过一些什么故事呢?
天池心悸如潮涌,整个人仿佛坐船,身子软软地只想找个地方躺下来,好好地细想回头。他,是她心上的那个人,用一根细细的头发丝牵连着,就算隔得再远,也感受到最细微的牵动。
她分明觉得,他正在向自己走近,近在咫尺,只要她一回身就可以见到。
可是,当她回过身来,她看到的,不过是程之方。
程医生体贴地问:“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接着核桃跑进来,看到碎了的茶杯,一言不发,立刻蹲下身去收拾。
天池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道歉,也蹲下身帮着捡。程之方忙拉住她,体贴地说:“你有些恍惚,小心割伤手,休息一下吧,让核桃再给你泡一杯好了。”
他拉着她坐在床边,欣赏她摊开在床头几上的画作,问她:“课程进行到哪儿了?老师教得好吗?”
“已经在临摩吴道子,对了,还要托你帮我买宣纸呢。”天池像小学生对家长汇报功课一样温顺地复述讲义,“老师说,吴带当风,吴道子的画是白描中最有神韵的,临摩好了吴道子,才可以学习颜色。”
“好好学,我们程家就要出一个女画家了。”程之方哈哈笑。
天池心里一动。程家?她可还没答应要嫁入程门呀。她有些不安,却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对程之方是怎样的一种感情呢?依赖,信任,亲切,崇拜……这些加在一起,足以构成爱情。可是,不等于爱情。天池想,爱情,那是一种怎样激烈的感情呢?爱一个人,是不是就像她对程之方这样的,亲切,亲切得如同自己的左膀右臂;依赖,依赖他就好像依赖氧气。
但是,她不觉得这就是爱。真正的爱,应该是一种更加强烈更加深刻更加燃烧更加无怨无悔的感情。那样的感情,她曾经历过,付出过,也得到过……咦,她什么时候付出并得到过爱情呢?无疑她曾经深深地爱过吴舟,但是,那些信札中的情意如此缠绵悱恻而含蓄隐忍,分明记录着一份不曾见光的爱,她有机会付出过吗?更何曾得到过?该不该告诉程医生自己已经想起了吴舟这个人,却想不起关于他的故事呢?
天池痴痴地出神,思想飞到另一个世界去,不能回来。
程之方黯然地看着她,作为心理医生,他清楚她甚于她自己,他知道她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却没有想分明,他要助她一臂之力吗?助她去想念另一个她爱过的人?去想念自己的情敌?
他看着她,面容清秀,眼神茫然,举止间自有一种不可方物的高贵气质,不禁深觉吸引。纪天池不能算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美女,但是却有凡人不能企及的清贵高华,她的神情中有一种伤感的意味,云淡风微,抱着轻轻的痛楚,如同蚌抱着它的珠。
程之方有些不安,他记得这是天池写在《点绛唇》里的话,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竟会记得这么深。为什么他对于天池的爱情,竟好像一天比一天更深,却随着她的日渐清醒而一天比一天更渺茫了呢?
晚上,琛儿回来,见到核桃,一愣:“谁替你化的妆?”
核桃立刻羞得满脸通红,做错了事似地两手扭着衣襟,一个身子拧来拧去,话挤在嗓子眼里哼哼叽叽叽,也拧麻花似地只是出不来声。许峰见她发窘,喝一声采解围:“看不出来,核桃原来是这么一个大美女呢!以后就照这样子化,漂亮!”这下子核桃脸上的红一直烧到脖子上了,身子益发使劲一拧,打着旋儿拧到厨房里不出来了。许峰不禁与琛儿相对大笑。天池也笑着,说:“是我替她化的妆,好看吗?”
琛儿微微惊讶。天池向来不喜浓妆,从前上班,只是为了礼貌会有适当的淡妆,除了紫唇,脸上鲜有色彩。现在恁地好兴致,或者说,恁地无聊,倒喜欢替人化妆了。
晚饭后,许峰照旧独自开车离去,琛儿打开电脑来画设计图。
天池忽然轻轻吟诵:“我怀抱着这样一段隐秘的爱情,宛如蚌抱着她的珠,痛楚而晶莹。你看到珠的泽润光华,却不了解它的伤痛,那一种幽深的柔软的磨砺,无时无刻,愈久弥坚。”
琛儿听见,随口问:“多么美的句子。谁写的?”
“我。”天池纳闷地说:“我在一本叫作《点绛唇》的信札里写的,写给吴舟哥哥。”
“《点绛唇》。吴舟。你知道吴舟?”琛儿猛地旋身,“你都记得什么?”
“我记得自己爱过他,是吗?可是我想不起他的样子,也想不起我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些什么故事。会不会,他就是那个站在楼下的男人呢?”天池微微惆怅地叹息,“那个人,好像有些日子没来了。”
琛儿看着天池,一时心中不辨悲喜,小心翼翼地问:“你记不起吴舟的样子?你想不起来他是谁?”
“我给他写了那么多情书,应该是很爱他的吧?可是,我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说到“爱”这个字眼,天池有些迟疑,忽然没头没脑地问:“琛儿,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爱?琛儿一愣,几乎以为自己听错,看看天池,却是一脸正经,很困惑的样子,忽然间脑子里电光石火,已经有了一个主意,笑嘻嘻地说:“吴舟呢,是你小时候的邻居哥哥。你父母双亡后,有位姓吴的邻居做了你的监护人,吴舟是这家的独子。他们一家人很照顾你,日久生情,你就喜欢上他了,还偷偷给他写过许多信,但是没有发出去过,他结了婚,出了国,你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没有恋爱,只是小女孩的青春梦罢了,不当真的。”
“是这样?”天池若有所思,好像想起来,却又说不清。
琛儿安慰:“都是以前的事,已经过去了,想不起来就算了。其实就算没失忆,你也未必记得很清楚。如果你想知道什么叫爱情,很容易呀,我替你介绍男朋友吧。你试试自己喜不喜欢他,喜欢就是爱,不喜欢就是不爱,那你不就知道答案了吗?”
“介绍男朋友?”天池吃了一惊,却也有几分渴望,犹犹豫豫地问,“那我要不要告诉人家,我患了失忆症?”
“你放心,这些我会提前告诉他的,不叫你为难就是了。”
不用说,琛儿心中最理想的人选自然是亲哥哥卢越。这会儿,她反而庆幸程之方没有答应她让天池和吴舟见面了。这简直就是给哥哥留的好机会。
自己有这个幸运为哥哥制造第二次机会吗?
当年是她促成了哥哥和好友的婚姻,却又伤感地看着他们分离。
婚姻,并不是一个好人和另一个好人结合就会得到幸福。大多的幸福都得不到同行,即或片时交叉,亦终会分道扬镳。
但是琛儿一直渴望有机会弥补。也许天池的失忆,就是哥哥最大的机会;而“介绍男友”,便是这段缘份的新开始。
当她将这个计划告诉哥哥时,卢越只觉匪夷所思,仿佛听到天方夜谭:“你要当介绍人,把我介绍给我自己的妻子做男朋友?”
琛儿不以为然:“有什么不可以?你可别忘了,天池对你完全没印象,你当她是前妻,她可只当你作陌生人。”
卢越吃一闷棍,顿时哑了。
许峰却兴高采烈地说:“我觉得这方法不错,是越哥和天池重新开始的好机会。”
琛儿又说:“如果天池一直都记不起以前的事,可以通过和哥哥交往重新开始一段情缘,她当年会爱上哥哥,现在虽然失忆,可毕竟还是纪天池,说不定会再次爱上哥哥;如果她在交往过程中把往事想起来了,那么就一方面帮她治了病,另一面呢,也许是缓解她和哥哥矛盾的一个好方法,也许她会原谅哥哥以前所有对不起她的地方,一切重新开始。”
卢越渐渐被说动了心,终于点头:“好,就照你说的。我明天就去约会天池。妹妹,帮我设计设计,我明儿穿什么衣裳?”
“就穿你第一次见到天池时的衣裳好不好?”
“第一次?”卢越想起那个炎热的夏天午后天池来敲门的情形,不禁笑起来,“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没穿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