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洛特巴尔的博客,11月7日,伦敦
伯爵昨天夜里离开了伦敦。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就在他决定离开的前一天,我做了个梦。
我梦见我独自走在墓地里,周围黑暗又阴冷,然后,一个吸血鬼向我扑过来。我醒了之后哈哈大笑,觉得这个梦荒谬绝伦,但当我平静下来,却清晰地记得我在梦境中的恐惧。就好像,回到三百年前,当我还是个没什么力量的小魔鬼的时候,独自面对比我高大几倍的魔王的那种恐惧。
这个梦让我不舒服。很不舒服。尤其当我意识到,梦中的这种恐惧竟然是一只吸血鬼带给我的,我就更加无法忍受了。所以当伯爵短信我说他在希斯罗机场的时候,我理都没理他,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这一次我梦见了伯爵。我梦见他的飞机延误了,当他抵达布加勒斯特的时候已经是黎明。他回不了家,只好躲在那个小机场臭烘烘的厕所里等到太阳下山。于是我终于在睡梦里咧开嘴笑了出来。
地狱之火_666的回复:
好久不见了,真让你的读者失望,你还是和以往一样无耻。
博主回复:
难道你竟会对一个魔鬼有所期待?
奥黛尔的日记,11月24日,星期二
我睁眼的时候已经过午了,最近熬夜写论文,每天都睡得很晚。我慢吞吞地走去卫生间,打开淋浴喷头,脱掉睡衣,把牙膏挤在电动牙刷上,然后举着牙刷走进水已经变热的淋浴房。我闭着眼刷牙,任由热水从头顶喷撒下来。
每天都是同样的一套:起床、刷牙、沐浴、皮肤护理、穿衣服、梳头、化妆,然后乘坐同样的北线地铁去上课。
我感觉无聊。尤其想到今天又是欧洛克教授的视觉理论,我更厌倦了。
肚子里咕咕乱叫,饥饿感让我在淋浴的热水里差点昏倒。这不寻常。我昨晚吃饭了吗?我想了半天,直到我关上水龙头,穿好衣服走进厨房的时候,我还是没想出来。而且我也不记得我上一顿吃的是什么。
我打开冰箱门,惊讶地发现里面是空的。奎因的袋奶这时候已经全被清理出去了,戴比和亚历克斯那两个懒人则基本天天叫外卖。现在冰箱就是我一个人的。但我发现里面除了几个变质的青椒之外什么都没有。我上一次什么时候去的超市?我根本就不记得了。
墙上的挂钟显示时间是12点40分。如果我抓紧时间去学校,那么在2点上课之前我还可以在学校餐厅里饱餐一顿。我喜欢这个主意。
我风风火火地完成了之前那一套,把罗兰·巴特的《符号学理论》还有我的论文提纲塞进书包,蹬上马丁靴冲出家门。
我一进餐厅就看到了戴比和亚历克斯,和其他几个学生聚在一起。我一眼扫过去,看到里面有我同班的尼克,他身边站着一个戴眼镜的黑发男生,似乎就是万圣节那天接替奎因的DJ哈利·波特(我后来知道他叫威廉,是尼克的死党,不过他们都叫他威尔)。另外几个人我看着也很脸熟,但是叫不出名字,估计是亚历克斯班上的。
“嗨!”尼克抢先打了个招呼,拼命冲我挥手。
然后戴比冲过来,一把抓住我,“你怎么现在才来,没收到我短信吗?”
“短信?”我掏出手机,上面果然有她的短信,还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戴比的。
“你到底在干什么?”戴比有点生气地说。我在干什么?其实我也想知道。我保持这种状态已经很久了,起不来床,写不出论文,没有精力,没有灵感,整天浑浑噩噩。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从上上个星期以来,我就一直失魂落魄。
“喂,D走了你也不用这个样子吧,”戴比一语道破天机,她小声说,“尼克可一直和我打听你呢。”
我看过去,人群里那个金发的小脑袋皱着眉头歪过来,似乎想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当他意识到我在看他,马上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脸。
“他打听我什么?”我皱起眉头问。
“他问我你有没有男朋友。”戴比狡黠地笑了一下,眨眨眼睛。
我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喜欢D,不过长距离恋爱是没有结果的,这个不用我告诉你吧?”戴比继续低声劝诱。我看到她对黑发的威廉眨了下眼睛,知道她对奎因的感情已经成功地转移了。
我再次叹了口气,知道她说的没错。我前男友才刚刚和我分手一个月。主要是因为小S在美国。
“喂,女士们,走了!”还没等我回答,亚历克斯在那边叫了一声。
“来了!”戴比拉起我的手,就要走出餐厅。
“我们要去哪里?”我完全糊涂了。我一天(可能好几天)都没正经吃过饭了,餐厅里炸鱼和烤鸡的味道不停地往我鼻子里钻,我的肚子咕咕作响,正想坐下来大快朵颐,戴比竟然要拉着我离开这个近在咫尺的天堂!
“学校餐厅烂透了,我们出去吃饭。”戴比说。我刚想反驳她,说我不介意学校餐厅,因为一会儿还要上课,那边亚历克斯瞪了我一眼,宣布:“今天我生日。”我只好闭嘴了。
事实证明,我确实应该一开始就拒绝他们。因为这帮人除了拉我逃课之外就没有任何好处。我没去上视觉理论(这让我多少有点轻松),也没去上摄影课,也就是说,我被迫翘掉了下午所有的课,跟他们去了科文花园的布朗斯餐厅。
布朗斯是一家很高级的英式西餐厅,三百年前就开始为伦敦的绅士们服务了。侍者都是统一的白色制服,桌上点着蜡烛,放着爵士,用餐的人大多都是穿着考究的老人。
尼克的叔叔是布朗斯的厨师长,身份很高,所以我们今天点的全部食物都是免费的,酒水也打了折。然后我才终于搞明白,尼克一开始只想请我来,而威廉是尼克的室友兼死党,他想讨好戴比,戴比是我的室友,而大家又得找个地方给亚历克斯过生日。另外三个人是亚历克斯班上的朋友,胖胖的女生是他在雅典的老乡,他叫她贝丝,两个男生也说希腊语,但是来自塞浦路斯,名字好长一串,我一个也没记住。
当我狼吞虎咽地吃掉半盘烩鸡肝之后,我的情绪才稍微稳定下来,看着周围的人慢条斯理地一点一点切割食物,再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咀嚼,仿佛那都是水晶做的。尤其是那个希腊女生贝丝,她拿餐刀的样子就好像她是个公主。我转开眼睛,继续把注意力放到我的鸡肝上。
“你觉得怎么样?”尼克小心翼翼地问我。他不知怎么就坐在了我旁边,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嗯,鸡肝很好吃。”我咕哝着说,尽量不去看他的眼睛。
“我是说,这里。”他做了个手势,似乎想用这个古老雅致的地方赢得我的好感。
“布朗斯不错,”我回答他,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我感觉就是个大排档。
当然啦,去过丽兹以后,所有高级餐厅都变成了大排档。但我没把这个告诉他。
尼克有点失望,似乎我没能表现出他所期待的惊喜。
这时候贝丝突然站了起来,举起她的那杯红酒。
“祝亚历克斯19岁生日快乐!”她高声说。
大家一起举杯。然后亚历克斯一一向大家敬酒,感谢大家,说些有的没的话。气氛开始热烈起来。大家都在交谈,威廉在和尼克说话。贝丝横了我一眼,然后继续一点一点切割她珍贵的牛排。
我给了她一个微笑,知道她只是不想让我出风头。但我还是要感谢她,因为她帮我解了围。
当我醉醺醺地迈进家门,拧开钥匙,楼道里一片漆黑。我脚下一滑,一脚踩在了门口的一大堆信上。中午出门的时候没看到它们,估计是邮递员下午才塞进来的。
一般来说,我不太会去注意信件,因为那些大部分都是广告和银行账单,朋友之间早就改用电子邮件了。但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作祟,今天我居然鬼使神差地低下了头,从鞋底下把那个黑色的信封抽了出来。
黑色的信封很罕见。尤其是上面还有个火漆印章的黑信封。
那个深红色的火漆印章中间只有一个龙飞凤舞的大写字母D。
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
头脑里嗡地一声,在我看到那个字母的时候,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似乎我一连几天都半睡不醒,现在却突然惊醒了。我的酒也醒了。我一把扯开信封,弄坏了上面精致的火漆,但是我顾不上了。
“亲爱的奥黛尔,”信上写,那是一种像中世纪手抄本一样漂亮的字体,我觉得时间都凝固了,“希望你不会觉得唐突,我很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