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入场权的人,是经由长廊上那扇时时关着的镜子门进入私人房间的。只有刮刮它,它才会打开,之后就立刻再次关上。
——圣赛门
二十五年过去。
一个深秋的夜晚,乔治·毛斯从他城市宅邸三楼书房的窗户踏出去,走上一条小小的廊桥。这条廊桥连接了他的窗户和毗邻的一栋廉价公寓的旧厨房。废弃的厨房又黑又冷,在灯笼的光线下,乔治·毛斯的气息非常明显。他走过时,大小老鼠纷纷走避,他听见它们趾爪窸窣的声响,但什么也没看到。他没开门就直接踏上长廊(那儿已经很多年没装门板了),然后小心翼翼走下楼梯,因为梯板若不是整个不见,就是已经腐烂松脱。
楼下充满灯光笑语,人们端着共享晚餐在各公寓里来来去去,一看到他就打招呼。儿童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但一楼很暗,除了储物之外无人使用。乔治高举灯笼,从黑暗的长廊望向外侧的门,看见大门闩已经闩妥,链条和所有的锁都安全无虞。他绕过楼梯来到通往地下室的门前,掏出一大串钥匙。其中一把做了特别的记号,黑得像枚旧铜币,打开了地下室那古老的锁。
每次打开地下室的门,乔治都要苦恼一番,不知是否该换一个漂亮的新挂锁。这个旧锁简直跟玩具没什么两样,就像老人的手,任何人都能轻易弄断。但他总认为换个新锁只会引来别人的臆测,而人一旦好奇起来,只要用肩膀撞撞门就够了,管它有没有新锁。
唔,关于阻挡闲杂人等这件事,他们大家都已经变得非常思虑周密了。
他更加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鬼知道下面这些生锈的水管、旧锅子和不可思议的残破碎屑之间住了什么东西。他曾经踩到一个又大又软、已经死掉的东西,差点摔断脖子。到了楼梯下,他挂起灯笼,走向一个角落,搬来一只旧箱子,因为他得踩在箱子上才够得到高处一个防老鼠的柜子。
诚如克劳德姑婆多年前所预言的,他得到了那份礼物(得自一个陌生人,而且不是金钱),但他却是过了很久才得知这份礼物的来源。即便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他对此就已经神秘兮兮,因为他是在街上混大的,而且是家族里爱管闲事且最小的孩子。乔治手边似乎随时都有浓烈、带有麝香味的大麻,大家都很爱也都很想来一点,但他却不愿意(也无法)把他们介绍给他的供货商(其实已经死很久了)。他会招待大家吸个几口、让每个人都开开心心,而他家里的烟斗随时都是满的。但尽管吸了几根之后,他有时会环视那些目瞪口呆的客人,对自己的洋洋得意感到有些罪恶,巴不得能把他那可笑又惊人的大秘密说出来,但他终究没说出去,对谁都没说。
乔治之所以能得知这份天大的礼物究竟从何而来,是因为史墨基无意间对他透露了一件事。“我曾在某处读到,”史墨基说(那是他惯用的开场白),“大概五六十年前吧,你们那一区是中东小区,有很多黎巴嫩人,糖果小铺这类的商店公然贩卖大麻。你知道,就跟太妃糖和碎芝麻蜂蜜糖一起卖。五分钱就可以买到一大堆。一大块、一大大块的,跟巧克力棒一样。”
它们确实很像巧克力棒……乔治当时觉得自己就像卡通里的老鼠,突然被狠狠一棒打醒。
从此以后,每当他下楼到他的秘密储藏室取货,他都想象自己是个留山羊胡的黎凡特人,顶着鹰钩鼻、戴着无边帽,其实是隐性鸡奸者,免费招待街上卖橄榄的男孩吃果仁蜜饼。他会笨拙地把那只旧箱子拖过来后爬上去(一边假装拉起参差不齐的睡袍下摆),掀开那只刻有花体字的板条箱。
所剩不多,该叫货了。
在一张厚厚的银箔纸底下,有一叠又一叠的货。每一层之间都隔着一张黄色的油纸。那些条状物也都紧紧包在第三种油纸里面。他取了两条出来,考虑了一下,不甚甘愿地放了一条回去。尽管多年前,当他发现这些东西是什么的时候,曾惊呼怎么用得完,但他却明白它们并非取之不尽。他把那层油纸和那张银箔纸一一盖好,再次盖上厚实的箱盖,再把古老变形的钉子一一塞回去,然后在上面吹口气、让尘埃恢复均匀。他爬下箱子,就着灯笼的光线,仔细端详这个条状物,因为他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在电灯下看的。他小心翼翼剥去包装纸。它像巧克力一样黑,跟扑克牌差不多大,厚度大约八分之一英寸。上面压有一个螺旋状的印记,注册商标?印花税章?神秘符号?他始终无法确定。
他把用来踏脚的箱子推回角落里的位置,拿起灯笼,再次爬上楼梯。他的开襟毛衣口袋里放着一块可能有上百年历史的大麻砖,而且药效丝毫未减——乔治·毛斯老早以前就认定这点。味道可能还更好,就像陈年红酒愈陈愈香。
他正要锁好地下室的门,街道那扇门上就传来一阵敲门声,由于太过突然且毫无预警,他惊叫了一声。他稍待片刻,希望只是乱敲门的疯子,一会儿就走了。但敲门声再次传来。他走向门边,安静地侧耳倾听,听到外面有人灰心地咒骂着。接着有人发出一声低吼,抓住门上的铁条开始摇晃。
“这样没用,这样没用。”乔治出声说道,对方停止摇晃。
“好吧,那你就开门。”
“你说什么?”这是乔治的习惯,当他不知要如何回答,就会假装自己没听清楚问题。
“开门啊!”
“听着,你知道我不能就这样开门。你也知道现在的社会风气。”
“好吧,听着。你能告诉我哪一栋是两百二十二号吗?”
“问者何人?”
“为什么这城市里每个人都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问题?”
“啊?”
“你为什么就不能开门,然后像个天杀的正常人一样跟我说话?”
两人沉默。那声呐喊里可怕的强烈挫折感触动了乔治的心,因此他又在门边听了一会儿,看接下来会有什么发展。在那扇牢靠的门板后,他因为感到安全而暗自窃喜。
“拜托,”那人开口,乔治可以听出他压抑暴怒来维持礼貌,“可不可以告诉我哪儿可以找到毛斯家宅邸或乔治·毛斯?或至少告诉我你知不知道。”
“是的,”乔治说,“我就是。”虽然此举很危险,但就算是最情急的债主或法务专员都不可能这么晚了还出来跑。“你是谁?”
“我叫奥伯龙·巴纳柏。我父亲……”但接着锁和门闩就咔啦咔啦、嘎吱嘎吱地打开,盖过了他的声音。乔治把手伸进黑暗中,将站在门坎上的人拉进了大厅。他迅速熟练地把门再次关上、锁好、闩好,然后举起灯笼端详他的表亲。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小宝宝了。”他说,带着一种病态的快感,因为注意到这句话套在那个高大的青年身上有多不恰当。晃动的灯笼让他的表情显得千变万化,但那张脸本身其实变化不大,是张细瘦紧绷的脸。事实上他整个人都有点僵硬冷漠,精瘦结实得如同一支笔,穿着非常合身的黑色衣服。只是很生气吧,乔治心想。他笑了,拍拍他的手臂。“嘿,大伙儿如何?埃尔西、莱西和蒂莉怎么样……她们叫什么来着?你怎么跑来了?”
“父亲给你写了信。”奥伯龙说,仿佛不想浪费力气回答这些问题,倘若父亲信里都已经说过。
“哦,真的吗?噢,你也知道邮政系统是什么样子。你看,你看。来吧。我们不必站在大厅里。这里冷得要见鬼了。要来点咖啡、吃点什么吗?”
史墨基的儿子不耐烦地耸耸肩。“小心楼梯。”乔治说。他俩就这样打着灯笼穿过公寓、越过小廊桥,回到奥伯龙的父母初次见面时脚下踩的那块破旧地毯上。
乔治在途中捡了一把破旧的厨房椅,只有三条半椅脚。“你离家出走了吗?坐下吧。”他指了指一把破旧的高背椅。
“我父母知道我离家,如果你问的是这个的话。”奥伯龙说,口气有点傲慢,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乔治心想。接着他就往椅子里一缩,因为乔治已经闷哼一声、表情疯狂地把那把坏掉的椅子举到了头顶上,然后扭曲着脸孔奋力将它砸在石造炉床上。椅子咔啦咔啦支离破碎。“他们同意吗?”乔治问,把椅子碎片扔进火炉里。
“当然,”奥伯龙跷起脚,拉拉裤子的膝盖,“他写了信,我告诉过你了。他要我来看看你。”
“哦,是啊。你走路来的吗?”
“不是。”语气有点轻蔑。
“而你到大城来是为了……”
“闯出一番事业。”
“啊哈。”乔治把一只茶壶挂在火炉上,然后从书柜上取下一瓶珍贵的违禁品咖啡,“有任何概念吗?”
“还没,还不算有。只是……”乔治一边发出嗯哼嗯哼的声音鼓励他说下去,一边准备咖啡壶、拿出不成套的杯盘组。“我原本想,我想写作,或当作家。”乔治扬起眉毛。奥伯龙躺在高背椅上,坐姿不正,仿佛这些自白是不由自主脱口而出的,而他很想忍住不说。“我考虑过进娱乐圈。”
“那你跑到东岸就错了。”
“什么?”
“娱乐业全部集中在阳光明媚的黄金西岸。”乔治说。奥伯龙的右脚牢牢勾在左小腿上,拒绝对此做响应。乔治在书柜和抽屉里东翻西找、摸索了很多个口袋,一边猜想这种古老的欲望是怎么传到艾基伍德的。很奇怪年轻人怎么都会满怀希望,爱上这种日暮西山的行业。当他年轻时,那些最后的诗人都在大谈绝尘隐居、萤火虫纷纷飞向它们满是露水的林间幽谷时,二十一岁的男孩都踏上了诗人之路……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一把礼品店的剑形拆信刀,镶有搪瓷珐琅,是他多年前在一栋废弃公寓里捡到的,后来被他磨得锋利无比。“进娱乐圈需要强大的野心,”他说,“还有动力,而且失败者甚众。”他把水倒进咖啡壶里。
“你怎么知道?”奥伯龙迅速回嘴,仿佛这种大人的智慧他以前就听过很多次了。
“因为,”乔治说,“我本身就不具备这些特质,而正因如此,我没有在那个领域失败,故得证。咖啡滤好了。”那男孩笑都不笑。乔治把咖啡壶放在一只三脚盘上,上面印有用宾州荷兰俚语写成的笑话。接着他取出装在铁盒里的饼干,大部分都碎掉了。他也从毛衣口袋里取出那块咖啡色的大麻砖。“要尝尝看吗?”他说着对奥伯龙亮出那块方砖,觉得自己丝毫没有不情愿,“我想这是最顶级的黎巴嫩货。”
“我不嗑药。”
“噢,啊哈。”
乔治算得精准,用他佛罗伦萨风格的拆信刀切下一小角,用刀尖将它叉起,丢进杯子里。他坐在那儿用刀搅拌着咖啡,看着他的表亲,奥伯龙以一种单纯的专注吹着他的咖啡。啊,像这样苍老又满头灰发真好,已经学会了不要求太多、也不要求太少。“所以,”他说,把刀子从咖啡里取出,发现那块大麻已几乎溶解了,“说说你的历史吧。”
奥伯龙一声不吭。
“快嘛,说来听听。”乔治渴切地稀里哗啦喝着芬芳的饮料,“说说家乡的消息。”
他花了不少力气问问题,但随着夜晚过去,奥伯龙确实说了些话、吐露了一些轶事。这对乔治而言已经足够。喝完他的加料咖啡后,他听奥伯龙道出了他整个人生,包括有趣的细节、古怪的联系、痛苦,甚至还有魔法。他发现自己看见了这位表亲封闭的心灵,就像从中剖开一枚蜷曲又有隔间的鹦鹉螺。
他一大早就离开了艾基伍德,天还没亮就已经醒来,跟他计划的一样;他和母亲有同样的能力,可以自己希望何时醒来就何时醒来。他点燃一盏灯,还要再等一两个小时史墨基才会到地下室去发动发电机。他横膈膜附近有种发颤的紧绷感,仿佛有东西想挣脱或逃跑。他知道有句话叫“肚子里蝴蝶乱飞”,但他这种人向来对这种成语没反应。他曾经紧张,就像他也曾起鸡皮疙瘩或恐慌,他也曾不止一次兴奋难耐,但他始终以为这些都是他一个人的独特经验,从来不知道它们其实常见到都有了名字。基于这份无知,他写了一些关于这些奇异感觉的诗,把它们用打字机打出来。一穿好这身整齐的黑西装,他就小心翼翼地把那几页诗装进他的绿色帆布背包,此外还有他的其他衣服、他的牙刷,还有什么?一把古老的吉列刮胡刀、四块肥皂、一本《北风哥哥的秘密》,还有准备交给律师的遗嘱资料。
他穿过沉睡中的房子,严肃地假想这是自己最后一次这么做了,往后他就会踏上未知的旅程。事实上那房子似乎惴惴难安,在半梦半醒间翻来覆去,在他走过时惊讶地睁开眼睛。长廊上有种似水的寒光,虚拟房间和厅堂在黑暗中显得很真实。
“你好像没刮胡子。”奥伯龙走进厨房时,史墨基不甚确定地说,“要来点燕麦粥吗?”
“我不想放水把大家都吵醒。我恐怕没办法吃东西。”
史墨基还是继续弄那个烧柴的旧火炉。小时候,有件事始终让奥伯龙很惊奇:明明晚上才在家里看见爸爸上床睡觉,隔天早上又会看到他出现在学校的书桌前,仿佛史墨基会变身似的,再不然就是有两个他。有天早上他终于起得够早,来得及目睹父亲顶着一头乱发、穿着一件格子睡袍、准备起床到学校去,这时他感觉自己好像逮到了一个巫师。但其实史墨基向来自己做早餐。虽然那个亮晶晶的白色电磁炉已经像非自愿退休的骄傲老管家一样,在角落里冷冷地站了好多年都没人使用,虽然史墨基不擅长生火(一如很多事情他都不擅长),但他还是维持着这个习惯,他就只是得早点起床开工而已。
奥伯龙开始对父亲的耐心感到不耐烦,因此他在炉子前弯下腰,不出片刻就生起了熊熊火焰。史墨基手插在口袋里站在他背后观赏,不久两人面对面坐着享用麦片粥,此外还有咖啡,那是大城里的乔治·毛斯送的礼物。
他们坐了一会儿,双手放在膝上,并不是看着对方的眼睛而是瞪着那两只并排的咖啡杯,它们就像一对来自巴西的褐色眼睛。接着史墨基歉疚地咳了咳,起身从高处的柜子里取出一瓶白兰地。“要走很远。”他说着在咖啡里掺了点酒。
史墨基?
是的。乔治看得出来,史墨基过去这几年里可能产生了某种情绪上的纠结,有时只要来点烈酒就可以解开。真的不是问题,一口就好,这样他才有办法开口问奥伯龙钱是不是真的够用、有没有外公那些代理人的地址、有没有乔治·毛斯的地址、继承遗产的法律文件是不是都带齐了……是的,都有了。
医生去世后,他的故事还是持续在《大城晚报》上刊出,乔治甚至会先看完这些故事才去读笑话。除了这些保留到死后才出版的故事外,医生还留下一堆乱七八糟、如荆棘般错综复杂的业务,律师和代理人都在追踪他究竟有什么意图,且恐怕往后好几年都不会有结果。奥伯龙对这些棘手的事务特别有兴趣,因为医生曾经指明有样东西要留给他,可以供他无牵无挂地生活一年、好好写作。虽然羞于说出口,但医生其实希望他这外孙(也是他晚年最好的朋友)可以继续写这些小小的历险故事,但奥伯龙在这方面有点吃亏——他将得自行编造故事,不像医生多年来都是亲身经历。
发现自己可以跟动物对话是有点尴尬的,这点乔治可以轻易想见。没有人知道医生这份信念酝酿了多久,但有些成年人还记得他第一次声称自己有此能力的时候,他有些害羞、不甚笃定,大家都认为那应该是个玩笑,一个没有笑点的玩笑,但话说回来,医生的笑话向来不怎么好笑,恐怕只有几百万儿童会笑。后来他就改用隐喻或谜题的形式:带着谜样的微笑转述他跟蝾螈或山雀的对话,仿佛邀请家人去猜测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最后他终于放弃尝试掩藏:他从他那些通讯员口中听到的事实在太有趣了,不说不行。
由于这一切都发生在奥伯龙意识逐渐成熟的时候,因此他只觉得外公的能力愈来愈稳定,耳朵也愈来愈灵敏了。他俩有次到树林里去漫步时,医生终于不再佯装他听到的动物对话都是捏造的,承认他只是如实转述自己听到的东西,结果两人心里都舒坦许多。奥伯龙向来不怎么喜欢玩“假装”这种游戏,医生不喜欢对孩子撒谎。他说他自己也摸不透个中奥妙,或许纯粹只是因为他长久以来都热爱动物。不管怎样,他只能听懂部分动物的语言,那些他最熟悉的小型动物。熊、麋鹿、罕见的神奇大猫、拥有长长翅膀的独行猎食者这类动物,他倒是一无所知。它们可能瞧不起他,或无法说话,或不谈琐碎小事,总之他无从分辨。
“昆虫类的呢?”奥伯龙问他。
“有些可以,但并非全部。”医生说。
“蚂蚁呢?”
“哦,蚂蚁倒可以。”医生说,“当然。”
于是他牵起外孙的手,蹲在一座新发现的黄色蚁丘旁,开心地为他翻译蚁丘内那些蚂蚁所说的不花脑筋的行话。
此时奥伯龙已经睡着了,盖着毯子、蜷曲着身子,躺在那快要爆开的情人椅上。任何人若像他这么早起,又用了这么多种交通方式旅行了这么远,一定也会如此。但患有抽搐症的乔治·毛斯向来热爱令人晕眩的心灵力量,因此他看着这男孩,继续偷偷感应他的故事。
奥伯龙的麦片完全没动,但咖啡倒是喝完了。虽然奥伯龙比他高,但史墨基还是像个父亲般搭着他的肩膀,陪他走出大门。这时奥伯龙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不辞而别。他的三个姊姊都来送行:莉莉和露西正手挽着手走上车道;莉莉把她的双胞胎一个背在前面,一个背在后面;泰西也骑着脚踏车出现在车道末端。
他也许曾料到会这样,但他一点也不希望她们来送行。这简直是他最不希望发生的事,因为不论是与人分别或相会,还是有人到来,只要姊姊在场,就一定会变得仿佛是场正式的结局。况且她们天杀的怎会知道是今天早上?他昨天深夜才告诉史墨基,还要他发誓保密。他内心升起一股熟悉的怒火,但他却不知道这叫火大。“嗨嗨。”他说。
“我们来说再见。”莉莉说。露西帮莉莉胸前的双胞胎换了换位子,补充说道:“有些东西要给你。”
“是哦?好吧。”此时泰西在阶梯前利落地转过脚踏车,从车上下来。“嗨嗨。”奥伯龙又说了一次,“你们把整郡的人都带来啦?”当然没有别人,除了她们以外,不需要别人。
艾基伍德一带的人总觉得泰西、莉莉和露西三个人很难分辨,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名字太过相似,也可能是因为她们在社区里总是一起现身、一起行动。但她们的外表其实很不一样。泰西和莉莉遗传了母亲和外婆的样貌,高挑、骨架大、健壮如小马,只是莉莉不知遗传了谁,拥有一头细直的金发,仿佛故事里的公主用稻草纺成的金丝,但泰西却拥有玫瑰金色的鬈发,跟艾丽斯一样。至于露西就完全遗传到史墨基,是姊姊中最矮的,拥有史墨基的深色鬈发、他那愉快中带困惑的脸,一双圆眼中甚至有几分史墨基天生的平凡。但就另一方面来说,最契合的反而是露西和莉莉:她们是那种可以帮对方把话讲完的姊妹,就算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感应到对方的痛苦。有好几年时间,她俩不断推出一系列似乎很没重点的笑话:其中一人会一脸严肃地提出一个愚蠢的问题,此时对方就会用同样严肃的态度说出一个更加愚蠢的答案,接着她俩就会给这个笑话编上号码,从头到尾一本正经。她们总共编了好几百个。也许因为身为长女,泰西不大参与她们的游戏,她天生威严、喜爱独处,对几个嗜好很热衷:中音直笛、养兔子、骑快车。另一方面,任何有关大人世界的谋略、计划和仪式都由泰西担任女祭司,两个妹妹则是她的助手。
(她们三人倒是有一项共同点:都只有一道眉毛,从左眼外侧越过鼻梁一路连到右眼外侧。史墨基和艾丽斯的孩子里,只有奥伯龙没遗传到这种眉毛。)
奥伯龙对姊姊的记忆就是她们的神秘游戏:出生、结婚、爱情、死亡。他从很小就被她们当成“宝宝”,不断被她们在假想浴室和假想医院之间追来追去,是个活生生的洋娃娃。后来他就被迫扮“新郎”,接着等他终于大到愿意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时,他就扮演“往生者”,让她们伺候他。这不只是游戏而已:随着年纪愈来愈大,三姊妹似乎都发展出一种直觉,可以掌握日常生活里各种场面与行为的意义,理解周遭人生活里的开场与闭幕。似乎没有人告诉她们伯德家的小女儿即将在白田跟吉姆·杰伊结婚(当时她们分别是四岁、六岁、八岁),但新人宣誓时,她们却穿着牛仔裤、拿着一束束野花出现在教堂外,端庄地跪在教堂阶梯上。(在外面等新人现身的婚礼摄影师突发奇想地拍了一张这三个小宝贝的照片,后来这张照片还得了摄影奖。看起来仿佛刻意安排的。就某种角度而言,确实如此。)
她们三人很小就学会了女红,而随着年纪渐长,技巧也愈发精湛,还轮番学会了难度更高、更复杂的技巧:梭织、真丝刺绣、绒线刺绣。泰西先向克劳德姑婆和外婆学习,之后再把学到的传授给莉莉,莉莉再传授给露西。她们常坐在一起熟练地操针弄线(通常是在多角形的琴房里,因为那儿四季都有阳光),讨论她们认识的人即将经历的殒逝、婚约、离别和分娩(不论有没有宣布)。她们打结、剪线,她们无所不知,后来证明没有任何婚丧喜庆是她们不知道的,而且她们几乎都会出席。她们若没出席,那场仪式就会显得不完整,仿佛没受到核准似的。如今她们唯一的弟弟即将出发去跟他的命运和律师碰面,她们绝对要出现。
“喏。”泰西说着从脚踏车篮子里取出一个以冰蓝色包装纸包着的小包裹,“拿着,到大城后再打开。”她轻轻吻了他一下。
“拿着吧,”莉莉说着也给了他一个礼物,包装纸是薄荷绿色,“想到它时再打开。”
“拿去。”露西说。她的包装纸是白色。“想回家时就打开。”
他把包裹收在一起,尴尬地点点头,将它们装进行李袋。女孩们没再谈起包裹的事,只是跟他和史墨基一起在前廊上稍坐片刻。廊上满是无人打扫的落叶,堆积在藤椅下(史墨基觉得该把藤椅收进地下室了,这原本是奥伯龙的工作。他突然心头一寒,有种不祥的预感,或是失落感,但他认为应该只是因为这阴郁的十一月雾气)。年轻独立的奥伯龙原本以为自己有机会一声不响地逃离这栋房子,无人啰唆、无人理会,但他却拘谨地跟他们一起坐在那儿看着黎明到来。接着他拍拍膝盖、站起身,握了握父亲的手、亲吻了姊姊,答应会写信,最后终于踩着满地落叶朝南方走去,准备到十字路口去拦公交车。四个人站在前廊上看着他离去,但他没回头。
“噢。”史墨基说,想起自己跟奥伯龙差不多年纪时前往大城的旅途,“他会累积一些经历的。”
“是很多经历。”泰西说。
“会很好玩,”史墨基说,“八成会,可能会。我还记得……”
“好玩个一阵子吧。”莉莉说。
“没什么好玩的,”露西说,“但至少一开始会好玩啦。”
“爸,”泰西看到史墨基在发抖,“看在老天的分上,你不该穿着睡衣坐在外面。”
他站起来,把睡袍拉紧。今天下午恐怕得把前廊上的家具收起来了,免得夏日风味的椅子会荒唐地堆满白雪。
乔治·毛斯转移焦点,从老石墙上的一个凹洞内看着奥伯龙越过老牧野,抄捷径前往田溪。躲在凹洞里的田鼠嚼着草梗,满心忧郁地看着这个人类朝它走来,数以百计的巨大树枝和枯叶都被他踩得嘎吱作响。啊,瞧他们的大脚多笨拙!那种穿了鞋子的脚,比遥远记忆里棕熊的脚还大还硬!但幸好他们只有两只脚而已,而且很少来到它家附近,因此相较于那只毁他家园的乳牛(田鼠眼中的巨兽),田鼠对人类的看法才稍微友善一点。奥伯龙愈走愈近,当他抵达距田鼠藏身处很近的地方时,田鼠吓了一跳。这名男子就是那个跟医生一起来过的男孩,都长这么大了。医生跟田鼠的高祖父是朋友,田鼠还是小小鼠时曾经见过那男孩,当时医生正在记录田鼠高祖父的回忆录,那男孩则手按脏兮兮的膝盖、专注地盯着田鼠的家。现在不仅世世代代的田鼠都知道那本回忆录,它甚至还名扬整个大世界!田鼠突然有种见到家人的感觉,因此抛下了天生的羞怯,从墙上的凹洞里探头出去,试图打招呼。“我高祖父以前认识医生。”它大喊。但那家伙继续前进。
医生可以跟动物对话,但他外孙似乎没办法。
当奥伯龙站在交叉路口处,地上金黄色落叶深及脚踝,史墨基拿着粉笔在黑板前恍了神,停在名词和述语之间,台下的学生不禁困惑他怎么突然不说话了。与此同时,黛莉·艾丽斯则躺在她那有图案的被单下(没错!乔治·毛斯惊叹自己心电感应能力的广度与深度),梦到她定居大城的儿子奥伯龙打电话来跟她报告近况。
“我在布朗克斯当了一阵子牧羊人,”那个脱离现实的神秘声音说道,“但到了十一月,我就把羊群卖了。”他描述时,她就仿佛看见了他口中的布朗克斯:一片苍翠的海岸丘陵,长着短草,小山间的空气清净多风,低处飘着潮湿的云朵。她仿佛身临其境,循着细细的脚印和黑色的粪便,沿着有车辙的道路来到牧野,耳畔尽是它们的哼哼声,不断闻到多雾的早晨里,它们那潮湿的羊毛味道。好鲜明!他描述时,她好像真的亲眼看见儿子拿着手杖站在岬角上眺望海洋,再望向风起云涌的西方,再越过河流望向南方海岛上的深色树林,猜想……
秋天来临时,他换下皮衣和绑腿、穿上整齐的黑西装,把牧人的曲柄杖换成拐杖,和狗儿斯帕克(一条很好的牧羊犬,奥伯龙原本可以把它跟羊群一起卖掉,但他舍不得)一起沿着哈勒姆河出发,直到抵达一个可以过河的地方(在第一三七街附近)。那个苍老无比的摆渡人有个皮肤黝黑的美丽曾孙女,还有一艘灰色平底渡船,不断发出咔啦咔啦、咿呀咿呀的声响。渡船沿着绳索顺流漂到对岸的停靠站,奥伯龙一路上都站在船头。他付了钱,狗儿斯帕克早他一步跳上岸,接着他就头也不回地踏入了黑森林。时值傍晚,太阳显得寒冷又凄凉(他不时瞥见它,是灰云后面一团黯淡的黄光),他几乎希望快点入夜。
进入树林深处后,他就收回了这个愿望。他不知怎的在圣尼古拉斯公园和天主堂公园大道中间转错了方向,发现自己正爬上长满地衣的多岩高地。他经过时,那些树根纠结、紧攀在岩石上的巨木发出哼声,对着他咯咯笑,在暮色中挤出树脸。他站在高处的一块岩石上喘着气,透过林木间隙,看见太阳落下。他知道自己离市区还很远,但现在天黑了,又很冷,而且他听过多少别在这地方过夜的警告?他觉得自己很渺小。事实上他已经愈来愈小。斯帕克注意到了这点,但它什么也没说。
有很多生物确实会在黑夜中现身。奥伯龙开始傻傻赶路,结果反而踉踉跄跄、引诱这些生物靠近,在周遭层层叠叠的黑暗中露出上千只眼睛。奥伯龙冷静下来,不可让他们看出你的恐惧。他握紧拐杖,直视正前方,步履艰难地朝市中心迈进。他在走路,但走路方式却不正确。他曾不小心抬头仰望那些直逼夜空的巨木(他铁定变小了很多),瞠目结舌,接着连忙垂下眼睛,因为他不想表现得像陌生人、像个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但他却忍不住偷瞄周围那些看着他的生物,他们有些露出微笑,有些心照不宣,有些根本不在乎。
他挣扎着从一堆倒下的树木之间爬出来,却不知道斯帕克到哪里去了。他其实可以爬到狗背上,加快前进速度的。但斯帕克已经开始瞧不起它这个突然变小的主人,因此独自跑向华盛顿高地去碰它的运气了。
他独自一人。奥伯龙想起姊姊给他的那三样礼物。他从帆布背包里取出泰西给他的礼物,用颤抖的手指拆开了冰蓝色的包装纸。
出现了一把二合一的笔形手电筒,一端照明、一端写字。非常好用,而且甚至附有小型电池:他按下开关,手电筒随即亮起。几片雪花飘进光线之中;几张挨近的脸孔缩了回去。借着这道光线,他发现自己站在树林里一扇小小的门前,他的旅程结束了。他敲了一次门,又敲了一次。
乔治·毛斯大大颤抖了一下。读心术太耗体力,而且他的药效已开始退去,他觉得自己有点面如死灰。这很好玩,但老天爷,瞧现在几点了!再过几个小时他就得起床挤牛奶了。黝黑的西尔维是铁定不会起床的(她应该还没回家,除非他猜错)。他收回自己因为吸大麻而变得松散的四肢,有种舒适的疲倦感(旅途漫长)。他让四肢恢复知觉,然后爬起来。他现在做这种事已经有点太老了。他确认奥伯龙身上盖了足够的毯子,拨了拨炉火,然后拿起台灯走回自己凌乱的卧室,一路疯狂打着哈欠,已经大抵忘记自己刚才透过奥伯龙的眼睛看见什么了。
同一时间,几个街区外的一座小公园对面,一辆又一辆安静的古董大车在爱丽尔·霍克斯奎尔形状狭长的都市宅邸门前停下。每辆车都有一名乘客下车,随即开到别的地方去等待主人。每个访客都按了霍克斯奎尔家的门铃、等人接待进屋;每个人都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脱下手套(因为实在太合手了);每个人都把手套放在帽子里交给用人,有些人还披着白色围巾,从脖子上取下时发出轻微的唰唰声。他们聚集在霍克斯奎尔的主楼层,这层楼绝大部分的空间都由书房占据;每个人坐下时都跷起了腿。他们低声交谈了几句话。
当霍克斯奎尔终于进来时,他们纷纷站了起来(虽然她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然后再次坐下。每个人重新跷腿时,都理了理长裤膝盖。
“我想现在可以宣布,”其中一人开口,“这场吵桥棍棒与枪支俱乐部的会议正式开始。来谈新生意吧。”
爱丽尔·霍克斯奎尔等待他们发问。今年她正逐渐逼近她能力的高峰期,身材骨感、发色铁灰,言行举止精明从容得如同一只凤头鹦鹉。就算还没成为后来那个令人生畏的人物,此时的她也已威风凛凛;她身上的一切(从她暗褐色的鞋子到戴着戒指的手)都暗示着她的力量——至少吵桥棍棒与枪支俱乐部还清楚她具有什么力量。
“当然了,”另一个会员一边说,一边对着霍克斯奎尔微笑,“新业务是关于罗素·艾根布里克,那个讲师。”
“您有什么想法呢?”第三个会员问霍克斯奎尔,“您的印象如何?”
她像福尔摩斯一样,两手的指尖碰在一起。“可以说他表里一致,也可以说他表里不一。”她的声音精准干脆得如同一张羊皮纸,“他比电视上表现的还聪明,但没那么大气。他煽动的热情是真实的,但我总觉得不会持久。他有五颗星落在天蝎座,跟马丁·路德一样。他最爱的颜色是撞球桌上的绿色。他有一双湿润的棕色大眼睛,像牛一样,眼神里有虚假的怜悯。他身上藏着迷你扩音器,能放大他的声音,很昂贵但不大合用。他长裤底下穿的是及膝长靴。”
他们消化着这些信息。
“他的个性呢?”其中一人问。
“很可鄙。”
“举止呢?”
“这个嘛……”
“他的野心呢?”
她有一片刻答不上来,但这些有权有势、在吵桥棍棒与枪支俱乐部的掩护下集结起来的银行家、委员会主席、官僚全权代表和退休将领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答案。这个敏感、任性、逐渐衰老的共和国正历经一场堪称永久性的社会与经济大萧条。身为共和国的秘密守护者,这群人对任何有魅力的人物、传道者、士兵、探险家、思想家或恶棍都极度关切。霍克斯奎尔很清楚自己的建议已经铲除了不止一个这样的人物。“他没兴趣当总统。”她说。
其中一个会员发出声音,背后的含意是:他若没兴趣当总统,那他其他的野心就没什么好紧张的了;而倘若他有意,那他就会变得无助,因为多年以来,那些虚位总统的任期向来是这个俱乐部唯一关切的事,不论人民或总统怎么想。那是个从喉咙里发出来的简短声音。
“很难精确描述,”霍克斯奎尔说,“一方面,他这么自以为重要似乎很可笑,而且他的目标太过远大,简直像是上帝的目标,完全不必当一回事。另一方面呢……他常号称自己‘出现在纸牌里’,而且经常流露一种暗藏天大秘密似的表情。这种口号很老掉牙,然而不知为何(我恐怕说不出为什么),我觉得他所言属实,他确实在纸牌里,在某副纸牌里,只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副。”她环视缓缓点头的听众,为自己令他们困惑感到有点抱歉,但她自己也很困惑。她曾假扮成记者跟罗素·艾根布里克一起旅行了几个星期,在旅馆里和飞机上与他共处(艾根布里克那些一脸凶相的追随者轻轻松松就看穿了她的伪装,但却看不穿任何更深层的东西)。但比起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且笑出声来的时候,她现在反而更难针对他的个案提出建议。
她手按着太阳穴,小心翼翼地穿越非常整齐的新厢房。这是她几星期前才为她的记忆之屋添上的新侧翼,用来容纳她对罗素·艾根布里克的调查资料。她知道他本人应该要出现在哪个转角、哪个楼梯口、哪些交叉点。但他却不愿现身。她可以在普通记忆或“自然记忆”里唤起他。她可以看见他坐在当地火车上一扇满是雨水的车窗前,滔滔不绝地说话、红色的胡子抖来抖去、眉毛像腹语演员的傀儡般忽而扬起忽而放下。她可以看见他在心荡神驰的广大听众面前高谈阔论,眼中带有真泪,也从听众那儿博得了真正的爱慕。她可以看见他又结束了一场没完没了的演讲,赶往另一场女性俱乐部的聚会,把蓝色的咖啡杯盘组放在膝盖上摇得咔啦咔啦作响,而他面容严峻的门徒则分散在他周围,每个人都拿着自己的杯盘和蛋糕。讲师,他们坚持这么称呼他。他们总会早一步抵达,安排讲师出场的事。讲师要站在这里。这房间只有讲师能使用。必须有车接送讲师。坐在后方听演讲时,他们的眼睛从来不曾泛起泪光,脸孔总是跟他们穿着黑袜子的脚踝一样平静而毫无表情。这一切画面都是得自自然记忆,还有在她的记忆之屋里巧妙建造的一个智慧之堂,一切都应该在这里凝聚出某种微妙的新意义。她预期自己能拐过一个大理石转角就发现他在那里,落在视野中央,突然现身、突然暴露身份,而她会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知道,只是先前并不晓得自己知道。运作方式应该是这样才对,向来都是这样。但现在俱乐部的人正一声不响、一动不动地等着她表态。出现在列柱间和瞭望台上的却只有那些衣着整齐的门徒,每个人都拿着一个供她辨识身份的东西:火车票根、高尔夫球棍、紫色油印纸、尸体。“他们”是够清晰了,但“他”却不愿现身。然而是的,整个厢房都是他,毋庸置疑;而且很冷,意味深长。
“那些演讲呢?”一个会员说,打断了她的调查。
她冷冷地看着他。“老天爷,”她说,“全部的演讲内容你们都有了。这种事难道还要交给我?你不识字吗?”她顿了一下,猜不透她这份轻蔑是否只是为了掩盖自己无法完成调查的事实。“当他说话时,”她的语气和蔼了些,“他们都会倾听。至于他说些什么你们都知道。那种为了触动每个人的心而设计的古老方程式。希望,一份无穷的希望。常识,或者堪称常识的东西。可以让人放松的风趣机智。他能催泪,但很多人都能。我认为……”这是她所能想到最接近的定义,但其实还差很远:“我认为他要不就是比不上人类,要不就是超越人类。我认为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地形。”
“我懂。”一个会员说道,拂了拂泛着珍珠光泽的灰胡子,它跟他的领带颜色一样。
“你不懂,”霍克斯奎尔说,“因为连我都不懂。”
“把他解决掉吧。”另一人说。
“但他散播的讯息,”另一个会员从他饱满的公文包里抽出一叠纸,“我们并不反对。稳定。警觉。接受。爱。”
“爱是吧。”另一人说,“任何东西都会堕落。已经没什么可行的了,什么东西都会擦枪走火。”他声音因绝望而颤抖。“世上没有比爱更强烈的力量了。”他爆出古怪的啜泣。
“霍克斯奎尔,”有人平静地说,“边桌上是不是有醒酒瓶呢?”
“其中一个是玻璃的,装有白兰地。”霍克斯奎尔说,“另一个不是玻璃,里面装黑麦酒。”
他们用一杯白兰地安抚这位会员,然后宣布会议结束,无限期延期。霍克斯奎尔将继续执行任务,而新业务也还没解决。他们离开了她家。自从他们暗中支撑的这个社会开始病态地枯萎崩解以来,他们从来没有这么困惑过。
送走客人后,霍克斯奎尔的仆人站在大厅里,忧郁地望着从门上那块玻璃透进来的微光,苍白的黎明似乎已经到来。她暗暗抱怨自己的处境、自己的屈从,这种夜半的短暂意识几乎比完全没有意识还糟。那灰色的曙光持续增强,似乎让那一动不动的仆人变了色,灵活的眼神也因此消失。她举起一只手,是埃及人那种祝福或告别的手势;双唇紧紧闭上。当霍克斯奎尔在上楼途中从她身边走过时,天已经亮了,而这位石女(霍克斯奎尔都这么称呼这尊古老的雕像)已再次变回了大理石。
在狭长高耸的屋子里,霍克斯奎尔爬上了四段楼梯(这样的每日运动能让她强健的心脏持续跳动到很老很老),来到顶楼的一扇小门前。楼梯在这儿突然变窄然后停止。她可以听见门后庞大机械稳稳运转的声音,沉重的砝码一英寸一英寸往下落、擒纵装置发出空洞的咔嚓声。她的心灵已经受到安抚。她打开门。彩色的微弱日光从里头倾泻而出,各个球体所发出来的声响也变得清楚,像轻风吹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所发出的咔啦声。她瞄了瞄自己正方形的旧腕表,弯身进入房间。
买下这栋都市宅邸前,霍克斯奎尔就已经知道它配有一座“宇宙光学仪”或“世界剧场”,像这样完整且多少还能运转的正品,全世界只有三台。想到她的房子顶上有这样一座铁打的巨大法宝可以呈现出她心灵的星空,她就觉得十分有趣。但她却没想到它竟是如此美丽又实用;启动之后,她就以思考已久的方法对它做了一些调整。她对宇宙光学仪的设计者所知不多,因此不知道他设计这东西是为了何种用途(八成只是为了娱乐)。但她补足了他不知道的东西,因此现在她弯身穿过那扇小小的门时,不只是进入一个细密复杂、运转精准、由彩色玻璃和锻铁打造的宇宙。事实上,当她踏入时,还能呈现出世界年代表上的实时时刻。
老实说,尽管霍克斯奎尔已针对这个宇宙光学仪进行了修正,让它能准确呈现出外面真实天空的状态,但它还是不够精准。打造者就算知道,也不可能让这么大一台靠嵌齿和齿轮运转的机器,呈现出宇宙在黄道带上缓慢的后退,也就是所谓的“分点岁差”——这场浩大旅程,难以想象地漫长,必须再过两万年,春分点才会再次对上白羊座的第一度:为了方便,传统占星学都把这个点视为固定的,因此刚买下她这宇宙光学仪时,霍克斯奎尔发现它也是固定的。不,时光的真实写照就是变动不已的星空本身,其完美的影像都存在爱丽尔·霍克斯奎尔强大的意识中。她很清楚时间:她周围这具机器终究只是个粗糙的仿制品,虽然是够漂亮的了。确实非常漂亮,她心想,在中央的绿色豪华座椅上坐下。
她在温暖的冬阳下放松自己,凝望着上空(到了中午,这颗玻璃蛋内部就会变得酷热难耐,设计者当初似乎也没考虑到这点)。蓝色的金星和橘色的木星呈三分位相,每只彩绘玻璃球都依循自己的轨道运行于南北回归线之间。镜面的月亮刚刚没入地平线,带有细细圆环的乳灰色土星正要升起。土星在上升宫,很适合她现在必须进行的冥想。咔嚓:黄道带转了一度,天秤座女士从南方海面上升起(穿着那套用漂亮铅玻璃镶成的新艺术风格衣袍,她看起来有点像伯恩哈特,天秤上装着一把东西,霍克斯奎尔总觉得很像是一串肥美的马拉加葡萄)。真正的太阳正透过她灼灼发光,因此看不清她的五官。外头无云的蓝天里当然也一样,完全被太阳遮蔽、不复可见,但当然还是在那里,就在太阳的强光后面,当然,当然……她的思绪已经开始有条理,就像均匀的天光在宇宙光学仪的色彩和度数记号下呈现出井然秩序。她感觉自己内心的世界剧场开启了大门,舞台总监用拐杖在台上敲了三响,示意拉开帘幕。她以星象为基础的人工记忆再次开始运转,将罗素·艾根布里克这个问题的各个组件摊在她眼前。她蓄势待发,觉得自己靠特殊能力处理的任务中从来没有一个这么怪异。或者说从来没有一项任务对她而言这么重要,需要她走这么远、探这么深、看这么广、想这么多。
在纸牌里。好吧。她就来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