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里某个在布莱顿度过的周末,汤姆要我读《来自萨默塞特平原》。我拿着书进卧室,细细读完。我注意到他做过几处小修改,不过,直到把书读完,我的意见还是没有变。他等着要跟我说话,我却很害怕,因为我知道我装不出来。当天下午我们在南丘上散步。我说这小说对于父女俩的命运,对于其中次要人物的确凿无疑的恶行,对于被压迫的城市民众的孤独无助,对于乡野贫困所造成的野蛮肮脏都相当冷漠,绝望的气息充溢文本,叙述基调刻毒而阴郁,读来深感沮丧。
汤姆的眼睛闪着光。我实在没法说得更温和一些。“精准!”他不停地说。“就是这样。这就对了。你看懂了!”
我挑出了几个打字错误和重复打的词儿,他格外夸张地表示了感激。约莫一星期之后,他又出了一稿,改动很少——就此大功告成。他问我是否乐意陪他一起去交给他的编辑,我说我很荣幸。圣诞前夜的上午他到伦敦来,正好我开始三天的假期。我们在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上碰头,一起走到贝德福德广场。他把包裹塞给我拎,希望我能带给他好运。一百三十六页,他骄傲地告诉我,用老式的大裁纸,两倍行距。我们一边走,我一边在想着最后一幕中的那个小女孩,痛苦地死在烧毁的地窖里那潮湿的地板上。假如我忠于职守,我就应该把这一堆稿子统统塞进身边最近的下水道。可我很为他高兴,小心翼翼地把这个阴郁的故事抱在胸口,就好像抱着——我们的——孩子。
我本想跟汤姆一起窝在布莱顿的公寓里欢度圣诞节,可家里人要我当天下午坐火车回去。我已经好多个月没回家了。电话那头,我母亲语气很坚决,甚至主教大人也提出了意见。我还没有叛逆到能开口拒绝的地步,可我跟汤姆解释这件事的时候还是觉得挺难为情的。我才二十出头,来自孩提时代的最后几根绳索仍然束缚着我。不过,作为一个将近三十、行动自由的成人,他倒是对我父母的立场颇为同情。他们当然需要见我,我当然应该去。我长大了,有责任跟他们一起过圣诞节。他自己也会在圣诞节当天到七橡树跟他的家人团聚,而且他打定主意要把劳拉从布里斯托尔的收容客栈里带出来,跟她的孩子吃顿团圆饭,餐桌上他得努力让她别沾酒。
于是我抱着他的包裹向布鲁姆斯伯里走去,我知道我们只有几个小时在一起,然后就要分开整整一星期,因为我会在二十七号从家里直接回去上班。我们一边走,他一边告诉我最新进展。他刚收到《新评论》伊恩·汉密尔顿的回音。之前汤姆已经根据我笔记上的建议重新改造了《可能通奸》的高潮部分,然后连同那个会说话的猿猴的故事一起发过去。汉密尔顿写信过来说《可能通奸》不对他的胃口,他可没耐心曲里拐弯地琢磨这些“逻辑玩意”,而且他怀疑“除了剑桥数学荣誉学位考试优胜者之外,还有什么人”会对这个感兴趣。另一方面,他倒觉得那只喋喋不休的猴子“不坏”。汤姆吃不准这算不算是录用了。他跟汉密尔顿会在新年碰头,到时候就清楚了。
有人领着我们走进汤姆·麦奇勒那间豪华的办公室,说它藏书室也行,位于一栋乔治王时代宅邸的二楼,俯瞰广场。那位出版家几乎是一溜小跑着进来,我把小说递给他。他拿起稿子往身后的办公桌上一搁,随即把我两边的脸颊都亲得湿漉漉的,然后抓起汤姆的手上下摇晃,祝贺他,请他坐下,开始盘问他,几乎不等他回答上一个问题就问下一个。等我们俩结婚以后他打算靠什么维持生计呀,他有没有读过拉塞尔·霍班的书啊,他是不是知道那位教人捉摸不透的品钦先生昨天也坐过这张椅子呀,他认不认得马丁——就是金斯利的儿子呀,我们是否愿意见一见马德赫·贾弗雷?麦奇勒让我想起以前来过我们学校的一位意大利网球教练,用了整整一下午,兴高采烈却又颇不耐烦地教我,将我的反手击球好好改造了一番。这位出版家身材瘦削,肤色棕褐,爱打听新知奇闻,成天乐颠颠的,就像一直都在眼巴巴地等着一个笑话,或者是那种只需要一点契机就能突然从他脑子里冒出来什么革命性的新想法。
我很高兴他没有怎么关注我,于是信步踱到房间最远端的角落,站着看贝德福德广场上的冬季树木。我听见汤姆,我的汤姆在说他以教书为生,说他还没有读过《百年孤独》和乔纳森·米勒写的关于麦克卢汉的书,不过他准备读,另外,没有,他没想过下一部长篇怎么写。他跳过关于婚姻的问题,赞成罗斯是个天才,《波特诺伊的怨诉》是一部杰作,聂鲁达的十四行诗的英译本非常出色。汤姆就跟我一样不懂西班牙语,对译文是没法评判的。而且当时我们俩都没读过罗斯的小说。他的回答小心翼翼,甚至可以说平淡乏味,我挺同情他——我们都是不谙世事的乡下人,被麦奇勒滔滔不绝的旁征博引吓倒,所以我们理该十分钟以后就被他打发走。我们太乏味了。他陪着我们一起走到楼梯口。跟我们道别时他说他其实可以带我们去夏洛特街上他最喜欢的希腊餐厅里吃午饭,可他向来不喜欢吃午饭。倏忽间我们发觉自己又回到了人行道上,有点晕,一边往前走一边花了好一阵子讨论这次会面算不算“顺利”。汤姆觉得总体而言还算顺利,我赞同,可我心里其实不这么想。
不过这也无所谓,这部长篇,这部可怕的长篇总算是交出去了,而我们就要分别,今天是圣诞夜,我们本该守在一起庆祝的。我们向南逛过去,走进特拉法尔加广场,路上穿过国立肖像美术馆,俨如一对已经厮守三十年的老夫老妻,我们开始缅怀在这里的初次约会——当时我们究竟只是想玩一夜情,还是已经猜到了后面会发生什么呢?
我们折回去,来到西吉斯餐厅,虽然没有订过位子,还是找到了座儿。我其实不想多喝酒。我还得回家打包,然后去利物浦街赶五点的那班火车,藏好我那国家特工的身份,变身为一个富有责任心的女儿,一个在卫生及社会保障部里顺风顺水、一路高升的人。
然而,就在上多佛鳎鱼之前,有人拿来了一只冰桶,一瓶香槟接踵而至,我们一饮而尽,在下一瓶上来之前,汤姆的手从桌子那边伸过来,告诉我他得向我承认一个秘密,虽然他不想在我们分别之前烦扰我,可是如果不告诉我他恐怕睡不安稳。事情是这样的。对于下一部小说他毫无想法,连一丁点灵感都没有,他现在甚至怀疑自己压根都不会写了。《来自萨默塞特平原》——我们现在管它叫《平原》——只是个偶然,他本来以为自己在写一个其他主题的短篇小说,结果误打误撞出一个长篇来。几天前,步行经过布莱顿宫时,斯宾塞的一句不相干的诗浮现在脑海——斑岩和大理石悄然浮现——当时斯宾塞在罗马,追忆往昔。不过也许不一定是罗马。汤姆情不自禁地打起腹稿来,一篇关于诗歌与城市——历经岁月变迁的城市——之间关系的论文。他本该将学术写作那一套抛诸脑后的,当初有好几回他差点被论文逼疯。然而,怀旧情愫悄然袭来——怀念学者生涯的安静诚恳和严谨细致的规范程序,更重要的是,怀念斯宾塞优美的诗篇。对此他是那么烂熟于心,那种隐藏在复杂格律之下的暖意——这是一个他能够栖居的世界。关于这篇论文的想法颇有创意,也相当大胆,能让人兴奋,这想法打通了不同学科的壁垒。地质学,城市规划,考古学。有一家专业杂志的编辑会很乐意要他的稿子。两天前,汤姆听说布里斯托尔大学有一份教职,忍不住寻思要不要去应征。当初读国际关系专业拿到的硕士学位是暂时偏离方向。没准小说也是。他的未来在教学和学术研究上。刚才在贝德福德广场上会面交谈的时候他是多么不老实,多么不自然啊。他是真有可能从此以后再也不写长篇的,说不定连短篇都不写了。这样的想法他怎么能对圈里最可敬的小说出版人——麦奇勒直言相告呢?
也许对我也说不出口。我把手抽出来。几个月来,这是我第一个不用上班的周一,可是此刻我仍在为“甜牙”事业工作。我对汤姆说,众所周知,每当作家辛勤劳作完毕,都会觉得自己给彻底掏空了。我装出一副对此了然于胸的样子,告诉他,偶尔写个把学术札记跟写长篇小说之间,并非水火不能相容。我想找出某个情况相仿的著名作家举例说明,却一个也想不出。第二瓶酒来了,我开始吹捧汤姆的作品。他短篇中的心理层面非同凡响,如果把他小说中那种奇特的私密性和他那些记述东德起义与火车大劫案的颇具普世意义的时文放在一起看,那么,正是他涉猎范围的广度让他卓尔不群,也正因为如此,基金会才会以他为荣,T·H·黑利才会在文学圈里声名鹊起,圈里两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汉密尔顿和麦奇勒才会向他约稿。
汤姆带着一抹微笑看我表演,笑容里饱含宽容的怀疑,有时候这表情真让我火冒三丈。
“你跟我讲过,你不能一边写作一边教书。那如果只拿一个助理讲师的薪水,你能过得开心吗?一年八百英镑?那还是在你找到工作的前提下。”
“别以为我没考虑过这种可能。”
“前几天晚上你跟我说可能会替《审查索引》杂志写一篇与罗马尼亚安保部门有关的文章。那部门叫什么来着?”
“叫DSS。不过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诗歌。”
“我以为是关于严刑拷打呢。”
“偶尔也会涉及。”
“你还说过甚至有可能把它写成一个短篇。”
他略微高兴了一点儿。“也许吧。下周我要跟我的诗人朋友特拉雅安再碰次头。如果没有他摆一句话,我什么也不能做。”
我说,“也并没有什么理由让你不能写斯宾塞的论文呀。这都是你的自由,基金会就希望你这样。你想干什么都行。”
这话一出口,他似乎就不再专注于此,一心想要转换话题了。于是我们聊起人人都在谈论的事情——政府为了节约能源实行的每周三天工作制即将在新年前一天开始,昨天油价翻倍,城里的酒吧和商店接连发生几次爆炸——这是来自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的“圣诞礼物”。我们讨论人们为什么在推行节约能源时会是一副兴奋莫名的样子,个个都在烛光下忙活,就好像逆境反而为人生找回了目标。至少,当我们渐渐喝完第二瓶时,轻易便能冒出这样的念头。
我们在莱切斯特广场地铁站外道别时将近四点。我们互相拥抱亲吻,从地铁下面吹上来的微风抚摩着我们。接着,他步行去维多利亚站,路上正好醒醒酒,而我直奔卡姆登广场,把我的衣服和乏善可陈的圣诞礼物都打包到行李里头去,我筋疲力尽,发觉自己不可能及时赶上火车,圣诞夜的晚餐是肯定要迟到了。为了这顿饭,我妈无私地准备了很多天。她不会高兴的。
我上了六点半的火车,将近九点时到站,然后走出站台,过河,在一轮清澈的半月下沿着河边半是乡野半是城镇的小路步行,一路上经过拴在岸边的黑魆魆的船只,呼吸着从西伯利亚吹来穿过东英吉利的冰凉纯净的空气。这气味让我想到自己的青春期,想到那种乏味与渴望交织的感觉,想到所有那些被驯服或者消解的小叛逆——只因为我们想用漂亮的论文来取悦某些老师。哦,那时拿个“A-”就会既得意又失望,情绪激烈得宛若一阵凛冽的北风!男校的橄榄球场南侧的小路蜿蜒曲折,还有那座尖塔,我父亲的塔,在一大片开阔地带拔地而起,闪着奶油般的光泽。我离开河道,横穿橄榄球场,经过球员更衣室——对我而言,这些更衣室散发的气味曾经象征着男孩们所有酸臭而又迷人的特质——然后来到一扇从来不曾上锁的橡木门边,从这里走进教堂。让我高兴的是,这一次门还是没上锁,铰链处还是吱吱作响。让我吃惊的是,这一路走过去,感觉就像是穿越了古老的从前。四五年而已——算得了什么呢?可是,但凡年过三十的,没人能理解这段特别沉重也特别密集的时光,这一段人生尚无命名,从将近二十岁到二十出头,从学校毕业生到领取薪酬的从业者,其间既有校园岁月、恋爱时光,也有生离死别、选择权衡。我已经忘记童年离现在是多么近,它曾显得那么漫长,那么无可逃遁。如今的我,是多么成熟,多么一成不变啊。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向家里走过去的时候心会越跳越快。我越走越近,不由放慢脚步。我已经忘了那里有多大,想到以前居然认为住在这栋建于安妮女王时代的浅红色砖石宅邸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由得暗自心惊。我从光秃秃的、被截短的玫瑰丛和黄杨树篱之间穿过,后者栽在用硕大的约克石板围砌的花圃中。我按响——毋宁说是拉响门铃,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门几乎马上就开了,开门的居然是主教大人,紫色的牧师领衬衫外套着一件灰外套。他过会儿要去主持午夜礼拜。一定是刚才我按门铃的时候他正好穿过客厅,因为主动应门这种事向来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是个大个子男人,五官并不鲜明,却算得上慈眉善目,额前长着一绺尽管已经变白却仍然带点孩子气的垂发,他总是不时地要把它拂到一边。人们总是说他像一只温良敦厚的花斑猫。年过半百之后,他踩着庄重的步伐继续挺进,肚子越来越大,那副模样似乎与他那慢吞吞的、心无旁骛的脾气相得益彰。我和妹妹曾经在背后嘲笑他,有时候甚至说得颇为尖刻,可这并不是因为我们不喜欢他——完全不是这样——只是因为我们从来得不到他的关注,或者说,没法得到他长时间的关注。在他看来我们的生活不过是一堆既遥远又愚蠢的事情。他不知道,十多岁那会儿,我和露西有时候会为了他闹别扭。我们都想争他的宠,哪怕只是在书房里待上十分钟也行,我们都猜疑他更喜欢另一个。当初她老跟嗑药、怀孕、犯法之类的事儿纠缠在一起,所以享受那种特权的机会就比我多得多。尽管我也为她忧心忡忡,可是每次听到他们通电话,一阵熟悉的嫉妒的剧痛还是会猛地涌上我的心头。什么时候才会轮到我呢?
现在就轮到我了。
“塞丽娜!”他用温和的、带着降调的声音叫我的名字,话音里有一点点故意表现出惊讶的意思,然后张开双臂拥抱我。我把包往脚边一扔,被他抱个满怀,当我把脸贴到衬衫上,捕捉到那熟悉的帝王皮皂的香气,还有来自教堂的那种气味——薰衣草蜡——我哭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泪如雨下。我平时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哭的人,所以我跟他一样吃惊。可我无能为力。这是那种绵绵不绝、无可救药的哭泣,你也许会听到一个疲倦的孩子哭成这样。我想是他的声音,还有他喊我名字的那种口气把我惹哭的。
刹那间,我感觉到他的身体猛地绷紧了,可他还是抱着我没放。他轻声说,“要我把你妈叫来吗?”
我想我知道他在想什么——现在终于轮到他的大女儿怀孕或者沉湎于某种别的现代灾难不能自拔了,不管正在弄湿他刚刚熨好的紫色衬衫的这些婆婆妈妈的玩意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好还是统统交给一个女人来处理。他得把这件事移交出去,然后就能继续走向书房,在晚饭前再把圣诞布道辞再温习一遍。
可我不想让他放开我。我紧紧抱着他。如果我现在能给自己想出什么罪名就好啦,这样我就能恳求他施展神奇的主教大人的力量来宽恕我。
我说,“不,不。没什么,爸爸。只不过,我很开心,因为能回到,呃,回……家。”我发觉他一下子放松了。可是这话不是真的。根本就不是因为开心。我实在无法准确地说出到底是什么原因。跟我从车站出来走的那段路有关,跟我离开伦敦的生活有关。也许是因为松了口气,可是这里头还有一点更激烈的情绪,有点像后悔,甚至绝望。后来我说服自己,让我丢盔卸甲的,是午餐时喝的那点酒。
站在门口的这一刻不会超过三十秒。我稳住心神,拿起包走进屋,向还在担心地看着我的主教大人道歉。他拍拍我的肩膀,然后沿着原来的路线穿过客厅,走进书房,而我径直去洗手间——那里的面积至少跟卡姆登的小单间一样大——用冷水洗洗我红肿的双眼。我可不想让我妈来盘问我。等我找到她时,我能感觉到所有让我曾经倍感压抑、如今却倍感安慰的一切——烤肉的气味,到处铺着地毯的温暖,橡木、桃花心木、银器和玻璃的光泽,还有母亲那不事张扬却品位不俗的装饰,比如在花瓶里插上榛树枝和山茱萸枝,稍稍喷上一点银色漆,制造出一层薄霜的效果。露西十五岁那年,她也跟我一样想当个老练的大人,圣诞节前夜,她指着那些树枝嚷起来,“不折不扣的新教风格!”
她换来的是我平生所见过的主教大人最恼怒的目光。他很少屈尊亲口斥责,可这回他冷冰冰地说,“你得换一种说法,小姐,要不就回你的房间去。”
于是露西拿腔拿调地说了一句,类似于“妈咪,这些装饰真是棒极了”,我听得忍不住咯咯笑起来,心想我还是离开房间为好。从此,“不折不扣的新教风格”成了我们俩表达叛逆的口号,不过一定是背着主教大人说。
我们五个人一起吃晚餐。露西带来了她那身高六英尺的长发爱尔兰男友卢克,他在市议会的花园里当园丁,积极参与最近组建的运动团体“军队滚开”。一听说这个,我马上打定主意要尽量避开争论。这一点也不难,因为他生性风趣,很讨人喜欢,尽管他老是装腔作势地学着美国人拖长调子说话。后来,晚餐之后,我们聊天时找到了共同点,对于亲英派虐待俘虏、伤害平民的暴行,我们几乎同仇敌忾,对这些事我跟他知道得一样多。餐桌上,对政治向来不感兴趣的主教大人斜靠过来,用温和的语调问卢克,如果能让他说了算,如果军队撤退,那么他估计天主教少数派会不会遭到屠杀。卢克回答说他认为英国军队从来没有为北方的天主教徒做过多少事,他们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
“啊,”父亲答道,装出一副释然的样子,“那么一场血洗在所难免了。”
卢克大惑不解。他不知道自己是否遭到了嘲讽。实际上他并没有。主教大人只是出于礼貌,现在他已经把话题转向了别处。他不乐意卷入政治话题,甚至连神学争论都不想参与,因为他对别人的想法漠不关心,根本就没有跟他们对着干或者唱反调的冲动。
我来得晚倒是正好成全母亲赶得及在十点献上一顿烤肉大餐,而且她很高兴能把我叫回来。我找到这份工作,而且能像她一直期盼的那样自食其力,这事仍然让她深感自豪。我事先又把那个我声称供职的部门研究了一通,预备回答她的各种问题。很久以前我就发现,几乎所有上班的姑娘都会准确地告诉父母,自己替谁工作,她们明白父母不会追问细节。而我的“掩护身份”是经过精心打造、周详调查的,我已经讲了太多毫无必要的“无伤大雅的谎言”。若是现在回头,为时已晚。如果母亲知道了真相,那她会告诉露西,露西也许就再也不会跟我说话了。我也不想让卢克知道我在干什么。所以我只能耐着性子花上好几分钟描述本部门对于社会保障系统改革所持的立场,指望母亲会跟主教大人以及露西一样,发觉这些事儿无聊得很,这样就不会再冒出机智的新问题来为难我了。
这是我们家——或许也是所有圣公会信徒——的福分:我们用不着非得到教堂去亲耳聆听、亲眼目睹父亲主持仪式。在他看来,我们去或不去都无所谓。自打十七岁以后我就再没去过。我想露西十二岁之后就不去了。今天是他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所以没等甜点上来,他就祝我们圣诞快乐,打招呼要先走一步。从我坐的位置看过去,牧师领衬衫上没有留下泪痕。五分钟之后,当他穿过餐厅走向大门时,我们听见他的长袍曳地发出的那种熟悉的沙沙声。他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曾伴随我长大,可是现在,当我从伦敦的种种耗神费力的事务中暂且抽身,于阔别之后重返故里,眼前的一切似乎呈现出几分异国情调来:我有一位定期跟超自然力量打交道的父亲,半夜三更出门到一座漂亮的石庙里上班,他口袋里揣着房门钥匙,代表我们大家感谢或者颂扬或者乞求神灵。
母亲上楼到一个被称作“打包间”的闲置小房间里,照看她最后采办的一批圣诞礼物,我跟露西、卢克一起收拾餐桌、清洗餐具。露西把厨房里的收音机调到约翰·皮尔的节目,我们一边听着我从剑桥毕业以后就再没听过的前卫摇滚乐,一边辛勤劳动。这种音乐再也没法感动我了。它曾经是思想解放的年轻人心照不宣的口号,昭示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今却颓败萎缩,歌曲便仅仅只是歌曲了,这些歌多半都吟唱失恋,有时候也会唱到乡村大道。这些正在奋斗的音乐家跟别人没什么两样,都热衷于在喧嚷的人群中高歌猛进。皮尔在播放歌曲的间隙东拉西扯,信口开河,也是一样的调调。就连几首酒吧摇滚也没能让我激动起来。那一定是因为——我一边用力擦母亲的烤盘一边想——我长大了。下一个生日就满二十三了。接着,妹妹问我想不想跟她和卢克到教堂围地里散散步。他们想抽烟,主教大人可不会容许有人在屋里抽,至少不能是家人——在当时这样的态度可是有点古怪的,在我们看来简直堪称暴虐。
此刻,月亮又升高了,草地上结着微霜,甚至比我妈喷的那些漆更有品位。教堂里灯火通明,看起来孤立无援,好像摆错了地方,宛若一艘搁浅的远洋轮。我们远远地听见一台笨重的管风琴正在演奏《听!佳音天使在歌唱》的前奏,紧接着,信众勇敢地大声唱出来。听上去有好大一群人,我很为父亲高兴。然而,想到一群成年人,不带一丝反讽地同声高唱天使……我心里突然一阵抽搐,就好像我在悬崖边缘俯瞰,却只看到一片虚空。我对什么都不太信仰——不信赞美诗,甚至也不信摇滚乐。我们三个人并排沿着那条狭窄的路散步,沿途经过围地上的其他漂亮房子。有些是律师的办公室,有一两栋是整形牙医诊所。教堂围地实在是个很世俗的地方,教会收取高额租金。
原来,我的两名同伴想抽的并不只是烟。卢克从外套里拿出一支大麻,尺寸和形状都像是一只小小的圣诞彩包爆竹,他一路走,一路将大麻点燃。他喜欢煞有介事地弄出点仪式感来,把那玩意夹在指节之间,双手握成杯状,这样他就能在两根大拇指之间吮吸,吸气的时候发出嘶嘶的声音,他还故意玩点花样,趁一团烟雾滞留在口中的同时继续说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会腹语的人偶——这套轻浮孟浪的玩意我早就忘记了。看起来有多乡气啊。六十年代已经结束了!尽管如此,当卢克把他的大麻递给我时——我觉得他的动作颇有攻击性——我还是出于礼貌吸了几口,以免让他觉得露西的姐姐是个老古板。其实我恰恰就是老古板。
我之所以局促不安,有两个原因。刚才大门口的那一幕,仍然让我心有余悸。是不是因为工作太累而不是因为酒醉未醒?我知道父亲不会再提这个茬,也不会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对此,我应该充满怨恨才对,可实际上我如释重负。我不知道能跟他说什么。其次,我身上穿着一件很久没穿过的外套,当我们开始绕着围地散步时,我在口袋里摸到一张纸。我的手指在纸边摩挲,一下子就明白了那是什么。我已经把这茬给忘了,就是我在那栋“安全屋”里捡来的纸片。它让我想起很多没了结的烦心事,一大堆压在心灵上的垃圾——托尼的耻辱,雪莉的失踪,此外,我之所以被招募到五处,有可能仅仅因为托尼身份败露,监视人员还搜查过我的房间,最最糟心的就是跟马克斯吵的那一架。自从他造访过我的住处以后,我们俩都尽量避开对方。我没有去向他当面汇报“甜牙”的进展。一想到他,我总是先觉得内疚,随即又陷入愤愤不平的沉思。他先是为了他的未婚妻抛弃了我,接着,又为了我抛弃了未婚妻,但为时已晚。他纯粹是为了自己。那我又为什么要分担罪责呢?可是,当我再一次想起他时,同样的内疚卷土重来,于是我又得再跟自己解释一遍。
所有这些思绪都在一张纸片背后流动,如同拖在一只形态丑陋的风筝背后的尾巴。我们绕过教堂的西侧,站在通往镇上的那扇高高的石门下浓重的阴影中,而我妹妹和她的男朋友正在你一口我一口地吸大麻。透过卢克从大西洋彼岸学来的哼哼唧唧,我凝神捕捉父亲的嗓音,可教堂里一片寂静。他们在祈祷,毫无疑问。在我命运天平的另一头——除了我那微不足道的升职以外——站着汤姆。我想跟露西聊聊他,我希望能有姐妹间说说悄悄话的机会。我们以前时不时地能这么聊聊,但现在卢克硕大的身躯横在我们之间,而且他正在干的这件压根找不到借口的事儿,是所有热爱大麻的男人都爱干的,这玩意能让人浮想联翩——来自泰国的某个特殊的村子某种著名的原料,某个吓人的、几乎要捅出大娄子的夜晚,嗑药嗑得兴起时凝视夕阳下某个圣洁的湖泊的壮丽景观,发生在某个公交车站上的让人爆笑的误会,还有其他种种徒劳无益、荒诞不经的轶事。我们这代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那场战争让我们的父辈变得令人厌倦。而让我们招人烦的就是这个玩意。
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个姑娘完全陷入了沉默,而卢克却说得愈发兴高采烈、迫不及待,他的误会似乎越来越深,他以为自己很有意思,以为我们都给他迷住了。不过,几乎紧接着我的想法就来了个大逆转。我恍然大悟。千真万确。露西和卢克在等我离开,这样他们就能独处了。如果换作我和汤姆,我也会这样想。卢克是在刻意地、步步为营地要让我厌烦,这样就能把我赶走了。我刚才没发觉这一点真是够迟钝的。可怜的家伙,他只能大肆夸张,这可不是一场出色的表演,过火得无可救药。真实生活中没有哪个人会这么招人烦的。话说回来,他能用这么迂回曲折的方式,也算是一种善意的表现。
于是我在阴影中伸个懒腰,大声打了个哈欠,截住他的话头,随口说,“你说得太对了,我该走了,”抬脚便走,没过几秒钟,我的感觉就好多了,尽管露西在后面叫我,我也轻易就能装作没听见。摆脱了卢克的奇闻轶事之后,我疾步如飞,原路返回,穿过草地的时候感觉到双脚踩在薄霜上咯吱作响,煞是好听,我一路走到教堂的回廊边,恰巧是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在近乎一团漆黑中找到一块突起的石头坐下,把衣领竖起来。
我能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在轻声吟诵,可我无法分辨到底是不是主教大人。碰上这种场合,通常会有一个很大的团队协助他工作。有时候,当你碰上难处,最好问问自己,你最想干什么,如何才能干成。如果这事干不成,那就退而求其次。我想跟汤姆在一起,跟他一起上床,想跟他隔桌对望,想跟他手拉手走在街上。如果眼下做不到这些,那我就想想他也好。于是,圣诞前夜,我就花了半个小时做这件事,我崇拜他,我回想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想他虽然强壮却不失孩子气的身体,想我们之间愈来愈深的爱意,想他的工作,还想我也许能在哪里帮得上忙。至于那些我对他秘而不宣的事儿,我把它们统统推开。我反而想到我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少自由,我是怎么帮他完成了那篇《可能通奸》,我能帮上的忙还有很多很多。一切都是那么弥足珍贵。我决定把这些想法写成一封信寄给他,一封诗意盎然、激情四溢的信。我要告诉他,我是如何在自家门口情绪失控,伏在父亲胸口哭泣的。
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块温度低至零下的石头上,可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开始发抖。接着,我听见妹妹又在附近叫我。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担忧,于是我回过神来,意识到我刚才的行为一定显得不太友好。都是刚才吸了一口大麻的缘故。现在看来,说卢克仅仅为了跟露西独处一小会儿就故意装出一副傻样,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啊。神志不清的时候很难发觉自己的判断力出现了失误。现在我的思绪总算理清了。我走出阴影,踩到月光下的草地上,看见妹妹和她男友就在一百码开外的小路上,于是我快步向他们走过去,迫不及待地想道个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