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之下

我觉得好多了。天空终于放晴了一回,微风轻吹,我正从公园的椭圆形步道和一处处精心设计的景观中间穿行而过,树木坚定地拔地而起,仿佛它们生来就应该扎根此地,一切都不动不摇。我对草坪和远处的楼宇很有把握,它们自食其力,不用我集中精神让它们保持完好无损,无需我的目光将它们稳稳地钉在地上。

昨天动物园之行的记忆已渐行渐远,那些笼罩在水雾中的母亲,还有尖叫着的、精力过盛的孩子。他们留给我的印象很模糊,像油渍,也像细幼的树枝在窗玻璃上留下的划痕。我本来不该冒这个险的,再等上一阵会更明智,但是我做到了。我甚至走完了整个月光馆,一条条昏暗的隧道充斥着尖叫声,啮齿类瞪圆了眼睛,干瘪枯瘦、头部就像胎儿似的灵长类,被灰白色的灯光蛊惑着继续它们的日常生活,如此公开地,在隔音的玻璃板后面。知道自己不用别人帮忙也能做到,这种感觉很好。

我经过7—B暖房:它闪闪发光,令人向往。里面是宛如石头一般的植物,肥厚的叶片有手指关节那么大,色彩斑驳,与周围的鹅卵石相得益彰。我一开始很高兴发现了它们。想起自己曾花上好几个小时注视着它们,彼此都一动不动,我觉得有些恐怖。不过,今天,暖房没有吸引力:我用两条腿走路,我穿着衣服。

我到火车站外面的街上购物。那里看上去新落成不久,我的双腿不住地颤抖,仿佛刚刚告别轮椅似的。我买下一个个小小的棕色纸袋,把它们塞进我那只耐用的黑色手提包里,包的把手像是医生用的。面包和黄油,葡萄,他以前多半从来没有吃过的青梅,不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拉上拉链之前,我重新整理了一下纸袋,以免它们碰坏了那枝玫瑰花,花包在塑料膜里,茎上缠着浸湿的卫生纸。多余的东西。然而这却是一件礼物,能准备这份礼物让我很自豪,因为类似的事情我们做的不多。我是在花园里剪的,不是我家的花园。我喜欢玫瑰,却从没想过要变成其中一朵,或许正因为如此,我并不太担心花茎会不会扎手。

一丛玫瑰的主干究竟在哪里?昨晚我梦见自己有了一个孩子,大小和肤色都很正常。这是良好的预兆,说不定我总会有孩子的,就像其他女人应该经历的那样。通常我梦到的孩子都像小猫一样瘦骨嶙峋,面有菜色,又智能超群;他们用音节复杂的单词交谈,我知道他们不是我的孩子,而是另外一颗行星派来占领地球的生物,或是已经死去的幽魂。有时候,它们长了一身的毛。可昨晚的那个却是粉红色的,而且令人欣慰的懵懂无知;他在哭。他应该会觉得这个梦说明大有希望,他想要几个儿子。我考虑过这件事,甚至还读了几本书,关于锻炼身体,还有所谓的自然分娩,虽然,在现在这种时候,有个葫芦或是番茄都肯定要比有个孩子更加让人高兴,也更能派上用场,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的基因。不过那只是个借口。

我把包放在膝盖上,抓住把手。这是在玩过家家的游戏,我们都清楚,在他让人把灶台修好以前,我什么东西都没法做给他吃,而他不知为何一直拖着没修;不过这仍然是我为他做的第一件家事。他应该会同意的,他不同意也得同意,他会看到一切都在好转。我兴致高昂,甚至开始观察火车上的其他人,他们的脸庞和着装,注意到他们的存在,想象他们的生活。看看我多善良啊,好一只丰饶角[1]。

通往他家门口的下行水泥台阶有股小便和消毒水的味道;我照例屏住呼吸。我从门上的投信口朝里面张望:他还没起床,于是我用自己的钥匙开了门。他这间两居室的公寓比我上次来的时候更邋遢一些,不过还不算最糟。今天那些灰尘和杂物总算放过了我。我把我的黑色提包放在桌子上,走进卧室里。

他躺在床上,酣睡在几条毯子缠结而成的网中,仰着脸,屈着膝盖。我一直都害怕弄醒他:我记得那些故事,男人在睡梦中睁着眼睛杀人,以为那个女人是贼,或是敌军的士兵。这样杀人不会被判有罪。我碰了碰他的腿就往后站,随时准备逃跑,但他一下子就醒了,转过头来对着我。

“喂,”他说,“你吓死我了,我昨天喝醉了。”

我大老远过来看他,他却在宿醉,这真的很失礼。“我带了一朵花来给你,”我说,决心保持镇定和愉悦。

我走出去,到另一间房间里,解开缠着玫瑰花的卫生纸,想找个容器把它插进去。他的橱里有一叠从没用过的盘子,余下的空当里堆着书和报纸。我找到一只落单的玻璃杯,在水槽边灌满一杯水。叉子和餐刀,同样一次也没用过,正在池底慢慢生锈。我默默在心里列出他需要的东西:一个花瓶、再加几只玻璃杯、一块洗碗的抹布。

我把玫瑰花拿进房间给他,他附和地嗅了嗅,我把玻璃杯放到闹钟旁边的桌子上,这桌子是用两把椅子和一块木板临时搭起来的。他是真的很想再睡一会儿,但还是妥协了,拉我到他身边躺下,把我裹进毯子里。他的额头摸索着我肩膀和锁骨之间的那片凹陷,他闭上了眼睛。

“我想你了,”他说。他怎么可能想我,我才五天没来而已啊?上次来的时候也并不愉快,我一直紧张不安,墙纸让我觉得非常别扭,还有壁橱上明亮的蝴蝶即撕黏纸,不是他的,在他住进来之前就有了。他吻了我:他确实宿醉,口中混合着隔夜的陈酒、烟碱和破败的都市的味道。他并不想做爱,我能感觉得到,我轻抚他的头顶表示理解;他的脸埋进我的身体。我又想起了月光馆,懒猴在它的人造世界、喝水的圆盘和枯萎的树枝中间小心翼翼地挪动,硕大的眼睛写满忧郁,幼崽紧紧抓着它的毛皮。

“要吃午饭吗?”他问。他这是在告诉我,他现在完全没有胃口。

“午饭我带来了。至少大部分都带来了。余下的我会去附近买。这样比吃那些油腻腻的汉堡和薯条健康一点。”

“太好了。”他说着,却没有要起床的意思。

“你在吃维生素片吗?”这是我的主意,我担心就凭他的那种饮食会得坏血病的,我自己一直都吃。我感觉到他例行公事般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说实话。我翻了个身,这样我能低头看着他。“你和谁一起喝的酒啊?你搬完家具以后去的?”

“我到的时候家具已经都搬进去了。她没办法打电话告诉我。”这倒是事实,他没装电话;我们聊天都是在电话亭里。“她就想出去喝一杯。我把炒什锦全都翻到了身上。”他可怜兮兮地说。

我应该要表示出同情。“吃过的还是没吃过的?”我问。

“我一口都没动过。”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外露,不过话说回来,她好像始终都毫不含蓄,心直口快,开门见山,女子篮球队的队长,不对;是高中的体育老师,嘴里衔着哨子。一个老朋友。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我的老朋友,穿安全裤,两腿细瘦,拿痛经开玩笑,她说起痛经的口气,就好像我们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似的。如同蹦床,身体扭曲着,不由自主受人摆布,大脑呼来喝去地发号施令。

“她想勾引你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说着,面带微笑;这个念头让我不禁莞尔,她看上去就像只土拨鼠。听到这句话,他想要耸肩,可我却把他按住,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脖子。“她得逞了吗?”

“等我们从酒吧出来,地铁已经关门了。”

我本来并没有当真,可坦白招认突然就这么发生了。我想装作没听见,却又继续追问。“你是说她在这里过夜了?”

“不然的话就只能长途跋涉回她自己家去了,”他说,“没错。”总会是这样的理由。合情合理得要命。

你以为你是什么,基督教青年会[2]吗?我很想这么说,却明知故问。“我猜你和她上床了。”我的声音很平静,我也很平静,我不会让这件事情打倒。

“是她的意思。我喝醉了。”他觉得这些都是正当理由。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倘若他没有对我说,而是我自己发觉的,我就会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意识到了。

“你自己也会明白过来的,闹钟设到八点钟去了。”

“这话算什么意思啊?”我问他;我没法把这两句话联系起来。我浑身发冷,起身离开了那张床,后退着朝门口走去。

我坐在一家崭新的豪华汉堡店里;隔着桌子与我相对而坐的是一个正在吃芝士汉堡的男人。这些把人喂饱的地方是我打量他的唯一机会:余下的时间里,我都在眺望出租车窗外的一片朦胧,或是追寻不太熟悉的墙纸花纹。他的脸色看上去和福米加桌面[3]一样:米黄色的。其他的餐桌旁边是其他男人,嚼着芝士汉堡,被其他的女人注视着。我们都穿着大衣。店堂里的空气轻轻晃动,伴着摇滚乐的声音和受了潮的薯条味道。虽然现在是冬天,这个地方却让我想起一片沙滩,甚至还有皱巴巴的餐巾纸,满地乱丢的汽水瓶,外加芝士汉堡稍有些起沙的口感。

他把凉拌卷心菜推到一边。

“你应该把它吃掉,”我说。

“不要不要;蔬菜吃不下去,”他说。我身体里关着的那个营养学家提醒说,他很可能缺乏维生素A。我应该做一个健康检查员的,或者一个种植有机菜的农民。

“那我跟你换,”我说,“要是你把我的汉堡吃完,我就来吃你的卷心菜。”

他觉得这句话里有圈套,但还是打算冒险。交换完毕,我们各自细细检查自己拿到的那一半收获。玻璃窗外面,融化的雪水自夜空缓缓降落,我们在餐厅里,灯火通明,安全温暖,音乐透过呼吸渗入身体,仿佛氧气一般。

他吃掉了我的芝士汉堡,点了一根烟。我莫名其妙地觉得他很讨厌,却又想不出是为什么。我翻检脑中关于坏话的档案卡,选出一句:你做爱的时候就像牛仔在强奸一头绵羊。我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把这句话说出来,不过,也许不伤和气更加重要。

他可不是这么想的;吃饱喝足,他回过头来继续吵刚才的架。“你是想看看我能吃下多少垃圾,不是吗?”他说,“别像对三岁小孩那样对我。”

“有个好办法能让我不这样对你,”我回答。我的意思是,他应该别再像个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可他并不上钩。实际上他可能连听都没听见:音乐比刚才更响了。

“我们走吧,”他说,我们站起身。走出大门的时候,我瞥了一眼餐厅的收银员:收银员们总是让我惶恐不已,我希望他们快快乐乐的,可他们从来都不是。眼前的这一个,全身像吸饱了水一样膨胀开来,被太过嘈杂的声响和太多油腻的薯条搞得松弛浮肿。她并非态度恶劣,只是漠不关心。要反击,我对她无声地说。

我们来到室外,举步而行,没有触碰彼此。我记不起他到底做些了什么,但他别想就这么算了。他穿了一件钉着黄铜纽扣的卡其色军用长大衣,那件衣服潇洒利落,现在却只让我想起自己对门房、公车司机和邮局职员的恐惧,都是些把制服用作挡箭牌的人。我左拐右绕地走着,逼着他蹚过一路上所有的水塘。如果我赢不了,我告诉他,你也休想。我那时候更理智一些,会保护自己。

“我从来不在八点起床。她得去上班。”他现在已经感觉到了,这次我不会像其他几次一样,和他一起一笑了之。“要是当时你在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他说,想要赖到我头上。

我看得一清二楚,在这样正常的光线里,我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他的动作,甚至是他说出来的话,温暖的身体互相吸引,是人类的本能,我真想吐。还有,我想拿着我精挑细选的棕色纸袋,把它们全部丢进他那只从没洗过的马桶里,我甚至还——愚蠢到了极点——想过要帮他洗,可怜的家伙,从来没人教过他这件事情该怎么做。马桶本来就是它们该去的地方。这么说就会是这样的了,我熟门熟路地收拾他的脏袜子和香烟头,女人最大的乐趣,安安稳稳地怀孕八个月后你根本无路可退,只好哼哧哼哧地做着自然分娩的练习,而他的酒一旦喝到那神秘的一杯,就能在外面风流快活,来者不拒。和你是精神之爱,他说,和其他人只是身体之欢。见鬼去吧。他以为我当初喜欢上他的是什么,高尚情操吗?

“我出去买点东西,”我说。我在这里太过显眼突兀,就像把洞穴打到玻璃后面的沙鼠,多唐突啊,那时候我心想。“你希望我回来吗?”

这是忏悔的召唤,他一言不发地点点头。他是真的很难过,可我没时间想这些,我必须出去,外面有许多东西能将我包围,做我的保护色。我仔细地关好门,没有发出声响:我穿到商业街上,躲进购物的人潮中。

这是一个房间,有床,带镜子的梳妆台,床头柜上还有台灯和电话,花纹与地毯一致的长窗帘盖住了玻璃窗,而玻璃窗则遮掩了夜色,还有十层高楼之下的辉煌灯火和车水马龙,走廊通往浴室,里面有一个洗脸池,两个龙头,热水和冷水,房门紧闭。门外是另一条走廊和一排被关上的门,看上去大同小异。一切都准确无误,各归各位,只是边缘稍有些凹陷。我一直努力在床上睡觉,可是没有成功。我在地板上踱来踱去,地毯泛起一股室内清洁剂的味道,机场的味道。之前房间里还有一个托盘,装着牛排上切下的肉皮和吃剩的色拉碎屑,不过我早就把它放到走廊里去了。

时不时地,我打开窗户,房间就淹没在往来车辆的轰鸣声中,仿佛它是城市这个巨型马达上的一个零件;接着我关上窗户,房间重又变得温暖,犹如烧着燃料的发动机。偶尔我走进浴室,把水龙头拧开又关上,喝掉几杯水,吞下几片安眠药,这让我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并非一动不动。我也会看看手表。正是早春,既无新绿也无积雪;白天的阳光太过强烈,照亮无处不在的尘埃,灼痛人的眼睛。三个小时之前,他打来电话说他半小时之后到家。他把这个我们以前从没住过、今后也不会再住的房间叫做家,我猜想是因为我在这里。我在这个房间里,出不去,钥匙在他那里,我又能到哪里去,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计划出各种方案:我现在就收拾行李,离开,等他回来已经是——他在什么地方?他可能遭遇不测,正在医院抢救,生命垂危,不会,他做事从来不会这么干净利落。房间将变得空无一人。这房子现在就是空的,我是一处地点而不是一个人。我会走进浴室,锁上门,躺在浴缸里,把手臂交叉成百合花的形状,隐形的硬币盖住双眼。我会灌下剩余的安眠药,然后被发现倒在某件东西的上面,写字台,电话机,昏迷不醒。在侦探小说里,她们的呼吸总是被描述成“鼾声呼吸”[4],我从来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他进门的瞬间,我正要飞出窗外,潜入下方强劲呼啸的飓风,睡袍在我周身展开,就像一只巨大的尼龙风筝。抓紧那根风筝线,它连着我的头顶。

房间的各种机械装置继续吱吱嘎嘎地运转,无动于衷。我已经把暖气机上所有的旋钮都转了一遍,却毫无反应,也许我并非真的身在此地。他应该在这里的,他无权缺席,这台机器就是他的杰作。我不知道是第五次还是第六次回到床上,试着集中精神,盯住在我合上的眼皮后面不断闪过的那些影子。阳光,灰尘,鲜艳的色彩,汽车前灯,一张波斯地毯。现在还有画面,一群古怪异常的鸭子,一个在椅子上端坐的女人,一片草坪连着乡村别墅,还有古希腊式的柱廊,鲜花做成大钟,一排手舞足蹈的卡通老鼠,是什么人把它们放在那里的?不管你是谁,放我出去,我保证绝对绝对不会再犯。下一次我再也不会多想了,让他的动机见鬼去吧。

一开始,一切都那么简单,你本来应该保持下去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应付得了。冷静点,医生说,试着交流沟通,结果却弄得像迪士尼亲子电影里的弗雷德·麦克莫瑞[5]一样,把药吃掉。说不定他只是在捍卫自由,你占有欲太强。他是在逃跑。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一出电话亭就成了采花大盗。一根自行移动的阳具,附带一个白蚁似的微型大脑,几杯酒下肚,见到什么都往里插。它就像夜间捕猎的蛇类,顶端有红外传感器,在黑暗中扑向任何一件温暖的东西。灯亮起来的时候,他正骑在暖气出风口上。

这不公平。真正让你恼羞成怒的是她昨天晚上得到了他,什么也没给你剩下。他为什么就不能挑个其他时间呢?他知道我今天早上会到他那里去。他也不情愿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你为什么就不能把他看成一个充满困惑的、并不完美的人呢?我不是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吗?我已经说不出他究竟是我的爱人,还是我的门诊病人。你以为你有多神通广大,包治百病。你就不能承认自己是失败了么?

也许我不是困惑不已的人,也许我是一件全然不同的东西,一棵洋蓟。别胡说八道。

实际上她是他喜欢的类型,他们两个在一起一定很般配,他们两个都生龙活虎,也许她用哨子控制节奏,“哔!”的一声,他们就开始。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羡慕她,她能把日子过下去。

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穿好了衣服,哭丧着脸。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模仿着家庭生活的样子,用他唯一的一把钝刀把面包切开,做成三明治,哗哗地泼水洗着水果。我打开买给他的那听百事可乐。

“你还有玻璃杯吗?”

他摇头。“只有这一个。”

我把那朵蔫萎的玫瑰花从卧室里拿出去,扔进被他当成垃圾桶的洗衣篮里,冲干净玻璃杯,倒了半听温吞的可乐给自己。要说用肢体表达愤怒,我顶多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他开口吃了起来;我吃不下。我浑身发抖;我把他的大衣从挂衣钩上拿了下来,裹在自己身上。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他说。

“哪种眼神?”我问他。

我不能发脾气,他觉得那样对他不公平。实际上我并不生气,我翻寻脑海中的图像,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好让自己不要说出什么不可原谅的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的话。水泥小隔间里的乌龟,泛着绿沫的池塘里的水獭,它们正在进食,在啃骨头和什么东西的头,不行不行,那些狐狸呢;它们正在狂吠,听不到声音,却能看见嘴巴的里面。食蚁兽蹒跚着走过铺了木屑的地面,仿佛穿着皮草的肥胖疯女人,这些可一点都不让人舒服。还是回头想想植物吧,睡莲室,还有十二号暖房里,亚马孙王莲长着巨大的圆盘状叶片,直径有六英尺,花瓣带着刺,漂在她的池塘里,港口中,静静地什么也不做。

“哎,”他开口,“我受不了这种冷场。”

“那你说话呀。”

“不管我说什么,你都会觉得我用心险恶。”

“我没觉得你阴险,”我回答,“我只觉得你既不知道照顾别人的感受又非常愚蠢。随便哪个聪明点的人,都会等到女朋友搬进来和他同住以后才开始偷吃。”我知道,他心里的某个地方根本不希望我搬进来,灶台永远都会是坏的。守好你的防卫工事,我想;没有它你可就惨了。

“我认为还是直截了当说实话比较好。”

我看了看他;他确实很不高兴,但该我的那块肉我得要,流的血我得讨一点回来。虽然他是真的很难过,这也不是他的错,他本来就是这样的,接受我,接受我神经质的习惯动作,而且他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种不由自主的肌肉痉挛。

此刻我想告诉他,从来没有人教过他,两个相爱的人如何彼此相待,如何避免互相伤害,可我都不确定我自己是不是知道答案。一个善良女人的爱。可我现在觉得自己不像是个善良的女人。我的皮肤毫无知觉,没有血色,像蘑菇一样。我错了,不该以为自己可以迁就的;他也只是凡人。“我陪你走到地铁站。”这种情况他无力应对,他不相信好好谈一谈能解决问题,他希望我离开。他没有靠近我,也不碰我的身体,难道他不明白这是他唯一要做的事情吗?他会等我冷静下来,他是这么说的。可是如果我这么走了,我就不会回头了。

走到门外,我戴上墨镜,虽然太阳已经落到云层背后。我脸色阴沉地往前走,不去看他,我不忍心去看他。眼前的轮廓又开始坍塌滑落,需要很努力才能把人行道压回地面,它在我脚下鼓了起来,好像一张床垫似的。他真的是要带我去地铁站,让我就此消失,丝毫不作挽留。我的手扶上他的手臂。

“你想谈谈吗?”

“你只是想分手,”他说,“把这件事情当作借口。”

“不是这样的,”我说,“如果我真的想用这个借口,根本不用等到现在。”我们转了个弯,朝一座小公园走去,公园里有一尊策马扬鞭的雕像,四周围着许多鸽子。

“你想太多了,”他说,“你总是把事情想得很夸张。”

“哦,我想我多多少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喝了几杯酒,觉得欲火中烧,就是这样。”

“您真是明察秋毫,”他说。他并不是讽刺我,他认为我有一种名副其实,却又难得一见的眼光。他俯身向前,摘下我的墨镜,这样他就能看得见我了。

“你不能藏在这些镜片后面,”他说。

阳光照进我的瞳孔,我眯起眼睛;他的脸在膨胀变暗,仿佛一朵用纸折成的花掉进了水里。他散开丝丝须发;我看着它们爬过我的肩膀。

“我真希望自己并不爱你,”我说。

他笑了,他的头发在公园的灯下光泽耀眼,领带如鲜花盛开又慢慢凋谢,他的脸庞明亮夺目,捉摸不定,像一只茄子。我握紧黑色提包上的手柄,硬是让他回到一张快照的大小。

他亲吻我的手指;他以为我们已经没事了。他相信一切都将被遗忘,这件事他从此绝口不提。这种事每发生一次,造成的伤害就应该减损一分。

不过,走下楼梯去售票窗口的时候,我的心情好了一些。我的双手照常运转,用圆形的银盘交换长方形的纸张。这件事情能够发生,它的意义人人明白,这么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如果我们也能这样:我给他一枚鹅卵石,一朵鲜花,他会明白,会精确无误地理解我的意思。他会回应,会给我……

我又斟酌了一下他需要添置的玻璃杯,考虑要给他买一条大浴巾。可是一上车,我就发觉自己正渐渐被推动着,一站又一站地,向着7—B暖房归去。很快我就会回到那里,里面是那些无师自通、学会了如何让自己看来像石头的植物。我想着它们;它们静默无声地成长,隐身在干燥的土壤,琐碎的事情,小小的数字零后面,除了自己之外一无所有;不能食用,看起来舒适圆满,然后,蓦地不知所踪。我想知道,变成这样要花多久,它们是怎么做到的。


[1] 丰饶角(Cornucopia),一种中空的犄角状容器,满溢鲜花果实,象征富饶和营养。源自上古时期,是西方艺术中的重要元素,在北美常与感恩节相联系。关于其来源的传说有多个版本,古希腊神话中,海中仙女阿玛尔忒娅(Amalthea)化为山羊哺乳婴儿宙斯时,一只犄角不慎被宙斯折断,遂成丰饶角。

[2] 基督教青年会(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YMCA),全球性组织,1844年创立于伦敦。北美的青年会建造类似旅馆的住宅,为从乡村或域外来到城市的青年人提供住宿,这种做法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才逐渐消逝。这些房舍成为北美文化的重要元素,作为初到陌生城市时,既安全又便宜的住所,人尽皆知。

[3] 福米加桌面(Formica tabletops),福米加为商标名,用作贴面板等的抗热硬塑料。

[4] 鼾声呼吸(Stertorous),由于气管内分泌物淤积,使呼吸发出粗糙的鼾声,多见于深度昏迷患者。

[5] 弗雷德·麦克莫瑞(Fred MacMurray,1908—1991),美国演员。在迪士尼1959年的家庭奇幻喜剧《奇犬良缘》(The Shaggy Dog)中,扮演一位总是误解儿子的父亲。此外,他还主演了美国历史上播放时间最长的剧集之一《我的三个儿子》,以及迪士尼电影《飞天老爷车》(The Absent-Minded Professor,1961)及其续集,1987年成为被授予“迪士尼传奇”(Disney Legend)荣誉称号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