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甜白野格

周日返校时间是下午六点。江浸月在下楼的电梯里,面对镜子,总算记得将自己的校牌,安稳别在制服外套上。

七中教育质量顶尖,一年四季各不相同的四套制度,设计精美,裁剪得当,也是令外校学子艳羡的理由之一。

白衬衫,黑西装外套上刺绣校徽,红棕色领带,和同领带色系的格裙。

这是七中的秋季制服。

江浸月左肩挂着深棕色制服包,向玉桐路走去。

不比同龄学生装满知识的厚重书包,她的双排扣制服包里,放着唇釉、散粉一系列的补妆用品。

抽象意义上来说,她包里装着美貌容颜,应该还是挺沉重的。大概比其他学生的包,要更重一些。

初秋下午阳光慵懒,街边的人行道树影斑驳,叶隙间蝉鸣不止不休。

提前三小时去学校,因为属于她的六科作业,还躺在教室的课桌上安眠,和她一起度过了一个悠闲的周末假期。

经过街口的七中本部,江浸月忽然记起,上周被用完后,最终归宿是垃圾桶的荧光笔。

城北最大的书城,坐落于梧桐树荫街口,正对着七中本部,拢共四层楼。江浸月曾在里面买过一本《百年孤独》。

她迈步走进书城,自动扶梯往上升,她往右下看,一层的言情专区离自己越来越远,一点点隐进看不见的视野盲区。

她很坏心眼地在想,如果把书架上一排排的言情小说撤掉,换成售卖教辅资料,这座书城,应该会成为老师和那群优等生心目中,挑不出一点瑕疵的圣地。

文具用品区在三楼,下扶梯后穿过阅读区的大厅,摆放整齐的单人沙发,气氛宁静,无人交谈。

江浸月没想过,能在这里看见周写蹊。

黑色的真皮单人沙发,他腿上搭了一本厚重书籍,眼睫微微垂着,食指的指腹搭在书页右下角。

指关节偶尔屈起,书页便因此翻动,发出轻微的纸张摩擦声音。

江浸月静悄悄走过阅读大厅,在收银台为荧光笔和黑色签字笔结账后,走出书城,去了趟面包房。

推开门,扑面而来熟悉温暖的香味,风铃悦耳。店员说“欢迎光临”,声音是足以与她们微笑相媲美的温柔。

西点师从玻璃隔开的后厨,递出两条新鲜出炉的长条冷脆泡芙。

泡芙被装在细长的白色纸袋里,散出浓郁奶香味。

江浸月将纸袋边缘折下,用拇指和食指捋过压平,找店员要了两张贴纸,贴上纸袋的封口。

到靠墙的吧台边坐下,她打开签字笔的笔盖,在其中一个纸袋上,落下两行字迹。

重返书城三楼,落地窗边的那张沙发,周写蹊身上穿着全套的七中秋季制服,依旧坐在那儿看书。

除开周围多了两个,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窃窃私语不断的外校女生,一切与江浸月上一次经过阅读区时看到的画面,别无二致。

然而正当两个外校女生刚鼓足勇气,想上前去询问联系方式时,视线里闯入一抹窈窕纤细的身影。

密藻般的烟粉色长发,很出挑亮眼的颜色,散在她的肩后。身上穿着与男生同样设计的七中制服,只一个是格裙,一个是长裤。

两个外校女生僵在书架边,收回刚刚往前迈出的那一小步,被迫停在原地。

“有一次在昏暗的剧院里,她也感觉到蝴蝶在头顶盘旋。直到马乌里肖·巴比伦开始追求她,混在人群里像个只有她才能认出的幽灵,她才明白黄蝴蝶与他有关。

在音乐会的听众中,在剧院的观众中,在大弥撒的人群中,都时时有马乌里肖·巴比伦的身影,她无须见到就能发现,因为蝴蝶已经指明他在场。”

书里写到那段因黄蝴蝶而“被折磨得永无宁日”的爱情,眼前撒落一片阴影,纸张上的光线被遮挡。

周写蹊抬眼,撞进江浸月的眸。

他嘴唇微张,她立即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食指抵住她玫瑰色的唇瓣,示意他不可以发出声音。

将泡芙放在他摊开的书页,她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转身离开这片安静的阅读区。

红棕色格裙的裙摆,随着她走路时微扬,消失在书架转角之处。

来了,走了,悄无声息。若非那条尚且温热的泡芙,真像书里魔幻奇妙的荒诞剧情。

白色纸袋上,她歪七扭八的字迹,拼凑成一句完整的话语。

“看你长得有几分姿色,给你个机会得到我。”

下面留着一排数字,十一位,是电话号码。

等到晚自习下课,江浸月将自己那份连蒙带猜、连写带抄的周末作业,和季盈的那份,一起交到课代表手里,提上包离开教室。

回到家中,打开出租屋客厅的灯,她往玻璃杯里到上凉水,手机响起提示音。

她放下水壶,倚在桌边。解开手机,看见微信有一条新的好友申请,附加消息写着姓名。

周写蹊。

她很快通过这条申请。

[江浸月]:我下午就把泡芙给你了,你这么晚才加我?

[周写蹊]:我上学没带手机。

[江浸月]:……

[江浸月]:你真乖。

[江浸月]:怪不得老师们都喜欢你。^_^

明明是隔壁学校的高一新生,却被各种几乎能捧上天际的赞美,径直夸到她们学校的高二来。

她末端附上的那个颜表情,意味深长,略显出点讥讽的阴阳怪气。

周写蹊那边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江浸月端起玻璃杯,凉水浸过喉咙,等着他的回复。

聊天框顶端早已正常显示他的姓名,江浸月迟迟没有等到他发来的消息,放下手中的玻璃杯,杯底碰上大理石餐桌面,声响清脆。

[江浸月]:?

[江浸月]:人呢?

[周写蹊]:在。

[江浸月]:在你还不回消息?

[周写蹊]:……不知道回什么。

江浸月躺到沙发上,在脑袋下垫一个抱枕,玩手机最舒服的姿势。

[江浸月]:我不管,就算你不知道回什么,你也想办法回我。

[江浸月]:这是网络社交礼仪,你懂不懂。

[周写蹊]:知道了。

她想了想,换个话题。

[江浸月]:下午的泡芙,你吃了吗。

[周写蹊]:吃了。

[江浸月]:好吃吗。

[周写蹊]:嗯,很甜。谢谢。

江浸月继续打字。

[江浸月]:我都没见你笑过。

[江浸月]:希望下次见到你,你也能笑得有那么甜。

末了,她补上一个颜表情。

[江浸月]:^_^

而隔了两分钟,周写蹊回:「……」

江浸月翻了个白眼,扔开手机,闭眼放空自己小半天与作业死磕的劳累身心。

没一会儿,手机屏幕亮起,再次传出新消息提示音。

江浸月翻过身,下巴垫在抱枕上,伸长了手臂,用指尖够到沙发上的手机边角。

解开屏锁,便是刚刚的聊天界面。

[周写蹊]:嗯。

她唇角的弧度,一点点弯起。

忽远忽近的拉锯战,像刚驯养猫时,用手碰一下,猫警惕地扬起爪,往后退一步。等收回了手,猫又把控着合适的距离,凑上来,细细叫一声。

江浸月放下手机,合上美瞳戴久后略微干涩的眼。

前天和他一起吃晚饭,再到今天和他加上好友,倒也不能全归因她心血来潮的新鲜感。

只是她的身边,要么环绕宋崖那样玩世不恭的混蛋,要么对立那群自傲到令她反感的优生。

他们无一不是热闹喧嚷,让她想到夏天燥热的风。吹来一阵又一阵,聒噪蝉鸣和烈日骄阳融入其中。

而周写蹊,不属于她所定义的任意一种类型。

迄今为止,四次见到他,他一直独来独往。与他相关,是书本,是雨伞,是街边流浪的狸花猫。

他的眼睛,让她想到秋季的雨。

乌青的天,冷风卷细雨,吹散夏日的燥热,吹落梧桐的枯叶,让彻骨凉意从脚踝骨攀附至五脏六腑。

沉睡已久的身躯至灵魂,都浸没在一场漫长缠绵的秋雨里,被清洗。

所以,周五傍晚在街边,看见他淋湿自己,耐心地把食物喂给伞下的流浪猫,他抬起头,江浸月看清他眼睛的瞬间,她忽然想起,有人曾对她说过这样一句。

“帅哥眼前过,不泡是罪过。”

但对于周写蹊,江浸月也没想着要泡他。

只是那个时候,贴在他手边的狸花猫弓着背脊吃着食物,瘦弱可怜,却独独依赖着他。

她撑着雨伞,忽然就觉得,和他交个朋友,似乎,也不错。

因为,第一次见他时,在面包房,他穿的白衬衫太干净,注视窗外雨景的眼睛太安静。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喝着盒纯牛奶。

那一刻,江浸月看着,心里唯一的想法是。

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乖了。

……

江浸月拿起手机,再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她和周写蹊的聊天记录。

凝视着他最后发来的那个“嗯”,她不由得想,她看人的眼光,真是锐利精准得可怕。

她闭上眼,在心里慨叹。

真乖啊他。

作者有话要说:“有一次在昏暗的剧院里……因为蝴蝶已经指明他在场。”

“被折磨得永无宁日。”

——《百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