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蚕再变

天蚕再变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最新更新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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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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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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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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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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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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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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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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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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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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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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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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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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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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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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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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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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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穿成海岛文小炮灰[七零] 》《植物大复苏[天灾]》家长里短日常吃瓜养崽事业群像晚日更本文文案:一觉醒来,白富美何玉燕发现自己穿进男频年代文。穿成书中龙傲天男主那隐忍坚强最终胜利的原配。按照剧情,何玉燕会在跟男主相亲之后,马上嫁给男主,住进逼仄的大杂院。讨好心有白月光的男主,孝顺嘴碎的婆婆,帮助挑剔的大姑子,照顾调皮捣蛋的小叔子。在男主发家之后,更是在辛苦照顾婆家人的同时,连生五个女儿一个儿子。同时,骂退任何靠近男主的莺莺燕燕。最终在七十岁的时候,等到了男主回头。夫妻两人和和美美度过晚年。这样的剧情让穿越过来的何玉燕yue了。——国营饭店相亲现场,看着眼带忧郁的帅气男主。何玉燕推开喋喋不休的媒人,起身走到隔壁桌正在吃面条的顾立冬面前。我们处对象怎样?正在吃面条的顾立冬满脸不可置信。媒人目瞪口呆。男主忧郁的眼神瞬间变换。——顾立冬长得又高又壮,脸上还有道因公受伤带来的刀疤。任谁看了不摇头,说一声这小伙子以后不好找对象。即使是厂里司机这样的好工作,这小伙子注定找不到城里姑娘。谁能想到这小子出趟长途车回来。全身灰扑扑在国营饭店吃碗面条,就娶了个漂亮的女人。——何玉燕知道顾立冬是这本男频文里面,给男主事业添砖加瓦的工具人邻居。这个男人虽然脸上有刀疤,看起来很凶。其实是个很有爱心、责任心的男人。这样男人不比忧郁帅气又心有白月光的男主好上百倍!——婚后,何玉燕住进了厂区大杂院。大杂院的人都等着看着夫妻两人的笑话。特别是在男主又找了个车间主任家姑娘当媳妇的时候。可是,大杂院的人等啊等啊,却等来了一个又一个让人眼酸的消息。何玉燕跟着顾立冬夫妻感情好,生儿育女,事业顺遂。最后还买了大院子搬出了大杂院。——————————————————————预收《穿成海岛文小炮灰[七零]》预收文案:雪肤花貌、盘靓条顺的云苏穿到一本海岛年代文。开局就是在大海中溺水濒死。按照剧情,女主将会把云苏从大海里面捞起来。之后,女主勇于救人的事迹被路过的团长男主看到。男主欣赏女主的真善美,把女主从吃人的家庭里解救出来。婚后,女主在大院里混得风生水起。一胎两宝、丈夫升职、盘活海岛上唯一的国营海产品加工厂。******而作为女主发迹的第一个工具人云苏。则是因为女主救人心切,衣服被撕裂。上岸就被个二流子一把抱住。最终被迫嫁给了二流子。婚后被家暴,怀孕被打流产。最终死在拼儿子的路上。得到女主一句可惜的评价。穿越过来的云苏只想呵呵两声。溺水?那是不可能的。嫁给二流子?那更是笑话。当女主扬名的工具人?云苏表示不约不约我不约。云苏决定走另外一条路:自己游上岸。结果反而救了个大帅哥上来。******大帅哥季向天没想到自己居然那么倒霉。好不容易医院放假,坐个船来部队探望爸妈,结果遇上意外。本以为小命要没了的自己,居然被个漂亮女同志救了。而且这女同志让自己健康的心脏跳动得过于吓人。季向天决定以身相许,追求救命恩人。云苏看着帅气的医生季向天,想到对方也是女主扬名的一块踏脚石,勉为其难同意了。******大院里最近出了两件喜事。二团团长跟军区医院院长家的军医儿子,同一天结婚了。两人娶的还是同一条渔村的姑娘。大院里的人们等着看热闹。结果,二团团长妻子人美心善孝顺。会抓鱼、会做菜、会赚钱、还能一胎生两个儿子。军区医院院长的儿媳妇,除了长得漂亮之外,没有一点优点。看着女主脸上那常年在海边抓鱼导致的皮肤问题。看着女主白天带娃晚上熬夜工作造成的心神俱疲。云苏表示那些个长舌妇的评价,她毫不在意。正在给闺女换尿布的季向华,看到媳妇那快活的小模样,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美。
  • 作者:绵绵月
    顾咻咻是貔貅一族最好运的崽崽,意外穿到了三岁半的人类幼崽身上——人类幼崽是个孤儿,好不容易等到被人领养,养父母却是虐待小孩的变态!于是小貔貅不客气地吸光了养父养母的气运,背起小奶瓶离家出走!*顾清阳最近很是倒霉,不仅角色被抢,拍摄还被道具砸头,他顶着受伤的脑袋去河边喝酒泄愤,却在意外遇到了一个碰瓷的小团子!小团子穿着一件破烂的公主裙,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小卷毛,抱着他的大腿,张开五根手指,声音软软糯糯:漂亮哥哥你收留咻咻吧,咻咻很省钱,一顿只要吃三碗米饭!看在顾咻咻救了自己的份上,顾清阳暂时收留了她,谁成想她竟是自己的亲妹妹!于是——找回妹妹的第一天自己被抢的角色就回来了!第二天在道具上做手脚的对家被抓了!第三天火热娃综发来了邀约!!……娃综上,妹妹更是变身人形开挂器,想要住大房子,小手一指,顾清阳就抽中了豪华套房!想要吃烤鸡加餐,下一秒就有一只野鸡扑腾着撞晕在了他们房子的门框上!捕鱼比赛,顾咻咻在旁边玩水,一条条肥美大鱼便自动往顾清阳竹篓里钻!导演要求每组兄妹进山找食材,其他哥哥在山里狼狈寻找大半天才挖到一丁点野菜,牵着妹妹的顾清阳则是三步一野兔,五步一鸡蛋,不到半小时就拎着满出箩筐的食材轻松交差!因为离奇的好运气,顾咻咻一夜爆红,顾清阳也跟着沾了光,从前想也不敢想的资源代言纷纷砸来,硬生生将他砸成了顶流!成为顶流的顾清阳将妹妹宠成了小公主,揉着她的小脸蛋忍不住感叹道:咻咻,你还有什么惊喜是哥哥不知道的?*【阅读指南】:1.本文主亲情向,哥哥是亲哥哥,cp男主不是哥哥,妹妹成年前不会恋爱2.妹妹认亲后会和哥哥一起上娃综,一起演几部影视剧,文中涉及的娱乐圈人物没有原型,勿代入现实3.作者文笔有限,不喜欢的请点叉,和谐看文哦。
  • 作者:半亩之间
    本文将于11月6日周一倒V,倒v章节从28章-最新章,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新文也请继续支持。--------------------------------------曾用名《开局就被秦王埋了怎么办》短文案:不想当武学大师的医士不是好农技员长文案:考古专业研究生徐瑾瑜跳江救人,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先秦时期,还穿成了一个丧父丧母,意外坠崖而亡的小女医。徐瑾瑜泪奔,这是什么狗血的开局?穿越到两千多年前,无古可考的她,用到的第一个专业技能,就是刨了自己的坟。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她,有金手指!在现代有超忆症的她,可是背了大半个图书馆的书,知识就是力量,她可以!信心倍增的她,养好伤后便收拾行囊,前往河西,投军做军医。不料途中偶遇樗里疾,徐瑾瑜惊叹:妈耶,她这是什么运气。先遇未来秦王,又遇他弟智囊,这人对自己好像还挺不一样,让她小鹿乱撞。自此,她的行医之路开始跑偏。她就教了个太极剑、太极拳,还有个广播体操,怎么就有人称她为武学大师咧?就连大秦第一剑客,都叫她小师傅。好吧,那多教一些也无妨,传扬中华武学精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作为一名医士,她最想做的还是弘扬中医。于是她给师傅献策,修《本草》,建医塾!撰写《本草》惠万民,培养医士利大秦!婚后樗里疾忍不住问她:你之前到底干什么的?怎么什么都会?精通医术、懂得武术也就罢了,怎么还会设计兵器、勘探矿藏、培育粮种呢?徐瑾瑜叹了口气:唉,穿越不易,多才多艺。实不相瞒,我以前,挖坟的,你们老嬴家的坟,我挖过。阅读指南:1.本文谢绝考据2.标签中的古色古香指穿越真实历史朝代,本文非历史朝堂向哈。3.半架空小甜文,对话有现代口语,主角搞搞事业,谈谈恋爱。4.为了剧情需要,本文有大量杜撰人物和事件。--------------------------------------推荐自己预收文《穿进be文后我只想赚钱》【户部尚书的酷爱数钱幺女】X【忠亲王的不务正业独子】短文案:小说作者穿成be文女主,含泪亲身改剧情。长文案:一心只想赚钱的小说作者暴鑫鑫穿越了,还穿进了她高中时写的第一本小说里。幸运的是,她梦想成真,成了幻想中备受宠爱的高门贵女富金珠,父亲是大显王朝户部尚书,外公是镇国将军。不幸的是,高二暑假写这本书时,被一年来姥姥家送一次学费的父亲发现了,还骂她不好好学习,她一怒之下,把才写了3万字的文be了。原本掌中娇VS俏书生,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的甜文剧情,在最后一章强行反转。风度翩翩的男主温鹤清,实为前朝世子的遗腹子,改头换面拜在女主家中做门客,是为了报仇复国。结局是女主父亲及外公被构陷私通外敌,满门被斩。温鹤清借邻国大晟国之兵,攻入大显皇宫,但在他一剑刺死皇帝时,他也被大晟将领一箭穿心。真全员be,一个没留。暴鑫鑫泪目,她想要活命!她要斗反派!她想改剧情!后来,温鹤清来势汹汹地领着衙门的人,去镇国将军和户部尚书府上搜罪证。震惊地发现,他亲眼看着放到将军书房的通敌信件,竟成了《咏皇恩》、《感皇情》、《颂大显》。他当初亲手放到户部尚书库房,充当贪污铁证的金银珠宝,竟变成了烂算盘,破衣服,最离谱的是还有几个破碗。他无语望天,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大殿之上更是热闹,镇国将军解甲要归隐,户部尚书撞柱表忠心,皇帝感动地涕零。暴鑫鑫看着尘埃落定,反派被伏,想着终于可以安心做富金珠了。可是一闲下来,她还是心痒想赚钱。后来她遇到了空有好皮囊,终日招猫斗狗的忠亲王独子李逸安,两人一拍即合,搞钱!1.开书局,签约文人墨客,出版诗集小说,繁荣大显文坛。2.办杂志,征集短篇投稿,刊登饕客探店,开创连载先河。3.建茶楼,组建金珠严选,选拔俊男美女,现场演出带货。4.待补充……某日,那个玩世不恭、眼高于顶的李逸安对富金珠说:你我二人搭档如此默契,不若你做我世子妃?富金珠瞳孔地震,立马拍出一个李逸安写的册子,指着念道:合作契约第一条:只谈钱,不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