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只有自己被蒙在鼓里,像个小丑一样。我就什么也不明白了。
岩仔在公寓里上吊自杀,而他的遗书便是如此开端的。遗书中所载的内容虽不尽相同,却大致印证了我那该受唾弃的妄想。
警方调查之下,确认笔记本中的原子笔迹乃是岩仔本人的,且现场状况并无任何疑点;换句话说,岩仔为自杀身亡之事毋庸置疑。
动机自然是因为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且害怕自己被捕入狱,终老一生;遗书上是如此记载的。
但前些日子岩仔明明还若无其事地与我们相处,为何到了八月十九日却突然自寻短见?原来,亚当尸体的发现成了导火索。
——国道沿线杂木林中发现的尸体是安槻大学三年级的宫下伸一,人是我杀的。
当然,我并没乐观到以为宫下学长的尸体永远不会被发现;即使我将他藏在不起眼的地方,我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找到的。
即使证实尸体是宫下学长,对我而言也无所谓;因为我认为,没有任何人会怀疑我是凶手。
但是,我太天真了。只要警方查出尸体的身份,自然也会着手调查宫下学长搬到何处(后来得知他投宿旅馆,但我原先不知情);如此一来,必然也会从他的房里找出他为了赴美而准备的护照及机票等物——我竟大意得疏忽了此事。
在此,我尽可能简洁地说明前因后果。
首先是我杀害滨口美绪及宫下伸一的理由——
接下来,岩仔仔细描述自己在七月十五日晚上被小闺叫去替她处理家中突然出现的死尸;他将尸体丢在栈桥市民交流公园的凉亭中,离去之际却发现人还没死。这部分篇幅很长,又与我的想象几乎吻合,因此略过不提。只不过,岩仔或许是不想连累漂撇学长与我,完全没提及我们的名字,写成一开始就是他自己开车到滨口家,一切全都是他一个人做的。
——一想到自己终究不必犯上遗弃尸体罪,我真的好高兴;但这份喜悦随即消失无踪。
虽然我也想过美绪说不定已经入睡,还是回到了滨口家。滨口家的客厅与我刚搬出尸体(我当时如此认定)时大相迳庭,变得灯火通明。我想叫唤美绪,隔着落地窗一看,却不由得哑然失声。
因为刚才在居酒屋道别的宫下伸一竟然在里头。为何宫下学长会在这里……?我只觉得一头雾水。
情急之下,我绕到后门。当天,由于美绪的怠惰,滨口家一楼的门窗完全没锁;因此,我猜想后门或许也没上锁。
果不其然,门没上锁,我从后门走进厨房,并躲在相对式橱柜之后,偷听两人谈话。
“——这样很危险耶!”宫下学长的声音传来,他似乎有点生气。“好不容易明天就要出发了,要让别人看见我来这里,一切就全泡汤——”
“又没人在,有什么关系?”美绪似乎在闹脾气。“你就留下来过夜嘛!我今晚怕得睡不着。”
“说什么今晚,都快天亮了,剩下不到几小时啦!”
“那就更没关系了啊!你留下来嘛!要是又有怪人潜进来,该怎么办?要是我被强暴,该怎么办?”
“我不是已经巡视过整间屋子了吗?没人在,只要你把门窗锁好,等到天亮,不就得了?——”
小闺果然以为夏娃(露咪小姐)是被另一个入侵者攻击,因此心生畏惧。漂撇学长、我和岩仔离去后,落单的她越想越害怕,深怕家中还有其他人潜伏;但她又没勇气自行检查,便叫宫下学长前去。至于她是如何在那种时间联络上宫下学长的?原来他们俩早就准备了叩机(寻呼机),以防不时之需。
——他们两人就着要留要走争执了好一阵子,后来美绪突然发起脾气来。
“你真的在乎我吗?”她开始质问:“真的爱我吗?”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说?这种事用得着问吗?”
“骗人,很可疑。你真的已经做好和我在美国共度一生的觉悟了吗?”
“就是做好了才要去啊!”
“你该不会打算半途丢下我,自己回日本吧?”
“别说傻话了。”——
从岩仔的描述来判断,他们两人的争执可说是无味之极;就岩仔的印象,小闺似乎屡屡击中要害,宫下学长则是节节败退,不断重复牵强的借口。
换句话说,小闺认定是私奔,但宫下学长不然;高千的假设,似乎是一语中的。
——不久后,宫下学长拗不过美绪,便答应留下来过夜。
接着,客厅安静了片刻;但他们俩并未离开客厅,时而传来吃吃窃笑与接吻声,气氛相当淫猥。正因为我没直接看见,感觉起来更为淫猥。
我再也无法承受,打算从后门悄悄离去。现在回想起来,假如我早几秒决定并付诸行动,或许就不会犯罪了。
“——那个餐会真是无聊死了,”我听见美绪一面喘气,一面弹舌。“根本是浪费时间。应该一开始就像这样,两个人一起过才对。”
现在写成文字,连我自己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当时我一听见这句话,我不知该如何形容,只觉得自己的存在被冷漠地彻底否定了。
和美绪相处的时间,对我而言是万分珍贵的。虽然身旁还有其他朋友,和她之间的互动也并非格外亲密,但我依旧觉得快乐无比。或许我的形容方法太过老套;对我而言,那是段值得珍藏至宝盒中的美好时光。
然而,美绪本人居然全盘否定,让我觉得宛若有人从身后一脚踹开我的宝盒,而当我慌忙寻找埋入泥土中的宝石时,那人又在背后狠狠地嘲笑着我一般。
待我回过神来,我的手上已多了一把拍肉器。我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拿来的,似乎是流理台。厨房并不乱,收拾得很干净;不知为何唯独这把拍肉器没归位,被拿出来丢在那种地方——
补充一下,这把拍肉器应该是小闺拿出来殴打露咪小姐用的,她打算稍后清洗附着于上头的血迹,才放在流理台。追根究底,小闺可说是在双重意义上替岩仔添了罪过;倘若她在使用后收拾妥当,或许岩仔便不会冲动地犯下这个罪行。
——于是,我攻击客厅沙发上交叠的两人。
你们有什么权利……我是这么想的。你们有什么权利把我蒙在鼓里?你们凭什么说自己的才是宝,别人的都是草?凭什么认定别人一辈子也得不到手,要人别痴心妄想,闪一边去?凭什么以男女主角自居,却把别人贬为小丑?
他们俩打得正火热,连抵抗的时间都没有。我挥舞着拍肉器猛打他们的脑袋;不知为何,我到现在仍记得自己曾闪过一个蠢念头:怎么,原来你们还穿着衣服啊!
直到他们两个头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才回过神来。
不能把尸体留在这里……我这么想;到了明天,美绪的父母就会回来,而他们当然会立即报警。
要是案子张扬开来。头一个被怀疑的就是我。因为——
到此,岩仔应该察觉了欲说理由,就一定得提及漂撇学长和我;因为理由便是我们俩曾目睹小闺死前和他在一起。但岩仔终究无法下定决心供出我们的名字,只见缭乱的原子笔迹没了下文,就这么换了一行。
——总之,我决定将两人的尸体搬离滨口家,便轮流扛起他们的尸身,放进车中。我从不知道人类的尸体有那么重,而且还有两具。这是个繁重得几乎教我昏厥的工程,但我毅然咬紧牙关完成了。
我在下意识之中,开车前往刚才去过的栈桥市民交流公园;我猜,应该是因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来。
当我到了凉亭一看,发现那个被我误认为尸体的女人忘了把她塞着头发的裤袜带走——
在这里补充说明,岩仔搬运露咪小姐之际,已将戒指戴回她手上。
——我灵光一闪载着两人的尸体,又回到了滨口家;接着,我拿出厨房里的料理用剪刀剪断美绪的头发,并脱下她的裤袜,将头发塞入,才又带着美绪的尸体前往栈桥市民交流公园。
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当然,若要说明是为了使人误认尸体的身份,便又得提及漂撇学长与我;岩仔察觉此事,再度中断了文章。其实他打的如意算盘是:万一被查出弃尸的是他,也可借由漂撇学长与我的证词,证明夏娃的尸体是小闺以外的不知名女性。
为避免误会,我事先声明;岩仔刻意省略的部分,漂撇学长和我在接受警方问案时都已尽数说明。
——然而,我不愿将宫下学长和美绪的尸体丢在同一处;因此,遗弃美绪的尸体后,我再度发动了车子。
最后,我开车进山,将宫下学长的尸体丢在国道沿线的杂木林中;当时,我犯下了无可弥补的疏失。
我以为自己行动时出奇地冷静,但毕竟我犯下的是杀人的滔天大罪,怒气早已冲昏了脑袋。
我将装有美绪头发的裤袜和宫下学长的尸体一起丢了。当然,原本我是打算个别丢弃的;但我似乎一时不慎,错手丢入了杂木林。
说来荒唐,直到看了十九日的早报,我才发现这件事。这时我终于知道自己犯了重大的疏失,吓得一脸苍白。
因此——
或许是因为不能写出实情,心痒难耐之故吧!写到这里,岩仔以原子笔狠狠乱画,在笔记本上戳了个洞。
当然,理由我们很清楚。即使查出亚当身份为宫下学长,只要没人发现这和栈桥公园的案子有关,岩仔便无东窗事发之忧。然而,岩仔却亲手给了警方、甚至我们两案相关的线索;因为他犯了个重大错误,竟将装有小闺头发的裤袜遗弃在亚当的尸体旁。
午间新闻报道亚当即是投宿于室内旅馆的男子米仓满男,更是补了岩仔一刀。
岩仔当然立刻领悟米仓满男即是宫下学长。更糟糕的是,被害人的行李竟还放在旅馆之中。
岩仔认为,既然宫下学长预定和小闺一起赴美,他的行李之中一定有护照及机票;由这些东西,便可立刻明白死者的身份。
待亚当的身份明朗化且明白他计划赴美,互有关联的栈桥公园弃尸其实是小闺一事,自然也跟着水落石出。纵使警方没识破,漂撇学长他们也会发现——岩仔是这么想的。只要小闺被杀之事曝光,朋友们便会察觉自己是杀人凶手,他只能认命。
事实上,我的确察觉到了,因此岩仔的看法并没错。不过,有一点他猜错了,就是‘米仓满男’留在旅馆里的行李中,并无护照等任何身份证明文件。
警方从机场接待处的投币式置物柜中,发现了宫下学长的护照及机票等贵重物品;大概是宫下学长怕山田一郎氏及荣治等人找上旅馆而做的防备之策吧!如此步步为营,更可看出他对山田一郎氏的畏惧之深。
就这点而言,岩仔可说是操之过急了。
话说回来,既然要认命,我多么希望他去自首;如此追悔的,想必不只是我。我不知道岩仔本人是怎么想的,但他自我了断,离开这个人世,等于是永远地‘排挤’了我们。那么害怕、憎恨被排挤的岩仔……
经由滨口夫妇认尸,确认了夏娃即是小闺——滨口美绪;另一方面,宫下家才刚刚失去了母亲,随即又发现长男的遗体,度过了双重悲剧侵袭的夏天。
事到如今,再重复这些怨言也无济于事;但我不得不想,若小闺只是个普通的女大学生,或许这次的案子便不会发生了——至少,发生的可能性将变得极低。
倘若小闺没被双亲那么戏剧化(单是严格已不足以形容)地束缚、管教,而能正常地享受大学生活的话,宫下学长便无法趁机而入,也无法利用她进行逃亡计划;这一点,应该错不了。
为何滨口夫妇对待独生女犹如对待‘囚犯’一样?莫非是他们自身不为人知又离经叛道的嗜好所生的反作用力?
只要不造成他人困扰,从事任何兴趣、嗜好都是个人的自由——倘若他们如此深信不疑,便毫无问题。然而,他们做不到;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心中有愧。沉溺于不道德且罪孽深重的快乐所带来的罪恶感,寸步不离地纠缠着滨口夫妇;在其反作用力之下,他们对待女儿极端严厉,歇斯底里地维持道德。
若真是如此,那是何等滑稽啊!他们的双重标准,竟在独生女身上结了如此怪诞、讽刺的果实。
是的,怪诞;这个夏天的一切全都如此怪诞。
于是,在大二暑假结束之时,我们失去了三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