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罪人

这是约瑟夫,趿着绛红色的皮革卧室拖鞋,鞋跟的地方已经踩平了,鞋尖磨坏了,还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开襟羊毛衫,烂泥一样的米黄色,一看就是地下室里清仓甩卖的便宜货[1],嘴里抽着烟斗,他的头发斑白稀疏,吐字发音是优美动听的地道英国腔,一如既往。

“在威尔士[2],”他说,“多半是在农村,有一种人,叫做食罪人。每当有人临死的时候,食罪人就会被请去。那家人会准备一顿饭菜,摆在棺材上面。棺材全都让人预备好了,那是自然的:一旦别人断定你快不行了,在这件事情上你几乎就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了。其他几个版本说,饭菜会放在死者身上,这样子一顿饭一定吃得马马虎虎的。不管怎么样吧,食罪人会狼吞虎咽一番,还会领到一笔钱。他们相信,那个行将就木的人一生中积累的所有罪孽都会从他的身上移走,转到食罪人那里。食罪人因而完全被别人的罪给撑得饱饱的。她身上负的罪业实在太过深重,谁也不愿意和她扯上一点关系;一种灵魂的梅毒,可以这么说吧。甚至连和她说话都是忌讳,当然了,又该叫她去吃饭的时候除外。”

“她?”我问道。

约瑟夫笑了笑,撇开半张嘴的笑容,露出一边的牙齿,没有咬住烟斗柄的那一边。一种带着嘲讽的笑容,像头狼似的 ,他看出什么来了?这次我又是哪里露了马脚?

“我把她们想成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他回答,“虽然也没理由说食罪人就不能是男的,我想。不管是谁都可以,只要他们愿意吃下那些罪恶。一贫如洗的垂垂老朽,除此之外再无他法维持生计,难道你不觉得么?一种老太婆的精神卖淫。”

他盯着我,一直歪着嘴巴笑着,我则记起了自己听说过的某些关于他的事情,他和女人的事情。不说别的,他已经结过三次婚了。不过他和我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从来没有,虽然他确实有些太过依依不舍地想要帮我穿上大衣。我为什么要担心呢?我又不是把持不住自己的人。再说,他至少已经有六十岁了,而且,用我儿子们的话来说,那件羊毛开衫可真恶心。

“但杀掉她们其中一个却是晦气的事情,”他说,“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好处。实际上我觉得食罪这工作有不少值得称道的地方。”

约瑟夫不是那种的人,那种会在你对他爱理不理或无话可说的时候宽容默默等候的类型。要是你不想和他谈,他他妈的绝对会和你谈,谈一些他所能想到的最最无聊的事情,通常都是。我已经全都听过了,他的花坛,他的三任太太,还有如何在地下室里种植马蹄莲;我也已经听够了他的地下室。我都可以去当导游了。他说他觉得对于他的病人来说——他不愿意叫他们“客户”,约瑟夫可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让他们知道他也是个普通人有好处,老天啊,我们当然知道。他会喋喋不休地一直说个没完,直到你明白过来,你付钱给他并不是要听他讲他家里的植物,你付钱给他,是为了让他能听你讲你自己的事情。

可是,有些时候,他是真的言之有物。我端起自己的咖啡杯,想着眼前的这个时刻会不会是其中之一。

“好吧,”我说,“你不就是想让我问你吗,我问就是了,为什么?”

“显而易见的嘛,”他回答,又点起了他的烟斗,吞云吐雾。“第一,那些病人必须一直等到临终的时候。真正的生死存亡、危急关头,不是假装的,也不是臆想出来的。他们不准来麻烦你,除非到了那个时候,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病入膏肓,可以这么说吧。第二,人家能饱餐一顿哪。”他无奈地笑笑。我和他都知道,他的病人里有一半都懒得付钱给他,即使是政府发给他们的钱。约瑟夫总是接一些其他人连碰都不愿意碰的病人,已经成了习惯,不是因为他们病得太重,而是因为太穷。靠领救济金过日子的母亲之类的;信用风险严重,就像约瑟夫自己一样。他曾经被一家精神病院解雇,原因是他企图实行员工自制。

“再想想那些省下来的时间,”他接着说,“每个病人身上花个把小时,加在一起,而不是年复一年的每周看两次,看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

“这可真够愤世嫉俗的,”我不以为然地说。消极厌世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但说不定他是在出奇制胜,好让我不得不认输让步。按照约瑟夫的说法,愤世嫉俗是一种自我保护。

“你甚至都不用去听他们讲话,”他说,“一句怜悯的话也没有。罪过食物传达。”

他突然显得既悲伤又疲惫。“你的意思是,我在浪费你的时间?”我问。

“不是我,亲爱的,”他回答,“我的时间要多少有多少。”

这句话在我听来是故意屈尊迁就我的意思,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一点。不过我没朝他扔咖啡杯。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怒气冲天了。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花了很长时间,我的怒气。只是因为我发觉现实是如此不尽人意;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如此有始无终、庸俗伤感,如此徒劳虚妄,如此看不到尽头。我希望一切都有意义。

我以为约瑟夫会努力让我相信现实其实是完美无缺的,然后设法让我去适应,但他没有这么做。相反,他赞成我的说法,欣然接受,而且毫不犹豫。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一大坨屎,他说。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把它想成是一座荒岛,”他说,“你被困在了岛上,现在你得决定如何尽力去应对。”

“直到获救吗?”我问。

“救援嘛,死了这条心吧。”他回答。

“我做不到。”我说。

这段对话发生在约瑟夫的办公室里,这间办公室就像他本人一样邋遢,闻起来像是没有倒掉的餐盘,脚臭、穷酸潦倒和呼出的浊气。可它也发生在我的卧室里,在举行葬礼的那一天。约瑟夫的葬礼。他的时间并不是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他从一棵树上摔下来了,”凯伦告诉我。她亲自跑来通知我他的死讯,而不是打电话。约瑟夫不相信电话。他说过,任何沟通交流的行为之中,绝大多数信息都是非语言的。

凯伦站在我家门口,泪如雨下。她也是他的病人之一,我们中的一员;是通过她我才找到了他。如今我们已经有了一张关系网;如同推荐发型师一样,他在我们手里传来传去,就像传说中的眼睛和牙齿[3]。丈夫可有可无的聪明女人,或是为自己的天才所苦、一紧张就抽筋的小孩,还有生活一片混乱的聪明女人,个个都为找到了这样一个人而大喜过望,他不会叮嘱我们说,为了我们自己着想,应该都去挨一刀,把大脑额叶给切了。聪明是一种财富,约瑟夫坚持这一点。我们只消看看那些不聪明的人,看看他们的遭遇就知道了。

“从一棵树上?”我差不多是在尖叫。

“六十英尺,头着地,”凯伦说。她又开始掉眼泪。我真想抓住她摇晃。

“他到六十英尺高的树顶上去搞什么鬼啊?”我问。

“修剪树枝,”凯伦回答,“那棵树在他自己的院子里。它把花坛的阳光给挡住了。”

“这个老东西,”我说。他让我火冒三丈。他这么做是擅自把我们撇下不管。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有权爬到一棵六十英尺高的树顶上,让我们所有人都跟着冒险?难道对他而言,那几个花坛比我们还重要吗?

“我们该怎么办?”凯伦问道。

我该怎么办?这是个问题。这个问题总是可以替换成我该穿什么?对有些人来说,这就是一回事。我翻遍衣橱,寻觅我所能找到的最黑的衣物。我的穿着将是这次沟通交流之中非语言的部分。约瑟夫会注意到的。我有一种骇人的预感,我出现在殡仪馆时,会发现他们让他穿着那件难看的黄色羊毛开衫和那双蹩脚的绛红色皮革卧室拖鞋入殓。

我特意穿黑色是多此一举了。葬礼再也不需要穿黑色了。约瑟夫的三任太太都穿了柔和的浅色,第一个穿蓝色,第二个淡紫色,第三个——现任的那一个——是一身米色。我对这三位太太非常了解,这全都源于那些我过得不太顺利、不想说话的日子。

凯伦也在,穿着印第安风格的印花裙子,自顾自轻轻地抽抽噎噎。我羡慕她。我也想感觉悲伤难过,但我不太能相信约瑟夫已经死了。这似乎是他开的某个玩笑,某则我们从中应该要有所收获的趣闻。假装的,臆想出来的。好了,约瑟夫,我想大声呼喊,我们知道答案了,你现在可以出来了。可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盖上了的棺材依然盖着,没有缕缕青烟从中飘出,表明生命的迹象。

那口封闭的棺材是第三个太太的主意。她认为那样更加庄重一些,传闻是这么说的,而且十有八九确实如此。棺椁是深色木头做的,大方得体,没有花哨的装饰。没人煮好一餐饭食搁在这口棺材上,没人在那里大快朵颐。没有穷困潦倒的老家伙,把甘蓝、土豆泥,连同约瑟夫一生中沉甸甸的秘密一起狼吞虎咽地吃下去。我不知道约瑟夫会不会有什么让他良心不安的事情。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这就像是哪里疏忽了一样。那么约瑟夫的罪过怎么样了呢?约瑟夫的一位男性亲属——我不认识的一位——在向我们讲述他是一个多么杰出的人物的时候,那些罪恶就在我们四周盘旋,飘在空中,在那一只只低垂的头颅顶上。

葬礼结束之后,我们回到约瑟夫的住处,第三任妻子的住处,去参加从前被称为守灵的仪式。再也不是了:如今这是咖啡加点心时间。

花坛打理得整整齐齐,正当花季的剑兰已经渐渐褪色,变得有些蓬乱。那根树枝,折断了的那一根,还留在草坪上。

“我一直有种感觉,他其实并不在那。”我们走上那条小路的时候,凯伦说。

“其实不在哪?”我问。

“那里,”凯伦回答,“棺材里。”

“看在上帝的分上,”我说,“别说这种话。”我可以允许自己的脑海当中有这种不理智的假想,仅仅是勉强可以,只要别大声讲出来。“死了就是死了,他一定会这么说的。要应付的是此时此地,记得吗?”

凯伦,一度企图自杀的凯伦,点了点头,又哭了起来。约瑟夫是防止自杀的专家。他的手上还从没丢过一条命。

“他怎么做到的?”我曾经问过凯伦。我并没有自杀的瘾,所以我并不了解。

“他把它描述得非常无趣。”她说。

“不可能只有这样而已。”我回答。

“他让你去想象,”她说,“死亡会是什么样。”

人们静静地在客厅和餐室里四处走动,第三任太太在桌上布置了一尊银色的茶瓮和一只花瓶,插满粉色和黄色的菊花。别弄得太像葬礼了,能看出来她是这么想的。白色的桌布上摆着杯子、盘子、曲奇饼干、咖啡和蛋糕。我搞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参加葬礼会让人觉得饥饿,不过的确如此。倘若还能开口咀嚼,你就知道自己还活着。

凯伦在我身边,正把一块巧克力蛋糕往肚子里塞。另一侧站着第一任太太。

“我希望你别是那群疯子当中的一个,”她突然对我说道。我以前从来没有真正和她见过面,就在葬礼上,凯伦才刚刚把她指给我看。她正用一张餐巾揩着手指。浅蓝色的翻领上别着一枚金色的胸针,做成鸟巢的造型,巢里还有鸟蛋。它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毛毡的裙子上绣着小猫和电话机图案的贴花,一个仿制品的世界。

我在斟酌自己该怎么回答。她指的是客户,还是在问我是不是碰巧真的发了疯?

“不是,”我说。

“我就觉得不是,”第一任太太说,“你看上去不像。那些人里面有很多都是,这个地方都被他们挤满了。我担心可能会出事。我和约瑟夫住在一起的时候,一天到晚会出事,半夜两点钟打来电话,每次都是要自杀,她们对他投怀送抱,那时候发生的事情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其中有些人对他言听计从。要是他叫她们去射杀教皇之类的,她们也会照做的。”

“他非常受人敬重,”我小心翼翼地说。

“这还用你告诉我吗,”第一任太太说,“她们当中有些人觉得他就是上帝本尊。倒不是说他有多在意。”

用餐巾擦不干净,她开始把手指放进嘴里舔。“太腻了,”她说,“她做的。”她把头朝第二任太太的方向偏了偏,她比第一任太太更娇小,正从我们身边经过,有点漫无目的地朝着客厅的方向走去。“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最后我跟他说。我只想在入土之前过几天清净日子。”尽管很腻,她又给自己拿了一块巧克力蛋糕。“她想出这种神经兮兮的主意,我们应该在那些人当中叫几个出来,让他们站起来,说几句对他的评价,就在葬礼上面。你是彻底疯了吗?我对她说。葬礼是你的事,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尽量记住,这葬礼上有些人的神志可要比其他人正常得多。幸好,她听了我的话。”

“没错,”我说。有巧克力糖霜沾到了她脸上:我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告诉她。

“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她说,“不算太多,但还是出力了。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喜欢他的。人生当中的十年不可能就这么给抹掉。我带来了这些曲奇饼干,”她接着说,相当得意。“最起码我能做这个。”

我低头看着那些曲奇饼干。它们是白色的,切成了星星和月亮的形状,有彩色的糖霜和银色的糖球装饰。它们让我想起圣诞节,想起节日和庆典。它们是那种为了让人高兴才做出来的曲奇饼干:哄小孩子用的。

我在这里待得够久的了。我到处搜寻那第三任太太,负责的那个,好去道别。最后我总算找到了她,站在一扇打开的门口。她在哭,在葬礼上她倒是没有掉眼泪。第一任太太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

“我打算让它保持原样,”第一任太太开口道,也不知是在对谁说。从她的肩膀后方,我能看到那间房间的里面,显然是约瑟夫的书房。要把这一堆该送去旧货义卖的杂物原封不动地留着,乱糟糟地不去整理,这需要不少勇气。窗台上渐渐枯萎的秋海棠就更别提了。不过对她却毫不费劲,因为约瑟夫就在这间房间里,开了头却没有结尾,一大盒子的未尽事宜。他不愿被装箱打包,束之高阁。

“你最讨厌的人是谁?”约瑟夫问。这样一个问题,插在他那段关于花园里该放哪种让小鸟戏水的盥盆才合适的高谈阔论中间。他当然知道我家没有花园。

“我完全不知道,”我回答。

“那你就该去搞清楚,”约瑟夫说,“我自己,长久以来,一直对八岁时住在我隔壁的男孩怀恨在心。”

“为什么?”我问他,庆幸他没有盯住我不放。

“他拔了我的向日葵,”他说,“我是在贫民窟长大的,你知道的。我们勉强算是有一块空地在门前,却是块坚硬的煤渣地。不过我的确种活了这么一小株营养不良的向日葵,天知道怎么会活的。我以前每天都起得很早,就为了看看它。而这个小混蛋把它给拔了。完全是他妈的居心不良。后来的很多过错我都已经不追究了,但假如我明天碰见了这个死小子,我会去捅他一刀的。”

我被惊呆了,就像约瑟夫所希望的那样。“他那时只是个孩子,”我说。

“我也是,”他回答,“最开始的那几个人是最难原谅的。小孩子身上没有仁慈这种东西;必须要去学才行。”

这是约瑟夫又一次在证明自己是个凡人,还是说我应该从中悟出点什么和自己有关的道理?也许是,也许不是。有时候约瑟夫讲的故事是一些寓言,但有时候只是信口开河而已。

在前厅里,那第二任太太,淡紫色细丝一般的她,突然蹿出来截住我。“他不是摔下来的。”她低声说。

“什么?”我问。

那三位太太长得就像是一家人——她们都有略带金色的头发,神情稍显茫然——但眼前这个有些不同,有一丝幽光在她眸中闪烁。或许是悲恸;或许约瑟夫并不总是把他的生活和工作划得泾渭分明。第二任太太身上有一种淡淡的客户的气息。

“他过得并不快乐,”她说,“我能看得出来。我和他还是很亲近,你是知道的。”

她想暗示我他是自己跳下去的。“我看他一切正常,”我说。

“他很擅长撑门面,”她说。她深吸一口气,她要向我吐露一些秘密,可不管她要揭开的真相是什么,我都不想听。我希望约瑟夫依然像他看上去的那样:可靠、能干,睿智而清醒。我才不需要他的阴暗面。

我返回公寓。我的儿子们这个周末不在家。我在想要不要劳师动众地就为自己做一顿晚餐。实在是不太值得。我在那间狭小局促的客厅里走来走去,拾起丢在地上的东西。再也不是我丈夫的东西了:作为处于半离婚状态夫妻的应有之仪,他住在别的地方。

我的一个儿子刚刚进入起床—冲凉—刮胡子的所谓成年男人阶段,另一个还没有,但他们两个都一样,每经过一间房间就要丢点什么东西下来。浴缸上那圈污渍一样的东西——袜子,从中间翻开、倒扣在地上的平装书,咬掉几口的三明治,还有,近来出现的,烟头。

在一件穿过的T恤下面,我发现了那本哈瑞·奎师那杂志[4],小儿子上星期拿回家里来的。我还担心是青春期宗教狂发作,不过不是,他给了那些人两角五分钱,是因为他觉得他们可怜。小时候,他是那种会把死去的知更鸟埋起来的孩子。我把那本杂志拿到厨房,准备扔进垃圾桶里去。杂志封面上有一张奎师那在吹奏长笛的照片,身边环绕着一群爱慕他的少女。他的脸庞是鲜艳的蓝色,让我联想到死尸:有些东西是无法跨越文化差异的。倘若继续看下去,我就能了解到肉食和性爱为什么对人有害。想来这种观点也不是那么糟:再没有担惊受怕的肉牛,再没有离婚。在禁欲和祷告之中度过一生。我想象自己站在街角,摇响铃铛,裹着一身飘逸的罗衣。忘我而又超脱,摆脱所有罪过。罪过即是这世界,奎师那说。我们唯一拥有的就是这世界,约瑟夫说。只能因地制宜。你不会无力承受。不会有人向你伸出援手。

我可以走到街角去买个汉堡,或者打个电话去叫一份比萨。我决定吃比萨。

“你喜欢我吗?”约瑟夫的话从扶手椅上传来。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喜欢你吗?”我接口。那是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一点也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喜欢约瑟夫。

“嗯,喜欢吗?”他问。

“听着,”我对他说。我语气平静,实际上却怒不可遏。这是硬要我作答,而约瑟夫是不应该对我提要求的。强加在我身上的欲求已经不计其数了。这正是我到这里来的原因,不是吗?因为对我的需索超过了我所能给出的限度。“你就像我的牙医一样,”我说,“我不会去想我喜不喜欢自己的牙医。我不是非得喜欢他不可。我付钱给他,让他矫正我的牙齿。你,还有我的牙医,是这整个世界上我唯一不必去喜欢的人。”

“但如果你是在别的情况下遇到我,”约瑟夫追问,“你会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我回答,“我想不出什么别的情况。”

这是一间夜晚的房间,一个除了我之外空无一人的夜晚。我注视着天花板,屋外有一辆汽车经过,车灯灯光在天花板上缓缓地从一边扫到另一边。我的公寓在一楼:我不喜欢待在高处。在这之前,我都住独栋的房子。

最近我一直在做一个关于约瑟夫的梦。约瑟夫对梦从来都没有多少兴趣。一开始的时候,我常常为了他把梦攒着,然后把自己觉得有意思的那些讲给他听,可他总是不肯说出它们有什么含义。相反,他会要我告诉他梦的意义。据约瑟夫所说,醒着要比酣眠更加重要。他希望我喜欢前者多一些。

尽管如此,我的梦境之中还是有了约瑟夫的身影。这是他第一次亮相。我想,他会很高兴自己能够出现,在经历过所有那些其他的梦境之后——都是关于准备宴会,盘子永远少一只——终于粉墨登场。但那时我却记起,他已经不在了,已经不能再听我诉说。这就是了,最后终于显形了,我的丧亲之痛:约瑟夫不在了,再也无法听我诉说。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只是为了让我对他诉说。

我在一座机场候机楼里。飞机晚点了,所有飞机都晚点了,可能是罢工了,人们摩肩接踵,彷徨踯躅。有些人心烦意乱,小孩子哇哇大哭,有几个女人也在啜泣,她们和同行的人走散了,她们在人潮之中推挤穿梭,一边唤着名字,然而在别处,一群群男男女女却笑声朗朗,纵情高歌,他们颇有先见之明地带了几箱啤酒来机场,正在轮流传着酒瓶。我想试着去了解一下情况,可是售票柜台上一个人也没有。接着,我意识到自己忘记带护照了。我决定坐出租车回家去拿,等我赶回来的时候,说不定一切就都已经解决了。

我朝出口的大门挤去,但越过人流的最前沿,有个人正在对我挥手。是约瑟夫。与他相见我一点也不意外,不过他身上穿着的冬装外套让我觉得奇怪,因为现在还是夏天。他还缠了一条黄色的围巾在脖子上,又加了一顶帽子。我以前从来没有见他穿过这些衣服。这是自然的,我心想,他已经是冷冰冰的了。可是现在,他穿过了人群,他在我身边了。他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他脱下右手的那一只,和我握手。他的手是鲜艳的蓝色,一种均匀的、蛋彩画的蓝色,一种图画书上的蓝色。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握住那只手,但他却没有松开,他抓着我的手,充满信赖;像个孩子一样,对着我绽开笑容,仿佛我们已经许久未曾相见。

“我真高兴你拿到了请帖,”他说。

此刻他领着我向门口走去。现在人没有那么多了。一旁有个卖橙汁的摊位。约瑟夫的三个太太站在柜台后面,都打扮得一模一样,白色的帽子和镶满花边的围裙,活像四十年代的女招待。我们穿过大门;里面,人们各自坐在一张张小小的圆桌旁边,虽然面前的桌上空空如也,他们似乎是在等待什么。

我在其中一张桌旁坐下,约瑟夫坐到我对面。他没有脱掉大衣,也不摘帽子,不过他的双手都放在桌面上,没戴手套,它们又是那种正常的颜色了。有个男人站在我们身后,试图让我们注意到他。他递过一张小小的白色卡片,上面画满了各种符号,手掌和手指组成的符号。是个聋哑人,我断定,果不其然,我定睛一瞧,他的嘴巴被人缝了起来。眼下他正拽着约瑟夫的手臂,他又拿出另外一件东西,是一朵硕大的黄色鲜花。约瑟夫没有看见他。

“你看,”我对约瑟夫说,可是那个男人已经走了,转而来了一个女招待。我讨厌她跑来打搅我们,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告诉约瑟夫,时间又那么紧迫,飞机一会儿就要起飞了,我已经听见在另外一间房间里,广播通知的那种嗞啦嗞啦的杂音,但那个女人插到我们之间,大献殷勤,满脸堆笑。那是约瑟夫的第一任太太;在她身后,站着另外两位太太。她把一个大盘子放到我们面前的桌上。

“这样就齐了是吗?”她问道,然后退了出去。

盘子里装满了曲奇饼干,小孩子开派对时吃的那种曲奇饼干,白色的,切成了月亮和星星的形状,有银色的糖球和彩色的糖霜装饰。看上去非常甜腻。

“我的罪孽,”约瑟夫说。他的声音听起来伤感惆怅,可我抬眼一瞥,他却正对着我笑意盈盈。他这是在开玩笑吗?

我又低头望着那只盘子。霎时间惊恐不已:这不是我点的东西,要我吃完这些实在是太多了,我说不定会恶心的。也许我能把它退回去;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我现在想起来了,约瑟夫已经去世了。那只盘子浮了起来,向我飘来,桌子不见了,我们周围是一片深沉漆黑的宇宙。那里有千千万万颗星斗,千千万万轮明月,而我伸手去碰其中一个的时候,它们全都亮了起来。


[1] 地下室里的便宜货(Bargain basement),这个词组最初源于百货公司在地下室削价出售商品,现在也有“低价”或“劣质”的含义。

[2] 威尔士(Wales),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一员,东临英格兰,西接大西洋和爱尔兰海,首府为加迪夫(Cardiff)。

[3] 指格赖埃三姐妹(Graeae),希腊神话中海怪福耳库斯(Phorcys)与刻托(Ceto)的女儿,三人共用一只眼睛和一颗牙齿。宙斯之子,英雄珀耳修斯(Perseus)抢走了三姐妹的眼睛,迫使她们说出了美杜莎的所在(一说是杀死美杜莎所需的三件物品)。

[4] 哈瑞·奎师那(Hare Krishna),即国际奎师那知觉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Krishna Consciousness,简称ISKCON),源于吠陀(Vedic)及印度教(Hindu)文化传统的一支宗教运动。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成员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深受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