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女郎

新房客最初的征兆是那阵敲门声。是房东太太,和安预想的一样,敲的不是她的门,而是另外一扇门,浴室东面的那扇。咚,咚,咚;然后,一阵静默、轻柔的脚步,开锁的声响。安正在读一本关于运河的书,她把书放下,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倒不是她打算要偷听:在这幢房子里,你想不听都不行。

“嗨!”诺兰太太声如洪钟,亲切得过分。“请问,我的孩子们很想看看您的民族服装。您看,您能不能穿上衣服,嗯,到楼下来?”

一阵呢喃,听不清楚说了些什么。

“天哪,太棒了!真是太谢谢您了!”

关门,上锁,诺兰太太踢里踏拉地通过走廊,安知道,她穿着那双淡紫色的毛巾布拖鞋,还有那件印花的家居服,走下楼梯,呼喝着她的两个儿子。“你们现在就给我到这间房间里来!”她的声音透过安室内的暖气口传出来,它的炉栅俨然是一只扩音喇叭。想看他的才不是那些孩子,安自忖。是她自己。安熄灭了香烟,留着剩下的半根,以后再抽,然后重新打开了书。这一次,会是什么民族服装?哪一块大陆?

开锁,推门,过道里一路细细的脚步声。听上去没有穿鞋。安合上书,打开了自己的房门。一件白色长袍,一个棕色的后脑勺,带着一丝神秘或审慎,向着楼梯而去。安走进浴室,拧亮了灯。他们会合用这里;住在那间房间里的人总是跟她合用浴室。她希望他会比之前那个男人好一点,那个人好像总是把他的剃须刀忘在浴室里,会在安洗澡的时候来敲门。不过,在这所房子里,不必担心会被强暴之类的,这倒是件好事。诺兰太太比任何防盗警铃都管用,而且她一直都在。

那个男人是从法国来的,学的是电影。在他之前是一个女孩子,土耳其人,学比较文学,莱拉,或者说读音是这么读的。从前,安经常会在洗脸池里发现她美丽的赭红色长发;她会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沿着发丝摩挲一遍,艳羡一番,然后才把它们丢掉。她只能把自己的头发留到齐耳那么长,因为它们很脆,很容易断。莱拉还有一颗金牙,就在正面靠外侧的地方,她微笑的时候就会露出来。说来奇怪,安也很羡慕这颗金牙。这颗牙齿,加上那头秀发,还有莱拉戴的那副绿松石铆钉耳环,让她有了一副吉卜赛人的模样,一种睿智的相貌,这种相貌,安知道,永远不可能在她的脸上出现,也改变不了自己的浅棕色眉毛和精巧的小嘴,不管她变得多聪明都好。她自己喜欢“典雅风格”,合身的裙子和设德兰毛衣[1];这是她唯一能够成功的造型。但她和莱拉却是朋友,在彼此的房间里抽烟,为各自课业的艰难和诺兰太太的聒噪同病相怜。所以安对那个房间非常熟悉;她知道里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子,租金要多少钱。并非什么豪华套房,那是当然的,而且房客换得这么快她也不觉得意外。诺兰一家发出的声响直通入室内,甚至比她的房间还要严重。莱拉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噪声才搬走的。

那个房间比她这间更小,也便宜一些,虽然同样漆着阴沉惨淡的绿色。和她住的这间不同,那间房间没有自己的小冰箱、水槽和炉灶;只能去用前屋的厨房,那里很久以前就被一小群数学家们划成了他们的领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从香港来的。租了那个房间的人,要么只能顿顿都到外面去吃,要么就得从头到尾听完他们的交谈,那些对话,就算不用汉语说的时候,也深奥得有如无字天书一般,根本没法听懂。冰箱里也绝对找不到空余的地方,里面永远塞满了蘑菇。这是从莱拉那里听来的;安自己从来无须和他们打交道,因为她能在自己的房间里做饭。不过,她进进出出总能看见他们。吃饭的时候,他们通常安安静静地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边,在讨论无理数吧,她猜想。安怀疑莱拉真正记恨的并不是他们的蘑菇:她只是觉得他们很蠢。

每天早晨,在她出门上课之前,安都检查一下浴室,看看有没有新房客的蛛丝马迹——头发,洗漱用品——但却一无所获。她难得听见他的动静;间或有那种轻柔的、赤着脚的踱步声,门锁的咔嗒声,可是没有广播的噪声,没有咳嗽声,没有人说话。刚开始的几个星期,除了一眼瞥到过一个高大飘忽的身影之外,她甚至都没见过他。他似乎并不用厨房,数学家们继续在那里埋首他们高深莫测的谜题,无人打扰;或者,假如他用的话,他下厨的时候其他人都不在。要不是诺兰太太,安早就完全把他忘了。

“他真是个好人,不像你碰到的有些人,”她用尖细的声音悄悄地对安说。尽管丈夫在家的时候,诺兰太太总是朝他大喊大叫,对孩子们更是如此,和安说话的时候,她却总是放低音量,用一种沙哑的,热切的耳语,仿佛她们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安正站在她的房门口,房间的钥匙握在手里,说这种悄悄话的时候,她常常都是站在这里。诺兰太太知道安的日常作息。每次她有什么话要告诉安,就假装正在打扫浴室,然后探出头来截住她,手里拿着清洁剂和抹布,对她而言,这么做并不难。她是个个子矮小、水桶身材的女人:她的头顶才到安的鼻子,因此她只能仰面望着安,在这样的场合,这让她看上去非常古怪,像个孩子似的。

“他是从一个阿拉伯国家来的。虽然我以为他们都裹头巾,或者不是头巾,那种白色的东西,唔。他就只戴了这么一顶滑稽的帽子,有点像圣地兄弟会[2]。我觉得他看上去不是很像阿拉伯人。他脸上有那种刺青的痕迹。不过,他真的是个好人。”

安站着不动,雨伞上的水一滴滴地落向地板,等着诺兰太太讲完。她从来不用多说什么;诺兰太太并没指望她搭话。“你觉得你能星期三把房租给我吗?”诺兰太太问道。提前了三天;很可能这才是这场谈话的真正目的。不过,正如诺兰太太早在九月就说过的,她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她的丈夫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孩子们一有机会就溜到门外。她自己从来不出门,除非是去购物,还有星期日去望弥撒。

“我很高兴是你租了这个房间,”那时候她对安说,“我能和你说话。你不是,你知道,外国人。不像他们大多数人。是他出的主意,把这间大房子租出去。他倒是不用动手干活,或者忍受那些房客。你永远不晓得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安想要提醒她,自己的的确确是外国人,和其他人一样,是从外国来的,但她知道诺兰太太是不会明白的。就像十月里的那场惨败。穿你们的民族服装来。她之所以响应这份邀请,既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也带着一丝嘲讽。等着吧,让他们看看我的民族服装,看个够,那时候她自忖,心里盘算着雪地鞋和风雪大衣,实际上却穿了她那套质量上乘的蓝色羊绒套装。民族服装只让她想起一件东西:从前有人四处分发的教会主日学校[3]传单封面上的照片,照片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小朋友们围成一个圆圈跳着舞,圆圈中央,一个白脸的耶稣裹在一条床单里,面带微笑。那幅画面,还有《金色之窗读本》[4]里面的那首诗:

小小印第安人,苏族人或是克里人[5],

哦,难道你们不想变成我?

糟糕的是,她后来告诉莱拉,她是唯一一个到场的。“她把吃的全准备好了,结果其他一个人都没有。她真的很伤心,而我实在是替她难为情。那是个什么留学生之友的活动,只有女宾参加:外国留学生,还有留学生的太太。她显然觉得我算不上是外国人,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别人来。”安也不明白,她在那里待了好久,吃了好几盘她并不想吃的饼干配芝士,为了安抚一下女主人未得甄酬的殷勤。那个女主人,顶着一头夹杂绺绺浅金色的优雅鬈发,拥有一间满是光可鉴人、滑如绸缎的旧式桌面的客厅,时而劝她进食,时而凝望门扉,仿佛在期待着一整排的穿着各自的民族服装的外国人满怀感激地鱼贯而入。

莱拉笑笑,露出她那颗充满智慧的牙齿。“不该在晚上搞什么活动的,难道这些人笨到连这都不懂?”她说,“那些男人们才不会让他们的老婆晚上独自出门。而单身的害怕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反正我怕。”

“我不怕,”安说,“只要待在干道上,有灯光的地方。”

“那你就是个傻瓜,”莱拉说,“你不知道离这里三个路口的地方有个女孩遇害了吗?她浴室的窗户没上锁。有个男人从窗口爬进来,割断了她的喉咙。”

“我总会拿着我的雨伞,”安回答。当然,有些地方就是去不得的。比如说,斯科雷广场[6],那里常常有妓女出没,说不定会被人跟踪,甚至更糟。她试着向莱拉解释,她不习惯这种情况,一点也不习惯,在多伦多你可以在城里到处走,嗯,基本上随便去哪里,绝对不会遇到麻烦。她接着说,这里似乎没有一个人明白,她不像他们,她是从别的国家来的,是不一样的;但莱拉很快就听厌了。她要回去继续读托尔斯泰了,她说,把烟扔进那杯没喝完的速溶咖啡里。(对她来说不够浓吧,我猜,安心想。)

“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她说,“你不错了。至少你家里没有差点和你断绝关系,就因为你在做自己想做的事。”莱拉的父亲一直给她写信,催她回土耳其,家人已经在那里替她选好了完美的丈夫。莱拉已经拖了他们一年,兴许她还能再拖一年,可是最多就这样了。那时候她绝对不可能把毕业论文写完。

自从她搬出去之后,安就不怎么看到她了。在这里,人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消失在那些川流不息、满怀希望和绝望的泱泱过客之中。

没人给她写信,催她回家,也没人为她精挑细选一个完美的丈夫。恰恰相反,她能想象母亲泄气的表情,那张渐渐晦暗和消沉下去的脸,倘若她突然宣布自己打算退学,放弃追求的梦想,来交换命运的安排,然后结婚成家。就连父亲也不会高兴的。要有始有终,他会说,我没有做到,看看我的下场。阿沃扭路尽头的那间平房,旁边就是加油站,高速公路的汽车轰鸣此起彼伏,如同海浪一般,尾气摧残着母亲为了遮住汽油泵而种下的那排榔榆树篱[7]。她的两个哥哥双双高中辍学;他们不是安那样的好学生。一个现下在印刷厂工作,并且结了婚;另一个辗转到了温哥华,没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她记得她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魁梧结实,脾气随和的比尔·德克,他那辆漆成双色的汽车,消音器总是会掉。他们常常把车停在小路上,隔着层层叠叠的衣服抚摩彼此。不过,即使是身处那团感官肉欲的迷雾,那枚他们用气息和肌肤在彼此身边结出的丝茧,即使有那些保持联络的电话交谈,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这件事情她不能太过投入。如今他十有八九已经松弛发胖,安定下来了。在那之后,她也和男人谈过恋爱,但她都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慎之又慎。

诺兰太太的后屋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扇窗户外面能看见隔壁的殡仪馆;另一扇外面是个庭院,里面的草被诺兰家的孩子们挖得一干二净,如今成了一摊有点被冻住的烂泥。他们养的狗,一条杂种德国牧羊犬,就拴在院子里,孩子们一会儿去抱它,一会儿又折磨它。(“吉米!唐尼!给我放开那条狗!”“别去弄它,它脏得要命!你看看你!”安捂住耳朵,研读关于地下商场的书。)她试过把房间装饰一下,她在厨灶前面挂起一匹马德拉斯布[8]当帘子,她放上几幅版画,巴洛克风格的吉他静物,还有抚慰人心的立体派水果作品,她还在窗台上种了些香草;她需要一个不那么恶劣的环境,至少得尽量努力。可是这些东西都没多少作用。到了晚上她就戴上耳塞。她以前不知道好房难求,不了解这整片地区就是一个挤满学生的贫民窟,不清楚租金如此之高,能租得到的地方如此寒酸。明年就不一样了;她会提前来,精挑细选一间最好的。诺兰太太的这间绝对是别人挑剩下的。用同样的价钱能租到好得多的地方;甚至能租下一整间公寓,要是愿意住进真正的贫民窟的话,那些贫民窟在狭窄的街道上延伸,两旁林立三层楼的木头房子,芥末黄和烟灰的色彩正渐渐褪去,位置也更靠近河边。不过安不觉得自己能在那里生活。要是房间在一栋状况不错的老房子里,一条安安静静的后巷当中,再有一扇小小的彩色玻璃窗,会更符合她的心意。她的朋友耶慈可就有一间这样的。

但她正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这一点毫无疑问。上高中时,她希望做一个建筑师,可是,在大学里读预备课程的时候,她意识到,自己想要设计的房子,不是不切实际——谁能买得起?——就是无济于事。它们会消失,会被埋没,会被挤在周围的、那些毫不谐调的其他建筑物给毁掉。这才是她决定从事城市规划的原因,而她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这所学校是最好的。或者说据传是最好的。等到她毕业的时候,她打算让自己资历出众,齐备各种技能和证书,在她自己的国家,只要是她向往的工作,就没人敢拒绝她。她要把多伦多重新铺排一番。多伦多用来开个头还是可以的。

具体的细节她还不太有把握。她看见的是空间,美妙的绿色空间,流水淙淙,碧树成荫。却不是那种高尔夫球场似的大草坪;要更加曲径通幽一些,有突如其来的转角、私密的隐地,出人意料的景观。而且没有正式的花坛。那些住宅,或者不管是什么都好,置于树木之间,并不引人注意,那些车要停在哪里呢?人们又去哪里购物,而且有什么人会住在这里?这才是问题所在:她能看见那些景观,那些绿树、清溪还有运河,历历可数,但是她始终想象不出那些居民。她的绿色空间总是空无一人。

一直到二月,她才和她的隔壁邻居碰了面。她从附近的小超市回来,买了食物,用来做她那些花销不高、经过仔细权衡的一日三餐。他正靠在一间她在家时会称之为前厅的房间门口,抽着烟,透过正门一旁的窗玻璃,直盯着外面的雨。他本来应该稍微挪一下,给安让出一点地方,让她把伞收起来,可他没动。他连看都没看她。她挤了进去,甩了甩折好的雨伞,看了看信箱,信箱上并没有配锁。通常里面一封信也不会有,今天也不例外。他穿着一件尺码大了很多的白衬衣,一条带点绿色的裤子。他并没有赤脚,实际上,他正穿着一双非常普通的咖啡色鞋子。不过,他的确有刺青的痕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疤痕,两边的侧脸上各有一排,划过脸颊。这是她第一次从正面看见他。和她瞥见过的那个朝着楼梯走去的身影相比,他似乎矮了一些,但也可能是没戴帽子的关系。他懒洋洋地瘫软在门框上,简直像是没有骨头一样。

从诺兰太太家门前望出去,映入眼帘的别无其他,只有往来的车流,日复一日地呼啸而过。他很沮丧,一定是这样。这种天气任何人都会郁郁寡欢。安懂得他的孤独,可她并不想涉足其中,不想受到牵连。她自己的孤单寂寞已经够她应付的了。她对他笑了笑,但因为他没在看她,这笑容也遗失了。她从他身边经过,走上楼梯。

她在包里摸索着找钥匙的时候,诺兰太太脚步笨重地从浴室里走了出来。“你看见他了吗?”她低声说。

“谁?”安问道。

“他。”诺兰太太翘了翘拇指。“站在下面,大门旁边。他经常那个样子。他让我很不放心,唔。我可受不了惊吓。”

“他没做什么啊,”安说。

“我说的就是这个,”诺兰太太窃窃私语,语气阴森。“他老是什么事情也不做。照我看来,他也不怎么出门。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来借我的吸尘器。”

“你的吸尘器?”安吃惊地回了一句。

“就是那样。”诺兰太太有一只橡皮搋子,正被她拿在手里拨弄着。“而且还不止他一个。有天晚上他们来过,去了他的房间里。另外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伤疤什么的,在脸上。像是,嗯,某种宗教信仰之类的。而且他每次都要到第二天才会把吸尘器还回来。”

“他付房租吗?”安问道,试图把谈话转到实际的事情上来。诺兰太太越想越离谱了。

“按时交,”诺兰太太说,“只不过我不喜欢他那个样子,走到楼下来,悄无声息地,直接就走进我的房间里。弗雷德又总是不在。”

“我觉得不用担心,”安说着,希望自己的语气温和镇定。“他看上去绝对是个好人。”

“最后出问题的总是这种人,”诺兰太太说。

安给自己做了晚餐,一份鸡胸肉,一些豌豆,一块消化饼干。饭后她在浴室里洗了头,把头发绑到卷发筒上。她非这么做不可,好让头发蓬松一些。把头包进那只便携式烘发机的塑料罩子里,在桌旁坐下,喝着速溶咖啡,照例抽着半支烟,努力读着一本关于古罗马输水管道的书,希望能从里面找些新颖的想法,用到自己手头的设计作业里。(一条水渠,从作业里规定要有的购物中心正中央穿过?会有人在乎吗?)可是,她的思绪总是不停地跳到隔壁那个男人的问题上。安并不经常试想做一个男人会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过这个男人……他是什么人,他又遇到了什么事?他肯定是个学生,这里每个人都是学生。而且他会非常聪明,这一点毋庸赘言。十有八九拿到了奖学金。这里每个读研究生的人都有奖学金资助,除了真正的美国人,他们有时候没有。或者,更确切地说,所有的女生都有,但男生中有一些是为了躲兵役才来读书,虽然约翰逊总统已经宣布要把这个条款取消[9]。倘若没有奖学金,她自己绝对不可能读到现在;她的父母不可能出得起这笔钱。

所以他是拿着奖学金来到这里,学习一门实用的专业,毫无疑问,核能物理或是修筑水坝,而且,和她本人还有其他外国留学生一样,一旦学成他就应该马上离开。可是他从来没有出过房门;他站在门口,打量着横冲直撞的车流,冬季落下的冷雨,而那些身在他祖国的人,那些把他送来这里的人,正信心十足地翘首以盼,盼他某天重归故里,满腹经纶,准备好了为他们指点迷津。他的意志崩溃了,安心想。他会不及格的。今年他再想要赶上已经太迟了。这种失败,这种无力,在这里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外国人中间。他远离家乡,远离他与人共用的语言,他身着民族服装的同胞;他流离失所,他正堕入深渊。他会做些什么呢,晚上孤身一人待在房间里的时候?

安把她的吹风机调到冷风,把心思拧回到罗马水槽上面。她看得出他正泥足深陷,却束手无策。除非精通擅长,否则就连试都别试,她足够聪明,懂得这个道理。对于堕落消沉的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确保自己并非其中之一。

好了,该看输水槽了。它会用天然的砖块砌成,呈现出一种土红色;低低的圆拱,背阴处会种上蕨类植物,兴许还有飞燕草,绽开深深浅浅的蓝色。她还得要多加学习关于植物的知识,进入商场之前(就知道他布置的作业会是综合商场;在这之前他还要他们设计过一个公共住宅项目),水渠会流经她的绿色空间,在那里面——她现在能看见了——有人来人往。孩子们?不过不像诺兰太太家那样的孩子们。他们会把她的草坪变成泥地,会往她的树上钉东西,他们的癞皮狗会在她的蕨类植物上排粪,他们会把空瓶和易拉罐扔到她的水渠里。而诺兰太太她自己,还有她的诺亚方舟上那群邋里邋遢又才华横溢的外国人,她要把他们放到哪里去?这个世界上的诺兰太太们,她们的房子必须消失;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公理之一。她可以把它们改建成小型办公室,或者单层楼的公寓,几丛灌木和垂挂植物,外加一层全新的油漆就能化腐朽为神奇。但她知道这是暂时的敷衍。她能看到,此刻在她的绿色空间周围已经竖起了一道高高的铁栅栏。栏内有绿树、鲜花和碧草,栏外则是肮脏的积雪、无尽的雨水、轰鸣的汽车,还有诺兰太太死气沉沉的后院里那摊半融化的烂泥。专享就是这个意思,指的是有一些人被排除在外。她的父母立在栅栏之外,淋着雨,带着凄凉的自豪默默注视,而她则徜徉在永恒的阳光之中。他们唯一的成就。

停下,她命令自己。他们想让我这么做的。她把头发解开,梳顺。她知道,三个小时以后,它们就会因为潮湿而耷拉下来,就和从前一样。

第二天,她试着向好友耶慈可提起这个她新遇到的理论问题。耶慈可也是城市规划专业的。她来自荷兰,还记得童年时曾在荒废破败的大街小巷东奔西跑,乞讨零钱,一开始向德国人要,后来是美国士兵,从他们手里总能拿到一两块巧克力。

“你学会了该怎么照顾自己,”她说过,“当时似乎并不觉得艰难,不过,还是孩子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没那么难。那时候我们都一样,大家都一无所有。”因为她的这段经历——比安自己体验过的任何事情都更加异乎寻常,也更残酷无情(和纳粹比起来,在汽油泵旁边长大又算得了什么呢?),安尊重她的意见。安喜欢她,也是因为,在这里所遇到的人当中好像只有她知道加拿大在哪里。有许多加拿大的军人葬在荷兰。这给了安一个至少是模糊的身份,她感觉自己需要这个身份。她并没有民族服装,但是起码有一些英雄的遗体与她相连,不管这种联系有多微弱。

“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有个问题……”她对耶慈可说,她们正朝着图书馆走去,撑着安的伞。“我是说,你可以重新建造一个部分,可是剩下的地方怎么办?”

“城市里剩下的地方?”耶慈可问道。

“不是,”安慢慢地说,“我想我说的是全世界。”

耶慈可笑了起来。她的牙齿,安如今把它们认作是荷兰牙齿,齐整皓白,牙齿上面露出许多牙龈,嘴唇下面也是。“我都不知道你原来是个社会主义者,”她说。她的双颊粉扑扑的,泛着健康的光泽,宛如一张芝士广告。

“我不是,”安回答,“但我觉得我们应该思考全局。”

耶慈可又笑了。“你知道么,”她说,“在有些国家,必须获得官方的许可才能从一个镇搬去另一个镇?”

安一点也不喜欢她讲的这种情形。“这种做法限制了人口流动,”耶慈可说,“少了人口流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城市规划,你知道的。”

“我觉得那样就太糟糕了,”安说。

“你当然这么想,”耶慈可回答,用她最接近怨愤的语气。“你从来不用真正动手。你待在这里,轻松安逸,就像待在妈妈肚子里,你以为你可以永远无所不有。你以为存在选择的自由。整个世界都会有实现的一天的。你等着看吧。”她又开始拿安的塑料头巾开起了玩笑。耶慈可从没在头上戴过任何东西。

安设计出了她的购物中心,加进一扇天窗和成排的室内植物,省去了罗马水渠。她得了一个A。

三月的第三个星期,安和耶慈可,还有其他几个人一起去听了巴克敏斯特·富勒[10]的讲座。之后他们都到广场一角的酒吧喝了几杯啤酒。安和耶慈可离开的时候大约是十一点钟,她们结伴走了几个路口,然后耶慈可转弯,朝着她那幢镶嵌彩色玻璃的迷人老房子走去。安一个人继续步行,小心警惕,一直沿着亮灯的街道走。她把皮包夹在手肘下面,在手里准备好收拢的雨伞。这一晚破天荒的没有下雨。

回到住处,开始爬楼梯的时候,她忽然发觉哪里有些异样。是楼上,她意识到。绝对没错,有什么事情不太对劲。有奇怪的音乐声从相邻的房间里飘出来,长笛的高音在阵阵鼓点中升起,嘭嘭的闷响,嘈杂的对语。住在隔壁的男人在开派对,看样子是的。这对他有好处,安自忖。他有点事情做也好。她定下心来,准备看一个小时的书。

可是吵闹声越发喧腾。从浴室里传来了呕吐的声音。这下麻烦了。安检查一遍房门,确定已经锁好,便拿出放在烤箱旁边碗橱里面的雪莉酒,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她关了灯,背靠房门坐下,在隔壁那家殡仪馆微弱的蓝色灯光中啜饮着雪莉。就算戴着耳塞上床也没用,她绝对睡不着。

旋律和鼓噪变得更加震耳欲聋。片刻之后,响起重重的敲门声,然后是一阵大吼大叫,从安的暖气口清晰地传出来。“我要报警了!你听见了吗?我要去报警!你给我把这些人从这里弄走,你自己也给我滚出去!”音乐关上了,房门打开,踢踢踏踏地走下楼梯。接着又是脚步声——安分不清那是在上楼还是下楼——又是一片喧嚣扰嚷。大门砰地开了,呵斥声一直不停,响了一路。安脱掉衣服,换上睡袍,依旧没有开灯,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进浴室。浴缸里全是呕出的秽物。

这一次,诺兰太太甚至都没等到安下课回来。清早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她就把她拦住了。诺兰太太拿着一瓶下水道清洁剂,眼睛下面还泛出了黑眼圈。不知怎么地,这倒让她看起来年轻了一些。她的年纪大概没比我大多少,安心想。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她已经人到中年。

“我估计你看见里面一塌糊涂的样子了。”她低声说。

“是啊,我看到了。”安回答。

“我估计昨天晚上你全都听见了。”她顿了顿。

“出什么事了?”安问道。事实上,她真的很想知道。

“他弄了几个跳舞的女人过来!三个舞女,还有另外两个男人,挤在那间小房间里!我还以为天花板要从我们头顶上掉下来了!”

“我的确听见了,听起来是有点像在跳舞。”安说。

“在跳舞才怪!他们上蹿下跳,听上去好像是从床上直接蹦到了地板上。灰泥一块一块往下落。弗雷德不在家,他到现在还没回来。我是为孩子们担心。就像那些刺青,谁知道他们在搞什么搞得这么激动?”她窃窃的声音暗示着某种祭祀仪式上的屠杀,幼小的吉米和拖着鼻涕的唐尼被当成祭品献给某个不知名的神灵。

“你做了什么?”安问。

“我报警了。呐,那几个舞女,一听说我要报警,她们就逃走了,我告诉你。穿上她们的外套就下了楼,出了门,一副若无其事的派头。她们肯定不想被警察找麻烦。不过其他人没有,他们好像不知道警察是什么意思。”

她又顿住了,安问道,“他们来了吗?”

“谁?”

“警察。”

“哦,你知道的,这附近的警察总是要过一会儿才能赶到,除非他们恰好在门外。这个我心知肚明,我已经不是第一次非打电话报警不可了。谁知道在等警察来的时候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能听见他们下楼,唔,所以我就抓起扫帚把他们赶了出去。我把他们一路赶到了大街上。”

安看得出来,她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非常勇敢的事情,实际上的确如此。她是真的相信住在隔壁房间的男人和他的朋友是危险分子,相信他们威胁到了她的孩子。她以一己之力把他们赶了出去,因为恐惧,也因为反抗而厉声怒吼。可他,只不过就是开了场派对。

“天哪,”她轻轻地说。

“一点没错,”诺兰太太应声道,“今天早晨我进去,拿了他的东西,把它们放在大门口,放在那里,他来拿的时候我就不用见到他了。我可吓不起,我一点也睡不着,就算他们走了之后也是。弗雷德真的不能再开夜班车了,我受不了了。不过你知道吗?他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一件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只空的旧手提箱。”

“那他的民族服装呢?”安问。

“他穿着呢,”诺兰太太回答,“他就穿成这样沿着马路跑走了,像个疯子似的。而且你知道在房间里我还找到了什么?在一个角落里,堆着很多空瓶子。烈酒。他肯定已经酗酒好几个月了,而且从来没有扔过酒瓶。另一个墙角有一把烧过的火柴。他可能会把房子烧掉的,把火柴那样丢到地板上。不过最可怕的是,你知道他一天到晚借我的吸尘器对吧?”

“没错,”安回答。

“唔,他从来不把灰尘清理掉。所有的脏东西全都在那,在房间的另外一个角落里。他肯定就是把它们倒出来,然后留在那。我真搞不懂。”到了这会儿,诺兰太太,与其说是气愤,倒更像是疑惑。

“嗯,”安说,“这确实是很奇怪。”

“怪吧?”诺兰太太说,“老实说是很奇怪。不过,他一直都交房租,准时交。从来没有晚过一天。他可以把灰尘装个袋子倒掉,就像其他人一样啊,为什么他要这样把它们放在墙角呢?他又不是不知道。他搬进来的时候,哪几天是收垃圾的日子我跟他说得一清二楚。”

安开口说,要是她不抓紧时间的话,上课就要迟到了。在大门口,她把自己的头发塞到塑料头巾里面。今天下的只是蒙蒙细雨,还没大到要撑伞的地步。她出发上路,快步向前走着,身边有两排车龙。

她想知道他去了哪里,穿着拖鞋和花睡衣的诺兰太太把他一路赶到了街上,朝着他大呼小叫,挥舞扫帚。对他而言,她这副模样的可怕程度必定不会亚于她眼中的他,而且也同样令人费解。为什么这个女人会突然闯进来,这个疯疯癫癫的胖女人,打断这场全无恶意的殷勤待客,还乱打乱砸,拼命咆哮?他和他的朋友们原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制伏她,可是他们连想都不会这样去想。他们太害怕了。他们这是触犯了哪一条未曾言明的禁忌?这些冷漠又疯狂的人,接下来又会做些什么呢?

无论如何,他确实有几个朋友。他们会照顾他的,至少目前可以。这算是一种安慰吧,安猜想。但她真正感觉到的却是一种孩子气的怅然,因为她没有看到那些舞女。要是她早知道有她们在,她甚至可能会冒险把房门打开。她知道她们其实并不是跳舞女郎,她们十有八九只是几个斯科雷广场上的妓女。诺兰太太那样称呼她们,是一种委婉的表达,或者,也许是出自对于阿拉伯这个词语的下意识的联想,那个模糊不明的阿拉伯国家。她从来没有搞清楚究竟是哪一个。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要是见到她们就好了。耶慈可会觉得这整件事情都非常好笑,尤其是她背靠房门、在一片黑暗中喝雪莉酒的样子。倘若她当时有勇气张望一下就更好了。

她开始思考她的绿色空间,走这段路的时候她常常这么做。那个郁郁葱葱的、完美的未来空间。如今,她已经知道,它还没开工就已经被取消了,它永远都不会建成,已经太迟了。一旦她拿到了学历,她就会回去,设计各种雅致的住宅大楼与综合商场,连同许多地下商场,以及保护人们免遭风雪侵袭的拱廊。不过,她可以允许自己最后再看它一眼。

此刻栅栏业已消失不见,那片绿色无休无止地向外延伸,田野、碧树还有流水,一直到她视线的尽头。远远地,在罗马输水渠的圆拱下面,有一群像是鹿之类的动物正在埋头吃草。(关于动物的知识,她还必须再行了解。)人群在林间欢快地漫步,手牵着手,并不只是两人结伴,而是三人、四人、五人同行。隔壁房间的男人也在其中,身着他的民族服装,还有那些数学家们,他们都穿上了自己的民族服装。溪水之滨,有个男人吹起了长笛;而环绕在他的周围,花团锦簇的长袍加上淡紫色的拖鞋,赭红色的长发掠过健康的粉嫩脸颊,荷兰式的微笑荡漾在嘴角,跳舞女郎们舞姿蹁跹。


[1] 设德兰毛衣(Shetland Sweater),以苏格兰北部设德兰群岛(Shetland)上生长的设德兰羊毛织就,花样质朴,柔软保暖。

[2] 圣地兄弟会,原名Ancient Arabic Order of the Nobles of the Mystic Shrine (A.A.O.N.M.S.),现名Shriners International,简称Shriners,由共济会(Freemasonry)衍生而出,始于1870年,总部位于美国佛罗里达。成员参加活动时均佩戴特殊的红色圆筒形菲斯帽(Fez)。至今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共开设22家慈善儿童医院(Shriners Hospitals for Children)。

[3] 主日学校(Sunday School),每周日(基督教称主日)开课的学校,常常在周日教堂礼拜前后上课,教授读写以及基督教义,始于18世纪的英格兰。

[4] 《金色之窗读本》(Through Golden Windows),1958年美国Grolier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儿童知识性读物,共十册。

[5] 引自苏格兰诗人Robert Louis Stevenson的作品《外国孩子》(Foreign Children,1885)。其中提到的苏族人(Sioux)和克里人(Cree)均为北美原住民族。

[6] 斯科雷广场(Scollay Square),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19世纪起便为市中心繁华地带。20世纪60年代彻底拆除改建,现为波士顿市政府中心。

[7] 榔榆,学名Ulmus parvifolia,英语称Chinese Elm。榆科落叶乔木,秋季开花。

[8] 马德拉斯布(Madras),轻质棉布,夏季衣料,多呈格纹图案。

[9] 林登·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LBJ,1908—1973),1963至1969年为美国第36任总统。任内因越战不断扩大征兵规模,于1968年取消了大学研究生院在读学生可免服兵役的法令。

[10] 巴克敏斯特·富勒(Buckminster Fuller,1985—1983),美国建筑师。设计网格穹顶(Geodesic Dome)结构,质量轻、造价低、强度高、工期短,现广泛用于体育场和大型广场工程。由他设计的1967年加拿大蒙特利尔世博会美国馆,又称“富勒球”,1995年起作为加拿大环境部运营的博物馆Biosphere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