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尖
去年岁末,莎士比亚书店主人乔治·惠特曼(George Whitman)过世。听说过这个书店很久了,但从来没有去过,便随手拿出《日落之前》怀想一番,因为这部电影就从莎士比亚书店开场。
《日落之前》是《日出之前》的续篇,两部电影虽间隔九年,第一部积累的好评却新鲜地保存到第二部,搞得很长一段时间,“日落”“日出”成了这两部电影的专指。不过,也许是我看《日出之前》的时候,早过了故事主人公的年龄,对这部电影,没什么化学反应。
美国男孩Jesse和法国女孩Celine在火车上相遇,一对二十出头的学生轻松擦出火花。萍水相逢的两人,在维也纳共度了一个露天黄昏和夜晚,为了不落俗套,他们分手时没有互留任何联系方式,只约好六个月后在离别的火车站再聚。整部影片就一个动作:聊。两人告别,没得聊了,电影结束,恰是日出之前。
聊是法式文艺电影的传统,最经典的就是侯麦的《在莫德家过夜》。年轻的时候,看到这样有气质的电影,只动口不动手,膜拜得五体投地。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觉得文艺电影要比普通电影好,因为前者像君子,后者近小人。不过,等到年纪大些,见识广些,多少也发现,此类“聊”片,就口和手的动作比例来说,恰好跟黄片成反比,所以,文艺青年变成二逼青年,最后又变回普通青年,也就是个阅历和年龄的问题。
从《日出之前》到《日落之前》,Jesse和Celine九年后重逢,Celine因为当年无法赴约,两人故事就卡在维也纳的那个清晨,之后各奔前程。Jesse结婚生子,Celine也多次恋爱。真实人生切入文艺人生,电影似乎要把文艺青年变回普通青年,不过,我们很快看出,美国导演林克莱特只是虚晃一枪,两人在谈过一番大文艺环保、政治和现实后,马上就避入了小文艺温暖、暧昧又撩人的港口,用本地话说,他们最终的话题还就是:侬讲侬讲,侬为啥摒不牢结婚了!
我知道,Jesse和Celine的小清新恋情被上海话这么一通俗,简直是猪油年糕替换了黑白松露,不过,我不是要在这儿调戏《日出》《日落》,说实话,《日落》看到最后,Jesse抛开日落前要飞回美国的航班,在Celine的歌声里踢开爱情的大限,令人觉得美国导演真是比法国导演爱观众,奶奶的,九年了,给他们一次机会,谁会反对!
不说《日出》《日落》,我要说的是乔治·惠特曼。
乔治·惠特曼出身美国的中产家庭,少年时代就游历世界,哈佛大学读过书,格陵兰岛服过役,巴拿马墨西哥一路冒险,1947年来到巴黎。到巴黎,他过的是典型的波希米亚生活,穿梭文学沙龙,结交各国艺友,和王子午餐,和歌女唱和,写徐志摩兮兮的诗,做海明威兮兮的梦。与此同时,他又始终坚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痛恨资本主义制度。没多久,乔治·惠特曼遇到劳伦斯·费林盖蒂。
书业史上,他们俩的这次会面至关重要,因为其结果是,费林盖蒂在旧金山创立了著名的“城市之光”书店,惠特曼在巴黎开了Le Mistral。1964年,惠特曼征得已经歇业的莎士比亚书店店主的同意,在莎士比亚四百冥诞的时候,将Le Mistral更名为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声名赫赫的莎士比亚书店,同时,惠特曼也继承了莎士比亚书店的一些传统,比如,书店即沙龙,当然,惠特曼很快就把沙龙概念扩大了:书店即旅店,有文学前途的顾客就有免费驻店资格。后来,惠特曼的书店成为巴黎一景,成为全球青年的朝圣之地,“旅店”的意味其实是强过了“书店”。
莎士比亚书店及其老板乔治·惠特曼,corbis 供图
据《时光如此轻柔:爱上莎士比亚书店的理由》的作者莫尔瑟(Jeremy Mercer)介绍,惠特曼的书店更名为莎士比亚后,书店持续扩张,“到最后整栋三层楼建筑都属于书店所有”,而惠特曼的“战友”费林盖蒂更称之为“一只巨型文艺章鱼”。章鱼的每一次扩张,乔治就增加一次床位,很快,莎士比亚书店就以“奇怪的书店可供免费过夜”驰名全球。莫尔瑟由此在这本书店传记中,豪情万丈地写下:“来一个睡一个,来一千个睡一千个。”
事实上,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今天,一家小书店能历经风浪经营到今天,惠特曼的商业才能绝对是可以的,业内也有不少人议论惠特曼其实是用文艺腔掩盖了商人腔。关于这个,老惠特曼的理论是,在他所期待的革命到来之前,他被迫住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里,因此只好以最不伤大雅的方式来参与其经济,而在所有的经济形式中,“卖书不会伤害任何人!”
我不清楚这个调门是否过高,只是觉得惠特曼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之间,有些噱头既像革命又似小资。老乔治跟店内女文青的罗曼史且不说,老头在驻店男文青中间制造的那些小哀怨,也不是八卦可以概括的。莫尔瑟的经历就是一个例子。
2000年,加拿大记者莫尔瑟为了逃避在家乡的一次人身威胁,仓皇地飞到巴黎。穷途末路中,他来到老惠特曼跟前,结结巴巴要求一个床位,惠特曼同意了,让他睡楼下。与此同时呢,老头派给他一个任务,让莫尔瑟用最圆滑的方式请一个驻店已经五年多的潦倒诗人赛门离开。老头很狡黠,说,赛门走后,莫尔瑟就可以享用赛门占据的独立房间,也即书店收藏室。
莫尔瑟住了下来,虽然没有赶走赛门,但是赢得了老头的好感,他在店里的地位也与日俱增,慢慢成了老头的头号助理,拿到了店钥匙,还时不时地受邀和老头共进晚餐,当然,老头吃的,都是最便宜的东西。莫尔瑟得了意,就有人失意,原来的头号助理艾斯特班黯然离开。当然,这样的命运,转几个回合,也会轮到莫尔瑟,老乔治用这种方式既盘活人际关系,又确立自己的书店权威。
反正呢,政治理念上,惠特曼的确实践了“一个以书店做伪装的社会主义理想国”。夏天的时候,书店每天收留的文艺青年会有二十个,而且,这些人中间,常常不乏顺手牵羊之徒,惠特曼叹息的也不过是,“最可悲的,就是多数的窃书贼并不阅读他们偷来的书!”但很显然,莎士比亚书店如果只是一个理想国,那书店早就倒闭了。老惠特曼的经济头脑这里不说,老头的感情能力那是一流。惠特曼通过和驻店文青制造不同的感情级别,成功地在这个理想国里创造了阶级,创造了竞争,此外,乔治还亲自实践,创造了偷窥机制和告密机制。
说到偷窥机制和告密机制好像很龌龊,但发生在莎士比亚书店里的事情又与众不同。比如,莫尔瑟住进店里后,发现丢东西现象一直有,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对书店进行了搜查,然后在老头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一个月前遗失的两件衬衫、几封写给莎士比亚书店住客的信,还有两本以前女住客遗失的日记”。面对铁证,老头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衬衫和信?我不明白怎么会在我办公室;至于日记,日记,哎呀,“这些是我最喜爱的读本!”
老头的无耻里有天真,老头的精明中有诗情,二三十岁的小年轻,遇到这样活了几乎一个世纪的滑头兼诗人,还能怎么办呢?二十岁的德国姑娘伊芙在书店当店员,就认为自己爱上了八十六岁的乔治。乔治七十岁结了第一次婚,但基本上一直是单身汉,因为他一辈子住在书店里。每一次恋爱都是初恋,八十六岁的恋情让老头春意盎然,他写诗歌,换衣服,送戒指,准备和年轻貌美的伊芙相守余生。当然,这场恋爱和他过往岁月的那些爱情一样无疾而终,可伊芙离开后,他生了好几天的病。终于,他承认自己老了。
也许这是乔治第一次承认自己老了,他开始考虑身后事,并且在莫尔瑟的帮助下,找回已经在伦敦长大成人的女儿,把书店交托给她。《时光如此轻柔》中,莫尔瑟把父女的相认描绘得有点好莱坞,而且最终,老惠特曼从一个标杆浪子变回心满意足的父亲,右手挥别一个世纪的波希米亚生活,左手放下一辈子的社会主义理想,和巴尔扎克、王尔德葬在了一个墓园里。这最后的结尾,近似《日落之前》,Celine谈的非洲欧洲,谈的贫富不均,最后都成了小资的前戏。
不过,这样结论乔治·惠特曼,有点无趣。莫尔瑟在《时光如此轻柔》中,也反复写到老头在个人生活中的吝啬鬼节俭和在书店管理上的无章法浪费,以及对驻店文青时而严厉时而慷慨的表现。乔治本人总希望把一块钱发挥到无限大的用处,面包不怕变质,芝士不怕发霉,腌黄瓜的汁水,用来做汤,汤里的蟑螂腿,那是赠品。但与此同时,老头又把钱随便乱放,有一次,莫尔瑟在店里找到一千多元钱,老头随手就给了他。这方面,乔治的理论是:“金钱是奴役人们的最大祸首。只要降低对它的依赖,就可以脱离这世界的桎梏。”可是,很显然,对于老头身上多重的矛盾甚至分裂的性格,莫尔瑟无力深入,所以,有时他说,“乔治当了一辈子的共产党员,拥有非常精明的生意头脑”,有时又说,乔治就是奉行“竭力奉献,取之当取”,说他如果能力够,“愿意把所有的书免费送人”。
加拿大记者莫尔瑟毕竟不是加拿大医生白求恩,乔治的波希米亚作风,包括他潜在的资本家脾性,在《时光如此轻柔》中被表现得很充分,但乔治的中国情结和社会主义理想,在书中却沦为美妙的花絮。比如,莫尔瑟写道,乔治“对于中国的一切情有独钟。他父亲在中国担任访问教授的那段期间是他儿时最快乐的时光;成年后,他又搭货轮造访这个国家几次。后来,他成为毛泽东政权的忠心支持者,现在乔治还会对大家宣扬上海将是未来的城市。1960年代,甚至还有一批中国政府官员意外造访书店。他们知道乔治的共产主义倾向,想邀请他到北京开一家分店”。
乔治一辈子的政治信仰遇到未来可能性的时候,被莫尔瑟一句话过场:老乔治说,“我走不开,这里太忙了。”
,如果莫尔瑟对乔治多一点了解,我想他真应该认真地问问乔治,既然那么热爱毛泽东那么信仰社会主义,那么痛恨资本主义那么反对帝国,而且,老乔治既无家累,又无牵挂,机会来了,为什么不去试一下自己的梦?乔治到底怕的是什么?难道,社会主义对于惠特曼,终究是一场意淫?
这个一直假冒是美国伟大诗人惠特曼私生子的店主惠特曼,活了整整一个世纪,跑遍全世界,半个世纪的莎士比亚书店留宿过五万个漂泊的文艺青年,而且绝大多数的文艺青年在惠特曼这里留了一份自述传,这些,当然是让莎士比亚书店和乔治·惠特曼进入历史的主要材料。不过,今天重新来看老乔治的一生,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遭遇危机的今天,他本人的经历更像个意味深长的个案:一个拥有社会主义理想的资本主义世界之子,试图创造的社会主义理想国最后怎么成了全球小资的朝圣地?
莎士比亚书店也好,老乔治本人也好,他们原本的社会主义色彩其实早被Bobo化。当年,美国中情局和法国当局联手对书店的压制,如今也成了谈资,“时光如此轻柔”,作为一个书店传记的名字,显然已经消化了它的“革命史”。可是,在这本抒情传记的角角落落,我却看到了一个不快乐的老头,一个被希望打败了的惠特曼。
《日落之前》中的莎士比亚书店很美好,但事实是,它又脏又乱,各种毛发、臭虫、老鼠、蟑螂,对卫生有正常要求的人一般很难忍受,而且乔治又过分节俭,一张微波炉用的锡纸他会反复用到纸碎裂。书店失火,垃圾清理,驻店青年跑去买了包超大号的垃圾袋,老头劈头就骂过来:浪费!当然,老头自己恋爱的时候,穿的也是二手西装。因此,书店和老头的现实是:罗曼蒂克是名声,藏污纳垢是实况。而且,跑到书店来住的人,连惠特曼自己也发现,五六十年代的住客和今天住客“唯一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家庭状况,以前离婚的不多,现在似乎每一个人都来自破碎的家庭”。换句话说,以前来到莎士比亚书店的人,有理想有力气,现在呢,则是疗伤是逃避。所以,内心深处,乔治一定很早就对现状对自己失了望,而对现在的住客,老头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看不上。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猜测,正是这种无法阻挡的绝望感和无聊感,造成了老乔治的坏脾气和变态节俭?
《李尔王》中,盼望女儿复活的希望摧毁了李尔;莎士比亚书店里,对未来的希望也摧毁了乔治·惠特曼,甚至,关于中国官员曾经邀请他到北京开书店,这则已经无人证实的消息,今天听听,也有些像惠特曼的臆想了。一直在等待革命的老乔治,终于成了他自己最喜欢著作的主人公,《白痴》中的梅什金公爵,“在这个世界上跌跌撞撞地追求梦想”,最后,却脱离了现实。
莎士比亚书店已经成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一道风景,包括惠特曼自己也加入了对这道风景的宣传,他很喜欢报纸或媒体提到书店,喜欢书店成为青年人的朝圣之地。《时光如此轻柔》的结尾,惠特曼对莫尔瑟说:“我看着对岸的圣母院,有时会把这家书店想成是这座教堂的一部分,专门收容那些不适应外面世界的人。”
从社会主义理想国变成巴黎圣母院,莎士比亚书店和乔治本人最后皈依了西方世界的传统,这样的结局,年轻时候的乔治想到过吗?
《时光如此轻柔:爱上莎士比亚书店的理由》,〔加〕杰若米·莫尔瑟著,刘复苓译,台湾马可孛罗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第1版
刊于2012年2月19日