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诗人之墓

在我们真正到达目的地之前,有好几次都是虚惊一场,经过的几座小镇非常相似却又不是,沿街的店铺和住宅没有提供多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指示牌。即使已经到了,我们还是不太确定;我们向外张望,寻觅一个名字,一张宣传广告。巴士停了下来。

“肯定就是这里了。”我说。地图在我手上。

“最好问一下司机,”他说,并不相信我。

“我什么时候搞错过?”我反驳他,不过还是问了司机。这次我依然没错,于是我们下了车。

我们在一条逼仄的街道上,沿街尽是墙面平整的灰色房子,白色的蕾丝窗帘阖闭,墙壁像悬崖般直挺挺地拔地而起,房子与狭窄的人行道之间也没有草坪。除了我们之外空无一人;至少不是那种欺骗游客的地方。我饥肠辘辘,我们整个上午都在赶路,但他想先找一家旅馆,他总是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我们面前就有一幢标着“酒店”的大楼。我和他站在门外踟蹰,抚平翘起的头发,设法让自己看起来像样一点。等他终于鼓起勇气,拿着我们的行李箱走上台阶,却发现大门紧锁。说不定那是一家酒吧。

想着再往前走走也许会有旅馆,我们沿着长长的石墙步下山坡,等人行道消失在街角的尽头,我们就穿过马路。一辆辆汽车经过我们身边,开得飞快,仿佛正在去往别处的路上。

山坡脚下,海滩附近,零星散布着几家商铺,和一间伤痕累累、歪歪斜斜的旅店。电台的音乐和欢声笑语从店里传出来。

“看上去是当地人开的,”我说,感到正合我心意。

“‘旅店’在这个地方指的是什么意思?[1]”他问我,可是我也不知道。他走进店里看了看;又灰溜溜地走了出来。我疲惫不堪,什么对策都想不出来,几乎无心欣赏身后山顶的城堡,还有山下的大海。

“难怪他爱喝酒,”他说。

“我去问一下吧,”我说,感到满腹委屈:到这里来是他的主意,找旅馆这种事应该由他来做才对。我试着去杂货店问问。店里挤满了人,大多是女人,头上裹着围巾,手上提着购物的篮子。她们说这里根本没有旅馆;其中一个说,她母亲那里倒是有几间房间空着,她给我指路的时候,其他人都投来同情的目光,我一看就是个来旅游的。

我们找到那栋房子的时候,发现它是十八世纪建造的,而且巨大无比,在小镇繁华的年月里是夏日避暑的别苑。一块不太起眼的牌子上写着,提供住宿和早餐。这招牌写得那么清楚,不由令我们喜出望外。门开着,我们走进门厅,出现在厅里的女人似乎被我们吓了一跳;她留着四十年代时髦女郎的发型,前额的发丝造型奇特,只是已经斑白。她对我们非常亲切,几乎是热情洋溢,而且没错,她有一间房间能让我们住。我压低了声音问她,能不能告诉我们那块墓地在哪里。

“你从窗口几乎就能看到,”她说着,露出笑容——她知道我们会问这个问题——还主动借给我们一本书,书里有一张地图,上面标着可去的地方,他的故居之类的。她拿好书,连蹦带跳地走上铺着褐色地毯的宽阔楼梯,给我们看我们的房间。房间宽敞阴冷,天花板很高,贴着花朵图案的墙纸,木制的地方都漆成了白色;窗户上装的不是窗帘,而是室内用的活动护窗[2]。房间里塞着三张床,还有无数个衣柜和壁橱,好像在仓库里一样,一张笨重的书桌挡住了曾经富丽堂皇的壁炉。我们告诉她,就住这里,没问题。

“墓地就在山上,在那边,”她说,指指窗户外面。我们能看到一座教堂的尖顶。“我保证你们一定尽兴而归。”

我换上牛仔裤和靴子,而他把每件家具上的抽屉都拉开看了一遍,搜寻埋伏的宝藏或是可以读一读的东西。他一无所获,于是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没有理会那座教堂——他曾经说过那里毫无特色——径直朝墓地走去。这里一定经常下雨:常春藤遍布每寸土地,整片墓园郁郁葱葱,未经修剪的青草苍翠欲滴。行人的双脚在墓碑之间踏出一条条羊肠小径。墓穴本身也照管得干净整洁,大多数的草坪都被修剪过了,形状像个滤茶器似的花架里插着鲜花。此刻墓园里有三位年长的妇人,怀中抱着一捆捆花束,有剑兰,有菊花;她们在坟间穿行,取走之前的陈花,换上手中的新蕾,每个墓穴一视同仁,就像乘务员一样。她们对我们并不在意,既不靠近也不回避:我们是陌生人,是这片风景的一部分。

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想去的墓地;就像书上说的,只有这座墓穴立的不是墓碑,而是一座木制的十字架。十字架最近刚刚漆过,周围还有一个布置规整的微型花园,栽满洋蔷薇和秋海棠;那些香雪球花原本是想用作围边的,效果倒不太明显。我自忖种下这些花草的人是谁,一定不会是她。老妇人们已经来过,留下一个花瓶,微微泛黄的玻璃器皿,过去早餐谷物盒里会附送的那种,插着橘色的大丽花,还有几枝说不出名字的粉色花朵。我们两手空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要进行;我们静默了一阵,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退回到山坡上面的雕花长凳旁边,坐在阳光里,聆听山路对面牧场上的牛群,还有老妇人在坡下的窃窃私语,她们弯腰俯身,不紧不慢,印花的裙摆在微风中飘荡翻飞。

“这个地方也不是那么差,”我说。

“可是很无聊,”他回答。

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今天余下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过了一会儿,我们离开墓园,沿着镇上的大街信步返回,心不在焉地牵着手,朝寥寥无几的商店橱窗里面张望:漫天要价的古董店,出售陶艺和威尔士织物的手工艺品店,不伦不类的杂货店里什么都卖,有印着色情笑话的黄色杂志,也有几本他的书。在橱窗里面,半掩在纪念品茶杯、地图和褪了色的锦旗后面,有一张镶了镜框的照片,是他的脸,四分之三侧面像。我们买了几根雪糕;它们保存的时间太长了,有股肥皂味。

我们来到蜿蜒的山麓脚下,决定往前走,到他的故居去,我们现在就能看到那幢房子,一个模糊的白色方块,和我们之间隔着半英里长的崎岖海滩。这的确是他的房子没错,地图上标着的。一开始很顺利;有一条宽阔的、凹凸不平的小径,裂开的沥青,是某条道路的遗迹,抑或是雏形。在我们头顶上,盖满树叶的陡峭悬崖边,城堡的残垣正在崩塌,缓慢地,一年一块石头地倒下去。对他来说,城堡塔楼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找到一条灌木丛生的小径,泥泞不堪的顶上有个只够让孩子进出的入口。

他侧着身往上爬,像只螃蟹似的,用靴子的外侧踩出可以立足的缝隙。“快来呀!”他朝着下面喊。我有些犹豫,但还是跟了上去。他在悬崖顶上向我伸出手,不过,置身近乎垂直的峭壁,大地在我身体的侧面,我害怕会失去平衡,没有去拉他的手,紧抓着灌木的根须攀上了最后的几英尺。要是下雨天根本不可能做到。

他走在前面,迫不及待地探险。矮树丛中的隧道通往城堡外墙上的一个缺口;我循着他的声音前进,窸窸窣窣的,他双脚发出的柔和闷响。我们所在的花园只剩轮廓,外沿由砖块砌成的花坛如今杂草成堆,尽管蚜虫肆虐,几丛玫瑰依然试图正常生长,其他的植物却完全不以为意。我在一朵玫瑰面前俯下身,花芯是象牙白色,边缘已经有些褐色;我觉得自己像是霸占了别人的东西。他再次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被一座拱门挡住了。

我在城堡的中央庭院追上他。一切都在分崩离析,楼梯,护墙,雉堞;倾覆的部分那么多,我们都难以判断自己所处的方位,把这堆瓦砾还原回从前的清晰布局。

“这个一定就是壁炉了,”我说,“然后那个是大门。我们肯定是从后面走进来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说话时都轻声细语;他扔了一块碎石出去,我叫他要小心一点。

我们沿着残存的阶梯拾级而上,走进城堡的主楼。里面几乎一片漆黑;地板上盖满尘土。但这里一定有人来过,有一个破旧的口袋,一件分不清是衣服还是长裤的东西。我们没有在楼中久留:我害怕会迷路,虽然可能性不大,我也更愿意自己能看到他在哪里。我不喜欢发现他的手忽然不声不响搭到我身上的感觉。再说,我对这座城堡不太放心;觉得只要大笑一声或是踏错一步,它就会在我们头上轰然倒塌。不过我们还是安全地到了外面。

我们从门廊下穿过,廊上诺曼风格的拱券[3]仍然完好无损。门外是另一个更大的庭院,四周是我们在城堡外面已经见过的围墙,也就是从那里进来的;院中有树,是最近新种的,并不是百年老树,色泽深沉,如同蚀刻画一般。一定有人来这里修剪草坪;草叶短短的,有发丝的质感。他躺到草地上,把我拉到身边,我们把头枕在手肘上,极目远眺。从正面看过去,城堡显得更加完整;能看出从前真正有人居住时的样子。

他仰面卧着,闭着眼睛,抬起一只手遮挡阳光。他脸色苍白,我才意识到他一定也累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么精疲力尽是拜他所赐,他因而必然轻松无虞。

“我倒想有一座这样的城堡,”他说。他一喜欢上什么东西就想占为己有。有那么一瞬间,我假装他确实是这座城堡的主人,他自始至终都身处此地,他的棺椁还藏在地窖里,要是我不小心一点,我就会被他捕获,从此只能永远和他待在一起。倘若我昨晚多睡一会儿,我就能这样自己吓自己了,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我还是放弃了,向后靠到他身边的草坪上,仰头看着树枝在风中轻轻款摆,在劳累不已的我看来,每片树叶都清晰尖锐,边缘像是玻璃一样透明。

我转过头看着他。过去的几天里,对他,我本应变得更加熟悉,可实际上却愈发疏远。近在眼前的时候,他是一片陌生的地带,每一个毛孔,每一根发丝;然而,他不是更近,而是离得更远了,就像终于登上月球时的感觉一样。我从他身边移开,好把他看得更清楚一些,他误会了,以为我要站起来,便翻过身来阻止我。他吻了我,牙齿嵌进我的下唇;痛得受不了的时候,我挣脱了。我们并肩躺在一起,一起为付出的爱意没有回报而痛苦不已。

这是一幕中场休息,一场暂时停火;持续不了多久,我们都知道,我们之间有太多差异,我们说那是意见分歧,但不只是这样而已,对他来说是安全的东西,于我则意味着危险。我们说得太多,或是说得不够:因为我们一定要告诉彼此的那些东西没有任何语言能够表达,我们全都已经试过了。我想起旧时的科幻电影,来自另一个星系的生物,那么多年的收发信号和折磨煎熬之后终于相遇,却只落得被消灭的下场,因为没人能听懂他说的话。实际上,与其说是休战,倒更像是休整,黑白默片里的那些喜剧演员,相互击打直到双双倒地,停顿片刻又站起来重新开始。我们彼此相爱,这句话千真万确,不管它究竟是何含义,但我们并不在行;爱,对某些人而言是天分;对其他人,只是沉沦。我在想,他还在世的时候,他们是否曾来过这里。

但此刻既无爱恋也无怒火,也没有怨恨,倒是有些提心吊胆,甚至担惊受怕,仿佛在等着看牙医。可是我不希望他死。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但还是集中精神,不管是哪一种神灵,我要他活着,就现在,在这片空荡荡的草地上,这座我们不知道名字的城堡里,这个陌生的小镇中,我们之所以会在这里,只因对他而言,死去的人比活人更加真实。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错误,我还是想让一切都保持原样;我想把它留住。

他坐了起来:他听见了说话声。两个小女孩,手臂上挎着篮子,像是要去野餐或是做游戏似的,进到了院子里,正朝着城堡走去。她们好奇地盯着我们,认定我们并无恶意。“我们去塔楼里玩吧,”其中一个说。两人飞奔而去,消失在围墙之间。对她们而言,城堡就像自家后院一样平常。

他站起身,掸去零星的草屑。我们还没有去故居参观,不过还有时间。我们找到围墙上的那个缺口,我们来时走的小路,然后一路向下回到海平面上。夕阳西下,草地在我们身后合拢。

故居比从村子里看上去的距离更远。半成形的道路走到了尽头,我们在怪石嶙峋的海滩上小心翼翼地前行。潮水已经退去;广袤的海湾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一片坚实的泥滩上,只有一条狭长浑浊的小河从我们身边穿过。干燥的陆地越变越窄,然后消失无踪,我们困在潮位线下,手脚并用攀上大块湿滑的紫褐色礁石,啪嗒啪嗒蹚过如凝固的奶油般黏稠的淤泥。四周弥散着一种古怪的声音:是泥土正被阳光晒干。也有海鸥翱翔,海风吹弯了岸边枯黄的灯芯草。

“见鬼了,他以前怎么从这里进进出出的?”他说,“想想看,喝醉了酒,在一片漆黑的晚上走这样一趟。”

“再往前面一点肯定有条路的,”我说。

我们终于到了他的故居。它像这里的其他建筑一样,有一道围墙;这堵墙是为了在涨潮的时候挡住海水。故居本身建在木桩上面,卡在峭壁之间,油漆过的石头房子,两层的门廊上镶着纤细的栏杆。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居住过:一扇窗户破了,栏杆已经开始松动。院子里杂草遍地,不过兴许历来都是这样。我坐在围墙上,晃着两条腿,他则东翻西找,细细查看窗户,主屋外面的厕所(同样对游客开放),还有棚屋,从前可能是用来停船的。这些我一概都不想看。墓地都是安安稳稳封着的,那座城堡废弃了那么久,就和一棵树或是一块石头差不多,但是故居还很新,就某种程度而言,还有人住着。如果我从窗口朝里面张望,会看到一张桌子,上面的饭菜还没有收走,或是一支刚刚点燃的香烟,一件才脱下不久的外套。或者也可能是一只打碎的盘子:他们从前经常争吵,据说是这样。她一去不返,我明白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肯放过她。

他正在测试二楼门廊上的栏杆够不够牢;他打算撑着它爬上去。

“别那么干,”我有些不耐烦地说。

“为什么不行?”他顶嘴,“我想看看背面。”

“因为你会掉下来,我可不想出了事不得不来救你。”

“别这样,”他说。

她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转过头去,我不想看。要多费好多周折,警察,我要去跟他们解释自己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他在爬二楼,又摔下来。他应该多为我着想一点。不过这一次,他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确实有另外一条路,我们最后还是找到了,沿着海滩,在一条柏油步道前,一幢有人住着的整洁小屋旁边。我们来的时候,小屋里的他们有没有看见,是不是在好奇这两个人是谁?上面的这条路铺设平整,装着扶手,还有一块写着诗人姓名的指示牌,绑在护栏上。

“我想把它偷回去,”他说。

我们停下脚步,从高处俯瞰故居。一位年长的女士,戴着花园派对上才会用的礼帽和手套,正为一对老夫妇做着讲解。“他总是独来独往,真的,”她说,“这里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他。”她继续细细罗列不同买主为故居开出的价格:美国人想把它买下来,装船运到大海对岸去,她言之凿凿,但是小镇不同意。

我们启程返回住处。走到半路,我们坐到一张长椅上,刮掉靴子上的泥;淤泥很黏,就像融化的棉花糖。我靠到椅背上;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走回那栋房子,不管我的身体之前是从哪里得到的能量,现在几乎都已经耗尽。我的听觉模糊,呼吸困难。

他俯身亲吻我。我不想让他吻,我还没平静下来,我浑身难受,皮肤刺痛,我想起过往的案例,每个月有两天会变成偷窃狂的贤惠妻子,把自己的孩子扔在冰天雪地之中的母亲,是《读者文摘》里的,她得了内分泌失调,爱这种东西,完全是化学作用。我希望它到此为止,这场漫长又伤人的角逐,争夺一个受害者的角色;它应该好好地结束,这一点曾经至关重要,但今非昔比。我们中的一个应该就这么从凳子上站起来,握手致意,然后扬长而去,我不在乎谁是被剩下的那个,这样就能躲开那些相互指责,患得患失,认领财物,你的钥匙,我的书。但不会是这样的,我们一定还要经历各种折磨,虽然枯燥乏味,虽然结局早已注定。让我停留至今的是一种潜藏的好奇心,就像一出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或是一场恐怖电影,我知道哪几个人会被杀死,但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我拉起他的手,轻轻抚摸手背,纤细的毛发摩挲着我的指尖,像是砂纸一样。

我们原本打算换一身衣服再去吃晚餐,已经快六点了,可是回到房间后我就只剩把靴子脱下来的力气了。然后,我还穿着衣服就爬上了那张硕大无比、嘎吱作响的床,像粥一样冰冷,仿佛吊床似的塌陷下去。我在眼睑背后的浩渺苍穹中飘浮了片刻,自由落体般垂直下落,直到睡意奔涌而至,宛如大地般将我接获。

我在一片漆黑之中惊醒。我记得自己身在何方。他在我身旁,但似乎躺到了毯子外面,蜷在床罩里。我蹑手蹑脚地下床,摸黑走到窗边,打开一扇木制的护窗。窗外几乎和室内一样昏暗,没有路灯,不过努力分辨的话,我还是能看清自己的手表:凌晨两点。我已经睡足了八小时,我的身体以为现在该吃早餐了。我发觉我的衣服还穿在身上,于是把它们脱掉,又躺回床上,却饿得睡不着。我迟疑了一下,确定不会妨碍到他,便打开了床边的灯。床头柜上有一只皱巴巴的纸袋;里面有一块威尔士蛋糕,一种松软的白色甜饼,里面有葡萄干。我昨天在火车站附近买到的,在一家家塞满英式圆面包和法式酥皮点心的面包房里打听,走街串巷,发了疯似的寻找这里的特色食物,害得我们差点错过巴士。其实我买了两块。我昨天把自己的那块吃掉了,这块是他的,但我不管;我把它从纸袋里面拿出来,整个吞了下去。

镜子里的我诡异地肿了起来,就像在水里泡过似的,眼眶发紫,头发像玩旧的布娃娃一样竖在头上,贴着枕头的那一边侧脸上有一道伤疤似的印痕斜穿脸颊。这就是爱情留下的痕迹。我估计要花上几个星期,几个月,自己才能恢复过来。新鲜空气,营养丰富的食物,还有充足的阳光。

我们拥有的时间如此短暂,他却只是躺在那里,像条毯子一样卷起来,连动都不动一下。我在考虑要不要叫醒他,我想做爱,有多少要多少,因为剩下的已经不多。我开始想象和我结束之后他会做什么,这让我不堪忍受,也许我应该把他杀了,这倒是个新鲜的主意,多有戏剧性啊;尽管如此,我还是环顾整个房间,想找一柄钝器;除了床头灯之外别无他物,一个奇形怪状的丛林女神,长着金属的乳头,灯泡从她的头顶上探出来。我绝对没办法用这件东西杀掉任何人。于是我去刷牙,一边猜想有一天他会不会知道自己曾经差一点就成了谋杀案的被害人,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不为他种花,绝不回头,然后滑进床上阴冷的千沟万壑。我原本打算看日出的,但不小心睡着了,没有看成。

早餐,终于到了享用它的时候,既简陋,又隆重,缝着补丁的桌布,一应俱全却又布满凹痕的银器。我们用餐的房间装修华丽,但破败已久,宏伟的壁炉架上如今只放着几只陶瓷的可卡犬和几张上了色的全家福照片。我们梳洗完毕,穿戴整齐;说话声音很低。

食物就是平常的那些:茶和吐司,煎蛋,培根,还有少不了的烤番茄。送早餐来的是另一位女士,头发也花白了,但烫成了波浪卷,涂着红色的唇膏。我们摊开地图,规划回程的路;今天是周日,一点钟之后才会有巴士开到最近的那座火车站,我们想离开这里可能有点难。

他不喜欢吃煎蛋,端给他的那份却盛了两只。我帮他吃了一个,让他把另外那只切碎,这样至少看起来像是动过几口的,只是出于礼貌。他很感激我,知道我是在照顾他,他伸出一只手,没有拿着叉子的那只,在我的手上握了一会儿。我们把各自的梦境告诉对方:他的梦里有许多戴着臂章的男人,后来是我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很不结实,是用细木条似的骨头做的,我则梦见一场逃亡,在冬天的原野上。

我想了想,又吃掉了他的烤番茄,然后我们离开了餐厅。

我们上楼,在房间收拾行李;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在整理,他躺在床上。

“巴士来之前我们去干什么?”他问了一句。他起得太早,心情烦躁。

“散步去,”我答。

“我们昨天散过步了,”他说。

我转过身,他伸开双臂,想要我过去,躺到他身边。我照做了,于是他先敷衍地吻了我一下,就开始解我的扣子。他只用一只左手,右手在我身下。他解不开。我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心不甘情不愿,这衣服我才穿上这么一会儿。现在是做爱时间;他昨晚错过了。

他扬起手,把我拖进拧成一团的毯子里。我浑身绷紧;他落到我身上,带着一种功利的急迫,如同一个人跑着去赶一辆火车,不过不只是这样而已,并不相同,他咬着我的嘴唇,这次他要是尽兴的话,是会见血的。我拉着他进入自己,希望他会和我在一起,然而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的只是血肉,只是一个身躯,一架精美的机器,一具会动的尸体,他已经不在其中了,我这么想要他,他却不在那里。床垫在我们下方致哀。

“对不起,”他说。

“不要紧。”

“不行,该死,我真的很抱歉。我很不喜欢出这种状况。”

“不要紧的,”我说。我抚摸他的后背,远离他:他又回到那间废弃的住宅旁边,回到草地上躺着,回到墓园里,站在阳光里低着头,思索着自己的死亡。

“我们最好还是起来吧,”我说,“她说不定想打扫房间。”

我们在等巴士。他们在杂货店里对我撒了谎,这里是有一间旅馆的,我现在看见了,就在街角上。我们的那场争执,口角,吵架已经结束,我们一直指望会发生的那场。那是平淡的一架,相对而言的小吵,唯一的重要之处就在于它是最后一次。它载着其他一切事情的重负,更大的事情,我们说过要原谅彼此却没能做到的那些事情。要是有两辆分开的巴士,我们一定会各走各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还是一起等车,微微分开站着。

我们还有半个多小时要等。“我们去海滩吧,”我对他说,“在那里能看见巴士;它总要先经过另一边的。”我穿过马路,他远远地跟着。

那里有一道隔墙;我爬到上面坐了下来。围墙顶上散落着尖锐的岩石碎片,或许是打火石,还有晒得发白的、有拇指指甲大小的鸟蛤外壳,我认得出这些石头,因为我两天前在博物馆里见过它们,偶尔也有一块碎玻璃。他靠在我身边的墙上,叼着一支烟。我们说着不得不说的话,声音平静,一如日常交谈,讨论我们要怎么回去,有哪几班火车可以坐。我没想到结局来得这么快。

过了一会儿,他看看手表,然后从我身边走开,朝海边走去,靴子把贝壳和鹅卵石踩得嘎吱作响。在河畔的芦苇洲边,他停下来,背对着我,稍稍弯起一条腿。他抱着手肘,裹在衣服里,就像披着一件斗篷,狂风大作,他的斗篷飘扬翻卷,厚重的皮靴长满双腿,手中一柄长剑跃入眼帘。他猛地仰起头,勇敢无畏,他将独自面对。一道闪电划破长空。一往无前。

我真希望自己也能这么迅速到位。我静静地坐着,一动不动,还不确定自己是否活了下来,我们掷向彼此的唇枪舌剑碎了一地,散落在我周围,凝固结晶。这是世界毁灭之时的片刻停顿;应该怎么做才好?那个说过要继续照管花园的男人,于我可有意义?会有的,如果这只是一场微小的结局,属于我的结局。可我们的命运也不比其他事物悲惨到哪里去,都已经是死的了,海湾随时会蒸发殆尽,横亘的群山升到半空,山与海之间的空间向上卷起,荡然无存;墓园里,墓穴将会开启,露出脱水蘑菇似的头骨,他的木质十字架如火柴般点燃,他的故居向中心崩塌,纸板、木材,再无任何言语。他会坦然肃立,往事层层剥落,我编织出来又投射给他的形象一一褪去,直到露出他真实的模样,然后顷刻化为烈焰,熄灭成灰。我们一定会互相拥抱,宽恕谅解,追悔从前,向彼此,也向眼前的一切道别,因为这些,我们再也无从寻回。

在我们头顶上方,海鸥迎风盘旋,叫声仿佛落水的幼犬,又像哀伤的天使。它们的眼睛周围有黑色的镶边;它们是新来的一种,我以前从来没见过。潮水渐去;刚刚被海水浸湿的淤泥在阳光中闪闪发亮,绵延数里,一大片纯是玻璃、纯是金子的平整土地。他站立在其中,轮廓清晰:一个黑色的剪影,面目模糊,阳光勾勒出他的每一根发梢。

我侧过身去,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手上沾满灰蒙蒙的尘埃:我一直在挖掘贝壳,把它们聚拢到一起。我用贝壳围了一个花坛,正方形的,相邻的白色贝壳紧紧交叠。在花坛里面我种下打火石片,笔直向上,排列整齐,像利齿,也像鲜花。


[1] 旅店(Inn)可解为酒馆、饭店,或是提供夜宿的小旅馆、客栈。

[2] 护窗(Shutter),安在窗户上,可灵活装卸的护板,多为木制,用于遮挡光线。

[3] 门窗等建筑物上筑成弧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