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天气清凉干爽,谭铃音反觉得自己像是坠入夏天的热炉,闷得要命。
她正是朱大聪口中那死去的第三个未婚妻。
克妻之说,若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谭铃音一定不会信;但此事摊到她自己头上时,她难免犯嘀咕。不信,也不敢不信。
更何况,那朱大聪的名声本就不好。
至于她爹为什么要把她许给这样一个人,这又是一笔烂帐。
谭铃音本身就有些离经叛道,她对这种安排不满意,厚着脸皮来跟他爹争来吵去,父女二人谁也劝服不了谁。眼看着婚期将至,谭铃音不愿坐以待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跑路了。
她爹找不到她,急上了火。那朱家家大业大,朱大聪的父亲还是知府,这样的人家谁敢得罪?谭老爷不敢实话说自己女儿是逃婚,只好放出话说她病死了。为了演得真实,他还把“女儿”发葬了,做了好几天法事。
至于怎么死的,他不说,别人也能猜到。主要说法有两种,一种是好好的姑娘被朱大聪克死了,另一种是,她知道自己要嫁给朱大聪,烦死了。
朱大聪自动采信了后一种说法。
流言就这么传开了。自此之后,朱大聪“克妻”的帽子算彻底扣上摘不下来了。朱家对谭家一直抱有歉意,也十分照顾。谭老爷更不敢以实情相告。
谭清辰帮父亲料理完家中事宜,便来寻找姐姐。顺便帮谭老爷带来一句话:走了就不要再回来。
谭铃音就没敢回去。她估摸着她爹差不多消气了,便给他写了信。接二连三地,那些信件都石沉大海。谭铃音明白爹爹的意思,也就心灰意冷,不再和家中来往。
清辰一直陪着她,两人东游西荡的,到了铜陵县,钱花得差不多了,便定居在此地,做些生意赚钱过日子。
就这么一晃过了三年。
坦白讲,谭铃音不算个好人,但也不坏,正常人该有的良心她不缺。她本来视朱大聪为洪水猛兽,但现实却告诉她,他是一个不错的人,有情有义,古道热肠。
当得知朱大聪因为她而内疚了这么多年,还因为她而背负“克妻”的名声时,她心里是很不好受的。
总觉得她负了他。
谭铃音就这么郁郁地回了县衙。她心中有事,低头猛走,也不看路。走着走着,“咚”地一下撞到了什么东西。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时,本来在酝酿些嘲讽她的话,却没料到她越走越近,瞎子一样直接扎进他的怀里。
唐天远:“……”他竟然还扶了她一把。
谭铃音鼻梁比较高,这一撞,撞得她鼻尖发痛。她揉着鼻子,抬头看到县令大人精彩的脸,惊得一抖。
唐天远松开握在她肩膀的手。他看到她这样魂不守舍,便皱眉问道,“人回来了,魂儿丢在那里了?”
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她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唐天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向下移,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拿来吧。”
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他连狗,啊不,连狮子也不放过。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谁让它是你儿子,你不操劳谁操劳。”
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
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它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
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唐天远见她如此,欲言又止了几下,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渗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下身,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糖糖,把它吃光吧。”
糖糖绝望地跑了。它跑到墙角蹲着,把屁股对着他们。
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
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依然没发现什么。天目山本来就很大,找不到也属正常。他又不能频繁地去,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一来,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二来,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
要说,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
嗯,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他也就不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