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京华

铁血京华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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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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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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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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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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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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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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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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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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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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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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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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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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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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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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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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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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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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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 作者:黄鹰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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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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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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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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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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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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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听这躲在喜轿上混进山庄的丫头在说什麽鬼话,说她是喜仙,还保证走霉运的他一年内顺利娶妻生子?哼,要编故事也要有点限度!这怪丫头绝对有必要好好监视!可谁知,她来到山庄这段时日,庄里办喜事还真没再出意外,更诡异的是,他竟被她牵着鼻子走,看到她活泼灿烂的笑,他就打从心底高兴,发现她差点被刁蛮千金伤害,他不惜破坏两家交情也要保护她,更不愿听到有人说想娶她为妻,即便那人是他的兄弟,明明讨厌聒噪的人,平常早就大发雷霆,可看着她那张不停开阖的小嘴,他只想用吻封住……啊,乾脆别管她的身分也别再君子了,直接把人吃乾抹净,让她拿自己来实现承诺,就什麽问题都没了,即使她真的是仙子,也跑不了了,是吧?
  • 作者:智齿不是病
    预收《七零保姆有点懒》求收藏~文案一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据说赵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这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赵家热闹了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积极得人目瞪口呆可恶,到底是谁看谁热闹啊文案二小花花做了个梦,她梦到,她那宇宙无敌第一凶的奶奶原来是大户人家从小抱错的真千金,在几十年后才被发现,从此她们拖家带口从条件艰苦的大队住进了城里的大院子听着挺美好的,然而城里精养长大优雅温婉的假千金已经是舞蹈团的副团长了,长相出众温柔体贴,在军区里是出了名的好人缘,相比之下,她奶一把锅铲一把砍刀,三句两句问候家长,和人形成了鲜明对比更别说她这拖家带口的蛮横嫁不出去老女儿,恋爱脑小女儿,好吃懒做二女婿,还有她一个脏兮兮争强好胜没有礼貌考试零分欺男霸女的小坏崽子小崽子:???谁,说谁呢?还,还挺准的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花花梦到了她那死去多年的亲爷爷竟然还没死,没死就算了,还花开二度要娶小老婆了而她们一家子,就是他娶媳妇儿的拦路石,要被啪啪啪丢到江里山里,最后没一个过上了好日子的花花一下子从草垛子上惊醒,啪嗒啪嗒跑回家奶,奶,花花见到爷爷那个死鬼啦奶奶:???谁叫教你这么说话的预收一《七零保姆有点懒》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是穷人家的孩子其实也有懒鬼田甜就是这么个小懒鬼,她妈扫地她描灰,她姐煮饭她撩火,她姐放羊她捻草,她哥背柴她提绳,主打的就是一个样样都参与,但是样样都不多哦对了,她上面说的姐都不是一个姐,她家孩子多,她上头两姐一哥下头两弟一妹,不上不下没人管,全靠自己蹭存在感因为孩子多,她家里也穷,眼看着亲爹因为教师公分太低养不活家里人要辞职种地了,眼看着马上要上中专的三姐因为当老师没用要辍学了,眼看着本来熬过这阵子就能幸福体面的一家子从这里拐了个弯过上苦难的一生田甜自觉收拾收拾自己唯一的破裤衩,偷走全家唯一一件不破洞的体面衣服,麻溜滚去城里当小保姆去了去的人家是她大爹的二姐的小叔子的表姨夫的二舅的姥姥家,负责照顾那八十岁了还脾气古怪导致家庭岌岌可危亲儿子面临离婚的关系远得不能再远的姥姥至于田甜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她是穿越的,还是穿越到一本年代文里的反面贫穷葫芦娃串家里了至于为什么她穿来了家里还是这么穷,那简直不提也罢**八十岁的远房姥姥脾气差,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嘴毒心软,拿捏了关键,秒便慈祥老太太,一手厨艺让人舌头都馋化六岁的小霸王皮天皮地,扰得街坊邻居苦不堪言,谁知道最喜欢听睡前童话呢?一万零一夜值得拥有,保证熊孩子变乖宝宝别人家的小保姆工作,买菜煮饭打扫卫生,忙前忙后像小陀螺,晚上窝在角落里睡觉田甜当小保姆买菜买自己喜欢的,煮饭是八十岁大厨亲自下手,卫生是家里小崽子一起搞的,忙前忙后零嘴吃完了,住在最敞亮的房间里晃着腿儿这小日子真是乐悠悠啊就是隔壁的那个严肃的政委啊,别用你扫描机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啊,走远点走远点,咱俩身份不合适(实际上是保姆,但是名义上是远房亲戚,那个时候除了一些特殊人员,不能找随便保姆)
  • 作者:口嗨小熊猫
    本文又名《满级大佬,但屠不了新手村》、《我靠做梦来修仙》、《高端的敌人往往以队友的形式出现》……前世作为小妖怪,巳卞卞装过小白花,也做过小白脸,暗算过最强人修、也挑衅过第一剑修、甚至谋害过三界魔尊……总之,她很忙,忙着作死,忙着与各路神仙作对。等她好容易登上妖圣宝座,却遭逢神界大乱,被迫死遁重修。重修不可怕,可怕的是她不是重新做妖,而是重新做人?重新做人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她几乎没有灵根,无法修行?没事,人修做不了,她可以魔修;没有前世记忆?她还可以做梦。在人际关系上,巳卞卞溜须拍马,夸人吹捧,样样精通,招揽了一帮天之骄子为己所用……在修行修炼上,巳卞卞胆大包天,心细如尘,一日当作百日用,是宗门上下无人不知的扫地王,种田狂,卷王本卷……终于,作为人修的巳卞卞又一次修至三界满级,前去与她的宿敌们算账,却发现……宿敌一,是一路上与她一起浴血奋战的亲友甲?宿敌二,是一路上为她传道授业解惑的恩师乙?宿敌三,是一路上与她肝胆相照的死党丙??至于宿敌四、五、六、七、八……???等等,这个仇到底应该怎么报??—【食用指南】*楔子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妖圣前世无性别,重新做人后性别女*天才流女主,芳心纵火犯,男主有,男配众多*宿敌成山,于是修罗场一堆*相爱相杀,主成长升级流*更新随榜,一般在晚上——————【预收】《每个男主都劝我向善》——当阴险狡诈天生坏种的狗斗流王者被系统绑定到各个世界成为被男主干掉的大boss后……《我绑定了吊车尾系统》——众所周知,拿倒数第一比拿第一更难……《96岁开始996》—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已完结】《是个圣母该怎么办?》——科研狂魔的硬核生存战争。《路人如我,请勿打扰》—在大佬扎堆,炮灰成群的世界中浑水摸鱼……
  • 作者:云芙芙
    晋国谁人不知贵妃宋嘉荣张扬跋扈,心肠歹毒。但凡宫里谁得了帝宠,哪怕是帝王随口一句称赞都会惹来她的嫉恨报复。宫中人人怨恨她,畏惧她,帝王更对她厌恶至极,曾当众呵斥她心肠歹毒。谁都不曾知道,就那么一个肆意妄为的贵妃从未侍寝过。宋嘉荣自小爱慕一个人,爱到若他为渔夫,她愿做打渔女,他为杀猪匠,她当卖猪女偏生他是高高在上,令人如神明仰望的帝王。能做帝王者,又怎会有感情。她以为自己能凭借一腔爱意让他为自己稍微停留,可是她等来的是他册封她人为后的消息。更当着不如她的人当面戳破她一直以来的妄想。只因他说的是:朕的皇后可以是平民乞丐,唯独不会是痴心妄想的她。一句痴心妄想把她多年的爱慕给贬低成她是为成皇后不择手段的心机深沉,可她要的不是皇后之位,要的一直是他的喜欢啊!行渡江洋的画舫中目睹帝王抛下她,另救其她女子的宋嘉荣冰凉的坠落湖底之时,想着,若是她不曾爱上他,该有多好。如果重来一次,她想,她再也不要喜欢人了,太累了。—帝王裴珩生性感情淡薄,更厌恶长相艳丽,心如蛇蝎的女子,宋嘉荣正好二者都占。裴珩一直认为自己是讨厌宋嘉荣的,未曾想等亲眼看见她坠入湖底再也没有浮起来,竟是慌了心神。向来对神佛嗤之以鼻之人,却以血绘经,大兴佛道,只求她入梦片刻。注意!是双c!!!年龄差5岁——下本开《夺春风》——文案:江南富商家有一女,名唤娇娇。传闻此女生得桃腮杏眸,绯颜腻理,一截腰肢堪比春日拂柳,唯恐稍用力些便折断了。娇娇及笄那日,不知多少媒婆踏破了她家门槛时,那人却被一顶小轿送进了前来游玩的六皇子府上。结果她还未等来那位六皇子,却先被那大长公主给看上,像拎水壶一样给拎了回去。她本以为这长公主是打算放她回家的,结果不过是掉入另一个狼窝。更没有想到那位长相妖冶,冷若冰霜的长公主竟是男儿身!从此不但被迫成了那等端茶倒水的贴身侍女,夜里更是被缠于床纬之间,就连父母长兄的命运皆握于他手。她本以为等那人腻了,或是登基为帝后便会放她离开。未曾想,他听信了自个心尖尖那人的话,说是要取她心头血入药,完全不顾她已有六月身孕。现如今高高在上的帝王本以为不会在意的,谁知道得知她死讯的那一刻,硬生生咳出了血。更不顾他人劝阻刨了她的坟,丧心病狂挖出她已腐烂的尸首置于榻上日夜相伴。声声泣血哀求着她能睁开眼,看自己一眼,哪怕是久违的入他的梦一回也好。
  • 作者:川端康成
    《伊豆的舞女》是川端康成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一篇杰出的短篇小说,在读者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品情节简单,描述一名青年学生独自在伊豆旅游时邂逅一位年少舞女的故事,伊豆的青山秀水与少男少女间纯净的爱慕之情交织在一起,互相辉映,给了读者一份清新,也净化了读者的心灵,把他们带入一个空灵美好的唯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