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五,是沈甜在公司待着的最后一天了。今天下了班,她就收拾收拾东西要离职了。上午把交接工作收收尾,下午沈甜去人事部,办理了离职手续。
三点半左右从人事部出来,回到自己的格子间,周边很多同事对她都挺不舍的,毕竟共事一年多了:“甜甜,五月一回来就见不到你了,好舍不得你啊。”
“甜甜,以后常联系哦。”
“甜甜,我们会想你的。”
沈甜笑:“以后常联系,我也会想你们。”
她之前跟李晴吃过“散伙饭”了,办公室的同事们,她跟李晴关系最好。
其他同事们,平日里泛泛之交,没吃散伙饭的必要,但入职这一年多,大家对她还是很友好挺照顾的,办公室氛围很好,虽然也会有些许摩擦,工作互相推诿,惹人心烦的时刻,但大多数时间,在这里工作都是愉悦,充满积极能量的。办公室里很多聪明能干的人,在他们身上,她这一年也学到了很多。
就要离职,沈甜四点多钟,请大家喝了奶茶。
沈甜这周空闲的时候就会往家里拿点东西,到现在,她留在公司的东西已经没有多少了。
下班的时候,沈甜看看桌面,把水杯,充电线,移动硬盘,几本书,还有些离职资料往一个帆布包里一放,拎着她常背的一只包,跟李晴一道儿出了公司。
李晴看她帆布包里的东西看着又轻又少,搂住她的肩膀,说:“你分批次把东西拿回家,现在轻松的很。”
沈甜说是啊:“轻松极了。”
五月一放假五天(4.29-5.3),李晴:“甜甜你这个五月一是不是就要用来搬家了?”
沈甜说是:“明后天收拾下东西,打扫下家里卫生,五月一号,我爸妈会来接我跟我的行李回东城。”
李晴:“要我帮忙吗?我男朋友五月一前三天得加班,加班双倍工资呢,我们这年有结婚打算,他想多赚点钱,这样步入婚姻才会感觉更有安全感。他忙他的吧,我还没想好我要去做点什么,所以,要不要我帮你去收拾东西,打扫家里卫生?”
李晴可真是好。
沈甜领了她的好意,但还是不麻烦她了,她好好利用时间去玩儿吧。
沈甜:“我自己来就好,东西不是很多,这些天陆陆续续也有简单收拾整理了下,明天上午我一个人应该就能把东西都收拾好,行李打包好,下午打扫下卫生就行了。我自己能搞得定。五月一你就好好玩吧。”
李晴:“那好吧。如果忽然发现用得到我,可以随时电话哦。”
沈甜嗯,甜丝丝笑:“你真是太好了,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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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时北今晚上又有应酬。司机来开车,司机在一楼的地上停车场等待着。
下班时分,傅时北跟张坤坐电梯到公司一楼大厅,从高管专梯出来,远远的,他就看到了前面跟同事有说有笑在走着的沈甜。
沈甜身姿可真轻盈,走路自信洋溢,脸上总爱挂着笑,看着好快乐好明媚,让人看到她,也容易让心情跟着好好。
跟充满积极力量的人打交道,有时候就是很愉悦的。
目光注意到她拎着的一只大帆布包,里面装着的大概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些物品。
今天是她最后一天上班了。
现在,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了,以后,应该就没什么机会再见了吧。
傅时北忍不住多看了她一会儿,看了这个充满着快乐气息的人好一会儿。
祝好。
祝她回东城后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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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时北走在沈甜的身后,他们有段距离,沈甜可没注意到这位大boss。到了公司门口,沈甜很快跟李晴分开,各自朝各自所去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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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4月29号,沈甜早早起了床准备早早收拾整理行李。
六点钟从床上坐起,她没先换衣服,直接穿着吊带睡裙去洗漱。刷牙时,透过镜子,她看脖颈的某处吻痕还没消散,还是能看出来。
她的皮肤很白,那红红的吻痕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挺扎眼的。
她记得傅时北吻的时候也是很温柔的,怎么就留下痕迹了。她一点也不喜欢穿高领的衣服,不过好在今天留在家收拾东西,不外出,家里没旁人在,她想穿什么衣服穿什么衣服。
洗漱过后,换上方形领口的短袖针织衫跟舒服的运动裤,把头发高高扎起,去厨房简单煮了碗速冻小馄饨,吃过饭,不到七点钟,沈甜就开始收拾整理东西。
先去衣帽间,收拾了她的衣服。
八点左右,她的手机响起,她从衣帽间的一处台面上拿起手机,看是宁盛打来的。
宁盛问她今天是不是会收拾打包东西,她嗯:“已经在收拾了。”
宁盛:“这么勤快。吃早餐了吗,我今天休息,去给你帮帮忙吧,想吃什么,待会儿给你捎过去。”
沈甜笑:“你这么好。你过来帮忙可以,但不用给我捎早餐,我吃过饭了。”
宁盛想来帮忙,她就不推辞了。
李晴是她的同事,虽然私交不错,但真不太好意思让人家假期来给她帮忙。而且,她自己能搞定的,就让李晴好好的享受她的假期吧。而她跟宁盛像是兄妹,熟的不得了,她才不怕耽误他的时间。
宁盛:“哇,都吃过饭了啊,看来你今天真的很勤快。那我就只给我自己买早餐了。”
沈甜:“嗯。”
宁盛也住附近,没多久,开车过来了,在她小区楼下的早餐店买了豆浆跟油条,还有一只茶叶蛋,拎上了楼。
上楼按响门铃,沈甜听到门铃响声,停住收拾衣服的动作,慌忙跑出去开了门。
宁盛买的油条是真香啊。
他拎着油条进屋,沈甜就闻到味儿了,不由看向他的油条。宁盛看到她的目光所在处,笑着把油条拎起,在她面前晃了晃:“想吃?给你一根?”
沈甜点头:“是有点想吃,但还是不吃了,刚吃饱了饭,再吃我怕胃里不舒服,我早上胃口不大。”说话间,朝衣帽间走去,边走又边对宁盛说,“我继续收拾我的东西去了,你在餐桌处好好吃饭吧,我就不陪你了,渴了,自己倒水喝。”
宁盛嗯,换好鞋,去洗把手,走去餐桌处,坐下来吃了饭。边吃饭,他边拿着沈甜的平板看了会儿医学类的杂志。
他十分钟后吃完饭,收拾好餐桌,再洗把手,去了沈甜的衣帽间。
“我吃完饭了,现在帮你做点什么好呢?”他问她。
沈甜在把衣服装入行李箱。她的衣服鞋子有些她不太爱穿了,会边收拾整理的时候,边把不想再穿的挑出来,准备放入楼下的旧衣服回收箱,就不带回东城了。而且女孩子的衣服,让宁盛给她收拾也不太妥,沈甜想一想,说:“哥你去书房,帮我整理下我的一些书吧。”
她挺喜欢看书跟买书的,会看小说,也会看专业类的书籍。在这边住了一年多,空空的书架上现在塞满了好些书。
书她都想带回东城,她买的都是她喜欢看的。而且,把她喜欢的书留在人家家里,人家不一定喜欢看,没留下的必要。
宁盛说好,迈着大长腿走去了书房。
沈甜很快紧跟其后进书房,告诉宁盛:“看到地上这两个厚纸箱了吗,把书整整齐齐放纸箱里就行。”
宁盛说行。
在宁盛从沈甜身旁取纸箱的时候,他才忽然注意到沈甜白皙的脖子里有处红红的类似吻痕的痕迹。
宁盛不由怔一下。
随即,脸色忽的变难看些。
他再瞥眼沈甜脖颈处的红痕,忍不住抬眼有些严肃的问了她:“甜甜你最近有交往男朋友吗?”
宁盛有时候也很直接。
刚才宁盛看她的脖子处时,沈甜立刻反应过来,她忘记了脖子里有吻痕了。在他来的时候,她忘记去换身高领衣服遮掩了。
现在他这么问她,是看见了她脖子里的吻痕了吧。
她可不想让宁盛知道前天晚上她跟个男人有过一夜情,即便她不说男人是傅时北,不说傅时北的名字,也不能告诉宁盛这件事。
怕他哪天万一说漏嘴,他们两家可是时常来往。让她爸妈知道她竟然跟男人有过一夜情,胆子还挺大,一定得骂她。也一定会天天念叨,问她到底认不认识对方,知不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就敢一夜情。
“沈甜,你真是太大胆太野了。”想想爸妈为此一定天天嘟囔她,她脑袋就大。
而且她跟傅时北可是有说过的,这件事就翻篇,对谁都不要说起。她可不想被父母念叨起来没完,不得不提起这位前老板:“我认识好吧,我前老板行了吧,谁让人家长得帅,我贪图美色。”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不能对宁盛说什么大实话。
沈甜看向宁盛,矢口否认了,说:“我没有交往男朋友啊。”她装作不以为意的样子摸下脖子,也很直接的说,开玩笑的语气,“哥,你不会把我脖子里红的这一片当吻痕了吧?这儿是昨晚有点痒,我挠的。挠痕!我今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还在想呢,好像吻痕啊。”
沈甜有时候说谎也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谎言来的很自然。
大概不关别人事儿,只是想保护自己隐私的一个谎言,她没有心理负担吧,所以扯起谎来就会比较自然些。
宁盛看她反应自然,选择信了她,变难看的脸色微微缓和些。
跟傅时北差不多高,一米八几,穿着针织开衫跟运动裤的大男人很快拿起纸箱,走去书架处,开始给她收拾整理书。
沈甜再说句:“谢谢哥你帮忙了。”转身走出书房。
出书房后,沈甜忍不住深吸气平复下刚才的紧张,其实撒谎也是会有些紧张的。平复好情绪,沈甜想了想,走去衣帽间继续整理衣服前,先去找了个创可贴,贴在了吻痕处。
宁盛是个医生,她会担心她不找个东西遮掩下吻痕,万一忙完后,他靠近她,仔细看看她,注意到了她脖子那处就是吻痕而不是挠痕,那多尴尬啊。
吻痕跟挠痕也是有区别的吧。
现在宁盛都注意到她脖子里的异常了,她也就不想特意再去换高领的衣服遮掩,她不喜欢穿高领衣服,而且特意再换身衣服,感觉更像是在欲盖弥彰一样,还不如就直接贴个创可贴。
她都说是挠痕了,贴个创可贴可以帮忙治愈伤口不是吗。
贴好创可贴,沈甜松口气,继续整理衣服。
边整理边想,离开北京,以后她应该就见不到傅时北了。
她对傅时北也真没什么别的想法。那么高高在上的男人,她就不高攀了。
所以跟傅时北发生过关系这件事,她真心的想翻篇的,才不能告诉任何人。
作者有话要说:宁医生你不相信她有什么办法呢。她又不是你女朋友,她又不会绿到你。宁医生不喜欢甜甜,我是不信的。
今天是一更~~宁医生不是男二,酒店大亨秦总(男二号)明天会简单交代一点,目前还不到他出来的时候~秦总不论长相身材还是财力还是对甜甜的好,都不逊色傅总,我就爱势均力敌的男人雄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