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爱书人(bibliophile)喜欢挂在嘴边的拉丁谚语莫过于:Habent sua fata libelli。
“书有书的命运。” 说得够形而上。公元150年前后, Terentianus Maurus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却是一腔形而下的无奈,因为他的话还有一半儿后人不愿引了:Pro captu lectoris habent sua fata libelli。他的无奈是说:书之运命虽异,然而在仰赖读者之理解把握。没人能够预先知道什么书能得到阅读者的青睐。想起这话全因L兄电话提醒我上海译文最近出了本《托尔金的袍子》(Tolkien\'s Gown and Other Stories of Great Authors and Rare Books),不妨翻翻。他知道我或多或少与书的收藏沾些边,虽然从没跟他聊过什么珍本秘籍。巧得很,汉译本翻到一大半,竟在我的书架上“发现了”2004年Carroll & Graf出的美国版:Nabokov\'s Butterfly(《纳博科夫的蝴蝶》)。原来,一模一样的内容,英国版卖的是古香古气的托尔金,美国版卖的是艳情艳色的纳博科夫。有趣但也必然。更有趣但也更必然的是:一个爱书人写给爱书人看的一本如此不同寻常的书硬是这样捡回了一条命。
“爱书人”一词大致涵盖了三个族群:第一类乃旧书商或珍本书商——三教九流、各式各样。在商言商,置身书之沧海,过眼书的云烟见识多了,“你承受不起多愁善感的代价,绝不能和经手的书有太多感情瓜葛,发生太过深刻的联系”(129页)。对书不再持“我执”,日思夜想的是四处寻找让书快些漂亮脱手的时机。“我在《洛丽塔》身上赚到不少好处,只是还比不上纳博科夫。”(14页)第二类乃收藏者——视聚书如性命,宁可亏待肉身也不能委屈藏品,甚至翻翻书页都担心它会折寿,哪儿还会把它们看作身外之物? “我拥有(是珍藏着)首版《尤利西斯》七百五十册当中的一册,上面有乔伊斯的签名。只要我一天不去翻开来读,它的品相会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都活了这么大年纪了,我一直都能屏牢了不去碰它,可真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事。”(84页)与藏品不能同生,又何妨同死。第三类乃严肃的耽读者或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令人生畏的“普通读者”(the Common Reader)——对书的物质形态和价值持“空观”,从文字中汲取纯净精神的“阳光”和“水分”构成了终极的乐趣。只有遇到难缠的文字他们理解力超前的品位才会淋漓尽致地展露无遗。“《笨蛋联盟》(和《堂吉诃德》一样)里的事件发生不是一件接着一件,依照先后顺序、因果关系或其他因素展开,而是因为每一件事都荒谬地揭示出,伊戈纳休斯正走在通往自由的下坡路上。这样的脉络对于戈特利布也许不怎么样,但是自那以后,对于数百万读者来说,它却显得很了不起。”(148页)分而言之,三类“爱书人”的文字,古今中外确有些值得反复玩味的,可像《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闲云野鹤般常年混迹于三种“爱书人”中间,且在每一族群里都已历练成精的着实不多,何况尽管角色多变(运动好手、BBC广播节目主持、珍本书商、牛津文学教席、独立出版人、无可救药的普通读者),他对书的挚爱总是褪不去他过人的浓烈与深刻。
洞察一个真具资格的爱书人对书爱得有多浓烈与多深刻,我有个基本靠谱的办法,那就是见到他谈书的第一个文字起就要即刻闭上理性的眼睛。你得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试探性地走近他,然后看看他或快或慢是否也能像虔诚的宗教徒那样信心满满地走近你,信仰是不是相同倒在其次了。他对书的爱若依然难抑俗世的种种欲望,虽然这欲望被包装得极巧妙,他谈书的文字便根本配不上你痴情的期待;若是他走火入魔竟对着刚刚进入书页依然陌生的你窃窃私语:“这些可不是书,不是胶水、油墨和纸构成的东西。它们跟我密切得如同我曾跟我的灵魂会合。它们含藏了我的历史、我内心的声音以及我与超世间的所有维系……我还是那个我吗?没了书,我还会是谁?”(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Outside of a Dog,p.5)不管他是谁,你可以丝毫不设防线跟着他走进他文字的世界了,那儿等待你的一定有魔术师宝盒一样想象不到的大惊奇。不,这还不够。更准确地用作者本人的话说该是猎手一样机敏的寻宝人才配偶然一遇的“惊险刺激”。正是“惊险刺激”给作者笔下二十部珍本书的艰难身世平添了他所向往的“赏心悦目”的生命力。
谈书涉及掌故才好看。但仅仅凭了辛劳从陈年故纸堆里爬梳出些“死”掌故还算不得大本事。《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干脆参与制造一个个勾人胃口的“活”掌故,这本领可就大了。一“死”一“活”之间,岂是“望其项背”喟叹得来的:
“一枚炸弹?炸弹呢?我焦急地四处寻找,结果什么异常情况也没见着。这时,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在找的是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上头有一根引信,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样,上面还写着两个白色的大字‘炸弹’。……我做着分娩式的深呼吸,口水也不自觉地顺着嘴角流出来……我又一次把头伸进引擎盖去,忽然,发现里面有很多长得那副模样的可疑物体。有一些大概是汽化器,或是火花塞吧,可我并不知道它们究竟长得什么样子。炸弹!许许多多的炸弹!”(236页)血肉即将横飞。逃还是不逃已经或者即将不再是问题。可这位(用他概括某类藏书家的语词)“既沉迷不悟又桀骜不驯”、“身上有一种神经兮兮的气息”的作者却决定坐回车里,面无惧色地听由老天爷安排。贩书读书琐屑的忙忙碌碌中何时何地修成如此神圣的定力?“我在英国生活了二十五年,已经习惯了英国人的处事方式,因此我选择了后一种:宁愿冒着眼前身首异处的危险,也不愿引起骚动,丢人现眼。无论如何,即便我死,也要死得痛快,我的子孙终究会记得我,奉我为殉道者,甚或是一名英雄。”(236—237页)我得承认,这一刻,“英国人”三个字简直迷人到了从未品到的极致。我真想即刻抓住他们其中随便哪一位,马上拿出书中119页西格弗雷德·沙逊说给T. E. 劳伦斯的话对他再说一遍:“真是一部杰作,你这该死的家伙。”当然只有一场虚惊才会让这个掌故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收尾。这位因出版拉什迪另一作品而不得不担心会遭到拉什迪那样死亡威胁追杀的出版人,在他公寓里轻松讲述完这场有惊无险的经历后,他想得意地安慰安慰鼹鼠一般长期生活在恐怖压力下的拉什迪。该怎么回敬他的美意?拉什迪默默沉思了一会儿。“一点也不,我从未有过片刻的恐惧。这个故事只能说明,你是个胆小鬼。”(237页)拉什迪的性命我无法预测,但我预测这则掌故会活得很久。
娴熟的故事技巧之外,真诚、决不做作的坦率令《托尔金的袍子》叫人放心、感觉可靠。这是一部书价值构成的重要基因,如同真人格之于人。关键是,这真诚和坦率不是基于“诗意”的而是基于“学术”的,且是成色十足的“牛津学术”,与平庸写手们无根基的“俏皮”、“犀利”毫无干系。“它(《尤利西斯》)是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文学经典,但它也恰恰提醒我们,‘经典’一类书籍又会何等令人难说‘满意’二字呀。”(75页)“尽管乔伊斯本人认为《尤利西斯》是明智正常的,充满生机与活力,但它决不是那样的经典之作,不是让人不读就觉得有点儿羞愧的那类书。”(83页)“这本书(《智慧七柱》)可谓是无人不知,可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两位曾实实在在地读过它,之所以这样并非因为该书太晦涩难懂,而是因为它乏味得难以卒读。”(116页)“那么J. K. 罗琳又该被摆放在什么位置呢?我不认为,人们在做出这类评判时可以单单凭借个人的口味嗜好。如果你喜欢伊妮德·布莱顿胜过托尔金,我不会奇怪;但是如果你认为她是比托尔金更卓越的作家,那么,你要么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要么是个白痴。”(267页)何等令人世和学术的虚伪无地自容的畅快淋漓呵!如果真像作者理解的那样,“书是人生阅历的注解”(序第5页),我敢放言,对二十世纪英美文学史来讲,《托尔金的袍子》必将是不可或缺的有力补充,因为它所给出的是让凝固的文学史枯燥刻板的文字在时间中得以重生的真血液。仔细读读67页和68页作者行云流水般评点美国五十年代到垮掉的一代几十年文学变迁壮景的那三段文字会泄露我放言的底气:区区五百个字都舍不得用完,而且字字中的!
《托尔金的袍子》的作者对按照自己的意愿彻底俘获读者的耐心颇有些自负,虽然他谦逊地表白“心里没底”(序第7页),可那暗暗的期许白纸黑字摆在那儿,尽管绕了个一点都不大的弯:“如果有人能从中读出某种章法秩序,那我只能佩服。”(同上)其实,要依了让作者“佩服”的指点,仅仅把它当作短篇小说集或诗集来读,反倒封住了它通向其他交叉小径的可能——为什么不是历史?不是收藏心理学?不是阅读和写作的哲学呢?比如走向这样的小径——
我说过《托尔金的袍子》流的是真血液。真血液就抑制不住蒸腾的血性。稍不留意,本来意在射向他人的无情之箭会突然掉转箭身射向作者本人。“我不相信,他们能够闲庭信步地骑着骆驼驰骋沙漠,或胸有成竹地指挥二次世界大战。相反,他们的自我感觉一定都受到他们把自己和某个英雄人物相互关联的想象的激励,以使得自己形象高大。”(124页)显而易见,作者对T. E. 劳伦斯和丘吉尔的痴心收藏者难掩鄙夷和厌恶。为灭那些人自以为是的气焰,他甚至搬来荣格为他撑腰,虽然让荣大人屈尊在括号里。这种诉诸外在权威的“不自信”在他通篇游刃有余的娓娓讲述里竟显得那样RARE(“珍稀的”)。不幸的是,荣格的“心理膨胀”说没灭得了对手的“自我身份”认同,反点燃起我诘问作者的烈火。再向下深究,说不定能彻底颠覆掉“没了书,我还会是谁?”这一作者“自我身份”认同的凌然霸气:如果那袍子不属于托尔金;如果那不是纳博科夫签赠给格林的《洛丽塔》;如果那通从美国打来的怒不可遏的电话涉及的不是塞林格;如果待售图书目录第3号第124条不是乔治·奥威尔的亲笔信;《托尔金的袍子》找到读者的概率会有多大?《托尔金的袍子》用汉语讲述一遍的必要性又有多大?减去GREAT(“伟大的”),减去RARE(“珍稀的”),《托尔金的袍子》还剩下什么?毕竟芸芸众生匮乏的永远是“伟大”和“珍稀”,那么,收藏“伟大”收藏“珍稀”难道不是变相企及人生“伟大”、“珍稀”的唯一捷径吗?如此解构之后,除了《三故事与十首诗》一章里作者姑妈把“收藏”和初夜的性快感联系在一起外,我们竟意外得到了又一个关于隐秘收藏心理的精辟完美的脚注。这个大收获怎么就轻而易举逃过了作者处心积虑的安排呢?
当俗世的人生快要向人类积累起的真正智慧不屑地关闭起它本该谦卑倾听的两耳时,我们幸运地捕捉到了一个微弱却令人猛然警醒的声音:“Who am I, with no books?”这声音既不来自讲神秘希伯来语的上帝,也不来自讲优雅高贵拉丁语、法语的笛卡儿或讲精准深刻德语的康德。它来自一个我们昨天、今天或者明天在渥威克或伦敦的一条街道上随时可能与之擦肩而过的凡人旧书商。要命的是,他嘴里流出的是充满年轻活力却偏偏与神启向不搭界的美式英语。他曾是美国人,2008年六十三岁时入了英国籍。2009年,他还写了本同样引人入胜的谈书小著《在狗之外》(Outside of a Dog-A Bibliomemoir of Radio 4\'s Lost, Stolen or Shredded),开创了今日已归在他名下以书之漫忆起兴串起人生回忆的“书忆体”(bibliomemoir)。他叫里克·杰寇斯基(Rick Gekoski)。
古人云:有一时之书;有一世之书;有万世之书。不错,《托尔金的袍子》是作为“一时之书”降生的,但只要书和书的收藏不会濒危到灭种,只要人类还时不时惦记着尤利西斯、惦记着洛丽塔,它走向未来成为一本“一世之书”还是极有可能的。
《托尔金的袍子——大作家与珍本书的故事》,〔美〕里克·杰寇斯基著,王青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刊于201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