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做亏心事的下场

    “小鹰啊,想不想去少林寺见识一下,我听说那里有七十二项绝艺,三十六门神通,寺庙里藏龙卧虎,高人无数,武功最高的是一位扫地的老和尚,藏经阁不可不去,《易筋经》《洗髓经》为天下至宝,不去就太可惜了。”

    一大早云烨不顾伤势就带着旺财从家里逃了出来,书院不能去,玉山先生还等着问话呢,只有单鹰的小院子最安全,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单鹰忽悠去做保镖,窦燕山给他留下的阴影太浓重了。

    “少林寺?去那里干什么,一群秃驴,有什么好看的,人一过六十岁气血衰竭,身体僵化,哪会有高手,《易筋经》《洗髓经》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我师父一代绝顶高手,现在一晚上还不是要起好几回夜,骗人。”

    单鹰现在很喜欢旺财,在那里给旺财刷毛,一个劲的说胖胖的旺财很讨人喜欢,就是不能骑。走两步就尥蹶子,见了好吃的走不动路,好好地一匹马被糟蹋了。

    “你要是再不给旺财减肥,他一定活不过十年。”

    单鹰抓着旺财肥嘟嘟的肚子,对云烨警告说。

    “旺财是我兄弟,我总是舍不得它吃苦,再说了,旺财多乖啊,现在每天都要努力地跑两三里地。”

    “然后,再自己满街市的买东西吃?马就是吃草的,最多加点豆料,一天到晚的吃果子,锅盔,喝酒,我还看见有把煮好的肉片子往它嘴里塞的,你就不怕它吃出毛病?”

    云烨一直都很担心旺财的身体,自从旺财跟随自己开始,云烨哪怕自己不吃。也要先照顾好旺财,如今这个弊端逐渐显现了,就是它的嘴越来越馋了,吃惯了精细食物,要它吃一点干草,那还不要了他的命,前些时间为了给它减肥,云烨把最好的青草晾干喂它。谁知道这家伙一口不吃。肚子饿了,就跑到云烨房前用头拱开门,叼着云烨的衣服,让他把院门打开,好让它出去买东西吃,可怜巴巴的眼神一次又一次的把云烨好不容易才硬下来的心击得粉碎。

    如今单鹰旧话重提。让云烨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别的马三四岁早就发情了,旺财还傻乎乎的只知道跑街市上找吃的。春夏之交是马匹发情的季节,特意把它和一群母马放在一起,谁知道母马都被它踢跑了。自己舒舒服服的躺在干草堆上睡大觉。

    谁家的马躺着睡觉?马就该站着睡觉,这可是从祖先时代起就养成的习性,如今在旺财身上消失了,一匹马可以活三十年,云烨希望旺财可以陪自己一辈子。要是连十年都活不过去,他连杀人的心都有。

    “不过呢,你运气好,碰到了我,把旺财交给我,用不了半年,我就会让它成为最好的战马,你看看它的耳朵,看看它的鼻孔,再看看他的前胸,后腿,不管从哪看他都该是一匹好马,是你害了它。”

    “旺财是匹好马我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再说一遍,他是我兄弟,不是战马,我不想它受苦,做什么战马,只要好好的长命百岁就好,谁敢没事干让它上战场,我会砍死他。”

    在荒原上哥俩就商量好了,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逍遥自在,云烨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他不希望旺财的幸福再被夺走。

    “他是你兄弟?”单鹰瞪大了眼睛问云烨。

    “比亲兄弟还亲!”

    “你打算放纵他一辈子?”

    “那是自然,作为兄长,他的娶妻生子,日后生活我全包了,有我一口吃的,我会分他一半。然后再逍逍遥遥的老死,如果我们能一起死掉就最好了。”

    单鹰不可能理解云烨在荒原上最孤立无援的时候,那种孤寂苍凉的心态,如果没有旺财,他不一定能够挺下来,这时候谁还管他是不是一匹马。

    “我陪你去少林寺,不过旺财我来照顾,一路之上你不许干涉,哪怕见他吃苦,你也不许过来,马就是马,你不能把他当人来养,想要他长命百岁就听我的。”

    云烨艰难的点点头对单鹰说:“好吧,让他再随我两天,家里收拾好,咱们就上路,到时候我会把旺财交给你管教。”

    旺财乖乖地跟在云烨身后回家,家里现在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炼狱,奶奶高兴地活不成了,早早的给皇宫递牌子请求觐见皇后,说不定可以顺便见一见寿阳,她老人家眼里只有重孙子,哪里管得着重孙子的母亲是谁,至于云烨被惩罚,在她老人家那里也得不到半点同情,还落个活该的评价。

    屁股上的牙印到底还是没有逃脱辛月的眼睛,如果是歌姬一类的女人留下的,她连看都不看,可是在知道是公主留下的之后,就开始冷潮热讽,直到最后听说公主有了身孕,就彻底爆发了。

    和云烨想的不一样,辛月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骑在云烨身上,无差别的乱扭,乱掐,除了屁股没动,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是淤青。一边掐还一边咒骂那个该死的风骚公主应该放猪笼里活活淹死。

    蜀中女儿啊,不经事的时候总是哭泣我该怎么活啊,经历事情了,反倒不哭了,晚饭吃了三碗,眼中凌厉的目光四处扫射,做了亏心事的云烨差点把头埋进饭盘里,丫鬟仆役们战战兢兢走路都夹着腿,就连晚饭后习惯性找云烨聊天的旺财也被她一脚踹走。

    如果给别的大唐男人早就发飙了,可是云烨不同,他是长在红旗下,受教育多年的新一代好孩子,封建主义的嘴脸还没有侵扰到他,别家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招摇,甚至大被同眠都没问题,到了他这里,这种事情只能是脑海里的意淫,被妻子抓住这么严重的小辫子,只是骑身上揍两下,云烨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那里还敢反抗。

    脚都没洗早早的钻被窝里不吭气装死,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辛月自己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粗暴的把云烨扯起来,没反应过来脚就被塞进水盆里,很烫,知道她是故意的,云烨硬是咬着牙不吭气,有本事你把两只脚烫成猪蹄。

    辛月的大眼睛撇着云烨,手底下下死力气嘴里说:“一个不洗脚的臭侯爷,也不知公主看上了那里,莫非她就喜欢臭一些的?妾身可是听说吐蕃人一辈子才洗两回澡,怎么就没嫁到吐蕃去,那里的男人才适合她,可以臭一辈子。”

    这个比喻太恶毒了,长安城里有时候也会有一两个吐蕃人使者出现,真正的顶风臭十里的主,比官府喝道的衙役都管用,吐蕃人一出现,街上就没人啦,最后被巡街的官差送回鸿胪寺,勒令不许出门。

    洗了足足一柱香的时间,脚都被泡的发白,辛月可能觉得不能再洗下去了,再洗这双脚会废,然后自己再照顾瘸子有些不划算,这才放过了云烨。

    平日里云烨都是睡床里面的,大唐男人不睡外面,被老婆半夜从身上跨来跨去的不吉利,今晚不同了,辛月如同推麻包一样的把云烨推到外面,自己睡到里面。

    “出去,谁家女人睡里面,还没一点规矩了。”

    “夫君啊,不知道您和公主怎么个睡法,咱家就这样睡,说不定这种睡法,能让妾身早点怀上孩子,我问过人了,皇家的规矩和咱家的规矩都是反着来的,夫君和公主睡了这么多天难道没发现?”

    这话让云烨无言以对,难道告诉辛月自己和公主就睡了一次,还是在石头巷子里?估计这话会把辛月打击致死,她们俩累死累活的忙了两三个月,赶不上人家春风一度,让她情何以堪。

    辛月忽然转过头,亮晶晶的眼睛瞅着云烨说:“夫君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别家这种事情都是明着做的,做了还理直气壮,就夫君一个人想做了亏心事,由得我耍小性子,一副任打任罚的赔礼摸样,看得让人心酸。”

    “你的意思是我明天出去再找一个,然后回到家里把你再打一顿,这样子你是不是就不心酸了?”接受不了辛月奇奇怪怪的理论。

    “您啊,估计也就和公主眉来眼去的,府里的漂亮丫鬟那么多,有好些都在您面前晃荡好久了,不就是上杆子的想做妾么,您不也是装傻不理会人家么,草原上的来信妾身也看了,漂亮的突厥女人在您帐子里睡了一冬天还是完璧,我看了都笑的直不起身,如果不是妾身知道您的身体没毛病,否则真的就成长安的大笑话了,您是为了妾身吗?”

    说完话还把云烨脖子上的香囊扯过来看,还是那个旧香囊,已经没有香味了,辛月扯开一点,露出了一撮头发,取出来在自己的头发上比划一下,满意的点点头又塞了进去,从枕头下面拿出针线包,又一点点的缝好,这才继续躺下,似乎松了一口气。

    云烨看的眼睛红红的,把她揽在怀里,慢慢的把和公主的事情一点点的给她讲清楚,辛月软软的身子慢慢变硬,听到最后,怒不可遏,掀开薄毯子光着身子坐起来,破口大骂李安澜,如果李安澜在这里,云烨相信辛月绝对会给她一锤子。辛月的胸膛起伏不定,美好光景让云烨眼晕。

    辛月忽然转了口风:夫君,要不然我们也试一下那个春风散。”

    云烨的头重重的摔在枕头上,顷刻间鼾声如雷。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